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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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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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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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中的  
公民程序法治意识塑造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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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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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AA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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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塑造有利于良法体系的构建执法主体的自律  
应当在立法方面树立 程序优位 意识执法方面树立  
面树立 程序信仰 意识最终形成公民对程序法的信赖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民程序法治意识塑造  
!
关键是必须有效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公民程序法治意识  
司法权威的树立利益诉求的理性  
程序优先 意识司法方面树立  
尊重爱戴推崇敬慕的稳定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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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我国公民程序法律意  
程序至上 意识守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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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公民程序法治意识是公民对于程序法治及其现 制  
合理的利益协调机  
象的认知心理评价观念学说的总称  
公民程序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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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意识既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更是构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和谐社会的条件和保障  
我国公民法治意识淡 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  
程序法治意识缺失  
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桎 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塑造公民程序法治意识必将成为我国建设法治 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  
国家的重要环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  
公民程序法治意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从法律上体现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  
人类社会总是在 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 政治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规范社会  
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正因为有 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 法治的核心  
矛盾才要和谐也正因为要和谐才要协调矛盾  
是程序法治水平的高低取决于程序化的程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是必须有效地协调各 有社会即有纠纷 所谓纠纷就是公开地坚持对某  
方面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认识和谐  
首先 一价值物的互相冲突的主张或要求的状态 防止纠  
要认识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否定矛盾  
而是强 纷需要规范解决纠纷需要制度 这些制度的操作  
调社会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求得统一和谐  
今天人们评价一个社会文  
何社会都不可能是无差别社会  
更不可能是没有任 明程度法治水平的基本指标已不在于该社会中发  
而在于法律程序 包括  
司法程序选举程序等 对现  
#
包括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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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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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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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民主法  
安定有序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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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需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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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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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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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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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 生社会冲突的频度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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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建设能够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 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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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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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GD*ED)*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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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承春!,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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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仪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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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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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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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田承春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公民程序法治意识塑造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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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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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冲突的排解能力及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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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中国仍坚持 制约的程序化  
形式以及在法定期限内按一定顺序进行的  
因此它制约着公权力主体的主要活动使其  
在作出有关行为时有章可循并将自己的行为始终  
公民程序法治意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作用 置于公开公正的法定标准上 同时程序制度还在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权力主体的职权中附加义务因为立足于为公权  
公民程序法治意识的塑造有利于良法体系 力主体设定义务是现代公法程序制度的特点之一  
这样程序能以法治权将公权力行为置于法律规范  
可分为若干组成 的约束之下从而从制度上克服了公权力行为的任  
各个部分的发展都有一定的次 意武断专横以及职权的混乱  
实际上是一个时空概念既讲事物发 序意识尤其增强执法人员的告知意识  
又讲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排列顺序 从这个 听证意识时限意识便能实现执法主体的自律  
意义上说尊重程序实质上就是尊重客观规律 这 保执法公正  
就是办事情要讲程序的道理所在 立法者应当  
具备强烈的程序法治意识按照事物的客观规律和 的树立  
立法程序  
传统  
科学合理的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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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程序规定了公权力行为  
国家主导型的变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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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又希望避免剧烈的社 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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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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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突出程序合理性和秩序正义问题就具 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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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和紧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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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构建  
事物的发展变化  
从时间上看  
作为程序  
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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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空间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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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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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执法人员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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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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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公民程序法治意识的塑造有利于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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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我国政治经济现实状况和历史文化  
司法作为对争执进行权威性裁断的活动和过  
完全是以程序为核心的行为通过程序进行  
发明法 系通过程序联结制度通过程序体现过程通过程序  
结果通过程序形成和获得正当化 司法程序  
参与性和角色分化独立所带来的抗辩性  
以及技术上的可操作性使得程序成为控  
保障和实现被裁判者程序性权利  
不仅如此被追诉或被裁判者作为程  
抗辩论证交涉本身  
#
以权利制约权力 的机制  
程序化  
诉讼当事人的平等  
自治意识和诉讼步骤与期限意识等司法程序  
在整个法律决定的制作过程中给予各方参与  
者以平等的参与机会对各方的证据主张意见予  
以同等的对待对各方利益予以同等的尊重和关注  
