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敏ꢀ 杜ꢀ 伟ꢀ 丘陵地区农民退出宅基地意愿的影响因素探析———基于四川省南充市的调研
条件、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传统产业在丘陵地区产业中比重较大,农业结构调整缓慢,缺乏特色农业支
撑,难以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 现代产业难以进入丘陵地区,当地农户收入中传统产业的经营性收
入所占比重较小,农民大多依靠外出打工获得工资性收入,缺乏“合村并点”、“退出宅基地”的基本动力。 另
一方面,由于缺乏优势产业的支持,地方财政来源缺乏,无法投入足够的财力用于引导农民参与宅基地的有
偿退出。 因此,要在丘陵地区形成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持续动力,根本在于转变传统
产业结构,为农民在当地获得工资性收入提供条件,同时满足农民的“熟人社会”的心理需求。 丘陵地区应
该根据资源条件、地理区位,发挥地区特色与优势,逐步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经济区,增加当地农民的
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中心城市转移、退出闲置宅基地,从而形成产业发展和资
源优化的良性互动。
(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调研结果表明,收入差距、家庭供养系数、就业和土地禀赋情况均是农民进行退出宅基地决策的重要影
响因素。 农民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决策的依据取决于宅基地退出前后所享有的权益变化,只有当退出宅基地
后的境况至少与不退出宅基地的境况一样好的时候,农民做出退出宅基地的决策才算是实现了帕累托改进。
因此,消除影响农民进行宅基地退出决策的不利因素,关键在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切实
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避免“逆向选择”导致土地资源的低效率配置。 构建科学合理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
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采取多元化的宅基地退出与补偿方式。 建议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宅基地换住房”、“宅基地换社
保”、“宅基地换资金”等多种补偿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农民退出原宅基地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偿方式,也可以
选择分期补偿形式。 一次性补偿包括一次性货币补偿和住房安置补偿;分期补偿是将宅基地使用权以“股
份”的形式投入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并按照股份的多少享受集体建设用地的年度分红。
2
.制定科学合理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 制定补偿标准不仅要考虑宅基地资源本身的价值,还应重点
考虑宅基地的住房保障功能价值、资本功能价值,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首先,应该严格按照“房地一
体”的原则制定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执行“房随地走”。 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与补偿的标准,不仅需要考
虑宅基地本身的价值,还需要考虑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价值。 其次,根据宅基地退出的类型差异,制
定不同的补偿标准。 对于退出旧宅基地又获批新宅基地的农民提供一定金额过渡补偿;对于退出旧宅基地
后直接迁入新建社区的农民,按照宅基地估定价格进行补偿,如果新入住住宅低于规定标准,对差额面积进
行补偿;对于接受货币补偿的农民,按照宅基地和房屋估定价格或同一地段商品房重置价格进行补偿。
3
.明细宅基地退出与补偿的程序。 凡是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农民宅基地退出,可以按照申请、审核、审
批、实施的程序进行。 首先,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对农户家庭
人员情况和宅基地及建(构)筑物进行清理丈量、登记造册、计算补偿费用,初审通过后签订退出协议;其次,
县、市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统一登记造册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农民按照协议约定的
退地时限及时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同时获得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补偿。
4
.建立可持续的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运行机制。 首先,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拓展农村宅基地
退出补偿资金的给付主体,引入市场机制构建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的内生循环体系,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
力。 其次,应该不断丰富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的融资渠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生态保护目标、规划要求、群
众特征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择融资模式,从根源上解决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筹集难的问题。 再次,在保障
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创新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的管理模式,引进和培养具备专业职能和思想素养的宅基地
退出补偿金管理人员,完善资金管理的机构设置,严格执行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的预算与审查制度,营造公
众参与监督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
1]刘晓清,毕如田,高艳.基于GIS 的半山丘陵区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及优化分析:以山西省襄垣县为例[J].经济地理,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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