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卷第5期  
2
0139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40,No.5  
September,2013  
中国应确立何种金融检察政策?  
———基于宽严相济理念的思考  
芬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240)  
暋暋摘要:宽严相济理念对西方金融犯罪的治理主要体现为两个维度:刑事实体法层面,量刑严苛,旨在威慑;刑事  
程序法层面,司法是否积极介入金融犯罪案件较为审慎,同时习惯采用辩诉交易或暂缓起诉的追诉策略在我国,  
宽严相济理念之内涵及外延还存在一些争议未来宽严相济理念对我国金融犯罪的治理,不仅应谨防严控理念与  
运动执法的短路相接,也应正确区分刑民纠纷界限,“抓大防小暠,而且有必要借鉴实体严苛程序灵活的策略。  
关键词:金融检察;刑事政策;宽严相济;金融犯罪  
中图分类号:DF438暋文献标志码:A暋文章编号:1000灢5315(2013)05灢0026灢07  
暋暋西方国家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两个维度  
宽严相济之刑事政策,又称宽严并进之刑事政策,  
乃是严厉刑事政策与和缓刑事政策的综合在西方世  
,该刑事政策是英美等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  
以来在面对高犯罪率的社会现状时,逐渐发展出的一  
种两极分化的刑事处理方式它主要强调两个方面:  
一方面,当犯罪者进入刑事司法系统时,区分严厉或和  
缓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态度以及相对应的处遇流程。  
另一方面,将犯罪者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集中打击火  
力给予严厉制裁的类型;另一类则是尽量借由审前转  
化或审后的自由刑替代方案,尽可能地将犯罪者排除  
在刑事审判体制或监狱之外。  
也要求严惩犯罪,这使刑事政策的设定也必须顺应和  
调整强硬对待犯罪的民意第二,对犯罪强硬的后  
果使监禁率不断提高,监狱人满为患,这对一国的司法  
财政而言乃是一个相当沉重的负担要缓解国家财政  
恶化的问题,就必须将强硬打击的犯罪集中在犯罪行  
为凶残犯罪倾向严重的行为人身上,而其他尚有挽回  
余地的犯罪人应尽量以节约司法资源的方式,在司法  
程序中(如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等)或刑罚执行上(如  
假释罚金社区劳动等)寻求替代机制。  
当然,这仅仅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实体法层面  
的表现特征除此之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程序法  
层面的表现特征也同样值得重视。  
从政策起源上讲,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所以在  
西方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中兴起,主要是基于以下几  
个重要因素第一,晚近欧美社会的犯罪率激增,尤其  
是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犯罪大幅度上升,社会治  
安恶化,民众对于犯罪的集体性恐惧增加,由此,民众  
在西方的刑事司法语境中,正当程序与司法成本  
一直以来都是互相博弈且相互并存的一对关键词对  
于正当程序这一层面,体现出严格司法的一面,对于严  
重犯罪案件中被追诉人,国家不仅应充分尊重其基本  
人权,而且应给予其公正审判和正当程序的待遇这  
收稿日期:2012灢11灢15  
基金项目:本文受笔者主持的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论经济转型期的金融检察职能之优化———基于上海区域的实证考察暠(项  
目编号:13PJC074)资助。  
作者简介:林喜芬(1982—),,天津静海人,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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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芬中国应确立何种金融检察政策? ———基于宽严相济理念的思考  
势必要耗费大量的国家司法资源,导致大量案件积压  
与久拖不决,因此,对于司法成本这一层面,就主要从  
轻微刑事案件上着眼一来,侦查机关有一定的立案  
选择权例如,德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侦查法定  
