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曦泽人性、制度与技术:文明结构及其冲突
远超古代。即便如此,制度变化也远没有技术变化快。同时,具体制度一旦形成,也比较稳定。通常在10年内不
会有变化。我们这个时代的新问题、大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技术进步所导致的。
就人性与技术的关系而言,无论人性如何变化,技术对人性都会产生放大作用。人性是有价值判断的,即有
善、恶、自私、中性等区分,而技术是中性的。所以,好人使用强大的技术,可以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用。此即善的人
性在强大的中性力量的作用下,产生更大的善果。同理,坏人使用强大的技术会产生更大的恶果。用数学来表
达,设社会效用为因变量y,人性为a,技术为b,制度为c。那么,人性与技术的关系为:y=ab。此处尚未考虑制
度。人性与技术是两个独立的变量,因而适用乘法。这个函数完全符合经验。
就制度与人性的关系而言,大多数人的天性趋利避害即自私。如果没有约束,人就会肆意妄为,不但自利,还
会损人。制度是一种约束,它通过成本、收益和风险设计,对具体行为传达鼓励、禁止或中性的信息。良性制度使
人少做坏事(对他人有害),多做好事(对他人有利;或同时对他人对自己有利;或只对自己有利但对他人无害);恶
性制度则反之。跟技术对好人和坏人同等放大或缩小作用不同,制度对好人和坏人不是同等放大或缩小。良性
制度使好人更好,坏人不那么坏;恶性制度使好人不那么好,坏人更坏。这意味着,制度的功能是增加或减少人性
中善或恶的份额。所以,制度与人性之间不适合直接的乘法关系。由于成本和收益可以置换,成本增加可以转化
为收益减少,所以,为了简便,这里统一使用“收益”来度量制度的作用。那么,良性制度降低做坏事的收益(增加
做坏事的成本转化为降低收益,其余情况同理),增加做好事的收益;恶性制度增加做坏事的收益,降低做好事的
收益。无论对于好人(人性取善,为正值)还是坏人(人性取恶,为负值),良性制度都是增加善,使好人更好,使坏
人倾向于好。因此,在良性制度下,制度与人性的关系是:a'=a+rc。a表示行为者人性的初始值;r为制度对人
性的改变系数;rc表示制度对人性改变值。在这里,系数r和制度c都是正值。无论对于好人还是坏人,恶性制度
都是增加恶,使好人不那么好,坏人更坏。因此,在恶性制度下,制度与人性的关系仍然是:a'=a+rc。只不过,c
变为了负值,r仍然是正值。这意味着,无论是在良性制度还是恶性制度下,也无论人性是善、私还是恶,制度对人
性的作用都是同向的。所以,制度与人性的关系都是:
a'=a+rc(良性制度,c取正值;恶性制度,c取负值;中性制度,c取0。)
下面,再把技术(b)引入,人性与技术相结合产生社会效用(y),则有函数:
y=a'b=(a+rcb
c 0 a
) (良性制度,c取正值;恶性制度,c取负值;中性制度, 取。 为初始人性赋
值。)
这个函数可以称为人类文明结构函数。它把人性处理为制度与社会效用(因变量)之间的中间变量,把
制度转换为与人性同质的东西(rc),再与人性的初始值相加得到(a+rc),(a+rc)就是被叠加了的人性;被叠
加了的人性再与技术发生关系,产生社会效用。这个函数非常有意思。直观地看,它表达了人类文明结构的
三个要素的基本数学关系,且符合经验。但实际上,这个函数的主要价值不在于计算价值,而在于理论价值。
它把人类文明结构的三个要素非常有机地整合在一起,阐明了三者的逻辑关系,尤其是相互作用关系,因而
有助于理解人类文明的结构性以及当前人类文明面临的困局。如果要做实际的计算,不会这么简单,因为制
度对人性的制约效用不是一直按固定比例发挥作用,即不是线性的,而可能发生边际递减。同样,技术的效
用也可能发生边际递减。
人类文明结构函数表明,在一定的人性状况和技术条件下,制度通过改变人性,从而改变技术的社会效
用。但值得辨析的是,制度是否直接改变技术?虽然制度也可以改变技术,但它并非直接改变技术,而是通
过对人性的改变而间接改变技术。而且,技术本身的更新与特定技术的边际效用递减是不矛盾的。因为,y
=
(a+rcb
)中的技术(b)在一定时期内是给定的、现成的技术(可以表示为b1),而非尚未出现的新技术(可
以表示为b2)。制度对技术的推动,是指对新技术(b2)的推动。这种新技术不是作为自变量的技术(b1,即
函数中的b),而是作为因变量即社会效用的一个构成(b2)。新技术(b2)一旦产生,被人使用,就立马转化为
自变量的一部分,从而扩大b的值。所以,这个函数也可以反映制度对技术的推动。
y=(a+rcb
)这一函数可以运用于不同尺度的行为者,如个体、单位、国家等。该函数运用于具有共同
意志的行为者(包括个体和具有共同意志的某些群体)是其运用于具有不同意志的复杂群体的基础。某个行
为者的人性(包括通过制度转换后叠加了的人性)即(a+rc)在特定技术b的作用下,产生特定的社会效用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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