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卷第6期
2
012年11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39,No.6
November,2012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及其治理
1
2
翟绍果,黄国武
(1灡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安710127;2灡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北京100872)
暋暋摘要: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长期得不到实质性解决,根源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
问题,运用权利贫困的视角,在确权、赋权、增权等动态化过程中,实现参与主体多元化、治理角度多维化,循序渐进
地消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状况,使农民工群体能够真正分享到发展成果。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
中图分类号:D632.1;F323.89暋文献标志码:A暋文章编号:1000灢5315(2012)06灢0042灢06
暋暋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
我国经济总量一跃成
性。因此,探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贫困及其治
理,就成为学术研究和政策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暋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表现及原因
为世界第二(2011年全国GDP 达到471564亿元,
栙
人均GDP超过了5500美元),我国事实上已经是
[
1]
一个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新型工业化国家
。
权利贫困理论是随着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贫
困研究视域的演进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权利贫
困的理念最早在阿玛蒂亚·森《贫困与饥荒》和《饥
饿与公共行为》中得到全面和重点的体现与论述。
从国内外学者对权利贫困的认识,我们可以从两个
维度定义权利贫困:从横向维度看,权利贫困是指部
分社会成员在制度、文化传统、历史惯性等因素,其
享受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权利在总量和质量上
的不足所导致的一种贫困状态;从纵向维度看,权利
贫困是指权利赋予不充足、得到不全面、使用不畅
通、救济不及时等一系列的动态过程,权利贫困既是
结果也是原因,这是贫困能够继续累加,致使贫者更
贫、弱势延续的根源。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绩,为国民提供安全
保障和稳定预期的社会保障也得到了重视和发展。
国家在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建
设,使得“全民医保暠和“全民养老暠即将实现。但是
为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农民工
群体,由于自身禀赋和人为的制度安排等原因,他们
处于次劳动力市场,从事着脏、难、险的高风险行业
工作,人身安全和健康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虽然农
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但是
整体上农民工除工伤保险外其他项目的参保率都不
栚
到20% ,其社会保障问题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农
民工社会保障权利处于被剥夺、限制、削弱等状态。
如果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长期遭受社会排斥,不能
充分享有其基本社会保障权利,不仅影响到经济发
展,而且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农民工“玉石俱
我们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是指农民
工在社会保障权利方面制度赋予上的不全面,享受
社会保障权利方面的不充分,社会保障权利受侵害
时救济不及时、不畅通,导致农民工群体在社会保障
栛
焚暠的“强势表达暠 ,足以说明解决这个问题的紧迫
收稿日期:2012灢03灢2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基于国民均等受益的健康保障路径研究暠(编号:11CGL07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翟绍果(1980—),男,河南邓州人,博士,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学系讲师;
黄国武(1986—),男,湖南涟源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专业博士研究生。
42
翟绍果暋黄国武暋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及其治理
方面处于一种被限制、被排除、不平等、不充足的状
与的这种保障和其遇到的风险不对称,或者说农民
工参加的保险项目化解风险的能力不足以消除农民
工实际从事工业生产活动所面临的风险,因而农民
工仍然处于隐性的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状态。
况;或者说农民工得到社会保障权利不足以有效化
解工业社会风险,从而导致其对未来缺乏合理预期
的一种消极的状态。从广义角度看,农民工社会保
障权利贫困不仅仅是指目前各种社会保障项目所赋
予的权利,还包括权利的法律确定、权利的使用、权
利的监督、权利的救济等动态的过程,通过动态的角
度,才能全面认识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摆脱传
