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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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年1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47,No.1
January,2020
宋代士绅社会琐议
张邦炜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089;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成都610066)
摘要:士绅社会定型于明代,宋代已具雏形。宋代士绅阶层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是科举取士规模拓展的产物、
未中第者社会地位提升的结果。宋代士绅阶层的代表人物继魏晋士族之后,又一次实现了富与贵的再结合。将士
绅一概痛斥为土豪劣绅,把士绅笼统称颂为地方精英,两者均有杀偏锋之嫌。士绅并非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可称
为善与恶的复合体。宋代士绅社会还不够成熟,士绅角色意识有待提升。
关键词:宋代;士绅社会;科举;富贵;善恶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20)01-0147-09
收稿日期:2019-10-29
作者简介:张邦炜(1940ꢀ),男,四川江安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特聘教授,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退休教授,研究方向为宋史。
一
问题的由来
关于宋代社会的性质,从前异口同声:封建社会。虽有分歧,仅限于宋代究竟属于封建社会的中期还是
后期,处于停滞阶段还是进一步发展时期。史学大家钱穆先生对“中国封建社会形态”说始终持否定态度。
20世纪50年代,他接连发表《中国社会演变》《再论中国社会演变》两文,一再强调:“西方封建是一个社会形
态,而中国封建(当指‘分土建邦’)则是一个政治制度”,且仅存在于“秦以前”①。钱老的这一观点1980年代
以后被大多数学者采纳,于是从前不成问题的问题陡然复杂起来,形成论者甚多、新说迭出的局面。宁可先
生认为,旧说“封建社会”具有“综合性”,各种新说仅仅揭示了社会某一方面的特质②,均具有片面性。
宋代社会面相多重,研究者视角各异,以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鉴于科举制度对社会的影响力增强,有
称宋代社会为科举社会者。因为宋代社会生活的不少方面呈现出平民化趋势,亦有赞同钱穆先生之说,称宋
代社会为平民社会者。早在1980年代初,就有学者对上述两种新说提出不同意见:“如果认为科举可以改变
社会的性质,那是毫无根据的。更何况中国的封建社会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一个所谓的‘平民’阶级。”③当
今在各种新说中较为流行的当推宋代富民社会论,论者将唐宋社会变革阐释为从豪民社会到富民社会的转
型。按照我的理解,豪民与富民大抵相当于前辈史家所说的身份性地主与非身份性地主,此论具有一定的合
理性。我之所以不甚认同,其主要缘故之一在于:论者称富民为宋代社会的中坚力量。那么与之相对应的贫
民是什么力量呢? 论者无正面回答,姑且代为设想,如视贫民为拖累乃至阻滞力量无疑断断不可,即使称为
①
②
钱穆《中国社会演变》,钱穆《国史新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4、1页。
宁可先生说:“沿用了几十年的‘封建社会’,带有综合多方的性质。”参见:宁可《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道路·序》,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年版,第3页。
③
关履权《宋史的历史地位》,关履权《两宋史论》,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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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力量也显然欠妥。中坚力量系褒义词,可否改为中性词如支配力量或主导阶层。可是问题又接踵而来:
在威权至上的传统社会,富民并非富贵合一的“双肩挑”,他们富而不贵、有钱无权,岂能支配、主导社会?①
谁是宋代社会的主导阶层或支配力量? 周扬波博士《宋代士绅结社研究》一书有解答。何忠礼教授在
《
序》中将“规模空前的士绅阶层”视为宋代民间社会的“主导阶层”②,周扬波博士在引言中直称宋代社会为
士绅社会”③。稍后,周扬波博士《从士族到绅族———唐以后吴兴沈氏宗族的变迁》一书④以吴兴沈氏为实
“
例,揭示唐宋社会变革。宋代士绅社会论现今在学界反响似乎甚微,本人大体认同,认为与从豪民到富民相
比,从士族到绅族这一表述较为合理。我在学习既有研究成果之后,有一些不成熟的浅见,写在下面以表呼
应之意,并请益于同仁。
二
科举取士扩展的产物
注重探究历代社会演变的钱穆先生认为,秦代以后西周式封建贵族大体消逝,但变相贵族仍然存在。他
将门阀士族称为“书生贵族”,认为:“魏晋以下门第社会之起因,最主要的要追溯到汉代之察举制度。”⑤而士
绅则是另一类“书生贵族”。门阀士族等级的形成与察举制度关系极大,士绅阶层的兴起原因何在? 如以科
举取士制度的产物作答,稍嫌笼统,或可添加“扩展”二字。宋代科举制度的推进体现在规程完善与规模扩展
两个方面。士绅阶层的兴起与前者基本无关,关键在于规模扩展。
宋代科举规模之大,远非唐代可比。对读马端临《文献通考·选举考》所载《唐登科记总目》与《宋登科记
总目》可知,宋代科举取士人数若干倍于唐代。唐代初期录取进士人数极少,高宗以后每年通常不过二三十
人,最多一年是开元元年(713),录取进士仅71人。北宋初年录取进士人数较少,太宗以后每次录取往往达
到数百人,总趋势是增多,最多一次是南宋宝庆二年(1226),录取进士987人。科举取士扩展,促成宋代官员
队伍膨胀。据《文献通考·职官考一·官数》记载,唐开元初年,官员法定总额为18805人;宋仁宗以后,官员
人数超过2万,此后越来越多。见于记载的北宋官员,最多人数为3.4万余名;南宋官员最多人数为4.3万余
名。 宋代“非进士及第者不得美官”⑦,人们心向往之,趋之若鹜。淳化三年(992),录取进士353人,参加考
