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卷第期  
2006 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33,No.5  
September,2006  
自贡盐业合伙契约释例  
果  
四川理工学院四川自贡643000)  
摘要盐业契约是有关盐井开凿以及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契约规范的总称在中国契约法律制度和盐业文  
化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盐业合伙契约作为盐业契约中一种独具我国民族特色的资本组织形式具有许多  
不同于中外其他合伙契约的特点从法律角度探析盐业合伙契约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契约法律制度本土化发展和  
在外来文化冲击下的有中国特色的契约法律文化对于促进我国民商立法的进一步完善也具有启示作用。  
关键词盐业合伙契约法律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7ꢁ 71F1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605⁃0139⁃06  
在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历程中习惯作为一种特  
中国特色的契约法律文化进一步理解我国契约的  
民族化及社会化促进我国民商事立法的不断完善。  
盐业合伙契约是围绕盐业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  
而进行股份合作所设立的早期法律文书它的内容  
较为丰富具有许多不同于其他契约的特点根据  
盐业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不同阶段我们可以把盐业  
合伙契约划分为凿井类盐业合伙契约和井灶经营类  
盐业合伙契约前者为若干股伙共同集资凿办新井  
所订立的一类契约后者则为若干股伙围绕租佃购  
买生产现成井灶及设备或者租佃购买废井试办新  
厂等一系列经营活动所订立的一类契约本文试以  
这两类盐业合伙契约中的四例进行探讨和分析。  
据有关盐业契约文书所记载的内容表明在清  
代我国四川自贡盐业生产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合伙  
制度它虽然在性质上与清代其他地区的合伙关系  
保持着同质的关系但是却是清代社会中最为发达  
的合伙制度盐业合伙契约中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关  
系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已经形成习惯并且以所谓  
厂规的形式成为成文惯例因而自贡地区有关合  
伙的民间契约的内容大体上都差异不大从而使得  
别的历史储存留下了刻骨的记忆信号往往是任何  
外在的力量都无法抹去的并且始终制约着人们的  
思想和行为包括盐业合伙契约在内的各种盐业契  
正是这些习惯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民间法之一。  
根据现代法学观点所谓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人共同出资共负盈亏共同负担无限责任的民事  
法律行为这是一种在中国和西方商事领域均源远  
流长的资本组织方式盐业合伙则是在盐业生产经  
营活动中若干股伙共同集资凿井租佃购买生产  
现成井灶及设备或者租佃购买废井试办新厂的一  
系列经营活动它一种独具我国民族特色的资本组  
织形式从传统习惯法和当代法律关系来讲尊重  
本土传统习俗对当代中国民商法现代化有着重要启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去探寻合伙制度的渊源分  
析盐业合伙契约的内容特点及影响有助于理解适  
宜的经济法律制度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理解  
尊从民间习惯树立契约意识依靠社会协商和合  
按照契约思想制定法律的重要性进而认识契约  
法律制度本土化发展和在外来文化冲击下出现的有  
收稿日期2005⁃11⁃20  
课题项目2005 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  