原则德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一百六十条  
和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一旦有犯罪行为的嫌疑时,警察  
应当接受对犯罪行为的告发告诉和启动侦查程序。  
但实际上对于一些案件,警察往往不履行这个法定义  
,如在家庭朋友或者邻居等社会亲近范畴内发生了  
轻微的身体伤害强迫或者侮辱情况的时候,警察往往  
是拒绝受理告发的这是因为,面对这类情况,警察不  
怎么视自己为一个犯罪行为追究机关,而更视自己是  
一个调解安抚部门,它不愿意启动程序,以免进一步  
济主要表现为量刑方面的严苛化由于金融不法行  
(如内幕交易挤油交易等)具有隐蔽性强不易发  
不易侦查的特点,因此,对金融不法行为(包括金融  
犯罪)的处理就天然地带有惩罚性特征,以减少不法行  
为者攫取暴利的利益驱动,弥补投资者受害者的过度  
损失,同时体现国家惩治金融不法行为的效能例如,  
因为只有1/3内幕交易案件被调查,所以,一旦违法者  
被追究,被要求给予三倍损害的赔偿,就可能是合理  
也正是基于此,美国在内幕交易惩戒法案》  
(1984)、《内幕交易与证券欺诈执行法案》(1988)中均  
规定,内幕交易违法者除了返还不法利益之外,还应上  
缴不法牟利三倍的罚款对此,EdwardD.Cavanagh  
也曾针对违反信托法的不法行为指出,在实际对等的  
损失之外,对不法行为者施以惩戒性的处罚,这之所以  
是必要的,主要是因为很多违法很难被发现,也很难侦  
[1]  
加深争执在这里,警察作出决定的依据主要就是  
国家刑事政策二来,检察机关有充分的起诉裁量权。  
例如,在美国司法实务中盛行着辩诉交易机制,美国刑  
事案件的大约90%以上是由控辩双方协商后,不经正  
式庭审而结案的其中,以纽约市为例,纽约市1990  
年犯重罪而被逮捕的有118000人次,其中64000人在  
侦查阶段就作了辩诉交易处理,54.24%;54000  
人是按辩诉交易解决的,83.33%;5000人因证据不  
足而撤销案件,9.26%;4000人按正式程序开庭  
[3]  
第二,在实体法层面,域外金融犯罪领域的宽严相  
济主要表现为威慑,而非惩办从金融犯罪的影响来  
,当一个重要公司因金融诈骗而导致数以千计的人  
失业或破产时,在公众意识中,一定会希望该公司或该  
公司管理者对此负责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事实  
,如果仔细考察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关系,不难发现,  
通过使用刑事手段来管制商业行为已经形成一般潮  
[2]10  
审判,7.41%  
在英美法系以外,德国等传统欧  
[
4]  
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也呈逐渐扩张之  
事实上,正是因为这些轻微罪处理机制降低了大  
量的司法耗费,从而使得严重刑事案件的正当程序变  
得如此从容暠。  
,其结果就是美国联邦刑事立法的爆炸性增长暠 。  
然而,尽管政府当局和社会公众均希望严厉惩治金融  
犯罪,尤其是在经济危机期间,对于引发金融危害的公  
司或管理者,就更是如此但是,各国均不得不承认,  
西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金融犯罪的治理  
金融系以货币作为交换媒介进入总体经济活动,  
尤其是在信用发达的时候,各种金融工具加速运转,使  
得其影响更为深远,它不但与个人发生关系,而且与家  
工商企业甚至国家的关系也密不可分现代社会  
中若缺乏金融,其经济发展必将僵化,缺乏活力,更无  
法期待其安定繁荣现代西方经济的重要支撑之一即  
是金融业的发展和发达同时,西方国家也更早地经  
历了并继续经历着金融犯罪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因  
,如何应对金融犯罪? 尤其是在刑事政策上有何特  
? 殊值探讨经过梳理,笔者认为,以美国为典型的  
西方国家在金融犯罪治理的刑事政策上表现出较典型  
的特征,甚至可以说,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种独特  
应用,即刑事实体法严苛刑事程序法灵活。  
刑法乃是一种杀伤力强却又顿挫的法律工具鉴于  
,在美国,尽管金融刑事立法呈增长趋势,但是,无论  
理论上还是实务中,是否动用刑法都并非是一味迎合  
民意,检察官在追诉金融犯罪的问题上会积极地去引  
导公众的认知例如,如果将安然的失败解释为金  
融衍生品的连锁反应和9·11事件后能源需求方面的  
下滑,则公众可能就不会全部都为此而生气事实上,  
在一个金融衍生品或金融创新畅行的时代,经常性地  
[5]  
诉诸刑事追诉也并不公平正是在此意义上,刑法  
的严厉性在美国金融犯罪的治理问题上主要体现为威  