公民程序法治意识的塑造有利于执法主体 便能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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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广大民众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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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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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不是在制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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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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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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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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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立法者用 的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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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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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就应该责备他 和交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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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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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良法意义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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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它是一种 制裁判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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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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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它是不具有 的特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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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性的  
时效性  
序正义推崇的是理性  
说没有程序就没有法治  
意的人治之间的主要区别  
的法制是难以协调运作的  
法家的严刑峻法同构化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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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人治的特点是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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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性和 序主体通过程序与裁判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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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甚至于践踏秩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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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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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恰好切切实实引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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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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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可以 而使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得以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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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 果司法人员有强烈的中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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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完备程序要件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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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是推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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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易与古代 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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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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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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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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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律  
IF公民程序法治意识的塑造有利于利益诉求  
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客观上存在着易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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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 的理性  
同时在社会生活中滥用 程序规则的原始功能就是解决纷争  
必须对权力实行有效的控 的程序法形式就是用来防止暴力冲突维护社会秩  
罗马法中最早的程序法形式就是作为以和平  
都有被 方式解决危险的纠纷的手段而产生的 因为在正  
化解到具体 义的程序得到实施的前提下程序过程本身能够使  
才能成为有明确界限有标准可 结果正当化并且有吸收当事人不满的功能这正是  
要实现权力的 程序正义独立价值之所在程序能把摩擦冲突对  
制约就必须使其建立在程序化的基础上实现权力 立的利益主体纠集起来使各利益主体的价值追求  
张性以及对权利的侵犯性  
权力现象极为严重因此  
制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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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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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民主法治的要义之一 % (权力 序的%  
寓于程序之中)% 任何未经程序化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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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的危险  
的步骤过程之中  
资奉行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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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只有化解到程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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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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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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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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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利益主张均可以得到充分表达  
和平的方式进行交涉充分陈述事实真相和提出期 值  
望的主张 这样一来可以事先有效地把各种不满 计以实体法的实现为其起点与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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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和对抗消化在过程之中使各种社会矛盾和纠 存在诸多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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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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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过分强调程序法的手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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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程序法的独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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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程序法仅仅视为与实体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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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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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程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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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世纪的  
从而使利益争执通过文明的程 我国现行立法程序虽已长足发展但正式规则的稀  
#
充分交涉程度的低  
积极过滤和淘汰功能的缺失以及还原信息凝固  
证据和事实机制的薄弱等立法程序瑕疵已成为掣肘  
纷纳入法制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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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得以和平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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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为公众的监督增加了透明 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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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达和博弈机制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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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质上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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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是解决社会矛盾与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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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的制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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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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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可能变得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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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主要矛盾是非对抗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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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质量的关键  
在对于立法案提出修改意见的阶段  
程序正 公开辩论利益表达与权衡的长效机制看起来似乎  
而不是武 可以维持权力机关立法意志的统一性却阻碍了不  
它通过严谨的人文化的程序与步 同意见的沟通与交流各利益群体的博奕由此也难  
协调关系营造祥和的社会关系 其 以在立法程序中得以公开公平公正地表达与体  
程序正义的运行过程从性质上来讲有利于从根 现 我国立法过程的随意化不仅体现在缺乏竞  
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矛盾 正义的程序往往可以疏导 争性的论辩机制而且体现在立法审议时间阶段上  
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 使各种意见难以得到充分表达与有  
案无判而终消除运用国家强制力结案留下的隐患  
第三程序正义可以吸收社会不满情绪 存在实体法发达程序法滞后的  
法的权威和尊严产生普遍的信服与尊重 由于受到政治经济传统法律文化  
程序法发展缓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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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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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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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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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体现的立法  
