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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情况之变迁,其不知‘夜郎’之大,亦犹此时‘夜郎’
的告谕,“ 喻” 专指譬喻,就不再是异体字了。 在
《史》、《汉》通用,《史记》本传本篇作“喻”,而本传
《封禅书》 “ 依类诧寓, 谕以封峦” 就作“ 谕”
[
2]150
之不知中国为大也。”
因董仲舒元光元年所上
《
天人三策》 (《汉书·武帝纪》 系于元光元年,《资
[
4]《司马相如列传》,3072
治通鉴》系于建元元年,皆在“通西南夷、西域” 之
前,也皆早于《喻巴蜀檄》) 里已提到“夜郎”:“夜
郎、 康居, 殊方万里, 说德归谊, 此太平之致
。 在“譬喻”的意义上通用,“谕告”、
“告谕”意义上《史记》多用“谕”,而《汉书》几乎全
部用“谕”。 《汉书》本篇三处,前两处为“谕”,后一
处为“喻”。 而《文选》全部作“喻”。
[
5]《董仲舒传》,2511
也”
。 以此,相如非不知“夜郎”,而是
为与“西僰”对偶,所以言“南夷”。 倒是相如、马迁
时代尚不清楚“僰”也在“南”,误以为“西”,所以都
说成“西僰”。
5.辑安中国
辑安,《汉书》作“集安”,《文选》作“安集”。
《 说文· 车部》: “ 辑, 车和辑
[
7]《说文解字集注》,2996
所以“辑”、“安”近义。 “辑”为
2
.用兴法诛其渠帅
也。”
《
汉书》、《 文选》 “ 用” 后有“ 军” 字、 “ 帅” 作
本字,“集”为假借,“辑”、“集”通用。 “辑安”为词,
《史记》仅见于此,不见于《汉书》;而“集安”仅见于
《汉书》此处,不见于《史记》;“安辑” 不见于《史
记》,多见于其余“二十四史”;《文选》之“安集”则
多见于“二十五史”。 “辑安”、“集安”、“安辑”、“安
集” 都是同一词的不同写法,可以互相倒置,只是
“安集”、“安辑”最为常用。
“
率”。
“
用兴法”,“用”字意义当属上句,即因“郡又多
为发转漕万馀人” 而“兴法”, 意义不甚明白。 《汉
书》增“军”字,则“用”字含义更清楚,也应是据《喻
巴蜀檄》“今闻其乃发军兴制”一语而增。
“
帅” 与“率” 秦汉时在“统率” 的意义上可通
用,“渠帅”为词,在《史记》、《汉书》中“帅”与“率”
也通用,而以“渠率”为多。
6.诎膝请和
诎,《汉书》、《文选》作“屈”。
3
.乃使相如责唐蒙
《说文· 言部》: “ 诎, 诘诎也。 …… 诎或从
[
7]《说文解字集注》,517
《
汉书》、《文选》“使”作“遣”、“蒙” 后有“等”
屈。”
“诎”、“屈”谐声同旁,在曲折的
字。
意义上《史》、《汉》通用,但以“诎”为多。
7.重译请朝
《
汉书》改“使”为“遣”,二者为同义词,“遣”之
语意更为清晰。 “使” 不必包含“出使” 的意思,而
请朝,《汉书》、《文选》作“纳贡”。
“
遣”则必然是“派出”的意思。
汉书》有“等”字,和《史记》的意义有所不同。
责唐蒙” 仅指“唐蒙” 一人,则“巴蜀民” 只是“晓
“请朝”、“纳贡”意义并不完全相同,虽然都有
“臣服”的涵义。 “请朝” 是事先请求朝拜,“纳贡”
是诸侯向天子述职的标志,是已经“臣服”者所行,
即《子虚赋》所说:“夫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
《
“
谕”的对象,非“责”的对象,其余“因责之以不忠死
亡之罪,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 等属于司马相
如自行处理的范围。 “责唐蒙等”则还有被责之人,
这些人是谁,也没有明说。 《喻巴蜀檄》有“因责之
以不忠死亡之罪,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等语,
应当是指巴蜀有关官员如“三老孝弟”,以及“巴蜀
民” 等。 《史记会注考证》 引张文虎曰:“蔡、中统、
游、 毛本‘ 唐蒙’ 下有‘ 等’ 字, 与《 汉书》
[
4]《司马相如列传》,3016
以述职也”,
亦即下文“贡职” 之意。
所指“康居西域”此时还未与中国交通,“请朝” 应
先于“纳贡”;下文有“南夷之君,西僰之长,常效贡
职”,当是“南夷”、“西僰” 本属中国,应分别与“康
居西域”之“请朝”对举而已,从行文章法说,也可以
避免重复。 所以,《史记》 之“请朝” 优于《汉书》、
《文选》之“纳贡”。
[
1]第九卷,《司马相如列传》六O
合。”
则“等”字在《史记》另外的
8.稽首来享
版本里就有,似乎不是《汉书》 所增添。 而有“等”
字,更切合《喻巴蜀檄》的文本含义。
《文选》作“稽颡来享”。
《荀子·大略》:“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
[8]
曰稽颡。” 则“稽颡”是最高拜见礼仪。 考《仪礼》,
[9]《觐礼》,147
诸侯朝见王也是“稽首”
4
.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
喻,《汉书》作“谕”,后文也作“晓谕”、“咸谕”。
喻”、“谕” 异体字。 但后来“谕” 专指上对下
,而“稽颡” 仅见
“
于丧礼,即《礼记》、《仪礼》 的丧礼部分。 孔子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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