慑性,而非惩治性同样的,英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正如英联邦安全署执行局主任指出的,“作为金融犯罪  
之一种,市场滥用行为,如内幕交易,可能没有暴力犯  
罪那样在道德上刺痛公众的神经,但在我们看来,同样  
也在英国政府看来,它的确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白领犯  
英国规定触犯该罪名可能被判处最高达7年有期  
1
.刑事实体法的严苛惩罚  
第一,在实体法层面,域外金融犯罪领域的宽严相  
27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徒刑的刑罚。……但我们至今还没有动用该刑罚去起  
诉内幕交易者;我们认识到最有效的威慑乃是保障潜  
在的犯罪人担心被抓住,同时,我们也担心刑事定罪和  
也不得不承担该公司犯罪的严重后果正是基于对公  
司追诉的社会效果的全面考虑,美国司法部出台了联  
邦起诉商业组织的原则》,要求联邦检察官在裁量是否  
起诉公司时,合理考虑刑事定罪的连带影响,并使用刑  
事追诉之外的其他手段来为受害者和公众实现正义的  
目标这其中,暂缓起诉协议以及不起诉协议正是重  
[6]  
审前羁押所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暠 。  
.刑事程序法的灵活操作  
各国在加大刑法对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的同时,  
尤其是在实务操作层面)也非常注重刑事程序的灵活  
。  
2
[4]  
(
要手段暠 。  
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两个争议及界定  
第一,是否以及如何介入金融犯罪的追诉? 对此,  
即使是在金融和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检察机关和监  
管者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积极地介入到金融犯罪问  
题的调查之中,至今为止仍然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  
在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也逐渐成为当前刑事  
司法体系利用刑罚手段与犯罪作斗争的基本策略思  
它要求在与犯罪作斗争时,“实行区别对待,注重  
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  
[7]  
检察机关过度介入金融领域,将导致好的金融  
严有度暠 。然而,虽然从字面含义上去解析具有以上  
机构和金融管理者变得过度保守,这是投资者不想看  
到的因此,从投资者福利的角度出发,应当限制检察  
机关过度介入金融领域首先,在美国,相关的统计数  
据显示,1991年至201120年间,前后历经老布什、  
克林顿小布什奥巴马等四任总统,美国刑事司法机  
构对金融机构的诈骗类案件起诉数量呈逐渐降低趋  
,其中,当前的奥巴马政府时期的案件起诉数量是最  
低的这与2008(奥巴马2009年开始任美国总统)  
共识基础,实务中,也有很多积极的探索与应用例  
,2005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联  
合下发的关于当前办理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意见规定,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前提下,可对  
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民间因纠  
纷引发的此类案件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另外,  
2004年江苏无锡惠山区检察院开始探索恢复性司  
模式,2006年烟台市检察院推行平和司法程序  
,这些改革举措的法律依据主要就是宽严相济暠、  
轻轻重重暠、“便宜主义等轻刑化刑事政策但是,学  
理界和司法界对如何界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仍然存在  
多重争议。  
之后的金融危机不无关系这也导致社会各界纷纷  
批评奥巴马时期在金融检察方面的刑事司法政策其  
,无独有偶,英国在金融危机期间的情况也较为类  
在银行主席及相关主管针对银行破产及金融危机  
所带来的风险和危害,纷纷向股东雇员及其他人致歉  
之时,却并无任何人对引发危机的诸种事件负个人责  
例如,SirFredGoodwin,苏格兰皇家银行(RBS)的  
CEO;AndyHornby,苏格兰哈里法克斯银行(HBOS)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仅限于刑事实体法层面,还  
是包括了刑事程序法层面?  
