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卷第1期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  
SocialSciencesEditionꢂ  
2
0241月  
Vol51ꢀNo1  
Januaryꢀ2024  
一倡三叹新诠  
——兼论诗经仪式乐歌的组诗性质及其文学史意义  
歆  
ꢃꢃ摘要:“一倡三叹中的一倡是指早期诗经仪式乐歌中的启始乐章,“三叹则是指与一倡具有相同仪式  
目的的同一组颂歌这些乐章表现出明显的组诗形态,实质上就是诗经音乐系统的构成部分其音乐系统关注  
一组仪式乐歌在具体仪式中的目的性和制礼作乐背后折射出的政治权力和威望,诗经文本系统则更加注重诗  
义的阐释,这与当时外交辞令中语言运用的功能性密切相关。  
关键词:“一倡三叹”;《诗经》;组诗;音乐;文本  
DOI1013734ꢄjcnki1000-531520240601  
收稿日期:2023-08-10  
作者简介:牟歆,,四川成都人,文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先秦两汉文学与文献,  
E-mailꢅmouxinbackham@126com。  
一倡三叹首见于先秦典籍,《礼记·乐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①  
荀子·礼论亦云:“《清庙之歌,一倡而三叹也。”关于一倡三叹的解读历来似乎并无太大争议,大都认同  
郑玄,发歌句也三叹,三人从叹之耳的说法这种说法固然有其道理,尤其是其似乎贴合了乐记》“是  
故乐之隆,非极音也的论断但是,这一解释是否真的符合清庙之歌的真实演奏程式? 它是否涉及到诗  
音乐系统的问题? 其背后的文化语境和礼乐制度的内涵又何在? 这些问题都还有待讨论和回答。  
关于一倡三叹解读的再检讨  
虽然历代学者对一倡三叹的解说基本是从郑玄之说而来,但是也有细微的不同。  
我们先看郑玄对的解释是发歌句”,而历来学者则多以”。如陆德明经典释文》  
:“,昌谅反。”这实际上就是读作而杨倞注荀子:“《清庙之歌,谓工以乐歌清庙之篇也。  
一人倡,三人叹,言和之者寡也。”似也是将,故而才说”,盖谓一人唱而三人和,因此是  
和之者寡”。《吕氏春秋·适音乐记》、朱熹诗集传引郑玄语则径直引。  
其实如果仔细梳理郑玄的解释,我们会发现,所谓发歌句是把字当作发始或先导之义来训释的。  
大雅·皇矣》“以伐崇墉郑玄注云崇侯虎倡纣为无道”,孔颖达疏曰:“崇侯虎导纣为无道之事,……,导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1528。  
王先谦荀子集解》,国学整理社编诸子集成2,中华书局2006年第2,235。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528。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528。  
陆德明经典释文》,张一弓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306。  
切韵》,“”、“二字同属漾韵参见:周祖谟编唐五代韵书集存》,中华书局1983年版,672673。  
王先谦荀子集解》,国学整理社编诸子集成2,235。  
参见: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梁运华整理,中华书局2009年版,117;朱熹诗集传》,赵长征点校,中华书局2011年版,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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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歆一倡三叹新诠———兼论诗经仪式乐歌的组诗性质及其文学史意义  
。”又如周礼·春官·丧祝》“掌大丧劝防之事”,郑玄注云劝犹倡”,贾公彦疏曰:“,先也。”再如九  
·悲回风》“声有隐而先倡”,王逸注云:“,始也。”这些解释都与说文·口部所释,导也同义因  
而段玉裁谓经传皆用为唱字是有道理的但用字为”,却又与,乐也的本义有所不同,  
其所用乃为先导倡导之义。  
再说。《说文·欠部》:“,吟也谓情有所悦,吟叹而歌咏。”又据玉篇·欠部可知,“还有  
叹美之义故而史记·乐书乐记》“一倡而三叹”,张守节正义:“倡音唱一唱谓一人始唱歌,三  
叹谓三人赞叹也。”这当然与郑玄的解释相近,但也强调了字所具有的叹美之义。  
从上文的梳理中我们可以知道,“一倡三叹中的实为引领先导之义,则是吟咏赞叹之义,因此  
与郑玄等人一人唱三人和的解说并不完全吻合可以肯定的是,郑玄等人的说法是存在问题的。  
并不一定就是实指的歌唱人数。《毛诗序:“《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  
以祀文王焉。”ꢆꢇꢈ清庙为祭祀文王的乐歌,天子礼乐的演唱是否只有所谓一人唱三人和的寥寥四人本就值  
得怀疑。“于古文中既可看作实指的数字三,也有表示虚数泛指数量多的情况,即汪中在释三九一文中  
所说:“因而生人之措辞,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三,以见其多。”ꢆꢇꢉ  
而据周礼·春官·大师载大师之职有大祭祀,帅瞽登歌,令奏击拊”,贾公彦疏曰:  
