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峰李洪川复合型党内法规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规研究的科学化,并通过学术组织或学术队伍得以表现。然而,目前党内法规学科还处于培育阶段,学界对
其学科建设所涉及的学科特征、学术话语、学术规范、研究方法等基本问题存有争议,尤其是关于党内法规是
不是“法”的争论不但在很大程度上给党内法规学科建设造成了诸多问题①,也给学术队伍培养带来了消极
影响。学科知识积淀不厚、知识结构单一,无法形成学术认同与学术规范,自然导致培养单位在人才培养过
程中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其他学科研究成果,不利于复合型党内法规人才知识结构的构建。其次,由于教育部
仍在探索党内法规学科或专业设置,党内法规专业未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予以体现,党内法规学科还未成为
一门独立二级学科。因此,各高校就党内法规人才培养基本各自为政,造成人才培养机制不统一、不健全。
再者,尽管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培养党内法规专门人才的重要机构,但除少数院校将党内法规学科作为自主设
置专业进行人才培养外(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大部分高校是依托既有二级学科将党内法规学
术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向。并且,党内法规研究方向所挂靠学科也不一致,有的设置在法学学科下,有的设
置在政治学学科下,有的设置在党建学科下,等等。学科设置过于边界化,影响了党内法规人才培养的初衷,
即只“专”不“宽”的培养机制不利于培养具有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的卓越党内法
规专门人才。最后,党内法规交叉学科属性要求党内法规人才培养需要跨学科协同创新。然而,在目前高校
院系单位、人员管理、人才激励机制等相对独立的背景下,不同学科之间的融合较为有限。跨学科研究与教
学活动如何保持长效性,仍是复合型党内法规人才培养面临的一个重要困境。
(三)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机制不衔接,研究方向不规范
党内法规人才培养的主要对象还是接受党内法规学习的学生,目前是以研究生层次为主。他们不但是
将来从事党建党务工作的重要法治人才,也是未来从事党内法规研究的重要后备军。但是,从研究生培养状
况看,现阶段党内法规人才培养机制与复合型党内法规人才培养模式还有较大距离。一方面,党内法规专业
或研究方向在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招生机制的连续性不强。受学科建设水平、学术带头人、学术队伍
学科背景结构等影响,各高校在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的招生工作存在较大随意性,有的招生单位甚至出现招生
中断现象。招生规模、招生办法未能长期化、制度化,显然不利于党内法规人才队伍的长期培养。此外,除山
东大学在本科层次探索复合型党内法规人才培养外②,全国其他高校几乎没有在本科层次探索试点党内法
规人才培养,导致从事党内法规学习与研究的研究生大多是“半路出家”。另一方面,从目前已经着手党内法
规研究人才培养的高校来看,其研究生生源仍是以法学本科和法学硕士研究生为主。在当前法学教育已高
度同质化的情境下,“法学本科生、法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分出明显的层次,除了在知识的广
度和深度上有差异外,在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方面,基本是一样的”③。这显然与复合型党内法规人才所要
求具备的复合型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能力结构等不相契合。另外,由于目前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往往挂靠在
二级学科目录下④,其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选题方向仍是靠近其所挂靠二级学科,尤其是集中于党建、法学
和政治学三大学科领域,宪法与行政法领域更为突出一些⑤。跨学科研究成果数量较少,跨学科意识不明
显。
(四)课程设置不规范,课程结构不科学
课程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学内容进行的组织和管理⑥,是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过程的核心要素。
①
②
欧爱民、李丹《党内法规法定概念之评述与重构》,《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第47页。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设置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特色班,是在本科层次面向2019级新生设立的“法学+政治学+党史党建学”的复合型法
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③
④
王新清《论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解决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主要矛盾》,《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第9页。
大多党内法规专业招生单位将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置于法学学科之下,这些机构多达17家;设置在政治学学科之下有3家,即深圳大学、中国
社科院大学与东北师范大学;同时设置在法学、党史党建之下有2家,即中共中央党校、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设置在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学科之下有1家,即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数据来源于笔者主持的项目“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研究”[IPLR(2019)NO2]问卷调查。
王立峰、韩建力《党内法规研究的现状、热点及趋势———基于CNKI期刊(1992—2018年)的文献计量分析》,《探索》2019年第5期,第84ꢀ
⑤
8
5页;马迅《法学学科视角下党内法规研究述评———以2013ꢀ2018年法学类CSSCI文献为分析对象》,《人民法治》2018年第24期,第20
页。
⑥
刘小强、彭旭《理顺关系打破对应———关于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与课程改革的思考》,《中国高教研究》2010年第3期,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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