试的贡士“凡万七千三百人”,“其后极盛之时,其数又几倍也”。⑧ 熙宁元年(1068),尚书左丞蒲宗孟上书谈
论科举考试:“举天下而计之,三年之间,率多数十万人而取三四百也。”⑨可见科场竞争异常激烈,进士不第
者数十百倍于进士中第者。“规模空前的士绅阶层”主要由科举中第者与不第者构成。在宋代,下面两大类
人,尤其值得重视。
⑥
一类是致仕与待阙官员。白居易诗云:“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 所谓致仕即退休,宋代基本遵循这
一古制。赵宋政权延续时间越长,退休官员越多。他们告老还乡后,余威尚存,影响仍大。费孝通先生《论绅
士》一文指出:“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他们在野,可是朝内有人。他们没有政权,可是有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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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待阙官员的情况与退休官员有相似之处。
与缺同义,也可作“缺”。待阙是等待腾出官
所谓“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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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补缺继任的意思。《群书考索》续集《宋朝官制》称:“方今入仕之路广,得仕之员狭。” 赵宋开国初年,录
取进士较少,官位空缺较多,吏多阙少的矛盾不大。南宋周煇听前辈讲:“承平时,州县多阙官。得替还乡,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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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张邦炜《宋代富民问题断想》,《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第129-135页。
何忠礼《序》,周扬波《宋代士绅结社研究》,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3页。
周扬波《宋代士绅结社研究》,第5页。
周扬波《从士族到绅族———唐以后吴兴沈氏宗族的变迁》,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2版,第31页。
《宋代历朝官员数统计》,李弘祺《宋代官员数的统计》表二,台北《食货月刊》复刊1984年第14卷第5、6期合刊,第237页。
《贡院乞逐路取人状(治平元年上)》,司马光《司马光奏议》卷15,王根林点校,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62页。
《淳化贡举人数》,王栐《燕翼诒谋录》卷2,钟翀整理,戴建国等主编《全宋笔记》第7编第1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252页。
《用人·熙宁元年左丞蒲宗孟上仕进抑塞书》,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第2册卷136,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第17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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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炜宋代士绅社会琐议
及息肩,已竭蹷入京,授见次即趣赴上。一季、半年,已为远阙。”他感叹道:“与今异矣。”①北宋仁宗以后,矛
盾越来越尖锐。北宋中后期的情况是:“吏多而阙少,率一官而三人共之:居者一人,去者一人,而伺之者又一
人。是一官而有二人者无事而食也,且其莅官之日浅而闲居之日长。”②官员待阙时间,少者“一年半”,多者
“
或至三四年者”③。到南宋理宗时,“仕进之途愈狭”,有的官职“六七人共守一阙”,待阙时间长达“十二年以
上”④。可见,宋代社会上待阙官员之多。与退休官员相比,待阙官员的优势在于年龄,其中不乏年富力强
者。“七十而致仕”者难免力不从心。因致仕、待阙以及丁忧、责贬等缘故,两宋特别是南宋时期,“从官者居
官之日少,退闲之日多”⑤。士绅阶层正是以这些“退闲”官员为主体。
另一类是“业进士”与“得解人”。科举不第者大致可以区分为业进士与得解人两个层次。王应麟《玉
海·学校下》云:“广文馆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领国子学生业进士者。”⑥由此可知,“业进士”指准备参加考
进士的人。他们至多参加过地方解试,但落榜,大约相当于清代的秀才。“举进士不第”通常是指通过解试,
⑦
但省试落榜,往往省称“举进士” ,又有得解人或“贡士”、“
乡贡进士”等多种称呼,明清时代通常统称举人。
得解人中,数次参加省试不第者,无须再经过解试,称“免解人”或“免解进士”,其地位略高于普通得解人。天
圣四年(1026)五月的规定是:“贡举人等,内进士曾实应三举,并诸科实应五举已上者,特免取解。”⑧得解人
与免解人有时亦称“举人”。但与明清时代不同,举人与秀才一样,尚未成为固定的身份性称谓。秀才在宋代
只是对读书人的一般性尊称,与有无功名无关。
三
优待未中第者的举措
科举未中第者社会地位的提高是士绅阶层兴起的又一个原因。宋人感叹道:“十年勤苦无人问,一举成
名天下知。”⑨其实,在宋代高中进士固然很荣耀,未中第者也未必“无人问”。他们虽然名落孙山,但社会地
位不低,得解人、免解人的地位又高于业进士。于是,科举未中第者作为一种特殊势力,进入士绅阶层,并且
在这一阶层中人数最多,所占比例极大,以致士绅阶层“规模空前”。未中第者社会地位较高,体现在以下两
个方面。
其一,享受某些优待ꢁꢂꢃ。举其要者有三。一是有限的任职权。得解人可出任州县学教职。庆历四年
(
044)三月,“令州若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ꢂꢁꢄ。所谓“乡里