程序正义正是解决这类矛盾的理性而有效的司法制 程序  
它的特殊意义体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  
义解决问题的方式是理性柔和渐进的  
刚性对抗的  
骤去消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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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诉讼通过撤诉与调解结 的仓促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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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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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公众对司  
!'立法内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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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维 偏颇  
当今社会中存在的 的影响和制约  
贫富分化 我国都没有建立起相对健全的程序法体系  
归根到底 放后随着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国家开始重视程  
程序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与  
我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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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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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安定  
诸如失业问题就业问题  
问题腐败问题等引发社会不和谐的因素  
还是利益问题和谐社会正是解决这些利益矛盾的 序立法  
冲突使社会趋于和谐的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利益矛 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相对完善的实体法相较  
盾的社会而在于和谐社会具有一整套解决利益矛 序法总体上仍显滞后其主要表现为程序立法的失  
盾和化解利益冲突的机制 程序正义是整个利益调 衡性和失当性 程序立法的失衡性是指程序立法和  
整机制的核心通过程序来规范利益的诉求正是建 实体立法之间缺乏数量上的平衡和内容上的配套  
构和谐社会的要义所在 我国立法单纯就程序问题创制的  
在立法总量中的比重很低  
程序立法未能及时反映实体立法或实体权利  
的指导 变化的要求 程序法很不健全致使一些法律无法  
重实体 真正实施 程序法和实体法之间具有对应关系  
的法传统也对我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该角度上  
我国的法律制度又受继于 保障程序法  
前苏联法律制度之 重结 序法  
轻形式 等法观念对我国也 家赔偿法  
近些年来虽然现代法治观念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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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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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 余年间#  
法律法规数量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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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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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法治程序意识缺失的表现  
立法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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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近代修律变法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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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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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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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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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程序法体系包括宪法程序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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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程  
企业破产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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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E年新中国建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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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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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保障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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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等社会主义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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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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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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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过程)#(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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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程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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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国现行程序法体系  
构成了一定的影响  
的宣传已广泛开展  
构建也开始注重程序  
的观念仍然是导致我国立法不公及立法程序  
之制度缺陷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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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在上述许多领域还是空白  
法律规范的设计与法律制度的 程序立法的失当性即程序法不完善是指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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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深蒂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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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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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程 质量不高缺乏科学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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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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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承春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公民程序法治意识塑造  
A
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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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地方和领导  
行政执法与社会进步的关 出了  
紧箍 了主审法官负责制的功效  
程序违法等可操作的问题  
在思想上轻视执法 判决结果与事实真相不符甚至有些案件因在二审  
忽视行政正义的施政宗 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就被认定为错案 这就导致法官  
行政执法者缺乏程序意识漠视法律对程序的规 因惧怕出现所谓的错案 而不敢承担责任经常向  
一些行政执法 领导甚至上级法院请示无法实现 主审法官负责  
的思想观念在执法过程 制设立的初衷 而且上级法院也可能利用错案  
习惯于用传统的行政手段行政命令来执法常 追究制干涉下级司法机关独立的正常的司法活动  
常出现依人不依法依权不依法的局面和法律虚无 法院法官的独立审判名存实亡 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 类似于此的令  
在行政执法过 司法机关本身手足无措的改革措施并不止于此  
尤其是影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 如在提倡司法权威的同时又以再审制度的强化和  
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在行 无所不在的申诉摧毁司法判决的既判力公信力  
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 不是加强诉讼程序和诉权对审判  
事人权利等现象 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  
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  
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写预定格式的处罚决定书  
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罚款不给收据或者 是人们在强调程序公正时  
以其它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书就扣证扣照不 自然体现  
#
不能正确处 法官素质整体水平不高并为了防止司法腐败  
#
又推  
(
错案追究制)% 错案追究制的实施几乎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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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评判错案的标准并  
而主要是  
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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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把开展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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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绊脚石)#以致发生一些不适时宜的想法和作 不是法官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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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者  
片面追求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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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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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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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断或随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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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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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的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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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诸多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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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剥夺当 追求司法公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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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 权的制约  
撕张 正当程序之外的行政性附设程序来监督判决结果  
极个 这些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改革措施从根本上说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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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念念不忘实体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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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强化违反程序的诉讼后果  
#
而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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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缺少统一目标和理念基础的司法改  
