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首先,该书所持研究立场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风格,但又不失对科技赋能司法的理想期许。
近年来,有关“司法人工智能”与“数字诉讼法”的研究十分火热,各种形式的研究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
现。但话题的前瞻性使得很多研究都建立在对实践的想象之上,热衷于价值讨论与理论建构①,不同研究之
间缺乏对话的共识基础。该书打破了此前同类研究过度偏好理论分析的窠臼,而是致力于立足现实实践。
在研究在线诉讼程序时,作者选取成都法院作为样本,并结合全国范围内的可视数据,细致分析了在线诉讼
的实践特点和实质效果,并提出“在线诉讼是一种能够与传统诉讼方式并驾齐驱的独立的诉讼方式”②。由
于这一判断是建立在丰富的经验素材之上,更加令人信服。在对司法人工智能的考察中,作者致力于从法律
科技公司、司法一线人员等多方主体获取相关技术成果的真实应用情况,在整合多种来源的实证材料的基础
上,对现阶段我国司法人工智能的运用图景和发展瓶颈作出了准确判断③。针对此前的很多研究未能积极
掌握和运用经验性材料,相关分析难免缺乏一定的问题,本书在经验材料的选取上,既运用了实证调查所收
集的各种数据,也借助了大量访谈资料和实地观察所获得的素材,还利用各种途径收集到多种形式的“二手”
资料。难能可贵的是,面对实证分析揭示出来的现实落差和诸多发展障碍,作者并未消沉畏葸,而是冀望充
分发挥我国在司法数据累积与披露方面的优势,设计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司法体系。
其次,该书对司法数字化探索与司法人工智能建设中的若干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作者不仅深入考察了庭审直播、在线诉讼这两类司法数字化应用的实践现状,对未来发展进行前瞻性的
思考,还对类案类判系统、AI法官等司法人工智能产品运行的司法逻辑和现实障碍进行了深刻剖析,理性预
测了众多司法人工智能产品的应用前景。在笔者看来,这些鞭辟入里的分析得益于作者对数字司法原理的
深刻认识和对现实状况的深度把握。比如,作者对司法人工智能预测裁判的相关算法和实践效果进行了细
致观察,指出现有技术方法的成本风险和结果缺陷,在技术层面阐释了司法人工智能产品实践遇冷的原
因④。作者并未浮于技术名词的简单列举,而是往返于算法技术原理与司法裁判规律之间,深入浅出地分析
了建立准确司法裁判决策模型的障碍所在。又如,在“司法人工智能的未来展望”一章中,作者深刻阐释了类
案推送技术的案件识别原理,强调类案系统中大量法律数据未能被准确“标签化”⑤,从而揭示出各地类案推
送系统实践效果欠佳的深层原因。这种对技术实现要素的精细考察,在既往有关司法人工智能的研究中并
不多见。不仅如此,作者对这些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数字司法研究领域中的体系性地位有着清晰认知,他沿着
数字司法建设的内在逻辑将这些问题依次串联起来,从而呈现出本书的逻辑主线。总而言之,该书不仅精准
把握了数字司法与司法人工智能建设领域中的热点与核心问题,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实证考察和深
入的理论分析,不仅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有关司法人工智能实证研究的空白,还在数字司法研究领域建立起
了比较系统的理论矩阵。
最后,该书在理论层面上澄清了司法数字化探索的功能定位和司法人工智能产品的应用方向。
作者对庭审直播、在线诉讼等司法数字化探索背后的诉讼法原理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论析,并由此厘清
了上述探索在现有诉讼制度中的功能定位。此前,理论界多以线下诉讼为锚点,采取“功能等值论”对在线诉
讼这一司法数字化实践进行定位⑥;疫情期间,在线诉讼又被作为传统诉讼方式的替代机制。这似乎意味着
在线诉讼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传统线下诉讼的补充与替代机制。作者结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在考察后疫情时代在线诉讼的整体面貌的基础上,强调在线诉讼现在是、将来也是
“
一种能够与传统诉讼方式并驾齐驱的独立的诉讼方式”⑦。这一论断显示了作者对司法政策和诉讼规律的
深刻把握,展现出作者敢于进行理论修正的学术气魄和洞见于未萌的学术敏感性。此外,作者在考察类案类
①
代表性研究成果有:王福华《电子诉讼制度构建的法律基础》,《法学研究》2016年第6期;余成峰《法律的“死亡”: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功能
危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2期;马长山《司法人工智能的重塑效应及其限度》,《法学研究》2020年第4期;等等。
左卫民《数字司法的中国图景》,第50页。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左卫民《数字司法的中国图景》,第163ꢆ191页。
左卫民《数字司法的中国图景》,第178ꢆ181页。
左卫民《数字司法的中国图景》,第223ꢆ224页。
代表性论述可参见:张兴美《电子诉讼制度建设的观念基础与适用路径》,《政法论坛》2019年第5期,第121ꢆ122页。
左卫民《数字司法的中国图景》,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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