宿学”,无疑包括得解人、免解人在内。如宋仁宗时,知苏州范仲淹聘请胡瑗出任州学教职,就胡瑗的身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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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无非是个“累举进士不中” 的“湖州乡贡进士”ꢁꢆꢂ。知杭州胡则聘任的州学主持杨希堂,“曾到御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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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 其身份与胡瑗相同。州县学教职的任职资格时宽时严,但直到南宋时,仍有得解人出任州县学教职。
如绍熙年间,朱熹知漳州时,为州学聘请的教职人员中有“林贡士(易简)、李进士(唐次)”及“贡士陈(淳)”ꢂꢁ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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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士与得解人同义。所谓“李进士”,当是业进士或举进士者。又如王伯刍“一再游场屋不利” 在宋宁宗时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赴调期限》,周煇著、刘永翔校注《清波杂志校注》卷1,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6页。
《策·策别课百官二》,苏轼《苏轼文集》第1册卷8,孔凡礼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44页。
张方平《请议吏员事奏(庆历六年四月)》,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3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57页。
刘克庄《轮对札子二》,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327册,第248页。
《学校考下·本路乡曲义田庄》,袁桷《延祐四明志》卷14,《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版,第6343页。
《学校下》,王应麟《玉海》第4册卷112,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版,第2065页。
“举进士中第”有时也省称“举进士”。
《选举三·贡举杂录一》,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9册,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5292页。
《汪八解元》,洪迈《夷坚志》支庚卷6,李昌宪整理,戴建国等主编《全宋笔记》第9编第6册,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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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担任庐陵(今江西吉安)县学、吉州(治今江西吉安)学录。他与“林贡士、李进士”等人身份相似。资深得
解人可通过考试,出任某些偏远地区的摄官。所谓“摄”是暂时代理的意思。如广南东西路:“二广两荐之士
许试摄官,谓之试额。二年再试,谓之待次。累至三试,谓之正额。然后就禄,或任盐税,或受簿、尉。”在考试
合格者中,“以十分为率,取五分”。① 但得解人在内地一般不能担任主簿、县尉一类的官职。孔宜举进士不
中而为曲阜县主簿,是凭借其特殊家世,“孔子四十四代孙”②。赵安节“尝举进士,未赴礼部”,“以劳补官”。③
“劳”即“劳绩”,因其业绩卓著而入仕。二是少量的免役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绍兴三年(1133)四月,
朝廷采纳知严州(治今浙江建德)颜为的建议,“尝得解及应免解人并免丁役”④。这不是南宋新规,而是北宋
⑤
旧制,北宋时已有“解举人免丁役” 的规定。后来役改税,丁役折合为丁钱。《文献通考》的记载更准确:绍
兴三年四月,“曾得解人免丁钱”⑥。绍兴十九年八月,宗正寺丞王葆面对时,也曾言及得解举人“免丁役”⑦。
可见,这一优待措施不限于严州,而是通行于各地。三是一定的赎罪权。据王栐记载:“旧制,士人与编氓等。
大中祥符五年(1012)二月,诏贡举人曾预省试,公罪听收赎。而所赎止于公罪徒,其后私罪杖亦许赎论。”⑧
这项优待仅限于“贡举人曾预省试”者即免解人,业进士与得解人不在此列,且仅适用于公罪徒刑、私罪杖刑。
但地方官员往往对士人违法犯罪网开一面,从轻发落。江东提刑刘克庄宣称:“当职所至,未尝罪一士人。”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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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转运使翁甫申言:“自到任以来,于士类每加敬礼。” 士绅在法庭上受到优待,官员要求“吏人不得单呼
士人姓名,须称某人省元,其为士人而已贵。” 正因为如此,以各种手段假冒士人者为数不少,如“自称朝奉”
称宗女婿”ꢁꢂꢅ之类,以便招摇撞骗,横行乡里。
其二,前程未可限量。业进士、举进士系官员后备队,不可小觑。如冯京曾以诗言志:“韩信栖迟项羽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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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提长剑喝西风。可怜四海苍生眼,不识男儿未济中。” 他苦读应试,屡遭挫折。“业进士”时,因夜游被拘
捕,幸亏知鄂州(治今湖北武昌)王素爱其才,“亟释之”ꢁꢇꢂ。赴解试,考官“欲黜落”,好在监试官、鄂州通判南
宫诚“大不平,力主之,遂至魁选”ꢁꢂꢈ。冯京赓即连中三元,后来官至执政大臣,他对其恩人王素、南宫诚均有
所回报。又如谢深甫“家本寒微”,脚穿草履,赶往临安赴省试,途经曹娥江渡口。“渡子必得若干,乃载深甫。
予之钱少,渡子不肯。”他目中无穷书生,扬言:“不怕汝作转运黥我!”“深甫乃从他处渡。”谁知谢深甫竟一举