言帅瞽登歌者,谓下神合乐皆升歌清庙》,故将作乐时,大师帅取瞽人登堂于西阶之东北面坐,而  
歌者与瑟以歌诗也令奏击拊者,拊所以导引歌者,故先击拊,瞽乃歌也ꢆꢊꢇ  
可知大祭祀之时,皆有升歌清庙的仪式,而配发给歌者演奏的乐器是瑟,正与乐记等文献“《清庙之瑟的  
记载相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参与升歌清庙的是大师与瞽人,且歌者明确为瞽人又据周礼·春官:  
大师下大夫二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ꢆꢋꢇ则大师瞽人的人数皆有定额,所谓的  
先击拊,瞽乃歌显然不可能是一人始歌我们看八佾之乐舞,左传隐公五年载:“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  
夫四,士二。”ꢆꢇꢌ天子所用的八佾即是舞人执羽分为八列,每列八人,则共六十四人,显然远超四人汉书·礼  
乐志所载汉朝礼乐,无论是高祖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还是武帝定郊祀之礼,……  
作十九章之歌,……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ꢍꢇꢆ,其人数均不止于个位数。  
因此先秦礼乐自有其一套复杂而完整的程式,一人唱三人和的形式恐怕很难说就贴合西周宗庙祭祀的原  
那么一倡三叹究竟何指呢?  
应该说,“一倡三叹与祭祀音乐或仪式乐歌相关是毫无疑问的。《说文·一部》:“,惟初大极,道立于一,  
造分天地,化成万物。”ꢆꢇꢎ玉篇·一部:“,初也。”ꢆꢇꢏ·系辞下》“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焦循章句云:  
一者,始也。”ꢆꢇꢐ除表示数字以外,本为初始之义,这里应该指的是初始乐章作先导之义讲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522。  
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814。  
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156。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57。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379。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379。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412。  
顾野王大广益会玉篇》,中华书局1987年版,45。  
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1185。  
ꢆꢇꢈ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583。  
ꢆꢇꢉ汪中著李金松校笺述学校笺》,中华书局2014年版,13。  
ꢆꢇꢊ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796。  
ꢆꢇꢋ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754。  
ꢆꢇꢌ左丘明传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727ꢑ1728。  
ꢆꢇꢍ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1045。  
ꢆꢇꢎ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1。  
ꢆꢇꢏ顾野王大广益会玉篇》,3。  
ꢆꢇꢐ焦循易章句》,《续修四库全书27,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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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仍可与音乐联系起来。《吕氏春秋·古乐》“乃令鳝先为乐倡”,高诱注,始也,就已经有了为乐歌之  
始的意味尤其是礼记·乐记倡和清浊”,孔颖达疏云十二月律先发声者为倡,后应声者为和,以及  
大招》“讴和扬阿》,赵箫倡只”,王逸注云先歌为倡,言乐人将歌,徐且讴吟,扬举善曲,乃俱相和,更将”  
字先发或先导乐歌的意义表达清楚了。  
其实要明确的乐章性质,也可以结合来讨论说文·乙部段玉裁注,“本为不治之义,  
转注之法,乃训乱为治所以,“又有治理之义,又进一步引申出终止之义,论衡·乱龙即云:“乱  
,终也。”若放到特定语境中,则又可与音乐联系起来。《论语·泰伯》“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  
洋洋乎盈耳哉’”,刘宝楠正义引刘台拱论语骈枝:“始者,乐之始乱者,乐之终。”师挚,据历来诸家的  
注释乃鲁太师之名前文提到,太师之职包括祭祀时帅瞽登歌”,故所谓师挚之始即是指师挚在某仪典中  
帅瞽登歌的乐章之始而将并举,也就已经明确了字乐章之终的性质因此历代也多有人  