作者简介支果(1963—),四川自贡人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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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盐业生产中的合伙关系表现出高度的稳定性和规范  
这充分说明在清代自贡地区的盐业生产中存在  
着一种由习惯法加以调整的法律秩序自贡井盐生  
产以开凿盐井为必经过程而开凿一井须合众家  
并不出资而仅以其经营管理活动入伙其他合伙人  
以投资入伙土地资金和人力三种资源形成了一  
个完美的组合体现了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  
活动惊人相似的基本特征这大概不会仅仅是巧合  
。  
4]45  
之力攒百两之金经历累月而后成”  
因此在  
清代合伙集资开凿盐井成为自贡地区盐业生产活  
动的基本形式各方当事人订立合伙约将其在合伙  
开凿盐井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成为盐业生  
产的第一个步骤这些合伙约也展现出盐井合伙关  
系的基本内容清道光十四年邹朝璋出立的一个合  
伙约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  
地主尽管是以土地入伙但在合伙约中却表达  
”,这种表达与例一合伙约所形成的合伙关系  
具有时间性有关在当时的民间习惯中合伙开凿  
的盐井分为两种类型客井子孙井”,“客  
经营议有年限限满全井交还地主故又称年限  
;“子孙井则没有经营期限的限制由地主和投  
2]12  
例一立合伙约人邹明璋今凭中佃明坵垱  
资人子孙永远管业”  
例一约中虽然没有明确  
小溪沟夏洞寺天灯会地基壹段新开凿盐井壹  
取名天顺井照小溪坝厂规贰拾肆口分派:  
地主出……一概等地基地主得押头钱叁拾贰  
千文正无还地主得地脉水火锅份四口承首  
得地脉水火锅份贰口内有拾捌口任凭承首邀  
伙出资凿捣贰拾肆口不得争占今凭中邀到  
罗廷珍名下做开锅壹口自动土安圈报开淘  
一切费用吊凿之后凭众伙清算交与承首人  
经管每月清算如有一月使费不清即将原合  
约退还承首另邀开户不得言及以前用过工  
亦不得私顶外人承首不得停工住凿如有  
停工住凿将承首地脉水火锅份贰口交与众开  
户承办承首不得异说其有天地二车下大小  
木竹柜房廊厂官前使费拾捌口均派以后  
井成大功报试推煎注册呈课俱照贰拾肆口  
均派其井或出水火二三口以作凿井使费;  
倘有肆口贰拾肆口分班恐口无凭立合约一  
子孙永远存据  
约定年限但是记载地主得到了押头钱叁拾贰千  
文正”,无还”,立约人将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称为”,而且约中没有出现子孙井通常都会写入  
子孙永远管业表述因此笔者推断天顺井当属  
客井其合伙关系是有期限的例一约中没有约定  
年限可能与当事人之间有口头约定或是立约人与  
地主之间另订有佃田约有关。 (至于客井的具体期  
当时常见的有十二年十四年十六年等不同情  
在现存的契约中也有约定十三年为期的例如  
清嘉庆十二年张玉宁师起用等所立佃约中便约定:  
年份拾叁年为准”,但是在例一约中由于土地的  
投入带有风险性如果盐井不见功”,[所谓见  
”,是指盐井开始出卤水或天然气),有少量  
火时称为小功”,火产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即  
水达四口火至二十圈时称见大功”。]地主可能得  
不到收益因此从性质上说当属合伙中的入伙而不  
是租佃。  
例一约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它援引小  
溪坝厂规来确定合伙人之间的份额关系现在能  
够见到的成文厂规有长四垱井规》、《地  
主与客人所做客井子孙井三十班井规》、《坵垱小  
溪地主与客人二十四口子孙井规上中下节井  
几种另有一些厂规没有文字遗传 例一约所  
援用的当是第二种坵垱小溪地主与客人二十  
四口子孙井规》,该厂规名称虽为子孙井厂规但立  
约人所援用的仅是其关于合伙人份额的规定而不  
涉及盐井的类型这些厂规成为清代自贡盐业生产  
中众多合伙者结成合伙关系处理各类纠纷的主要  
合伙人邹朝璋壹口刘鸿盛壹口杨永章贰口  
罗廷禄壹口  
罗廷祥壹口罗汉臣壹口林文万壹口魏开扬  
壹口赖元宽壹口  
余道恒壹口黄德廷壹口邹庆五伍口  
道光十四年岁次甲午十一月初四日立出合  
336-337  
约人邹明璋  
合伙契约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地主即小溪沟夏  
洞寺天灯会该会以地基一段入伙承首人即以经  
营管理活动入伙的人其主要义务一是邀伙即募集  
投资人二是组织凿井三是根据凿井的进度和开支  