先 革不但未能帮助司法冲破传统的桎梏  
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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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裁决后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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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窘境  
#
处罚后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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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举行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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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达到听证会的 而使自身的改革步调与方寸趋于更大的混乱  
#
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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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等 执法随意性大  
%
没有依法办事  
#
有的个别领 最后变本加厉地破坏程序正义  
存在程序的非中立  
非理性等诸多瑕疵  
审判人员不自动回避  
%
导在处罚决定生效后随意乱表态不执行或执法大打  
)'司法内容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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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参与  
程序的非中立表  
甚至故意隐瞒违法审  
有的私下会见当事人或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公安机关 有的法官庭审先入为主对一方当事人的态度有明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 显的倾向性只听一方意见不愿听取另一方意见  
程序的非参与表现在  
全盘取代当事人的调查  
有的不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便通知开  
刑事案件中的人身侮  
精神压制等 程序的不平  
受利益驱动或因审判人员素质低下存在  
不该受理的案件却违  
在一些司 反规定受理或该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暗箱  
程序虚无主义 的观 操作使当事人不能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等 程序  
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仍是其中挥之不去的阴 的非自治表现在有的法官办人情案办关系案  
比如说为了增强法官的独立性最高人民法院 交易案 程序的非理性表现在有些审判人员在制  
在全国范围推行 详细和适当的评议  
主审法官负责制)#同时基于我国 作裁判之前没有进行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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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  
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  
执法期限上  
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  
过八小时情况复杂  
留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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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法律为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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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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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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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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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超限执法现象% .治安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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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 甚至帮助一方责问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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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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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法官包揽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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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实中存在的法定期限内不作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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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拖不 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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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或超期限的留置  
司法上的表现  
司法观念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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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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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构成期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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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被告人的答辩权利  
暴力胁迫刑讯逼供  
法 等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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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虚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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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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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程序向来都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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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一 大量该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  
直存在着  
(
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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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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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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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员的头脑中仍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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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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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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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审委会的讨论往往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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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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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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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委会的成  
立法观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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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  
程序是法律的心脏  
程序优位 意识  
把程序立法放在首位 立法程序上  
善信息公开制度公布法律草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  
步骤违法和期限 询立法意见推行立法听证制度建立各利益群体公  
送达程序不规范在 开公平公正地表达愿意的博奕机制 立法程序公  
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使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的形 正的基本要件是程序公开程序参与程序自治  
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邮寄送达不到位而没有将有关 序中立程序效率等 实现立法公正要进一步完善  
文书实际送达当事人留置送达没有在场证明人签 公众立法的直接参与制度立法公开制度立法回避  
名作证在直接送达中没有要求代收人注明其与受 制度以及立法听证制度等 立法内容上建立健全  
送达人身份等 民事程序法民事保  
不告知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  
调解不成后不开庭即判决 冲突程序法等法律  
或新型案件基层法院为求慎重或回避责任而就个  
案向中级法院作内部请示使裁判结果在一审中已 理念 行政执法  
经实质上终局性地确定了这违反了两审终审的法 人员应牢固树立 依法施政 的观念  
定程序变相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等 期限违法表 绝恣意执法专断执法和随意执法 增强执法人员  
现在民事诉讼中一个案件久拖不决刑事案件中超 的程序意识尤其应增强执法人员的告知意识  
在案件执行中随意中止或恢复案件的执 意识听证意识时限意识 执法程序上  
导致案件久拖不执或者最终无法执行 公开合理文明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  
守法上的表现 立科学合理的调查取证制度公开制度  
法律在公众中缺乏足够的权威许多公民不信 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辩论制度  
不尊重不服从法律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违反法定程序责任追究制  
执法期限上杜绝超限  
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处理  
询问等现象  
(
程序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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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的理念  
把立法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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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  
员由于对其他部门的专业知识并不精通  
#
导致随意 法观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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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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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太大"#法庭调查和认定的事实没有经过合理的 立法者应当具备强烈的  
证明裁判的根据和理由过于简单化有些判决书 序放在首位  
往往是寥寥数句  
司法形式上  
违法等现象 方式违法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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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贫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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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违法表现在  
不开庭径行判决  
一些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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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议庭成员  
调解与开庭不分  
复杂疑难 业破产程序法国家赔偿法  
二执法方面  
