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制度创新,可以减少制度变迁摩擦成本,降低组织成本
和交易成本,有利于找到一种使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
迁协调配合、共同发展的路径,促进城乡统筹顺利进行。
出租和抵押等多种方式
尽管国内学者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改革有土地国有
化、私有化或复合所有制等多种方式,但是土地产权制
度变迁有“路径依赖暠性质,“渐进式暠改革给农村和农民
造成的震荡和影响比较小,比较均匀。政府主导创新土
地合作制、转让、出租和抵押等方式,为集体土地使用权
的延展和物权化进行了创新。
(一)清晰界定产权,完善产权的市场关系
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的产权结构是实现产权归属
的重要条件。在以竞争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土地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体现为完善的委托—代理关系。
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之间由传统的土地租赁关系转化
为委托—代理关系,通过市场化的合同形式明确权责,
土地合作制是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权
利进一步分开,农村土地的占有权和大部分收益权通过
股份分红方式量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所有。
农民拥有土地实质上转化为货币化的权利,而不是土地
的实物形态。形成按股权分配的新机制,有利于土地的
集中和规模化经营,投资主体也可以多元化。这一模式
在广东珠海地区已经表现出很大的优势,但是各地需要
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创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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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法律的保护
。
在理论层面,农户通过法律形式获得除最终归属权
之外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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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归属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有效保护耕地,对土地的经营和管理提出要求,
保障集体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农户获得排他性的占有
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从法律上保证政府、利益集团和集
体经济组织都无法侵害农民的土地利益,促进农民合理
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转让、出租和抵押方式创
新,主要体现在集体土地用途发生变化时,附随于其上
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业可以一并转让、出租和抵押,
解决了集体土地上附随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的管理问
题,使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权利对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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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激励农民获得土地经营收益
。
在产权确权过程中,首先要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体系,以法律和配套法规的形式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产权
的权力边界,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产权权利各方责、权、利
的范围,使各方的博弈行为合理、经济。其次,分类处理
农村土地,对国有土地、集体(镇、村、组)土地和农民承
包土地以产权证的形式重新确认,尤其对土地边界模糊
的要重新划定。
(四)转化地方政府角色定位
地方政府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中处于主导地
位,决定了地方政府明晰和准确的角色定位。首先,地
方政府是农村土地产权保护者,即是农民的保护者。农
民在土地产权流转过程中,是利益博弈的弱势群体,地
方政府只有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真实需求,农民的
(二)延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增强产权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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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土地可交易性已经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得
到了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物权权利的不稳定预期将
被清除。而长期稳定的产权安排,会使农民对产权的有
效性产生信心,这种信心的建立,是激励的形成和效率
的基础。承包经营期限延长,甚至实施所谓的“永佃
权暠,承包经营权的可交易性、继承性将得到更大程度的
加强。这样,承包经营权的财产属性将得到正式的法制
保障。
土地产权才有保障
。其次,地方政府是农村土地产
权流转市场体系发育和完善的促进者。政府通过规范
产权制度、培养市场主体、建立市场秩序等措施,推动农
村土地流转。最后,地方政府是改革成本和风险的承担
者。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必然会伴随改革成本与风
险,政府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农村公共品供给
等配套措施,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降低改革成
本,分散改革风险。
(三)创新集体土地使用权,试行土地合作制、转让、
参考文献:
[
1](英)斯蒂芬·贝利.地方政府经济学:理论与实践[M].左昌盛,周雪莲,常志霄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卢现祥.西方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3]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张季.统筹城乡发展视野的土地产权边界与政策创新[J].改革,2008,(6).
5]李全伦.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变迁:基于两权分离理论的解释[J].宏观经济研究,2009,(9).
6]宋洪远,等.中国农村经济分析和政策研究(2006-2012)[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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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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