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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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条件下师范大学生与师范院校的法律关系探析

2014/10/13 10:40:32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教育学

 

作者: 田承春

英文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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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师范大学生;师范院校;免费教育;法律关系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教师教育法制建设研究”
基金类别:省级(含省厅局)

中文摘要:
    高等学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服务合同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和法人组织内部管理关系。免费教育条件下师范大学生与师范院校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教学服务合同关系、后勤服务关系及公共财产损坏赔偿和学生校园伤害赔偿等方面,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在违规录取、退学处理、开除学籍、不予发放毕业文凭和不授予学位证书等方面,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师范院校的内部管理体现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校园秩序管理等方面,可以向师范院校及其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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