注意到这点,如韦昭云:“曲终乃更,变章乱节,故谓之乱也。”蒋骥也曾说:“,乐之卒章也。””  
同义,则在先秦实际仪典中,或言”,或言”,也当具有明确的乐章属性无疑。  
先秦时代诗舞本为一体,《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即有季札观乐的记载,《墨子·公孟也有诵诗三百,弦  
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的说法郑樵在通志·乐略中说:  
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自后夔以来,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八音六律为  
之羽翼耳ꢆꢇꢈ  
可见在礼乐制度中,乐的地位和功能相当重要,它在整个礼乐制度中处于中枢的环节,也是仪式中各环节得以  
协调的纽带只是随着礼乐制度的崩溃,以及音乐本身不易记忆的特点,《的乐歌性质逐渐淡化,而以义言  
诗的风气代为兴起,于是诗乐终于湮没无闻。  
我们今天虽然遗憾于不能一睹先秦时期诗乐的全貌,但根据文献的记载仍然能够略窥诗经乐章的部分  
内容和程式,“一倡三叹即具有明显的乐章属性所谓一倡就是初始的先导乐章,三叹则是紧接着先导  
乐歌奏唱的同一组赞叹吟咏的颂歌这当然就涉及到了诗经乐章的组诗性质和音乐系统的问题。  
诗经乐章尤其是仪式乐歌的组诗性质  
之所以要提及诗经乐章的组诗性质,是因为这些有的仪式乐章唱词虽然均是诗经的篇章,  
但某一乐章中的诗文本却往往又都不是以诗经中某一单篇诗的形式存在,而是以组诗的形制呈现。  
论语·泰伯中所言“《关雎之乱”,据刘宝楠所引刘台拱论语骈枝:“《周南·关雎》、《葛覃》、《卷  
》,《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凡六篇而谓之‘《关雎之乱,举上以该下……”ꢇꢆꢉ这里就明确指出了所  
“《关雎之乱是以六篇诗所组成的一组乐章这组乐章在先秦时代的礼仪中运用很广,仪礼·乡饮酒  
即提到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ꢇꢆꢊ;《乡射礼所载同ꢇꢆꢋ;《燕  
也记载遂歌乡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ꢇꢆꢌ无论是所谓的合乐”  
还是乡乐”,这六篇诗共同构成了一组完整的乐章则是毫无疑问的。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123。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536。  
洪兴祖楚辞补注》,221。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740。  
黄晖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706。  
刘宝楠论语正义》,国学整理社编诸子集成1,164。  
徐元诰国语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版,205。  
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49。  
孙诒让墨子间诂》,孙启治点校,中华书局2001年版,455。  
ꢆꢇꢈ郑樵通志》,中华书局1987年版,625。  
ꢆꢇꢉ刘宝楠论语正义》,国学整理社编诸子集成1,164。  
ꢆꢇꢊ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986。  
ꢆꢇꢋ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996。  
ꢆꢇꢌ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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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歆一倡三叹新诠———兼论诗经仪式乐歌的组诗性质及其文学史意义  
左传襄公四年的这则记载则更能说明问题:  
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  
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子以君命辱于敝邑,先君之礼,借之以乐,以辱吾子。  
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对曰:“》,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  
君相见之乐也,臣不敢及。《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 《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  
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咨于周’。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  
臣获五善,敢不重拜!”①  
