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排除合理怀疑的本土解读与适用
2021/7/6 20:33:3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法学
作者: 余朝晖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的展开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民诉法解释》;排除合理怀疑;高度盖然性;优势证明;证据能力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审判中心视角下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制度改革”(14ZDC014)
基金类别:国家级(含部局)
中文摘要:
“排除合理怀疑”是刑事定罪量刑的证明标准,但是《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及口头遗嘱、赠与等民事行为也规定适用该标准。实务经验表明,该类民事待证事实适用较高证明标准有助于维护私法秩序稳定。在证明度层面,由于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能力要求以及证明模式适用的差异,我国民事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显著低于刑事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其准确内涵更为接近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在适用方式层面,我国民事排除合理怀疑可被划分为单一证据排疑模式、要件事实排疑模式以及辩论全意旨排疑模式,但不同模式仍应共同遵循自由心证逻辑、合理性标准以及排疑启动程序的规制。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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