向投资人收取资金此例为立出合约人邹明璋他  
3]47  
依据。  
到了较为成熟的阶段对现实生活中的合伙关系起  
可见习惯法在当地盐业生产中已经发展  
40  
自贡盐业合伙契约释例  
着有效的调整作用根据上述厂规的规定盐井合  
伙份额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例一约中所采用  
的所谓二十四口锅份制其二是所谓三十班日份制。  
前者是将所有份额分为二十四锅份后者则是将所  
有份额分为三十日份地主承首和其他合伙人各占  
一定份额。 (按当地习惯地主分得的份额称为地  
脉日”,承首分得的称为乾日”,投  
资人分得的称为客日”。) 可见所谓锅  
”、“日份所表达的意义就是股在例一中二十  
四口锅份中地主占四口地脉锅份承首占两口乾锅  
份和一口客锅份其他投资人共占拾柒口客锅份与  
前述合伙经营关系一样份额构成了合伙关系的基  
。  
上已经能够接受这种结果正是在这样的观念基础  
习惯法对于不能履行出资义务而规定的责任才  
有可能被接受也才能转化为现实秩序而不会受到  
严重的阻碍当然在盐井合伙中合伙人并非承担  
着同等的风险由于地主以土地出资在投入土地后  
便不再承担出资义务且即使盐井不见功其所投入  
的土地也可以收回因而其投资风险较小承首所承  
担的风险也仅限于其投入劳动的机会成本但是立  
约人对于客份合伙人不能履行出资义务所应当承担  
的责任的认同表明风险意识已经普遍被接受并且  
成为盐井合伙制度框架的重要基础在通过出丢下  
节方式而完成的合伙份额重组等制度中这种风险  
观念也得到体现。  
然而盐井合伙关系中合伙人基于其所占份额  
而承担的义务却与合伙经营关系有很大的差别在  
合伙经营中份额是在合伙人出资以后根据其出资  
比例确定的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其所拥有的  
份额并不产生其出资的义务而在盐井合伙中客份  
合伙人的份额首先便意味着出资义务由于盐井的  
开凿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在立约时均无法确定因  
而立约者只能采取逐步追加出资的方式进行投资。  
从例一的内容看立约时只有罗廷珍实际出了资用  
于凿井的启动费用而其他人只是认了股并未实际  
出资在实际动工动土安圈所有费用开支  
清代四川盐井合伙中经常出现所谓出丢下  
的合伙份额重组现象目前国内研究古代四川  
盐业生产制度的学者们普遍把出丢下节看作是合伙  
份额的转让形式有的学者认为丢节也是在提留  
4]118  
一定数量基础上的分割式转让”  
但是下文的分  
析表明出丢下节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关系远远超出份  
额转让的范围因而笔者认为这是一种份额重组并  
且已形成习惯法光绪十五年颜桂馨所立的一份出  
丢下节约文可视为一个典型:  
ꢀ ꢀ 例二立出丢下节子孙井份文约人承首颜  
桂馨占锅份十二口姚寅甫二口张富成二口,  
余成章一口汤洪有一口王梧岗一口李鼎元  
一口林万选一口等先年在小溪坵垱张爷庙  
会业内地名石板田复淘盐井一眼更名海生  
依小溪厂规照二十四口分派主人占地脉  
三口客人占开锅二十一口出资锉井因众伙  
乏力齐伙等商议愿将二十一口请凭中丢与严  
积厚晋丰灶名下出资捣锉二十一口上节不出  
锉费俟井见功之日上节颜桂馨伙等占水火  
油锅份十口半下节严积厚等占水火油锅份十  
口半如井出微火微水等除缴有余即该二  
十一口分派倘见大功开班以后如井老水枯,  
复行下锉仍照二十一班派逗工本其有天地  
二车碓房车房牛棚楻桶房屋一概俱全凭  
证议明下节当补还上节廊厂银二百两押底银  
二百两正均九七平漂色交兑井见大功开班之  
上节还下节押底银二百两正廊厂银不还。  
自丢之后锉捣下脉不得上开停工住锉如停  
工住锉三个月任随上节接回或自办外丢下  
使费由合伙人每月结算一次根据结算情况由客  
份合伙人按份额出资以供继续开凿之用直至见功。  
因此在凿井过程中客份合伙人始终承担着继续出  
资的义务例一约中为此种出资义务的履行规定了  
相应的责任如有一月使费不清即将原合同退  
还承首另邀开户不得言及已前用过工本亦不得  
私顶外人”,也就是说客份合伙人只要有一个月不  
能履行其出资义务便不仅丧失了其在合伙中的份  
而且不能请求返还其已经投入的资金对客份  
合伙人的出资义务规定如此严重的责任一方面反映  
出习惯法已经具有相当大的强制性另一方面也表  
明在当时的契约观念中已经出现了风险意识盐井  
合伙本身带有很大的风险性任何一口井的开凿都  
会有见功或不见功见大功或见小功的可能而盐井  
开凿的总费用无法事先预见又在这种自然风险的基  
础上加入了出资不能的风险从而使盐井合伙的风  
险进一步加大因此客份合伙人在入伙时便应当  
明白存在着完全不能收回投资的风险从而在观念  