这段关于叔孙穆子聘于晋晋悼公为之奏乐歌诗的记载,不仅展现了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行聘问燕飨之礼的实  
,更是涉及了诗经乐章的相关问题其中提到金奏肆夏之三”、“工歌文王之三以及鹿鸣之  
”,显然这里的肆夏》、《文王》、《鹿鸣都是指乐章又据左传所载叔孙穆子答韩献子之问的内容来看,所  
“《鹿鸣之三分明指的是今本·小雅中的三篇诗,分别是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也就是说,由  
这三首诗共同构成了鹿鸣这一组乐章。  
而关于“《肆夏之三“《文王之三”,《左传虽未记录叔孙穆子更为明确的解读,但晋鲁两国这次聘问燕  
飨之事同样见载于国语·鲁语下》,其中恰好就有说明国语可知,晋悼公为之金奏肆夏之三”、“工歌  
文王之三”,叔孙穆子均不拜的原因是夫先乐金奏肆夏》、《樊遏》、《》,天子所以飨元侯也,夫歌文王》、  
大明》、《》,则两君相见之乐也,皆昭令德以合好也,皆非使臣之所敢闻也臣以为肄业及之,故不敢拜。  
可知文王乐章是由今本·大雅文王》、《大明三篇组成的,《肆夏则是由肆夏》、《樊遏》、《》  
共同组成的乐章。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肆夏》、《樊遏这三首乐名的解释存在异说杜预云:“《肆夏》,乐曲名周  
礼以钟鼓奏九夏》:其二曰肆夏》,一名》;三曰韶夏》,一名》;四曰纳夏》,一名》。”杜预认为,《肆  
乐章本是九夏乐章中的组成部分,且以肆夏别名,《韶夏别名,显然与国语樊遏之  
名有异,亦不与左传》、《国语所载文王鹿鸣乐章中文王》、《鹿鸣二诗均在其列相合,徐元诰国语集  
引刘炫之说已辨其非又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所引吕叔玉云:“《肆夏》,《时迈;《樊遏》,《执竞;  
》,《思文。”可知对于肆夏还存在另一种解释,即是以今本·周颂时迈》、《执竞》、《思文肆  
乐章徐元诰国语集解引汪远孙曰:“吕说当是西京旧说。”王树民又作校记曰:“,《国语发正原文为:  
吕叔玉解国语》,肆夏时迈》,《樊遏执竞》,《思文》。周颂三诗为三》,樊遏连文,或  
是相传古义。’所谓古义应不以西京旧说为限。”则以时迈》、《执竞》、《思文肆夏乐章之说,其来有  
,不可轻易忽略不过,无论哪种解释或说法,均表现出了肆夏以组诗构成的乐章形态。  
涉及到诗经乐章的组诗性质,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还有关于大武乐章的记载和讨论。《礼记·乐记》  
:“且夫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⑧  
朱熹诗集传“《春秋传以此为大武之首章也”,》、《二诗则分别说“《春秋传以此为大  
之六章,则今之篇次盖已失其旧矣”,“《春秋传以此为大武之三章,说明他较早注意到了是诗乐舞  
一体的乐章而王国维周大武乐章考一文更是考证大武乐章乃是由武宿夜》(昊天有成命》)、《》、  
》、《》、《》、《六篇组成ꢈꢇꢆ李山又认为,“《大武乐章虽有六成’,但用诗没有六首。‘六成之乐,实际  
左丘明传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931ꢑ1932。  
徐元诰国语集解》,178ꢑ179。  
左丘明传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931。  
徐元诰国语集解》,178ꢑ179。  
陆德明经典释文》,394。  
徐元诰国语集解》,179。  
徐元诰国语集解》,207。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542。  
朱熹诗集传》,308313314。  
ꢆꢇꢈ王国维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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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三首诗不管学界怎样争论,所谓六成之乐,必是由一组诗所组成无疑。  
近年来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的公布,又为我们研究乐章的结构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材料今据清华简  
周公之琴舞之结构如下:  
周公作多士儆毖,琴舞九卒元纳启曰:……成王作儆毖,琴舞九卒元纳启曰:……乱曰:……  
再启曰:……乱曰:……三启曰:……乱曰:……四启曰:……乱曰:……五启曰:……乱曰:……六启  
:……乱曰:……七启曰:……乱曰:……八启曰:……乱曰:……九启曰:……乱曰:……②  
可见,《周公之琴舞基本全由+的形式构成,充分反映了先秦仪式乐歌有启有乱的乐章形态而  
九卒九终”、“九奏九成之义,再加上元纳启至于九启的结构,又证实了该乐章的组诗性质有  
学者甚至指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文本样式的面世,不仅展示了诗经中仪式乐歌的原始形态,还可能  
有了全部诗经作品原始形态的再现意义。  
当然,《诗经的组诗性质并不仅仅体现在乐章的标识之上,还表现为这些仪式乐歌组诗文本内容的一致性  
