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胤公共服务优先安排视域下农村基层治理体制的挑战与转型
定的服务自主权,主动服务群众。如各个窗口单位可根据辖区内服务情况,开展“申报式、奖励式、评奖式”等
多样式、多层性的个性服务项目,以满足差异化的服务需求。
第三,服务功能提质增效,构建常态多元的参与平台。突出体制的服务功能,不仅仅是提供服务,而是要
“政社协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高质量的服务以满足农民需要为出发点,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推
进、民众参与”的“一主多元”农村公共服务多元差异化供给模式①。县、乡两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并建立常态
化的公共服务参与平台,如公共服务基金会、公共服务项目竞拍平台、公共服务恳谈会、公共服务民意征集
箱、公共服务项目申请制度等,积极吸纳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以及农民主体参与到公共服务之中。在行政村
层面,加强村级党组织的引领,积极培育各种类型的志愿者组织,开展小型公共服务的自治;同时,建立“村庄
新乡贤库”,吸纳新乡贤参与村庄公共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智力支持、服务规划等,以重塑服务资源的内
生机制,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外辅与内生的有机结合②。
第四,服务技术现代化,在农村建立数字化服务系统。互联网的使用可以增强公众参与,提高农村公共
服务的满意度。 在乡镇、行政村两级公共服务中心配置公共服务终端,依托计算机网络建立“数字多跑路、
农民少跑路”的现代服务体系;同时,开发以公共服务发布、预约、上传办理、服务进度跟踪等为主要内容的三
农服务APP或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农业生产服务信息、市场信息等。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指出:
③
“
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④很多地方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如
浙江在全省进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湖北巴东县建立“农民办事不出村”服务系统。这些实践都是利用信息
技术对体制的服务功能进行高度整合,建构现代服务体系,提升体制服务功能的现代化水平。
(二)纵向结构重组:服务重心下移
农村基层治理体制是一种垂直型的纵向体系。同时,农村基层治理体制也是距离农村农民最近的地方。
在公共服务优先安排战略下,要将基层治理体制进一步向农村延伸,使体制的服务末梢贴近农村农民的生产
生活,从而建立“公共服务重心下移”的服务型治理体制。
首先,服务财权和事权的下放。财政是服务的支撑⑤,
对于农村公共服务来说,尤为如此。在公共服务
优先安排下,摆在首位的是公共服务财政资金的优先投入,公共服务财政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向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落后的农村区域倾斜,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同时,建立公共服务财权下放
机制。当前,“财权过于向上集中造成基层财力紧张、公共服务严重依赖省级以上专项资金” 是乡村公共
服务结构性失衡的主要原因。因而,公共服务优先安排,首先是公共服务财权的优先安排。通过体制通道,
将公共服务财政资金的使用权下放至乡镇、行政村,使基层能够在有效回应农民需要、吸纳公众参与的基础
上,因地制宜地提高公共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县级政府保留对公共服务财政资金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其
次是公共服务事权的下放。整合县级各行政部门,打包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将公共服务事权逐渐下放至
乡镇,由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承接各项审批性服务,缩短服务距离,提高农民获取服务的效率。
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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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服务重心下沉。当前的行政型体制下,越往基层,体制的资源越少,基层体制人少事多、权小责大,
行政多于服务,行政的重心在县级或乡镇。但经过21世纪初“合村并镇”以及各个省自己开展的合并乡镇行
动之后,乡镇的规模普遍较大。这种大规模的乡镇,“可能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层政权单位,它保运转就很
⑦
困难,更谈不上为社会管理和为农民服务” ,而农民却迫切需要政府增强乡村的公共管理及服务能力。在
这种乡镇规模下实现公共服务优先,在扭转体制的行政功能向服务功能转变的基础上,要把服务的重心往距
①
②
③
④
⑤
范和生、唐惠敏《新常态下农村公共服务的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第1-9页。
曹海林、任贵州《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何以可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第51-59、145-146页。
曾鸣《互联网使用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第84-94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年第7期,第25-33页。
李升、石长慧《构建“自立型地域社会”:近代日本的基层社会治理及对中国的启示》,《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第
1
6-20、27页。
⑥
⑦
林万龙《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供求的结构性失衡:表现及成因》,《管理世界》2007年第9期,第62-68页。
项继权《乡镇规模扩大化及其限度》,《开放时代》2005年第5期,第135-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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