2010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宽严  
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就将政策的基本内容解读  
为依法从的政策要求依法从的政策要求,以  
[8]  
CEO  
第二,刑事司法机关在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过程  
及宽严相济的政策要求当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  
中经常采用辩诉交易或暂缓起诉等诉讼策略以暂  
高人民检察院对宽严相济的界定也不尽相同由于检  
察系统涉及更多的审前程序环节,因此,在对宽严相济  
的刑事政策界定上范围更为广泛,包括刑事实体层面,  
缓起诉为例,“近年来,由于金融危机的蔓延,美国司法  
部在惩治金融犯罪领域中较为广泛地采取了一种新兴  
手段———暂缓起诉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被称之为  
[9]6  
也包括了刑事程序层面 具体而言,最高人民检察  
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  
若干意见第二条明确规定:“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  
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暠意见的第二部  
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  
法政策,对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提出了具体  
要求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程序性要求,如就职务犯罪  
侦查,“对罪行严重拒不认罪拒不退赃或者负案潜逃  
以及进行串供毁证等妨害诉讼活动的,要果断采取必  
[4]  
金融检察的结构性变迁暠 。之所以采取暂缓起诉的  
方式应对金融犯罪,也是有其原因的据萧凯教授考  
,“毫无疑问,当公司涉及严重犯罪行为时,科以刑事  
追诉不但符合刑法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检察机关基  
本职责所在;但另一方面,对公司进行刑事追诉在很多  
情况下也会带来殃及无辜的连带后果:诸如公司员工、  
退休人员股东债权人消费者甚至社会公众等,虽然  
没有参与犯罪行为不知道也无力阻止犯罪的发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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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芬中国应确立何种金融检察政策? ———基于宽严相济理念的思考  
要的侦查控制手段或者拘留逮捕等措施对于罪行  
尽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整体层面尚存在一些争  
,但是,随着该刑事政策在我国刑事领域的广泛适  
,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已经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如  
人身伤害案件传统侵财类案件等)的问题上达成了一  
些基本的原则和共识然而,对于之前社会各界较为  
忽视司法界应对不足的金融类犯罪案件如何适用宽  
严相济刑事政策,则没有一定之规为此,根据现有的  
法律法规及实践中的相应问题,笔者认为,今后检察机  
关在办理金融犯罪案件过程中,至少应在以下一些方  
面给予充分的注意。  
较轻真诚悔罪证据稳定的,特别是其中的过失犯罪,  
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暠(第六条)  
意见的第七条,更是明确而具体要求严格把握有逮  
捕必要条件,慎重适用逮捕措施暠。在此,笔者比较同  
意一些学者的广义界定,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国家  
基于特定刑事治安形势的要求,以符合法治要求的方  
,两个向度上合理运用刑事权,通过实  
体刑法与程序刑法(包括行刑法)的制定修改实施,  
以应对复杂的犯罪态势和犯罪人类型,从而达到防卫  
[
10]11  
社会保障人权增进社会和谐的刑事策略系统  
1.从我国金融犯罪刑事政策的历史沿革看,立法  
和司法机关较为注重严控,这可能会与宽严相济发  
生冲突  
2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宽字当头暠,还是以严为  
暠?  
固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包含了宽缓和严苛两个  
20世纪80年代起,由于社会转型加剧经济犯  
罪日增,我国已逐步加强对金融犯罪的法律治理至  
1997年修订后刑法出台,通过出台关于严惩严重  
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1982)、《中国人民银行法》、  
票据法》、《保险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  
决定》(1995),分别增加了套汇罪,加重了对走私投  
机倒把牟取暴利犯罪的惩罚,金融法律体系得以建立。  
这一时期国家继续严密金融犯罪的法网,调低金融犯  
罪的入罪门槛,加大刑罚资源的投入,保持对金融犯罪  
的高压态势同时,相关金融行政法律法规加大了对  
金融活动的行政监管,行政金融与刑事金融一体化的  
层面,法学界和法律界也均较为强调宽缓和严苛两个  
层面的互补,但是,作为一项宏观的刑事政策,仍显得  
过于模糊,缺乏宏观导向在基层实践中,如果诉诸自  
由裁断,就很容易使该刑事政策成为具体操作的借口。  