高中,稍后出任浙东转运使。两人再次相遇,“渡子伏地请罪。深甫笑曰:‘吾岂果黥汝!’厚赐之使去。”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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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要求:“台州秀才往来,勿取渡钱也。” 岂止转运使而已,谢深甫官拜宰相,比冯京还高一级。
在宋代士大夫的墓志铭中,往往有子孙“业进士”“举进士”一类的记述,足见这类青年人在社会上很耀
眼。士大夫乐于选择他们做女婿,如宰相李沆相中王曾、御史中丞彭思永挑选程颢为东床,王曾当时无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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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淳熙十二年七月癸未“定二广摄官试法”,佚名《增入名儒讲义皇宋中兴圣政》第5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据《宛委别藏》影印,第1948
页。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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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⑥
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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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2册卷7,乾德四年七月,第174页。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第4册卷83,辛更儒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绍兴四年十二月戊戌,第1405页。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第3册卷64,绍兴三年四月甲午,第1122页。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16册卷228,熙宁四年十一月丁酉,第5545页。
《户口考二·历代户口丁中赋役》,马端临《文献通考》上册卷11,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版,第117页。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第7册卷160,绍兴十九年八月辛酉,第2747页。“丁役”原作“身役”,据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改。
《贡士得赎罪》,王栐《燕翼诒谋录》卷2,戴建国等主编《全宋笔记》第7编第1册,第250页。
《户婚门·争业上·干照不明合行拘毁(刘后村)》,不著撰人《名公书判清明集》上册卷4,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点
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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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得解人,程颢仅业进士而已。皇族不能随意与人通婚:“宗室毋与胥吏通姻,著为令。”①但得解人不仅允
许,而且将享受优惠。朝廷规定:“尝得解人娶宗室女,补文资。”②文资即文职,在宋代高于武职。宋英宗的
长女德宁公主,其驸马王师约“业进士” ,尚未得解。可见,科举即便不中第,其社会地位也很不一般。
③
四
富与贵的再结合
士绅与士族不同,“士庶天隔”的士族是个凝固性、封闭性强的等级,而士绅阶层具有流动性、包容性,兼
容科举考试的成功者和失败者,是个组成人员很复杂的群体。吴晗先生《论绅权》一文称:“绅士则是官僚离
职、退休、居乡(当然居城也可以)以至未任官以前的称呼”,他们“非官非民,可以作官,或将要作官”,有“大绅
士”与“小绅士”之分,“小绅士也有希望升成大绅士”。④ 组成人员复杂的士绅阶层并非纯富民群体,其中不
乏贫民。尤其是在科举落第者中,穷困者较多。他们平生苦学,望一青衫而不可得,不禁哀叹:“满腹文章,满
头霜雪,满面埃尘。直到如今,别无收拾,只有清贫。”⑤梁庚尧教授《南宋的贫士与贫宦》一文⑥中有不少实
例。在士绅阶层中,贫士与贫宦忝陪末座,贵而不富或富而不贵者也很难成为代表人物。士绅阶层的代表人
物通常是那些既富且贵的双肩挑。只有他们才有可能凭借其政治与经济实力,发挥其号召与推动力,支配、
主导社会。
0多年前,我曾从宋代“贫富贵贱,离而为四”的角度揭示宋代社会流动趋势增大⑦。南宋学者黄震《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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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日抄》引游氏《礼记解》云:“三代之法,贵者始富,言富则知其贵。”讲的是西周时代的情形,当时的贵族是富
贵合一的典型。黄震又称:“贫富贵贱,离而为四,起于后世。”⑧“后世”指的是春秋战国以后,周代贵族破落。
就总体而言,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富与贵大致经历了从结合到分离、从再结合到再分离的过程。魏晋士族在
其鼎盛时期,是富贵合一的变相贵族。“五代以还,不崇门阀” 富与贵再分离。但宋代社会并非没有集富
贵于一身者,皇族近亲就如此。更值得注意的是,某些读书人在很大程度上逐渐又一次实现了富与贵的再结
合,成为宋代士绅阶层的代表人物。至于其路径有二。
⑨
,
其一,先富后贵,由富而贵。在既有研究中,似乎仅有郑骧、冯京“由商而士”两例。其实,实例还有若干。
如宰相虞允文家族。只是当时人们往往以科举入仕为荣,经商发家为耻,力图加以掩饰。虞氏后人宣称:“我