统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暠
的模式,实现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变,最终促进农民工
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原因
1.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的法律规定模糊。目
前,我国没有针对农民工的专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甚至条例。社会保障是在工业化过程中实现产业工
人风险化解的有效制度安排,并且也得到了实践的
检验。在国外只要是社会保障发展比较成熟的国
家,一般都是立法先行,如德国1883年制定《疾病保
险法》以及后来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使其成为第一个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表现
1.显性表现。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首先表
现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项目上的参保率低。2011
年,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美国1935年颁布
《社会保障法》后,国家对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进行了
完善和发展,并帮助其顺利渡过了经济危机等。而
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暠的模式,
即在地方上先实践,然后再在全国推广。但是长期
“试而不定暠导致我国各种模式并行、地区分割、统筹
层次低,给我国社会保障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巨大
困难。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也缺
少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利益的具体规定,仅在附则中
提到要“参照上述规定暠。而这种模糊的规定仍然没
有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根源,即法律缺
失的因素。制度模糊使农民工的地位尴尬和边缘
化,导致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不仅没有相关的
法律依据,同时从整体上看,这也影响到我国社会保
障的长远发展。因为一个没有完全覆盖产业工人主
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充分发挥大多数法则和实
现互助共济的目标。其次,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强
制力依法实施的,只有充分的强制力才能保证这种
具有经济福利性质的制度安排惠及每一个社会成
员。再次,社会保障是一种长远利益,在眼前利益的
诱导下,农民工可能放纵企业和地方政府侵害自身
利益的行为。因此,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和农民工社
会保障权利制度安排的模糊性之间的冲突,是导致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重要原因。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
栜
1
3灡9%、23灡6%、16灡7%、8%
和5灡6% ,上述数据显
性地表现出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其次,农民
工化解工业社会风险的能力弱,农民工“因病致贫、
因残致贫暠的现象大量存在。目前,我国缺少对农民
工有效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农民工打工的过程实质
上是过度消耗其健康的过程。而工业社会存在着各
种可知和不可知的风险,农民工一旦遇到这些风险,
往往不足以应对,其生活水平有可能倒退到务工前
的水平。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表面上看是由于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的缺少,但深层的
栞
原因是农民工拥有的权利集不足以充分化解工业
社会风险。
2.隐性表现。随着国家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
业,我国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养老保障经过
试点后,未来也将实现全覆盖。大量没有参加职工
基本社会保险的农民工,通过国家在农村中推行的
社会保障也被制度所覆盖。但是这种全覆盖正是农
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一种隐性表现。因为,从
目前的发展趋势看,农民工亦工亦农的状态正在成
为历史,农民工已经开始实现职业的根本转变,大部
分农民工将来要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全职从事
工业生产活动。那时农民工将面临各种制度性的、
结构性的、周期性的工业社会风险,而这些风险需要
相对较高的城镇职工保险化解,而不是通过水平较
低的农村保障或农业社会的保障来解决。简单说,
农民工社会保险虽然被全覆盖了,但是实质上其参
2.农民工使用权利时受到自身条件和制度安排
的限制。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至四十五条明确规定
了公民享有社会保障相关的权利,农民工作为我国
公民理应享有这些权利,但是权利的使用需要相应
的能力、资金和时间成本。在劳资冲突或其他冲突
中,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虽然农民工有通过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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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法律手段争取自身权利的可能性,但是考虑到这些