41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节不得言及锉费廊厂押底等语至于上节恐  
个方面来考虑支撑着出丢下节制度的观念基础其  
一是资本贬值的观念即由于上节所投入的资金没  
有产生实际的效益因而已经贬值其二是风险观  
由于丢节后上节已经不再承担资金投入的义务,  
其所承担的风险便仅限于已经投入的资金因而已  
经是确定的而下节所需要投入的资金却是不确定  
因而其风险也是不确定的出丢下节实际上意味  
着风险转移实际上以资本贬值的观念来支撑出  
丢下节制度仍然不能解释合伙人不加评估便在上、  
下节之间均分份额的现象因为资本贬值仍然存在  
一个量的问题因此构成出丢下节制度的观念基础  
的很可能是风险意识。  
有帐各情不与下节相涉上节自行理落今恐  
人心不古特立承出二纸各执一纸存  
362-363  
。  
契中称立承出二纸各执一纸存据”,但本契  
仍仅由立约人和中证人签字当为出约笔者推断接  
手人当另外立有承约互相交换收执此种契约形  
式兼具单契和合同契的特征似并不多见出丢下  
节的原因通常是客份持有者遇到资金困难无法继  
续开凿盐井又不能停止开凿不得已而另找出资者  
继续出资开凿出丢下节的结果则是出丢人上  
免除了继续出资的责任而由下节承担在这  
一过程中除地脉份以外的所有客份和乾份持有者  
构成出丢主体与下节订立出丢下节约在例三原  
有合伙份额中承首颜桂馨占有锅份十二口当包括  
乾锅份和客锅份加上其他合伙人占有的客锅份共  
计二十一口包括了除地主所占三口地脉锅份以外  
的全部份额出丢以后上节和下节作为两个整体,  
平均享有上节所出丢的份额即上下节各占十一口  
半份额就一般的合伙观念而言数量相同的份额  
意味着等量的出资和等量的收益体现着资本平等  
的原则在本文前面所讨论的清代乡村合伙和合伙  
经营中这一原则均得到体现然而在例二所体现的  
合伙份额重组关系中上节已经投入的资金是确定  
因而每一口所代表的出资额也是确定的但是下  
节将要投入的资金却是不确定的在订立出丢下节  
契约时无论是上节还是下节都无法确切地知道下  
节还需要投入多少资金上节久锉不见功而下节  
接手很快就见功的现象并不少见更重要的是无论  
下节是否很快见功其实际投入的资金恰好与上节  
所投入的资金相同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有学  
者认为在同一见功生产合资井中同额股份所代  
表的产权完全相等所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也  
盐井合伙涉及较多的物的关系地主以土地出  
生产需要购置一些大型的工具需要修建房屋等  
固定资产需要牛等大型牲畜提供动力甚至还会因  
为运输及人员的进出而涉及与相邻土地的关系因  
在盐井合伙份额的买卖中合伙份额与物的关系  
凸现出来清光绪二十六年谢陈氏率子显连出立的  
杜顶即绝卖契向我们展示了清人在这一问题上所持  
有的观念:  
ꢀ ꢀ 例三立出杜顶子孙业昼夜水火油盐日份  
文约人谢陈氏率子显连情因已下先父谢仁  
与吴裕通伙佃得林锡宠承首在富邑新垱地  
名王笋坝王仕宽业内复淘锉办盐井一眼原名  
金源井后更名入海井先父名下应占净日份  
六天及顶明吴复初一天吴敬轩一天吴殿卿  
一天半共成九天半并应占天地二车碓房车  
踩架楻桶及四围基址抬锅运炭堆渣放  
移水安笕吃水滚水堰塘牵扯风篾一切路  
主人业内概无阻滞兹因基业窎远难以经  
母子商议甘愿将先父遗留已下应占日份共  
九天半先向伙内无人承顶然后请凭中证一  
并出顶与王宏德堂名下子孙推煎承办比日  
三面议定时值顶价丝银四十两正其银九七平  
九八色当即亲收入手,……。 其井界上至坎  
左连蔡九江井前至坎下右至路边与主人  
合界自顶之后任随顶主推煎锉办下脉出大  
谢姓伙内子孙不得言及挂红赎取等  
其井有上下三节日份不明井事水  
外欠押借押当等事不清一力有谢显连母  
4]24  
完全相等”  
然而笔者认为在出丢下节的情况下  
相同份额所承担的出资义务却几乎不可能是完全相  
等的事实上出丢下节约中都是按照上下节平均  
分配合伙份额的立约人根本就不去考虑下节可能  
需要投入多少资金的问题也不会根据其估算来协  
商其出丢的份额上节出丢其所占份额的一半给下  
节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法规范而得到普遍的认同显  
在出丢下节这样的习惯法背后一定隐含着与资  
本平等原则不同的观念一般而言我们可以从两  
504  
子理明归款抵偿不与顶主相涉。  
上述例三契在说明了立约人用并应占三个  
42  
自贡盐业合伙契约释例  
字将主人业内即地主作为出资的井基内的所有房  
生产用具以及通行权都作为其杜顶约的标的物  
来表示显示出在立约人的观念中对份额的占有也  
对应地使其产生了对物的权利然而或许我们也可  