或趋同性例如关于周公之琴舞的内容,李学勤即认为是以君臣口吻来划分的,本来一定是在固定的场  
,例如新王嗣位的典礼上演出的;马银琴进一步指出,“其中的歌辞很可能来源于周公致政成王时发生在君  
臣之间的儆毖之语这说明周公之琴舞这一组乐歌的文本内容有一个共同的指向,且具有现实仪式的  
功能和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元纳启可能就并不仅仅作为一个单独乐章的起首之义,因为它还具有  
统摄后面再启”、“三启以至于九启的作用,标志着一组用于相同仪式中乐歌的起始篇章,后面尚有紧接着  
奏唱的同类乐歌,一倡三叹的本来面貌。  
而前文所提到的“《文王之三”,已知是两君相见时所用礼乐毛诗序》,“《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  
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也”,“《》,文王之兴,本由太王也,则又可明确三篇诗文本的内容均与  
文王兴周有关“《鹿鸣之三”,毛诗序》“《鹿鸣》,燕群臣嘉宾也”,“《四牡》,劳使臣之来也”,“《皇皇者  
》,君遣使臣也,与前文所引左传,可知此三篇均为诸侯聘问燕飨之诗,也具有仪式和内容的一致性和  
关联性。  
其实仪式乐歌的组诗性质在诗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为方便讨论,现据毛诗序》、蔡邕独断和王先谦  
诗三家义集疏录毛齐三家关于周颂各诗解说(见表1):  
1ꢃ齐三家周颂解说⑧  
篇名  
清庙》  
毛诗  
鲁诗  
齐诗  
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洛邑既成,诸侯朝见,宗祀文王  
诸侯,率以祀文王焉。  
之所歌也。  
维天之命》  
维清》  
烈文》  
天作》  
大平告文王也。  
舞也。  
告太平于文王之所歌也。  
舞之歌也。  
武王受命作象乐》,继文以奉天。  
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  
祀先王先公也。  
成王执政,诸侯助祭之所歌也。  
祀先王公之所歌也。  
李山周初<大武>乐章新考》,《中州学刊2003年第5,80。  
因本文不着眼于简文考释,故直接引用清华简的隶定文字参见: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中西书局2018年版,133ꢑ  
1
34。  
徐正英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组诗对<诗经>原始形态的保存及被楚辞形式的接受》,《文学评论2014年第5,55。  
李学勤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的结构》,《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59。  
马银琴《<周公之琴舞><周颂·敬之>的关系———兼论周代仪式乐歌的制作方式》,《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第  
4
7。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502506509。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405406407。  
表中关于毛诗的说法均引自毛诗正义》,参见: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583ꢑ605表中关于鲁  
诗的说法均引自独断》,参见:蔡邕蔡中郎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063,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147表中关于齐诗的  
说法均引自诗三家义集疏所引材料,参见: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吴格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1003ꢑ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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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歆一倡三叹新诠———兼论诗经仪式乐歌的组诗性质及其文学史意义  
昔者,周文武郊于丰鄗,成王郊于  
雒邑。  
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郊祀天地之所歌也。  
周公加牲,告徙新邑,定郊礼于雒。  
成王郊祀天地于雒邑。  
我将》  
时迈》  
执竞》  
祀文王于明堂也。  
巡守告祭柴望也。  
祀武王也。  
祀文王于明堂之所歌也。  
巡守告祭柴望之所歌也。  
祀武王之所歌也。  
太平巡狩祭山川之乐歌。  
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制礼作乐,  
郊祀后稷以配天。  
思文》  
后稷配天也。  
祀后稷配天之所歌也。  
臣工》  