集主要由劳动者自身的资源禀赋和通过社会保障获
得的转移资源这两种资源的映射共同构成农民工应
对工业社会风险的权利集。在资源禀赋方面,农民
工在市场作用下把自己的劳动力转化成货币收入,
2001-2010年十年间农民工工资收入情况如下:
2001年年平均收入为5502元,2010年年平均收入
为20280 元;而城镇职工2001 年年平均收入为
10870元,2010年年平均收入为37147元,十年间城
镇职工和农民工收入差距由2001年的5368元扩大
到2010 年16867 元,差距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途径的成本和农民工对权利使用的方式方法的了解
不多,并且在如何使用权利或者充分行使权利上知
识上的缺乏,这一系列的过程都需要技巧和相关专
业的知识,以及国家对使用途径所提供的相关的公
共服务,不管缺少哪个环节都可能导致农民工不能
充分行使其权利,进而造成农民工权利的贫困。据
201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有一半以上的农
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给农民工通过正式渠道
维权制造了障碍。由于农民工自身掌握运用法律的
能力有限,以及宪法的抽象性和我国缺少违宪审查
等制度,导致农民工并不能充分实现这些权利。
栟
21灡42% ,可见农民工并没有充分分享经济社会发
展的成果。
2010年《
选举法》修正案废除了农村每一代表所代
在社会保障方面,随着我国产业技术升级和结
构战略调整的加速,高素质的劳动力需求与低文化
素质和低技能的劳动力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而目前农民工整体素质无法满足我国产业结构升级
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接受培训的农民工数量远远
表的人口数是城市4倍的显性权利贫困,但是隐性
的权利贫困却依然存在。根据《选举法》,农民工不
可能享有流入地的选举资格,只能返回户籍地参加
选举。但是返回原籍参选需要大量的经济成本和时
间成本,致使农民工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不高,因而农
民工在选举方面享受的权利实质上是不充分的,即
存在隐性的选举权利贫困。这样就能解释农村居民
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与养老保障制度经过短期试
点后马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相反农民工社会保障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直到现在都没有取得突
破性进展的现状了。
[2]
低于社会发展所要求的最优数量,市场存在失灵
。
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4月发布的《2011年我国农
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的农
民工达到68.8%,大部分农民工仍然处于次劳动力
市场中从事低技术含量的工作,而这些工作的可替
代性高,并且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工面临
失业的风险在不断加大。在疾病风险方面,由于农
民工一般从事着脏、难、险的高风险行业,患职业病
的风险在上升。同时,随着我国疾病病种的变化,慢
性病成为主要的疾病,慢性病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
和门诊治疗,而目前我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
农民工约为4641 万人,仅约占农民工总数的
农民工承包的土地是其重要经济资源,但是在
我国,农民工对土地的权利是不完全的。因为土地
集体所有的性质就决定了农民工无法完全自由地使
用土地以实现其价值,并且农民工常常受到征用的
侵害而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在目前法律法规和实践
中并没有一种模式或者途径能够充分发挥农民工的
土地价值,使农民工能够在市场的作用下把土地资
源权利转化为经济利益,因此,农民工对其承包的土
地所享受到的权利也是不全面和不充分的,存在权
利贫困。农民工的另一个资源禀赋是其自身的劳动
力,通过市场把自己的劳动力转换成为经济收入,如
果是在完全竞争的自由市场,农民工的劳动力价值
完全由市场决定,但是,在我国,由于户籍制度等行
政力量的作用,导致农民工往往是处于次劳动力市
场,而这些职业往往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工资低,也
就是说,农民工使用自身的劳动力实现其经济价值
的权利受到了限制,导致权利贫困。
栠
18% ,其他农民工主要参加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以后简称新农合),而新农合主要化解的是大病
风险,并不适应我国病种的变化和农民工特殊的工
作条件,并且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较低,这与产业主体
的农民工承担的工业社会风险不符。在住房保障方
面,随着房价的飙升,房屋租金越来越高,而农民工
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获得充分的保障。据
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41.3%的农
民工没有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的住宿,也没有相应
的住房补贴。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方面,农民工更
是遭遇显性和隐性的权利贫困,其子女无法在务工
地和当地孩子享受同等的教育权利。
3.化解风险的权利集增长滞后。农民工的权利
总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
44
翟绍果暋黄国武暋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及其治理
农民工遭遇工业社会隐性和显性风险的集域在快速
