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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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分文体为三十八类说辨正

2013/9/4 9:23:2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文学

 

作者: 力之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文选〉分体三种说论衡》之二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文选》;分类;三十八类说;《文苑英华》;敦煌本《文选注》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文选》成书考说”(10XZW010)
基金类别:国家级(含部局)

中文摘要:
    《文选》分体既非三十七类,更不可能是三十八类,而只能是三十九类。对证明《文选》分类起关键作用者有二:《文选》序次作家的实际情形与《文选序》所说的“各以时代相次”;相关版本上之标示。陈景云诸名家因未能就整体来考察部分,故虽知“移”而未能识“难”。《文苑英华》及《汉书·艺文志》的分类如何,这对研究《文选》原分多少体无实质性意义;据天津艺术博物馆与日本永青文库分别所藏的敦煌本《文选注》之“解”,无法证明“难”非《文选》之一体。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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