噫嘻》  
振鹭》  
丰年》  
有瞽》  
》  
》  
载见》  
有客》  
诸侯助祭,遣于庙也。  
春夏祈谷于上帝也。  
二王之后来助祭也。  
秋冬报也。  
诸侯助祭,遣之于庙之所歌也。  
春夏祈谷于上帝之所歌也。  
二王之后来助祭之所歌也。  
烝尝秋冬之所歌也。  
始作乐而合乎祖也。  
季冬荐鱼,春献鲔也。  
禘大祖也。  
始作乐合诸乐而奏之所歌也。  
季冬荐鱼,春献鲔之所歌也。  
禘太祖之所歌也。  
诸侯始见乎武王庙也。  
微子来见祖庙也。  
诸侯始见于武王庙之所歌也。  
微子来见祖庙之所歌也。  
大武》,周武所定一代之乐  
之所歌也。  
》  
大武。  
成王除武王丧,将始执政,朝于  
庙之所歌也。  
闵予小子》  
嗣王朝于庙也。  
访落》  
敬之》  
小毖》  
载芟》  
良耜》  
嗣王谋于庙也。  
群臣进戒嗣王也。  
嗣王求助也。  
成王谋政于庙之所歌也。  
群臣进戒嗣王之所歌也。  
嗣王求忠臣助己之所歌也。  
春耤田祈社稷之所歌也。  
秋报社稷之所歌也。  
春籍田而祈社稷也。  
秋报社稷也。  
以祈先农。  
绎宾尸也高子曰:灵星之尸  
。  
丝衣》  
绎宾尸之所歌也。  
告成大武,言能酌先祖之告成大武》,言能酌先祖之道周公作》。《》,言能勺先祖之  
》  
》  
》  
》  
道以养天下也。  
以养天下之所歌也。  
道也。  
讲武类祃也,武志也。  
师祭讲武类祃之所歌也。  
大封于庙也,赉予也,言所以锡  
予善人也。  
大封于庙,赐有德之所歌也。  
巡狩祀四岳河海之所歌也。  
巡守而祀四岳河海也。  
1,鲁两家解说几乎全部相同,只有个别句式和字词存在微小的差异而齐诗义说  
保留下来的虽已不全,但所存篇章的解说除关于一诗未提及是否为大武乐章以外,其余均与毛鲁两家  
相合,1所引内容中不见韩诗,是因为现存韩诗佚说未见关于周颂的释义,马银琴考证:“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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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佚文对诗章字句的解释,韩说亦当与毛义同因此,四家关于周颂的解说,证明它们同出一源。”四家诗  
对于诗经篇目义理解释的基本一致,不仅告诉我们汉儒的解释未必就是牵强附会的无据之说,也让我们有理  
由相信周颂诗篇在西周现实仪式运用中的真实性而具体哪些诗篇运用于什么仪式,汉儒也无大的异说,综  
合上表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见表2。  
2ꢃ周颂篇目对应仪式分类表  
仪式  
祭祀文王  
祭祀武王  
祭祀宗庙先公先王  
嗣王即政  
郊祀  
篇目  
清庙》、《维天之命》、《维清》、《我将》、《》  
执竞》、《》、《》、《》、《》  
天作》、《有瞽》、《》、《丝衣》  
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  
昊天有成命》、《思文》  
祭祀山川  
祭祀社稷  
诸侯朝庙  
诸侯助祭  
时迈》、《》  
噫嘻》、《丰年》、《载芟》、《良耜》  
载见》、《有客》  
烈文》、《臣工》、《振鹭》  
,学界早就已经关注到了诗经尤其是周颂中的某些单篇短诗可能是组诗的形态如王  
国维高亨等人对大武乐章的考释,尤其是傅斯年在周颂说中还尝试探讨了周颂肆夏》、《》、象  
嗣王践祚稷田等仪式乐舞组诗的头绪和痕迹他们的研究可能与上表所列仪式组歌的分类有出入,但  
并不与我们的结论相悖离,因为无论如何进行分类,其实都说明诗经中的仪式乐歌是具有组诗性质的当  
,有些乐歌可能适用的仪式场合并不相同,比如同样是祭祀文王的乐歌,《清庙》、《维天之命》、《维清三诗历  
来就被认为是一组周公成雒邑后宗祀文王的仪式乐歌,我将则是祀文王于明堂也,《则是所谓禘大  
祖也”,郑玄以为大祖谓文王因此我将所适用的仪式显然不与清庙》、《维天之命》、《维清相同,  
而被誉为一倡三叹“《清庙之瑟很有可能就是指由清庙》、《维天之命》、《维清三首诗共同组成的乐章。  
周颂和前文讨论过的“《文王之三”、“《鹿鸣之三等乐歌以外,《鲁颂全是颂僖公之诗,前文所提到  
“《关雎之乱也有相近主题,而这些乐歌又均与特定的仪式相配合,可见这在诗经仪式乐歌中是具有普  
遍性的诚然,先秦典籍中所载诗经仪式乐歌的篇目虽不全是颂歌,但确实均用于祭祀乡饮酒礼乡射礼、  
大射礼燕飨礼朝聘礼等场合其中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歌咏示情和助兴娱乐,所以针对清庙乐章而言的一  
倡三叹实际也适用于这些仪式典礼的乐章,是一种以歌咏赞叹达到应律和节庄严仪式进程的方式。  
总的来说,我们可以认为,《诗经的仪式乐歌曾经是以组诗形态存在的,而这种组诗形态不仅与诗经的  
乐章有关,也与诗文本的内容主题密切相关,他们共同指向了某种特定仪式场合的现实需要。  
诗经的音乐与文本系统及其精神文化意涵  
从前文的讨论中我们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诗经的乐歌与各首诗篇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准确地  
,早期的诗经应该存在着音乐和文本两个系统。  
马银琴两周史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41。  
