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制度探究
2014/10/17 8:48:54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法学
作者: 石晓莉 ,毛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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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预约;本约;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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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是相对于本约而言的,乃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本约)的契约,在实践中的运用却十分地广泛,但我国法律尤其是《合同法》未作规定。预约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法律拘束力。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合同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害方当事人则有权寻求法律救济。从性质上讲,预约责任不排斥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及定金罚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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