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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据说明少昊在黄帝后(例40),又少昊属金,在土(黄帝)之后正好与其位相当。 只有共工捣乱,硬横在太昊
木)和炎帝(火)中间,郯子又明言他“以水纪”,既不当其位,又不好再来改变他的位次,那样未免把郯子的
(
话弄得太支离破碎。 于是便以“虽有水德,在火木之间,非其序也,任知刑以强,故伯而不王”(《汉书·律历
志下》)的话搪塞了过去。 这样,上古帝王的世次便与五行说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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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世次ꢀ 太昊ꢀ →ꢀ (共工)ꢀ →ꢀ 炎帝(神农)ꢀ →ꢀ 黄帝ꢀ →ꢀ 少昊……
五ꢀ 行ꢀ (木)ꢀ (水,非其位)ꢀ ꢀ ꢀ (火)ꢀ ꢀ ꢀ ꢀ ꢀ (土)ꢀ ꢀ ꢀ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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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根据《汉书·律历志下》引《世经》整理)
笔者也曾纳闷,史籍中上古圣王的材料很是不少(本文就收集到五十多条,刘歆之时当有更多),为何撇
开其他,刘歆偏偏选了《左传》郯子的那段话作了《世经》的基础呢? 现在明白了:那段话与五行说最近!
本来不干神农氏什么事,郯子的话里根本没提到神农。 但上古文献里屡屡说到神农,刘歆完整无缺的古
圣王世次不能没有他。 怎样把神农装进这个已钉好的、无法再伸展的五行说框子里? 古籍中说神农在黄帝
之前(如例2、5、6、8、9、14、28、34),那当然不能是名声不好的共工,也不能是伏羲(刘歆之太昊),因古书里往
往将神农与伏羲并提(如例5、6、9、14、28、34),弄成一个会互相矛盾。 但古书有一个空子可钻:同时说到神
农和炎帝的书很少。 于是正好,刘歆便把神农和炎帝粘贴在一块儿:这书说的炎帝,他就是神农;那书说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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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他就是炎帝!
这样,刘歆便“打造”了既合于五行说,又勉强周全于史籍之间的上古圣王次序。 “炎帝神农”只不过是
这件造假工作的副产品而已。 在这件事上,刘歆作伪的技艺并不高明,把上古文献一一排列起来就可看出破
绽(就像前面所做的那样),但刘歆作伪的成果却大大地流行开来,广泛地影响了当时的知识分子,以致被班
固这样的大家接受。 刘向校书中秘,刘歆为王莽国师,刘氏父子掌握了当时国家最集中的历史文献资源,其
余的人莫能望其项背。 凭着这个至高的地位,刘歆的学术观点影响很大,在文献古籍匮乏的时代尤其如此。
刘歆说行于后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借助了当时盛行的“五行说”的推动。 刘歆似乎来了一个“古代圣
王五行说”的“普及运动”,东汉以后的古书注解家们,高诱、郭璞、郭象、杜预、韦昭、陆德明、颜师古,令人难
以相信,这些“精英”们都像被洗了脑子似地接受了“炎帝神农”的赝品。 流波所及,竟逾两千年!
沿袭这个错误,而影响最大的是《史记·五帝本纪》张守节《正义》引西晋皇甫谧的《帝王世纪》,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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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姒,有蟜氏女登,为少典妃,游华阳,有神龙首,感生炎帝。 人身牛首,长于姜
水,有圣德,以火德王,故号炎帝。
这段广为引用的文字,实以《国语·晋语》关于炎帝之言(例1)为主干,增入前三字,后十一字依《左传·昭
十七年》(例3)、《孔子家语·五帝》(例27)等篇。 如此“神农”便姓了“姜”,神农与炎帝便合成了一个人。
《
水经注》、《史记集解》、《史记正义》、《史记索隐》和司马贞补作的《三皇本纪》皆因之。 传统的“炎黄子孙”
的说法也是沿袭了“炎帝神农”在前,黄帝在后的错误。 若依史实,黄帝为主,炎帝为次,只当是“黄炎子孙”。
说文叙》:“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府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
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 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 黄帝之史仓颉见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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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伏羲、神农在上古,结绳为治;至黄帝始造书契。 二者先
后不同时,《说文叙》不误。 《说文后叙》:“曾曾小子,祖自炎神。 缙云相黄,共承高辛。 大岳佐夏,吕叔作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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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侯于许,世祚遗灵。 自彼徂召,宅此汝濒。” 全说的是黄帝以来,姜姓辅佐姬姓,黄、炎子孙合作统治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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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亦不误。 盖因许氏炎帝之裔,渊源有自。 但是《说文》:“姜,神农居姜水,因以为姓。”
叙》没一点照应,十分突兀。 疑《说文》“姜”字说解系后人因刘歆说变乱,本当为“姜,炎帝居姜水,因以为
姓。”此与下文“姬,黄帝居姬水,因水为姓”一致。
礼记·月令》:“孟夏之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郑玄注:“炎帝,大庭氏也。” 郑玄不以炎帝为神
与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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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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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礼记·月令》:“季夏之月……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也。”郑玄注:“发令而待,谓出繇役之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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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惊民也。 民惊则心动,是害土神之气,土神称曰神农者,以其主于稼穑。” 以神农为土神,不与炎帝相牵
连。 可见东汉早期的学者们尚未完全受刘歆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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