执法观念上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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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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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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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保障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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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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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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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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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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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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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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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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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己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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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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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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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行政执法程序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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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其他许多非法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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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公民 执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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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意识缺失的主要表现是缺乏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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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程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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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久拖不决或超期限的留置  
司法方面  
司法观念上树立  
更不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捍卫 应有强烈的中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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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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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利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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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守法精神及权利滥  
一些法盲不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  
什么行为是犯罪  
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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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等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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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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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 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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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当事人的平等参与  
有些人放纵自己的行为不计法律 治意识和诉讼步骤与期限意识等司法程序意识  
三两句口角便拳头相向或抽刀便砍或还未弄 整个法律决定的制作过程中给予各方参与者以平等  
清事情原委便先 杀人越 的参与机会对各方的证据主张意见予以同等的  
有些人出现纠纷不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是 对待对各方利益予以同等的尊重和关注 司法内  
以私下械斗打群架或黑帮介入为其主要解决途径 容上建立健全中立参与平等自治  
有些人原本是受害者为了挽回损失 报复 体制和机制 实行独立行使司法权制度  
很快又成为加害者如有的人被诈骗很快自己 证据裁判制度权利保障制度利益规避制度  
又去行骗有的人自己的财物被盗被抢自己又去 制度诉讼经济制度等 司法形式上在一审  
盗窃抢劫他人的财物有的妇女被拐骗去卖淫很 死刑复核执行  
快又成为拐骗她人卖淫的骨干 步骤和期限执行  
塑造我国公民程序法律意识的构想 守法方面  
立法方面 程序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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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见物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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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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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中严格按照法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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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通过不断地对程序法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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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承春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公民程序法治意识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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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灌输和潜移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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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公民对程序法的 在执法观念上树立 理念执法程序上建  
虔诚与献 立科学合理的调查取证 公正回避时效听  
爱戴推 证辩论审查决定处罚决定备案违反法定程序责  
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程序性制度执法期限上杜绝超  
在司法观念上树立 程序至上 理念  
参与平等自治理性的  
在守法方面树立 程序信仰  
尊重爱戴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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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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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感和信仰  
培养公民对程序法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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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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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精神  
敬慕的稳定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  
综上所述  
法体系的构建执法主体的自律  
利益诉求的理性 塑造我国公民程序法律意识  
当在立法观念上树立程序优位 指导思想  
序上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行立法听证制度  
利益群体公开公平公正地表达愿意的博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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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公民对程序法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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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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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程序法治意识的塑造有利于良 限执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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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威的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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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内容上建立健全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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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司法体制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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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公民对程序法的信赖  
建立各 慕的稳定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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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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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D,*D,+'  
)+王伟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时报#)**"D*!D),'  
关于国内形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时报#)**"D*!D*G'  
!+曾庆红  
I+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D*#D)G'  
"+张卫平'程序意识与程序利益*(+'人民法院报#)**"D*#D*+'  
'
#+季卫东  
'
法律秩序的建构*J+'北京  
G+苗连营立法程序论*J+'北京  
++苗连成'增强程序意识*(+'解放军报#)**ID*!D)"'  
E+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J+'北京'人民出版社#,E"#'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EEE'  
'
'中国检察出版社#)**,'  
,*+王果纯  
,,+季卫东  
,)+苗连营  
,!+刘海年  
,I+黄学贤  
'程序法治意识初论*-+'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法律程序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EE!#!,"'  
中国检察出版社#)**,'  
'
立法程序论*J+'北京'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北京  
论现代公法中的程序*-+'徐州师范大学学报  
#
'中国法制出版社#,EE#'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孙莉  
'
司法改革与程序意识*-+'法律科学#,EEE#!!"'  
,#+郑丽珍  
,G+罗卫国  
,++姜裕富  
,E+宋方青  
'
试析我国法律程序缺失的表现  
&后果及对策*-+'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程序正义理念的重构与建立和谐社会*-+'甘肃理论学刊#)**"#!#"'  
论和谐社会与程序正义*-+'湖北社会科学#)**##!,"'  
'
'
#
周刚志  
'
论立法公平之程序构建*-+'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G#!,"'  
!
)*+孙潮  
),+钟家全  
))+李思  
#
徐向华  
'论我国立法程序的完善*-+'中国法学#)**!#!""'  
'
我国程序法运行现状与程序优位理念重构*-+'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当前行政执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湖南行政学院学报#)**I#!#"'  
'行政执法中的法治理念探究*-+'湖南工程学院学报#)**I#!!"'  
浅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I#!)"'  
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
虢海平  
'
)!+宋欣琳  
)I+黄仕红  
)"+刘小龙  
)#+陈燕雯  
'
'
程序公正  
许其勇  
'现代司法理念的重塑$$$回归程序正义*-+'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法律信仰危机探析*-+'山东审判#)**I#!""'  
'
#
)G+段睿  
'
)++蒋传光'公民的规则意识与法治秩序的构建*-+'社会科学研究#)**+#!,"'  
)E+田承春'论西部大开发中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治*-+'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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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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