由此,一些学者主张以严为主暠,认为当前和今后一  
个时期,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应当实行宽严相济,以严  
为主的刑事政策具体来说,在刑事立法上,应对各  
类犯罪保持较重的刑罚配置,并进一步严密法网,以发  
挥法律的威慑力,而不宜大幅度地轻刑化去罪化,即  
[11]  
要实行宽严相济以严为主的刑事立法政策暠 。另  
有一些学者主张以宽为主暠,认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相较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它的重点体现  
;它的实质要义是呼唤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  
[13]  
监管格局初见成效暠 。1997刑法吸收了之前规  
范所确立的多种金融犯罪罪名,是金融犯罪治理的一  
个集大成者。1997年之后,国家主要是通过颁布单行  
刑法或发布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调整增加修改金融罪  
[12]  
刑事执行的宽和暠 。尽管上述观点都有一定的支  
撑理由,同时,学者们和实务者们试图分析出一种核心  
导向,但是,笔者认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除了在一般  
意义上强调重罪严苛轻罪宽缓之外,很难在理论上  
推演出到底以宽为先,还是以严为主不仅如此,“以  
宽为先以严为主在具体领域的犯罪治理或具体  
罪名的犯罪治理上,很容易流于简单化;更为重要的  
,“以宽为先以严为主很容易停留在实体法层  
面讨论,而忽视了具体犯罪的治理问题实际上,很多  
特定类型的犯罪治理很可能会存在实体法层面严厉,  
程序法层面宽缓或者实体法层面宽缓,程序法层面  
严厉等政策设定,如近年来英美国家在金融犯罪的治  
理上所呈现的政策趋势因此,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  
策在我国金融犯罪领域的具体应用问题,仍需要进行  
深入探讨。  
总体上,我国金融刑法乃呈现出逐步细化暠、“偏  
向严厉的发展趋势相对的,刑事司法政策也保持经  
济犯罪领域一向较为严苛的打击趋势首先,在整个  
经济领域,20014,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  
合下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使刑法》  
的制裁条款具体化和量化,增强了刑法的可操作性。  
这个追诉标准实际上也规定了一种实际上比较严厉的  
追究制裁制度其次,就金融领域的经济犯罪而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  
也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对于集资诈骗贷款  
诈骗制贩假币以及扰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严重  
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维护国家的  
经济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可见,  
最高法院非常有针对性地强调对金融诈骗类犯罪中的  
集资诈骗贷款诈骗,货币犯罪中的伪造出售假币犯  
通过宽严相济实现我国金融犯罪治理的路径  
29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以及证券期货犯罪中的操纵金融市场交易型犯罪  
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相反,检察机关应承担  
[
14]  
予以严厉打击 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  
起应有的司法责任,必要的示范作用是需要的具体  
言之,如果金融纠纷在法律性质上已明显超出民事纠  
纷的范畴,而成为刑事纠纷,并且夹杂着诸多传统犯罪  
形态或犯罪行为(如绑架勒索杀人等),刑事司法机  
关对此应谨守刑事准则,积极介入,而不应过多迁就维  
乱世用重典的刑事传统或建国以来的严打刑事政  
,是一脉相承的。  
但事实上,这种针对金融犯罪的严控政策与当  
前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实存在一定的冲突,并且,这  
种冲突尤其体现在刑事司法层面一方面,笔者担心,  
这种严控政策在金融危机期间,很容易与运动式暠  
的严打政策短路相接,形成对金融犯罪乃至经济犯罪  
的大范围打击和治理这显然是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的价值理念相悖的正如学者指出的,宽严相济刑事  
政策一改严打政策针对犯罪的消极被动反应和运  
动式治理弊端,因应各种犯罪的性质和程度,结合国  
家总体刑事安全局势和刑事防治目标,在刑罚和诉讼  
程序的配给上区别对待,使有限的司法资源投入取得  
爭爜枮  
持经济稳定等法律以外的价值需求。  
其次,适度非犯罪化,采取抓大放小的刑事策  
金融犯罪内部也存在严重与轻微之分,在严重和  
轻微之间,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本来就有很强的适用空  
。“由于我国转型期社会存在的上述特点,在社会失  
范与无序化较为普遍,而支持规范运作的社会条件资  
源支持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以规范社会的规  
制方法应对转型期社会因为,在普遍性违法及广泛  
的社会纠纷发生的情况下,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制,难以  
[
15]  
[9]  
最佳的刑事治理效益暠 。另一方面,这种刑事司法  