以从概无阻滞的表达中将立约人的意思理解为  
声明上述房屋及物品的使用权均无妨碍存在显  
这里的表达是十分含糊的由于几乎所有买卖  
盐井份额的契约都会作出类似的声明因而我们可  
以把份额交易完成以后出卖方便放弃了对盐业合伙  
中形成的一切物的权利看作是当时习惯的通例从  
而在制度的层面上合伙份额已经获得了独立的表  
但是在观念形态上合伙份额的独立却不是在合  
伙份额与合伙财产的分离这一层面上展开而是基  
于对份额买受方所获得的业权完整性的保护而发生  
。  
种区分仅仅是例四契的立约人与买受人的特别约  
也反映出清代的业权观念与现代民法中的财产  
权观念的差异盐井合伙也以份额作为确定合伙人  
之间分配关系的标准份额既可以以投资形成土  
地也是一种投资),也可以以人力投入形成合伙份  
额在子孙井中是永久性的业而在客井中也在一定  
时期内成为业。  
总之任何类型的法律制度都是特定的法律关  
系的产物民商法制度的创制如果不能基于广泛深  
入地吸取本土民族习俗习惯资源那么创设的民  
商法规范势必很难真实有限地反映一个国家特有的  
法律文化和民族性格遵从习惯是一种理性思维方  
习惯法权对于民商事立法具有先在性价值通  
过研究和吸收习惯而防范法律殖民主义”,我国的  
民商事立法应当通过分析和研究认同和确认生长  
于社会生活中丰富的习惯资源同时又不至于走向  
把它视为移植西方法律的对立物的反面极端尊重  
优良习惯是中国法律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法治现  
代化的特殊历史逻辑表明对制度法的推崇并不意  
味着遏止主体的习惯权利要求中国传统的习惯蕴  
涵着有助于法律实现的人文精神在当代全球化历  
史条件下尊重民商事习惯创制更切合国情的民商  
法律制度保持民商法律之本土资源和其间生成的  
民族性品格是防范法律殖民主义陷阱的有效途  
嘉庆十三年赵振九等人所立顶井约在约定卖井  
的同时又约定了附着在井基生产范围内的一些物  
的买卖关系:  
例四立顶井字约人赵振九弟用章济隆,  
今将自置黄桷坪地基捣锉兴海井壹眼情愿出  
顶与王名下推煎下锉现有水同中议明:  
租银壹千肆百伍拾两整当即银井两交明白,  
从中并无货物准折等情其做井如停工住锉,  
许主接回蒙神天赐福出水火之日足有四  
主人地脉九天分班煎烧照依厂规拾贰年  
为率许主人原井接回临时再无他说至见功  
应修灶房柜房亦以厂例不得推托恐后无  
立约为据本井所有牛只家具同中照物  
5]4  
径之一合伙这种在中外都可谓古老的经营方  
式和资本组织形式在世界范围内均未因法人制度  
的兴起而衰落反而都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向前发  
从契约关系到组织关系从民事合伙到商事合  
合伙制度设计正在日益实现其团体性稳定性、  
安全性和多样性的价值追求盐业合伙契约这种在  
近现代西方股份制强烈冲击下保留其民族传统契约  
特点的契约形式可谓是中外合伙制度中的一支绚  
丽的奇葩它在特定的环境下得到一定的生长也极  
大地促进了当时盐业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民商立法  
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我们既要坚持洋为中用也应  
注意古为今用让优秀民族传统中的法制精华在今  
天的法治进程中发扬光大注重尊从民间习惯树立  
契约意识依靠社会协商和合意在立法中渗透契约  
思想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和谐有序地  
向前发展。  
361-362  
作以时价银物两家照数收清此批。  
从例四有内容看赵振九等人所卖的并非合伙  
而是其兄弟共有的出顶以后成为上节;“现有  
表明该井已经见功但仍需继续下锉由此  
推断井基上应当有天地二车廊厂等为盐业生产所  
必需的设施和器具但是立约人并未提及上述设施  
和器具却将牛只家具等专门列出另卖表现出在  
其观念上有些物被包含在井业中不需要也不可以  
单独卖另一些则相反是可以另卖的但不知其加  
以区别的标准是什么因为这里所说的牛只显然是  
为井盐生产提供动力的生产资料而非家庭畜养其  
财产性质当与天地二车等并无区别那么清人对此  
加以区分的标准是什么呢然而无论如何即使这  
43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参考文献:  
1]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A].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邹进文近代中西制度变迁比评[J].经济与管理论丛,1998,(2).  
