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恒
论法条竞合的成立范围、划分标准与竞合类型
兴良《法条竞合的学术演进》,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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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分类甚至与形式逻辑的分类规则相互冲突,出现子项相容等逻辑错误。有的分类则标准含混,无助于推动司法实践。
例如有学者提出:“法条竞合包括两大类型:横向的法条竞合与纵向的法条竞合。其中,横向的法条竞合是学界所通常探讨
的,纵向的法条竞合鲜有学者论及。”参见:马凤春《法条竞合的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4期。
部分德日刑法学者又把交叉关系称之为择一关系。例如,日本学者山口厚教授将法条竞合的下位形态分为包摄关系(特别
关系、补充关系)和交叉关系(择一关系),其中,择一关系是指两个构成要件处在交错关系的情况下,在两个构成要件交叉的
领域中存在竞合关系(参见:〔日〕山口厚《刑法总论(第2版)》,付立庆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69页)。但周光
权教授认为:“我国刑法中存在的择一关系指不同法条对构成要件的描述彼此矛盾,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时,另外的法条就被
排斥的关系。具有择一关系的两个条文之间存在实质上的对立关系。”(参见:周光权《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载《中国
法学》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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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研究法条竞合类型的终极目的在于创造出一套简单实用、分类科学、逻辑自洽的分类体系,从而在“疑似数罪”的
判断中,能用该体系精准地区分出行为是否属于法条竞合的基本类型,最终有助于推进司法认定的顺利完成。
同质的犯罪构成不是指四要件完全相同的犯罪构成,而是指罪名同一、但在某些构成要件上存在着差异的犯罪构成。异质
的犯罪构成则是指罪名不同的犯罪构成。
有学者认为,从法律的视角审视,判断犯罪成立与否的标准只能有一个即构成要件,符合了构成要件,自然就能认定犯罪。
法条竞合实质是符合数个犯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是认识上的数罪。参见:〔日〕铃木茂嗣《罪数论》,载《现代刑法讲座》第三
卷,成文堂1979年版,第283-2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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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学者认为:当行为人实施的某个犯罪行为达到了犯罪既遂、中止或未遂,其行为都会同时符合该罪的犯罪预备与犯
罪既遂、中止或未遂,从而构成法条竞合。参见:王勇《定罪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65页。
对此学界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仅存在一类型说,即包容关系(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
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93页);也有学者支持两类型说,即交叉关系和包容关系(参见:李晓明主编《中国刑法罪行适
用》,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还有主张三类型说,即交叉关系、包容关系和分解关系(参见:冯亚东《罪与刑的探索
之道》,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第1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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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对犯罪构成进行划分,可将犯罪构成分为基本犯罪构成与修正犯罪构成。所谓基本犯罪构成,是
指刑法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是实现了既遂状态且没有特殊情节的一般犯罪构成,一般包括既遂
犯或者单独犯的构成要件。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也称之为特殊形态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在犯罪
阶段上尚处于未完成形态,对基本犯罪构成加以修改变更而形成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三
种犯罪构成形态。
因为S和P法条之间存在着S和P种属关系,故S和P存在着属种关系的两种可能性,而属种关系和种属关系统称为从属
关系。但当下学界将两者之间的从属关系均归之为属种关系的类型,事实上有失偏颇,准确的类型定位应代之以从属关系
似乎更为周全。但考虑到该类型的称谓已成为约定俗成,在不引起歧义或概念混乱的情况下相互替代适用也未尝不可。
参考文献:
[
1]叶良芳.法条何以会“竞合”?[J].法律科学,2014,(1).
2]柯耀程.刑法竞合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方军.法条竞合的法理及类型思考[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5).
4]冯亚东.罪与刑的探索之道[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
5]黎宏,赵兰学.论法条竞合的成立范围、类型与处罚规则[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5).
6]甘添贵.罪数理论之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7]马克昌.想象的数罪与法规竞合[J].法学,1982,(2).
8]姜伟.法条竞合初探[J].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5,(4).
9]陈兴良.本体刑法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0]马克昌.犯罪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11]高铭瑄.中国刑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12]〔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M].黎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13]刘明祥.论法条竞合的范围和适用原则[J].检察理论研究,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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