层面严控政策也过度高估了刑事司法在治理金融犯  
罪方面的威慑功能,同时,也可能过度损伤金融创新的  
热情。  
切实做到普遍性的严格执法暞暠 。除此之外,金融犯  
罪与金融创新紧密相关,因此,绝不能像普通刑事犯罪  
那样,存在命案必破暠、“打击数等硬指标对此,已  
有学者指出,应采取抓大放小的刑事策略,即对严重  
的金融犯罪采取严厉打击的政策,对轻微的金融犯罪  
2
.应正确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的界限,适度  
[
16]  
非犯罪化,“抓大放小暠  
或定性模糊的采取宽缓的刑事政策 这种观点总  
体上值得采行,毕竟,“在打击金融犯罪时,并非对所有  
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都进行无差别对待,而是只选择  
其中一部分进行重点打击这种情况在打击内幕交  
操纵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时比较突出实践中更  
应强调对金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扩大行政处罚的  
范围,而非一味追求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案率行政处  
罚应当优先于刑事处罚,且应当通过大量的行政处罚,  
来掌握金融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为可能启动的刑  
首先,应正确区分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谨  
防刑罚权过度介入民事纠纷一些实证数据显示,在  
经济危机期间,我国法院收案数量的增加主要在于民  
商事案件收案数量的大幅增加,尤以民间借贷金融借  
款担保国际贸易劳动争议以及房地产等类型的案件  
枮爜爧  
为最暠 。这说明刑法并不是最为亟需的法律手段这  
就要求刑法做到适度暠,一方面,既不能都以犯罪处  
,造成打击面过宽,“尤其是转型时期,由于社会关系  
变化社会利益调整,社会规制手段跟不上,不可避免  
地出现违法普遍甚至犯罪高发国家刑罚权适用如缺  
乏谦抑性,划定犯罪圈及司法打击如不慎重,将会扩大  
社会打击面,增加社会消极因素,而实际上也不可  
[14]  
事处罚积累经验暠 。当然,在笔者看来,“抓大放小暠  
也存在一定弊端,即金融犯罪的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及  
大的演化趋势,一味放纵会助长金融犯罪向严重的方  
向发展并且,集中刑事手段治理严重的金融犯罪也  
并不意味着就要放纵轻微的金融犯罪事实上,刑事  
手段的有限性谦抑性暠,主要目的乃是兼顾金融  
行为的自身规律,以其他规制手段为前提,避免越俎代  
在此意义上,“抓大放小不如抓大防小准确,后  
者不仅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理念,更体现了刑法谦抑暠  
综合治理的取向。  
[9]  
暠 。实际上,在我国当前,针对金融行为,无论是经  
济性制裁举措,还是法律性制裁举措,均表现出监管  
过度的特点这种过度监管不仅会影响金融创新  
爩爜枮  
行为,而且会影响到经济行为主体的安全感最近  
一项统计所显示的富豪撤资或离资现象,与此不无关  
据报道,“中国有两万名资产在1亿元(约合1500  
万美金)以上的富豪,他们中27%已经移民海外,47%  
3.坚持刑事实体法严苛与刑事程序法灵活相结合  
的原则  
枮爜爫  
正在考虑移民暠 。当然,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也不宜对  
金融犯罪行为一味纵容,也不能都以民事纠纷处理,否  
则将会陷入地方保护主义与例外横行的不良处境,使  
金融犯罪方面的刑事实体法以严苛的面目进行犯  
罪威慑,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消潜在金融违规者  
30  
林喜芬中国应确立何种金融检察政策? ———基于宽严相济理念的思考  
[
17]  
恣意犯罪但同时,也可能因为严苛而导致犯罪数和  
受案数激增以上海为例,近五年间,金融犯罪案件占  
公诉案件受理比例从2005年的2%发展到2009年的  
惰与粗糙 在我国当前经济转型期,检察机关在追  
诉金融犯罪的问题上也遭遇到一些困境,其中因为金  
融案件复杂导致的办案效率下降办案成本增加办案  
人员短缺等问题,已悄然呈现在此意义上,积极地借  
鉴美国式的实体法严苛暠、“程序法灵活的宽严相济  
策略,是有必要的尤其是考虑到金融犯罪涉案证据  
办案压力大办案成本多被追诉人(或组织)反侦  
查能力强社会影响重大等因素,在金融检察领域试点  
和践行辩护交易或暂缓起诉等起诉策略,可以很大程  
度上缓解上述压力。  
5
%,增长了150%;受案增加绝对数为32、66、153、398  
,逐年上升的比例分别为9%、18%、36%、69%,绝  
对数和增长率均逐年翻倍,其中2009年相当于2007  
爮爜枮  
年和2008年的总和,2007年上升130% 。在此情  
势下,如何提升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效率,就变得非常  
重要可以说,这也是世界范围内打击金融犯罪的一  
个普遍问题在我国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团体甚至以  
金融犯罪做大,司法成帮凶为题,指控司法审判的怠  
注释:  
当然,对某些新型金融行为的入罪化,会持谨慎态度。  
参见:JerryEdwardFarmer,Note,TheRoleofTrebleDamagesinLegislativeandJudicialAttemptsto DeterInsider  
Trading,41 WASH.& LEEL.REV.1069,1071(1984);MichaelSiconolfi,NASDIsDevelopingGuidelinesforPunitive  
AwardstoInvestors,WALLST.J.,June7,1991,atC1.  
