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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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列轻民”的辩证思考

2016/3/18 14:12:06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法学

 

作者: 田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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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经济形态 法律体系 “重刑轻民” “重民轻刑” “刑民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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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首要课题。本文从经济形态的法制内涵中揭示自然经济形态“ 重刑轻民”法律体系形成的必然性,探寻商品经济形态 “重民轻刑”的真实含义,合乎逻辑地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应是“刑民并重”的法律体系。本文从理论到实践,从历史与现实诸角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乃‘重民轻刑’的法律体系”的论断提出了质疑。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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