家蜀西忠孝门,无田无宅惟书存。” 仿佛其家全靠读书起家。然而,追根溯源,虞氏起初靠经营盐业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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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载:“岁久家富族滋,大率好善积德。”又称:“家素倚牢盆为助。” 正是依靠其“家富”,虞轩才有实力让其儿
子虞祺、孙子虞允文安心业进士,并相继中第,入仕为官。又如思想家陆九渊,“家素贫,无田业,自先世为药
肆以养生”,兄弟六人,仰仗其二哥陆九叙善于经营,其余兄弟五人才得以“从事场屋” 四人获乡荐,均以其
讲学为业,其中二人中进士且为官,从此发家。虞氏、陆氏均为著名士绅家族。知名度不高的南城(今属江
西)陈文藻家族也是一个先富后贵、由富而贵的实例。陈文藻,“初以素门,善治生,终能憙事。用儒术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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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家登朝。”他的长子陈肃中进士,官至殿中丞,于是“其门既高,其行益笃”。 某些富民以金钱开路,试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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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族联姻,因而由富致贵。史称:“富家多赂宗室求婚,苟求一官,以庇门户。” 有好梦难成者,如寿州(治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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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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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宁宗本纪三》,脱脱等《宋史》卷39,第759页。
《七色补官人奏荐法》,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下册乙集卷14,徐规点校,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765页。
《公主》,李攸《宋朝事实》卷8,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36页。
吴晗《论绅权》,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第49页。
《善谑诗词》,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7,《全宋笔记》第9编第6册,第255页。
梁庚尧《南宋的贫士与贫宦》,梁庚尧《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下册,台北允晨文化实业公司1997年版,第322-426页。
张邦炜《两宋时期的社会流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第61-67页。
《读尚书》,黄震《黄氏日抄》卷5,《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1页。
《华阳博议下》,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庚部卷39,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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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安徽凤台)茶商陈子诚,在景祐元年(1034)送女入宫,宋仁宗的养母“杨太后尝许以为后” 终因大臣群起抵
①
,
制而不果。也有美梦成真者,如“京师富人如大桶张家,至有三十余县主” 帽子田家“家凡十县主,毎五千
贯买一个”③。县主系亲王之女的封号。张家、田家可因此获得一官半职,但并非科举入仕。虽同富民买官
者④一样混迹于士绅之中,但很难成为士绅阶层的代表人物。须知士绅号称“书生贵族”,在宋代只有科举才
是正途,买官、联姻之类均为歪门邪道。富民买官者受到歧视,与一般士绅不同,“州县官不许接坐,止令庭
参”⑤。正如前辈学者所说:在传统社会里,“富而不贵,买来的官爵显不出真正的威风,装不出眩耀的门
面。”⑥
②
;
其二,先贵后富,由贵致富。宋代官员违法致富与合法致富两者兼而有之,违法致富较为常见的方式是
经商。宋朝禁止官员经商,“食厚禄者不得与民争利,居崇官者不得在处回图”⑦。回图又称回易,是宋代官
府与军队的一种贸易方式,此处泛指经商。然而,实情则是官员经商成风。王安石描述道:“今官大者,往往
交赂遗,营赀产,以负贪污之毁。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⑧还有采用收受贿赂、卖官卖爵等各种卑劣
手段发大财者。不可否认,宋代官员中也有不少合法或大体合法的致富者。章良能就是个先贵后富、由贵致
富的实例。他少年时,家道“清贫”,“时方严冬,衣不掩胫”,被居住豪宅的邻里贵家子弟耻笑:“会著及时衣!”
但其“才学,乡里所推”,淳熙五年(1178)进士及第,此后仕途通达,嘉定六年(1213)出任参知政事。章良能长
期“居崇官”“食厚禄”,其富裕程度可想而知,邻里贵家那座豪宅被章氏“买之以居”。⑨ 至于范仲淹幼时贫贱
苦读的事,已为人所熟知。他后来“清心做官,莫营私利” 但仅凭其俸禄及赏赐一类的正常收入,足以集富
贵于一身。正是凭借其经济实力,才可能在我国历史上首创义庄,赡养族人。这一义举为后世士绅所继承。
史书中有某些宋代高官清贫的记载,不可尽信。如司马光“不事生产,买第洛中,仅庇风雨,有田三顷”,“恶衣
菲食,以终其身”ꢁꢂꢄ。他在洛阳的第宅叫独乐园,李格非《洛阳名园记》载,其“读书堂者,数十椽屋”ꢁꢅꢂ。苏轼
ꢃꢂꢁ,
《