参见:王国维周大武乐章考》,王国维观堂集林》,104ꢑ108;高亨周代大武乐章释》,高亨文史述林》,中华书局1980年版,80ꢑ  
1
16。  
傅斯年《<诗经>讲义》,中华书局2014年版,19ꢑ49。  
:如傅斯年即认为烈文属于嗣王践祚之舞,《丝衣当与载芟》、《丰年合为稷田之舞,等等参见:傅斯年《<诗经>讲义》,3336。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588。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595。  
:御纂诗义折中即把清庙》、《维天之命》、《维清合称为“《清庙之三”:“《清庙之三,皆祀文王。《清庙》,初献之乐也;《维天之命》,受  
嘏也;《维清》,送神也。”参见:傅恒等御纂诗义折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84,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354。  
:毛诗序》,《关雎》、《葛覃》、《卷耳均与后妃之德有关,《鹊巢》、《采蘩》、《采蘋又均与夫人或大夫妻之德有关,则都是涉及妇人德行这  
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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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歆一倡三叹新诠———兼论诗经仪式乐歌的组诗性质及其文学史意义  
诗经的音乐系统与文本系统其实密不可分这里所说的诗经音乐系统主要是针对诗经的仪式乐歌  
而言,而仪式乐歌是有唱词的,这些唱词绝大部分都见于今本诗经所存篇目只不过仪式乐歌往往呈现出组  
诗的形态,与今本诗经以单篇形式存录诗篇的文本形式有所差异。  
王国维在释乐次一文中曾对先秦文献中所载天子诸侯大夫士各个阶层在不同仪式中所用乐歌进行  
过梳理,发现其有记载的总是这么几篇乐章例如从诸侯到大夫,无论是燕礼(大夫士为乡饮酒礼)还是射  
,几乎都有升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也就是“《鹿鸣之三“《鹿鸣三终”,还有笙南陔》、《白华》、  
华黍》,间歌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合乐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蘋“《关雎》  
之乱,而天子礼仪则多见清庙》、《》、《大武等乐章这一方面再次说明了仪式乐歌的组诗形态,另一方  
面也反映了仪式乐歌或乐章命名的一个普遍现象,即以启始乐章篇名命名整个乐章,这应是一种以小名代大名  
的命名习惯。  
近年来也有人对先秦礼书史书和诸子著作中关于诗经用乐的记载加以整理统计,发现诗经所存篇目  
中有72首曾被明确记载用作乐歌,诗经总篇目的24%,因此指出:“乐歌系统与之系统,为两个不同的  
系统,二者虽存有联系,但不可混同,亦不可笼统而言诗经篇目皆为乐歌。”这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先秦  
典籍中关于诗经用乐的文献记载固然可以说明乐和文本系统存在区别,且最为直观的不同就在于  
篇目有出入,但这还不是最为核心的差异我们还应看到,《诗经的音乐系统与文本系统之间存在着精神内涵  
的截然变化。  
诗经的音乐系统根植于西周以来礼乐制度的土壤之中,它与礼乐制度下的乐教思想紧密相联。《礼  
·乐记中说:  
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  
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③  
这就是说,声音虽然生于人心,是一种自然天性的流露,但音乐却应该具有社会性,有伦理教化的指向,这才是  
音乐的最高标准这种伦理教化的指向正是通过仪式乐歌与仪式程式的紧密配合外化于先秦时代人们的日常  
生活之中,从而对人们的思想根源和行为规范施加影响。  
不过这种对于音乐社会功能的认识并不是中国所独有的,西方音乐理论中也有类似的表达,即所谓音乐表  
现价值的学说或是音乐的精神气质说美国音乐学家伊沃·苏皮契奇就说:  
这是一种音乐的心理的和道德的功效的信念,它可能产生于音乐的物质和魔力的功效的信念。  
在古代,在调式(更确切地为诺莫斯nomos)成为某种抽象的音阶类型之前,以一定数量的典型作品的  
形式存在,这些作品由相同风格相同的道德价值和常常相同的社会使用统一起来这种音乐的固有  
的表现性质的学说,是建立在调式的含义或表现意义的基础上的,这是来自于调式一致运用的结果④  
他强调了音乐在影响人心理和社会道德方面的作用,并指出古代音乐常常会表现为以一定数量的典型作品的  
形式存在”,而所谓这些作品由相同风格相同的道德价值和常常相同的社会使用统一起来”,又将音乐的乐章  
组歌形态与仪式乐歌的功能性结合起来了这样看来,古代仪式乐歌常常呈现出组歌的形式应该是一种普遍  
规律,因为在早期的音乐进化阶段中,很大一部分原始音乐脱离纯美学享受而倾向于实践的目的它被表述  
为出于魔法的目的,尤其是避邪(崇拜)和袪邪(医疗)的需要。《诗经中的仪式乐歌虽然并不完全是出于魔  
法的目的”,但均用于具体礼仪实践则是肯定的,而颂诗的确是出于祭祀需要,也带有浓厚的对天地和祖先的崇  
