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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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中的死亡观及其历史影响

2013/1/7 9:57:54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宗教学

 

作者: 林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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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新约》;死亡观;历史影响;早期基督教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07JA770025)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07I03)“罗马帝国时代基督教通俗信仰研究”
基金类别:省级(含省厅局)

中文摘要:
    在犹太人与罗马当局的双层压力下,《新约》作者们被迫在死亡问题上作出回应。他们认为,死亡不过是由此世达到来世永生的一个小小转折,一切死者都要复活接受审判,根据其生前的行为决定其获得永福还是永罚;这种复活是肉体复活,因而有别于异教哲学。在《新约》中,“阴间”和“地狱”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指死者暂栖的地方,后者则指恶人被定刑后的去处;“天堂”既可以建立在天上,也可以建立在人间,它是耶稣基督里的上帝主权和统治权的实现。由于确立了个人与上帝的关系,《新约》中的今生是充实和积极的,但是相比之下,永恒的来世更值得向往。这种死亡观促成了一种简朴和实在的葬仪,在葬礼上,应答轮唱的赞美诗取代了哀惋的挽歌和悲痛欲绝的哭丧;它推动了迫害时期基督徒的殉道,造就了早期基督教的英雄主义;同时,它还有助于确立起超越死亡的圣徒崇拜,使活人与死人的世界开始有了直接交流的渠道。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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