司马君实独乐园》诗云:“青山在屋上,流水在屋下。中有五亩园,花竹秀而野。”ꢂꢁꢆ其规模虽然远不及其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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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但绝非“仅庇风雨”。所谓司马光清贫,只是与“穷贵极富” 的文彦博等高官相对而言。由此看来,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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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一般只有大富、中富和小富之分。难怪当时人说:“有官便有妻,有妻便有钱,有钱便有田。” 一言以蔽
之,在当时,要发迹,得做官。
五
善与恶的复合体
士绅与西周贵族、魏晋士族不同,西周贵族靠血统,魏晋士族靠传统(如累世公卿、经学传家之类),而士
绅在相当程度上靠的是声誉。其有威望的代表人物不仅是贵者、富者,而且应当是贤者,因而士绅阶层号称
“声誉集团”。或出于积阴功的考虑,或为了沽名钓誉,或志在造福乡梓,或兼具多种缘故,士绅往往相当注意
树立形象。树立形象的办法,大致可概括为两个方面。
其一,代表地方利益。如司马光退居洛阳,与富弼、文彦博等13位退休或被边缘化的官员组成高级士绅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宦者三·阎文应传》,脱脱等《宋史》卷468,第13656页。
朱彧《萍洲可谈》卷1,戴建国等主编《全宋笔记》第2编第6册,第133页。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32册卷472,元祐七年四月戊午,第11264页。
参看:王曾瑜《宋朝卖官述略》,王曾瑜《点滴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1-89页。
《纳粟补官》,王栐《燕翼诒谋录》卷2,戴建国等主编《全宋笔记》第7编第1册,第249页。
袁方《皇权下的商贾》,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第90页。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5册卷53,咸平五年十月癸未,第1159页。
《上皇帝万言书》,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册卷1,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页。
《二章清贫》,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卷上,吴企明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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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张邦炜宋代士绅社会琐议
团体耆英会。当时洛阳遇到一大难题:“神宗导洛通汴,而主者遏绝洛水,不使入城中,洛人颇患苦之。”耆英
会人员据理向朝廷力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史载:“因中使刘惟简至洛,语其故。惟简以闻,诏令通行如初,
①
遂为洛城无穷之利。” 司马光在当地威望很高,“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②。这不仅仅因为他是旧党党魁,
还在于他体察民情,表达民意,维护地方利益。又如宋孝宗时,夔州(治今重庆奉节)地区最大的民瘼莫过于
“马纲之害”。军马运送由陆运改为水运,途经夔州,加重民众的劳役负担,以致流离转徙。南宋官箴类书籍
《
昼帘绪论》云:“巨室者,一乡之望也,齐民之依倚也。”“过从往来,尽可以问政请益。”③王十朋出知夔州后,
按照这一规矩,开馆礼敬士绅。《昼帘绪论》又曰:“夫士者,民之望也;乡校者,议政之地也。诸学奠谒之余,
便当延见衿佩,假之以辞色,将之以礼意,询风俗之利病,咨政事之得失。”④王十朋每到州学,必拜访生员,
“
以询郡政”。⑤ 王十朋诗云:“父老相逢话良苦,儿郎多在马船中。”⑥士绅及生员们反映最强烈的无疑是马纲
水运扰民。王十朋以“实闻”⑦一再上报朝廷,朝廷终于决定马纲依旧陆运。王十朋离任时,民众不忍别。其
实,此事在很大程度上是士绅维护地方利益,敢于直言所致。
其二,推进公益事业。宋代士绅在救济灾害、慈善抚恤、修桥补路、维护治安等各个方面都贡献不小。既
有研究较多,不必多费笔墨。可稍加补充的是,就教育方面来说,宋代书院的兴盛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士
绅。马端临说:“是时,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乡党之学,贤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⑧“贤士大
夫”,此处当指士绅。主办或主讲于白鹿洞、岳麓等书院的朱熹、张栻、吕祖谦、陆九渊等人均为知名士绅,应
天府书院的创建者曹诚也是一名由富而贵的士绅。据记载:“应天府民曹诚,即楚邱(今山东曹县)戚同文旧
居,造舍百五十间,聚书数千卷,博延生徒,讲习甚盛。府奏其事,诏赐额曰应天府书院,命奉礼郎戚舜宾主
之,仍令本府幕职官提举,以诚为府助教。”⑨曹诚有财力“造舍百五十间,聚书数千卷”,当然是富民;但他拥
有“府助教”的头衔,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富民,其身份应当属于士绅。一说到宋代的书院,人们立即想到朱
熹、陆九渊等理学家,其实曹诚这类小士绅的贡献也同样值得重视。正因为士绅在地方上做了不少好事善
事,他们在民众中颇具亲和力,往往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如邵雍在洛阳,“年长者拜之,年等者友之,年少
者以子弟待之,未尝少异于人,故得人之欢心”,“每出,人皆倒屣迎致,虽儿童奴隶,皆知尊奉。每到一家,子
弟家人争具酒馔,问其所欲,不复呼姓氏,但曰吾家先生至也。虽闺门骨肉间,事有未决者亦求教。先生以至
诚为之开谕,莫不悦服”,有意无意之间,社会风气得到净化,其“忠厚之风闻于天下,里中后生皆知畏廉耻,欲
行一事,必曰:‘无为不善,恐司马端明(即司马光)、邵先生知’”。 邵雍名列“北宋五子”,是大名人。在为数
更多的不知名士绅中,某些行为同邵雍相似者不少。如前面说到的南城陈文藻有“处士”之称,他“多历艰难,
故动而鲜过,为乡党法。将有事者,亦来咨谋。自用俭节,至义可为,则不有爱。其所周急,浃于疏亲。性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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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礼,虽幼而卑,必待以宾客,未尝见其懈,尤耻争辨。逾数十年,无一人狱在州县者,而众莫不服”。 这类