拜之情。  
正因为先秦尤其是西周时期的仪式乐歌具有精确的行为目的性和道德指向性,这就决定了礼乐制度下音  
乐的精致度,以至于普通人不能掌握在当时要学习并精通这类高雅的音乐就必须付出专门的精力和大量的  
时间,于是最终难免会造成乐教被固化在贵族阶层中,成为贵族的特权和标志相比之下,在普通社会阶层中  
王国维释乐次》,王国维观堂集林》,84ꢑ104。  
苏睿《<诗经>用乐文献考索》,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82。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1528。  
伊沃·苏皮契奇社会中的音乐:音乐社会学导论》,周耀群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57。  
马克思·韦伯音乐社会学:音乐的理性基础与社会学基础》,李彦频译,刘经树审校,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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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传播的音乐则会显得更加通俗其实这正是一个社会中各种阶层不同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延伸到音乐领域  
的表现。  
曾有学者注意到了诗经》“三颂诗体演化的重要特点就是从单章到复沓,并指出这可能是对民间歌词形  
式的汲取,即复章体来自民间,鲁颂诗采用复章体,“意味着仪式歌曲和民间歌曲的文化生态和功能  
均发生了某种变更这种说法虽然还存在可以商榷之处,因为既然周颂具有组诗性质,则已经可以将其视  
作一种特殊的复章体,甚至可能是最早的形态,《鲁颂甚至》、《中的复章体也有可能是在组诗形态基础  
上的演化但提及不同阶层音乐的文化生态和功能也给了我们启发,即社会生活可以影响音乐风格和形式,而  
音乐趣味的变化也会反映出社会阶层的精神文化取向。  
对于先秦社会来说,礼乐制度中的仪式乐歌保存着宗法制和分封制的精神遗产,是一种社会地位和政治威  
望的象征,故而它表现或承担的现实功能之一就是对拥有政治权力和行使政治权力的个人或其宗族祖先的颂  
而当时从天子到诸侯,再到卿大夫士这些不同阶层都有一套与其阶层相适应的仪式音乐体制和系统,即  
这些音乐被赋予了社会符号和象征的作用,《诗经音乐系统的被破坏和被改造实际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制  
度崩溃的直观表现西周后期尤其是平王东迁以后,周天子的政治势力和影响力逐渐式微,诸侯和卿大夫们纷  
纷僭用天子礼乐事实上就是一种对天子宫廷的模仿这种模仿的精神根源就在于音乐是当时社会差别的标  
,僭用天子礼乐正是诸侯或卿大夫显示自己地位和势力的方式如果马银琴在两周史诗中关于齐桓公曾  
主持过诗经中某些篇章的编辑制作观点能够得到进一步证实的话,则更可说明制礼作乐作为一种政治意义  
极大的手段而被诸侯所特别重视,因为谁掌握了制礼作乐的权力,谁就实际拥有了诸侯共主的地位。  
当然,诸侯卿大夫们在模仿天子礼乐的过程中,也难免会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趣味来肯定自己的  
个性和声誉,于是就表现出对于固有音乐系统的改造,《诗经乐歌中郑卫新声的泛滥流行即是诗经音乐系统  
被改造和破坏的突出表现。  
正是由于诗经音乐系统本身的阶级性和复杂性以及其屡遭破坏改造,最终导致了它在春秋战国时代的  
逐渐失传人们开始转向对以阐释诗义为主的诗经文本系统的关照诗经的音乐系统注重仪式用乐的  
道德性和功能性不同,其文本系统似乎被更为广泛地运用于列国聘问歌咏的外交活动之中孔子就说过:“诵  
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而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赋诗活动又进一  
步证实了诗经文本作为外交辞令的基本功能因此,组诗乐歌的具体仪式目的性和外交辞令的语言运用功  
能性就是诗经音乐系统与文本系统的最根本差异。  
综上所述,“一倡三叹中的一倡表示仪式乐歌的启始乐章,“三叹则是对与一倡具有相同仪式目的的  
一组乐章的概括,实际上指明的是早期诗经仪式乐歌中的乐章组诗形态,这具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一方  
,仪式乐歌的组诗性质是诗经音乐系统的核心表现,其指向的是一组乐歌在具体仪式中的现实目的性和制  
礼作乐背后折射出的政治权力和威望,这是礼乐制度的精神内涵外化于现实诗乐的表现另一方面,《诗经音  
乐系统崩坏之后,人们更加注重诗义的阐释则与诗经文本系统关注语言运用的功能密切相关,则又是诗经》  
礼乐精神延续和演变的一种方式。  
[责任编辑:]  
李昌集周诗体式生成论:文化文体学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7,174。  
马银琴两周诗史》,386ꢑ395。  
刘宝楠论语正义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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