刑法要不然就惩治效果极强,要不然就很难发生效力。AnneBowenPoulin,ProsecutorialDiscretionandSelectiveProsecu灢  
tion:EnforcingProtectionAfterUnitedStatesv.Armstrong,34AM.CRIM.L.REV.1071,1080n.33(1997).  
栜CriminalProsecutionsforFinancialInstitutionFraudContinuetoFall,http://trac.syr.edu/tracreports/crim/267/.  
关于辩诉交易,参见:林喜芬成凯程序如何衍生:辩诉协商的制度逻辑与程序改良》,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8年第1。  
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高检发研字[2007]2)2。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法发[2010]9)第二四部分。  
单行刑法,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增加了骗购外汇  
通过刑法修正案修改增加金融犯罪罪名,例如,刑法修正案对内幕交易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非法经营罪等作了  
修改补充;《刑法修正案()》集中对信用卡犯罪作出了全面修订,增加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  
息罪,修改了信用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修正案()》修改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进一步  
完善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新增了虚假破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背信运用  
受托财产罪等金融犯罪新罪名;《刑法修正案()》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作了新的补充修改,同时新增了利用未公  
开信息交易罪,修改完善了非法经营罪;《刑法修正案()》删除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原有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  
,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从而废  
除了该罪的死刑,另外增加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参见:曹坚金融犯罪刑事政策的历史变迁》,http://www.shfinancial灢  
news.com/xww/2009jrb/node5019/node5036/fz/userobject1ai98410.html.  
如该追诉标准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或者抽逃出资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暠;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  
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应予追诉暠;虚开增值税发票1万元,或骗税5千元,“应予追诉暠;国  
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严重不负责任失职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应予追  
暠;当企业破产倒闭时,隐匿财产或提前分配财产造成债权人或其他人10万元损失的,“应予追诉暠;等等参见:龙宗智  
经济犯罪防控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学杂志》2006年第4。  
除此之外,还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走私等严重侵害国家经济利益的  
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重大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各种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等等。  
爜枮爧参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关于金融危机司法应对问题的调研》,山东审判》2010年第2,33。  
枮爜爩考虑到我国当前金融机制尚落后于西方国家,显然,金融创新行为更应当予以鼓励。  
枮爫爜相关数据,参见中国富豪们为什么要移民海外?》,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1013/08/0_155639790.shtml,  
2
01365日访问。  
枮爜爭季卫东教授也指出,正确处理刑民交叉问题的法庭技术,慎重办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集资刑事案件,不轻易动用刑事追诉。  
爜枮爮参见:上海市检察院课题组上海检察机关金融检察工作专业化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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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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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KindofFinancialProsecutionPolicyShouldChinaSetUp?  
LINXi灢fen  
KoguanLawSchool,ShanghaiJiaotongUniversity,Shanghai200240,China)  
(
Abstract:IntermsoffinancialprosecutioninwesternCountries,thepolicyoftemperjustice  
withmercyisembodiedintwodimensions:onthecriminallawside,itemphasizesthevalueof  
deterrencethroughharshsentence;onthecriminalprocedurelawside,itemphasizesthepru灢  
denceandthetacticsoffinancialprosecution,suchasdeferredprosecutionandpleabargaining.  
InChina,therearestillsomeargumentsonthepolicyoftemperjusticewithmercy.Intermsof  
thepotentialintroductionofthepolicyintofinancialcrimecontrol,threedimensionsshouldbe  
paidattention:thefirstistobeawareofthecrackdownpolicyandsportylegalenforcementman灢  
ner,thesecondistoclarifytheboundaryofcriminalandcivilfinancialdispute,andthethirdis  
tousedforreferencethetacticoffinancialcrimecontrol,i.e.,severecriminallawandflexible  
criminalprocedurelaw.  
Keywords:financialprosecution;criminalpolicy;temperjusticewithmercy;financialcrime  
[责任编辑:苏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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