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log title
搜索

中外公务受贿罪与商业受贿罪之比较分析

2014/11/24 13:26:52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法学

 

作者: 唐稷尧 ,王燕莉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公务受贿罪;商业受贿罪;刑事可罚性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立项资助课题成果,项目编号为FZFK04-02
基金类别:省级(含省厅局)

中文摘要:
    公务受贿罪是对职务行为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的侵害,犯罪成立要件的设计应当体现“吏治从严”的刑事政策取向;商业受贿罪的处罚根据在于其所对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侵害,基于刑法对市场经济活动的有限干预原则,在犯罪成立要件的设计上应当体现出相对从宽的原则。中国刑法应当改变在公务受贿罪上的“吏治从宽”政策,借鉴国外及国际公约的立法例,缩小商业受贿罪的犯罪圈。

英文摘要:
    

下载文件    在线阅读    文本阅读文本阅读
上一条: 没有上一条
下一条: 劳动权的宪政经济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