3]自贡档案馆北京经济学院四川大学自贡盐业契约档案选辑(1732-1949)[G].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4]彭久松陈然中国盐业契约股份制[M].成都成都科技大学出版,1994.  
5]眭鸿明清末民初民商事调查之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李大明]  
文史札记  
孙光宪著述考)  
锐  
太元金阙三洞八景阴阳仙班朝会图崇文总目4《道书类一》:“《太元金阙三洞八景阴  
阳仙班朝会图五卷。”(丛书集成初编本未署撰者姓名郑樵通志67《艺文略第五·道家三》:“《太  
元金阙三洞八景阴阳仙班朝会图五卷孙光宪撰。”(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 年版焦竑国史经籍志上  
子类·道家》:“《太元金阙三洞八景阴阳仙班朝会图五卷孙光宪)。”(四库全书存目本常明杨芳灿等  
四川通志185《经籍志三·子部·道家亦著录此书并把它系于孙光宪名下巴蜀书社1984 年版)。  
杜甫集序》,王洙杜工部集序:“甫集初六十卷今秘府旧藏通人家所有称大小集者皆亡逸  
之余人自编摭非当时第次矣搜裒中外书凡九十九卷古本二卷蜀本二十卷集略十五卷樊晃序小集  
六卷孙光宪序二十卷郑文宝序少陵集二十卷别题小集二卷孙仅一卷杂编三卷)。 除其重复定取千四  
百有五篇凡古诗三百九十有九近体千有六起太平时终湖南所作视居行之次与岁时为先后分十八卷。  
又别录赋笔杂著二十九篇为二卷合二十卷。”(杜甫著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1979 年版2240  
)  
王洙所用杜集凡九种包括蜀本20 孙光宪序本20 陈尚君先生在杜诗早期流传考一文中认  
旧蜀本或即王洙所据本疑出于五代时前后蜀所刊行”,孙序本当为其在荆南时序行”(陈尚君唐代  
文学丛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年版307 、311 )。 笔者推测孙序本可能是孙光宪在蜀本的  
基础上多方搜集杜甫诗作并加以整理编辑而成从王洙特意标出孙序本可知此本有着一定的价值。  
胡震亨唐音癸签32《集录三:“杜甫集编自唐人樊晃其后五代孙光宪宋初郑文宝孙仅各有  
今无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版虽然孙光宪序本早已亡佚但在杜甫集的流传过程中此序本当  
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荆南节度赠太师楚王高季兴碑宝刻类编7《名臣十八》“荆南节度赠太师楚王高季兴碑注  
:“孙光宪撰贞元行书贞范篆额显德二年九月立江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王象之舆地纪胜65  
荆湖北路·江陵府下》“南平高王庙碑注云:“周显德二年孙光宪撰今在城西三王庙前。” (中华书局  
1992 年版据此此碑撰于后周太祖显德二年(955 ),至南宋时尚存。  
高从让碑陆游入蜀记第六记载归州天庆观,“有周显德中荆南判官孙光宪为知归州高从让所  
立碑从让盖南平王家子弟光宪亦知名国史有事迹 盖五代时归峡皆隶荆渚也”(《渭南文集48,  
陆游集第五册中华书局1976 年版)。 在陆游之前此碑不见其他典籍著录入蜀记第六》,此碑南宋  
时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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