记载未免含有夸张的成分,但陈文藻等士绅确实为家乡做了不少好事,毋庸置疑。
应当如何评价士绅阶层? 从前不问青红皂白,将士绅一概痛斥为土豪劣绅。而今大翻转,往往不顾士绅
阶层鱼龙混杂的事实,笼统地将他们称颂为地方精英。这只怕属于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由上述种种
史实看,从总体上说,士绅是地方建设的推动者、地方利益的代表者。将士绅与劣绅画等号显然不对,但也不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文彦博传》,脱脱等《宋史》卷313,第10264页。
苏轼《司马君实独乐园》,傅璇琮等主编《全宋诗》第14册,第9236页。
胡太初《昼帘绪论·势利篇第十四》,《宋代官箴五种》,闫建飞等点校,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195页。
《昼帘绪论·势利篇第十四》,《宋代官箴五种》,第161页。
汪应辰《宋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梅溪集重刊委员会编《王十朋全集》附录二《墓志铭传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1页。
《五月四日与同僚南楼观竞渡》,《王十朋全集·诗集》卷21,第378页。
《夔州论马纲状》《再论马纲状》,《王十朋全集·文集》卷4,第635-638页。
《学校考七·郡国乡党之学》,马端临《文献通考》上册卷46,第431页。
《学校考七·郡国乡党之学》,马端临《文献通考》上册卷46,第4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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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应一味颂扬。精英是个外来词,其原义不一定含有过多的褒义。但在汉语中,精英者,最美好之谓也,是个高
度颂扬词汇。精英一词当慎用。就整体来说,士绅阶层毕竟是居于平民之上的特殊势力,享受某些法定特权
和法外特权的既得利益集团。就个体来说,士绅并非都是德高望重的贤者,其中也有不少劣迹斑斑的豪横。
陈智超教授《南宋二十户豪横的分析》一文,所用资料仅限于《名公书判清明集》卷12《惩恶门·豪横类》。在
这二十户豪横中不乏士绅,如官世肃“任鄱阳(今属江西)西尉”,潜彝“为小使臣”,谭一夔“取本州文解”。①
整本《名公书判清明集》有关士绅豪横的记载不少,在篇目中便有“学官不当私受民献”“士人以诡嘱受财”“士
人充揽户”“士人因奸致争”“贡士奸污”“士人教唆词讼把持县官”“举人豪横虐民取财”等等,不胜其举。梁庚
尧教授《豪横与长者》一文所举士绅武断乡曲的实例更多,士绅中长者与豪横两种人物兼而有之,甚至一位士
绅又兼具长者与豪横两种面相。 如下面将要讲到的戎州(治今四川宜宾)士绅王默,所做好事不少,足以称
为长者。黄庭坚为他书写的墓志铭中记述了一项“善行”:“其无赖者,众会唾辱之,里人畏之,甚于刑罚。”③
这分明不是利民便民的善行,而是胆大枉为的恶举。“无赖”由谁定性,“众会”开批斗会,“唾辱”法外施刑,
②
“里人畏之”,相当霸道,可谓豪横。鉴于上述情形,士绅阶层可称为善与恶的复合体。如果更多地放在当时
的历史条件下,至多只能说以善行为主,兼有恶举。总之,不应将士绅吹得天花乱坠。
对于士绅的善行,不宜做夸大性阐释,有意无意地将他们塑造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群体。如士绅办
私学,无疑是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但免费义学较少,多半要收学费。“累举不第”的刘遇即是一例,他“为乡
先生,授徒数十百人”,办学规模不算小,俨然是一所私学。其子刘德礼重走父亲老路,“家贫,复以授徒为
生” ,所幸中进士,官至知县。刘氏父子出于养家糊口的需要,办学收取束修维生,合情合理合法,但他们并
非为公众服务而分毫不取的志愿者。刘氏父子小绅士而已,种放是位鼎鼎有名的大绅士,“博通今古,孝悌之
行,乡里所推”,他“以讲习为业,从学者众,得束修,以养母”。⑤ 如果说种放是隐士,那么胡瑗则是标准的士
绅,他“自庆历中,教学于苏、湖间,二十余年,束修弟子前后以数千计”⑥。政和四年(1114),朝廷“增教谕俸,
不许受束修”。⑦ 此处所谓“束修”,系灰色收入,大致相当于现今的红包。可见,中央官学的教谕有收红包的
陋习,虽下令明文禁止,但其结果很可能是禁而难止。
④
六
只是雏形而已
士绅社会定型于明代,发端于两宋。逆向考察被有的学者讥讽为“倒放电影”,其实不失为探究历史问题
的一种重要方法⑧。倒看历史,不难发现,明清时代的某些现象在宋代已见端倪,甚至连绅士的承继替换方
式也很相似。明清时代,“一般乡间的绅士都是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就仿效他们的父祖,回到故乡,继承先
业”⑨。宋代便有这类事例。如戎州王默,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任知通泉县(在今四川射洪境内)等职,
“请老而归,年始四十有八”。他回乡后,善行不少,“于乡邻恤其无而收其弱”,有“贤者”之称。他还监督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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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州县有过举,辄上书论之。” 又如四明(今浙江宁波)汪大猷,绍兴十五年进士(1145),官至敷文阁学
ꢄꢂꢁ,
士,56岁罢官回乡,“凡里中义事,悉为主盟” 诸如创立义庄、修葺府学、开展敬老活动等等。王默、汪大猷
二人可谓开风气之先,明清绅士的理念与行止与他们何其相似。周扬波博士《从士族到绅族》一书称宋元为
①
②
③
陈智超《南宋二十户豪横的分析》,邓广铭、徐规等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1984年年会编刊)》,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48-266页。
