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 卷第4 期
2014 年7 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41,No.4
July,2014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之法制困境与改革
陈丛刊,姜晓萍
(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都610065)
ꢀ
ꢀ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变革的加剧和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与创新日益重要,社会组织已成为社会发展和管理中
不可或缺的中间组织力量。 虽然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法规内容不完善、立法
层次较低、立法原则不确定、社会组织发展遭遇合法性危机、现有法律法规限制社会组织取得合法身份等一系列问
题。 只有加快相关立法建设,加强政府依法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司法体制和执行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和倾斜,才
能促进我国社会组织健康快速的发展。
关键词:社会组织;法律地位;法制困境;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4)04⁃0035⁃05
ꢀ
ꢀ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急剧变革和转型的
定》的报告中,先后共13 次提及“社会组织”,如鼓
励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的管
理与引导等,涉及的内容之多是前所未有的。 “解
放思想,解放生产力,还要解放社会活力”,这是十
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一个目标创
新和理论创新。 这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的出台,不
仅表明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重视,还预示着社会
组织将在现代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这
些年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实践表明,社会组织发展面
临着某些难以预知的法制困境,由于相关法律法规
不完善,一些基本问题和主要弊端逐渐凸显出来,必
须加大改革力度,为社会组织发展构建良好的法制
环境。 一个健康有序的法制环境,有利于社会组织
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一ꢀ 建构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制环境之必要性
时期,呈现出社会危机多重复合、社会矛盾衍生多
发、社会问题叠加频发的特点,这些问题给社会管理
带来前所未有的难题,同时也给社会组织的发展提
出了新的要求。 作为一定程度上具有社会性、非营
利性和非政府性特征的社会组织,在解决社会危机、
缓和社会矛盾、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
代的作用,已成为我国社会建设和发展中的中间组
织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快速的
发展,截至2012 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
织共49ꢁ 2 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6ꢁ 8 万个,民办非企
[
1]
业单位22ꢁ 1 万个,基金会2961 个。 此外,据不完
全统计,我国社会中存在的未在民政机构注册的各
[
2]
类社会组织总数不低于300 万个。 党的十八届三
中全会强调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必要性和重要
性,首次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写入党的纲领性文
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
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198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意味着中
国法制建设开启了新篇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党的“十五大”提出
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战略方
收稿日期:2014⁃02⁃17
作者简介:陈丛刊(1987—),男,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
姜晓萍(1963—),女,重庆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