梁庚尧《豪横与长者:南宋官户与士人居乡的两种形象》,《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下册,台北允晨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474-536页。
《墓志铭·朝奉郎致仕王君墓志铭》,黄庭坚《黄庭坚全集》第2册正集卷30,刘琳、李勇先、王蓉贵点校,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11
页。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杨万里《奉议郎临川知县刘君行状》,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240册,第80页。
《隐逸上·种放传》,脱脱等《宋史》第38册卷457,第13422-13423页。
《学校考七·郡国乡党之学》,马端临《文献通考》上册卷46,第431页。
《选举考八·童科(小学附)》,马端临《文献通考》上册卷35,第329页。
丁伟志《论历史研究中的逆向考察》,《光明日报》1984年7月25日。
史靖《绅权的继替》,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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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炜宋代士绅社会琐议
“绅族的建立”时期,明清为“成熟的绅族”时期,我高度赞同。任何事物都有个发生、发展到成熟的过程。愚
意以为宋代仅可称为士绅社会的雏形,其不成熟性或可从下面两个方面去探寻。
其一,从外部环境看,绅士阶层特权有限。吴晗先生在《再论绅权》一文中列举明代士绅享受免役免税、
蓄养奴婢、礼仪优遇等各种特权以及种种法外特权。明代还将士绅的范围扩大,下令将生员、医生、阴阳生等
纳入绅士之列。吴先生认为,“前代士族的特权仍然遗留给后代的新士绅”,“没有什么两样”。① 此说或许欠
妥,愚意以为前代士族的特权大于后代士绅。但稍加比较,不难发现,明清时期士绅的特权较宋代增大。以
出任官职权来说,差别相当明显。李弘祺教授《宋代的举人》一文称:“清代的知县约有三成半出身举人,进士
出身的只占两成多一点。”②宋代不仅没有举人这个法定的身份性称谓,得解人、免解人的资历虽与明清举人
相同,但出任知县者极少。他们因此牢骚满腹:“发两解,博不得一官。”③野心不小的张元、吴昊出走西夏,自
视甚高的施宜生归顺金朝,据说都是举进士者闹待遇所致。明清时期各地都有所谓“护官符”,诸如“贾不假,
白玉为堂金作马”之类,有如不成文法,地方官员往往唯唯诺诺,恭敬听从。宋代已有其先兆,但尚未成为不
成文法。从宋代至近代,各地均有“五老”“七老”“九老”一类的说法,可是含义不尽相同。宋代大多是指年长
士绅,而后代通常是指士绅中在地方上能呼风唤雨的人物。
其二,从自身因素看,角色意识有待提升。宋代虽有士绅领头的经济性会社和武装组织,但为数较少。
宋代的士绅结社以诗会和耆年会居多。前者系文雅之士聚集吟诗作赋的社团,后者是年高有德者集会娱乐
的团体,与地方事务大多无关,更非议政参政之所,娱悦性强,政治性弱。其性质与后代的士绅结社差异明
显,同晚清民国时代的咨议局、参议会更是大异其趣。咨议局、参议会之类系主要由士绅组成的地方咨询、代
议机构,纯属政治性组织。这类机构在宋代还无影无踪。差异何以如此明显? 原因只怕主要在于宋代士绅
的角色意识较差。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④此语见于宋代儿童读物如《童蒙训》等书,因而
深入人心。人生似乎只有“兼善天下”与“独善其身”两条路,很少有人想到还有第三条路:服务乡梓。陈抟即
是一例,少年时胸怀大志,“举进士不第,遂不求禄仕,以山水为乐”,“独善其身,不干势利”。⑤ 何群又是一
例,从前意气风发,激扬论议,入太学后,“日思为仁义而已,不知饥寒之切”,同门“推以为学长”,且主持公道,
⑥
有“白衣御史”之称,可是一旦遭遇挫折,便揠旗息鼓,心灰意冷,“不复举进士” ,回乡归隐,埋头著述,大有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之势。陈抟、何群二人如果多少有些士绅角色意识,完全有能力为家乡
做些好事,甚至成为地方上代表性极强的士绅。不可否认,宋代士绅为地方建设出力的记载很多,但维护地
方利益,并为此而抗争的事例较少。航道毕竟已经开通,曹诚、汪大猷等人已为后人树标杆,其绅士风范为明
清士绅所继承和发扬。明清士绅的角色意识明显超过宋代。至于宋代士绅角色意识较差,是否与“宋时士大
夫多不归本籍”⑦有关,我个人认为关系极小。司马光退居洛阳时,对邵雍说:“光陕人,先生卫人,今同居洛,
即乡人也。”⑧他们均视他乡为故乡。
最后,有个问题应当回答:从前说宋代政治是士大夫政治,现在又说宋代社会是士绅社会的雏形,两种说
法是否矛盾? 士绅和士大夫原本同类,两说并不抵牾。吴晗先生早年曾说:“官僚、士大夫、绅士是异名同体
的政治动物,士大夫是综合名词,包括官僚和绅士。”⑨姑且以此作答,不知可否聊备一说。
[责任编辑:凌兴珍]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吴晗《再论绅权》,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第63-65页。
李弘祺《宋代的举人》,《国际宋史研讨会论文集》,第310页。
张端义《贵耳集》卷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5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44页。
吕本中《童蒙训》卷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9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42页。
《隐逸上·陈抟传》,脱脱等《宋史》第38册卷457,第13420页。
《隐逸上·何群传》,脱脱等《宋史》第38册卷457,第13436页。
《宋时士大夫多不归本籍》,赵翼《陔馀丛考》中册卷18,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44页。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18,李剑雄、刘德权点校,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00页。
吴晗《论绅权》,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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