扩张,而农民工化解风险的权利集并没有保持同步
的增长,农民工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
个体与外界多次博弈后获得的利益,在这种利益驱
使下形成永久动力。初次的意愿取决于外部对其的
宣传,如亲朋好友或者是有同样的经历通过社会化
的途径获得理想的解决,在这样一种引导下,农民工
在选择途径时才可能有通过社会途径的意愿。同
时,这种途径必须是可及的,即农民工懂得运用这种
方式,比如网络方式,那么他就需要懂得一定的计算
机和网络的知识,并且使用的成本较低。
二暋治理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途径
(一)模式选择
治理权利贫困和消除经济贫困一样,不可能一
蹴而就,而是需要权利贫困主体自身不懈努力、社会
的普遍参与、政府的正确认识以及外部环境的不断
改善。
约束机制是指个体通过社会消除其权利贫困或
者主张其权利诉求时,这种方式方法必须是合法的,
或者这种权利贫困是事实存在的,不能是过度或者
滥用权利诉求,最终达到制度最优化的效果。而依
靠何种方式来检验个体提出的权利诉求是真实合法
的,需要社会平台的约束机制,即需要一定的惩罚制
裁措施,而这个惩罚制裁措施可能涉及到行政管理
或刑事制裁。因为个体权利的过度使用或者滥用,
必然会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权利,这就需要国
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个人的行为,并且对恶
意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有惩罚措施。只有合理的制
度或者约定才能使治理权利贫困处于一种良性的循
环环境中,这样个体才能在这种模式中逐步改善其
权利贫困状态,进而达到社会治理权利贫困的目的。
激励机制是保障权利贫困治理长效的条件,最
终达到效果最优化的目标。只有实现了的权利才是
真正的权利,因此,消除权利贫困需要有激励机制,
或者说权利的实现机制。合理的权利诉求得到满
足,真实的权利贫困状态才能得到改善。这一方面
需要社会普遍的参与以形成一种合力,对政府有足
够的压力;另一方面需要政府管理者能够意识到与
社会合作的益处及消除权利贫困是其职责所在。
这三个机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治理权利
贫困的稳定结构和良性循环的机制。
传统的农民工权利贫困消除模式。在政府权力
[3]
侵犯农民工权利,造成农民工权利贫困后,农民工
通过正式途径如上访、诉讼等方式,或者非正式手段
如暴力、自焚、冲击政府机关等方式,直接与政府对
立。这种模式经过长期的检验发现,不仅是个体即
农民工权利难以维护,政府也深陷其中,维稳成本居
高不下。据《社会科学报》2010年5月27日报道,
2009年我国维稳的费用高达5140亿元,
并且维稳
效果并不理想,个体与政府冲突越演越烈,群体性事
件越来越多,破坏力越来越大。可以说,传统的消除
权利贫困的模式没有带来良性的循环。
治理权利贫困需要新的模式。“大社会、小政
府暠的未来社会管理发展趋势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即:将社会作为中心,融合各种力量,通过对个体利
益诉求的去伪存真,把真实的权利贫困呈现在民众
的眼前,并聚集民众对权利贫困现状的不满和改变
的呼声,对政府产生社会压力;政府通过对反映的事
实或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供一个解决方案,通过
公开途径征求社会认可,如果社会认可,即通过立
法、行政、司法等手段去改善权利贫困的状况。这
样,个体权利贫困可能会消除或改善,个人或者部分
群体会作出积极反馈,一方面可消除对政府的误会,
提高政府信任度,另一方面可提高对自身权利的行
使和对他人合法权利诉求的支持,进而形成一种不
断改善权利贫困的良性循环氛围,及时消除权利贫
困,化解不满,提高对当权者合法性的认同和支持。
(三)治理途径:确权、赋权、增权三位一体
确权、赋权、增权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治
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机体。确权是消除权利贫困
的基础,赋权是充分实现权利的途径,增权是个体最
终解决其权利贫困的保障,通过三者的循环渐进,不
断增强农民工化解工业社会风险的能力。
(二)机制选择
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治理长效机制需
要三个支撑机制,即动力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
制。
1.确权。国家要尽快制定明确农民工社会保障
权利的制度法规,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体系。
法治社会依靠的是制度维权,而不是依靠领导指示
的人治维权。农民工以前采取的“强势表达暠,寄希
动力机制是农民工有通过社会途径消除其权利
贫困的意识和选择,需要自身多次的作用予以强化,
最终达到成本最小化的效果。自身多次的作用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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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望于引起社会重视,产生舆论压力,进而使高层领导
体的实施细则使农民工能便捷地使用和实现这些权
利。农民工社会保障产权从其来源应该属于农民
工,因为不管是农民工自己所交的保险税(费),还是
企业为农民工所缴保险税(费),其都属于农民工创
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其次,通过赋予农民工明
确的社会保障产权,从一定意义上能够减少农民工
的短视行为,许多没有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农民工,
一方面对社会保障认识得不全面,另一方面在眼前
利益的驱动下不愿积极地争取长远利益。再次,如
果明确赋予农民工社会保障产权,农民工将有更大
的动力去关注和实现其社会保障利益。赋予权利主
体对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决定权、监督权和
索赔权等,这样能够避免政府部门随意挪用和乱用。
比如住房公积金,由于较高的门槛,住房公积金只能
用于购房和装修房子等方面,房价不断攀升,而农民
工工资普遍比较低,因而收入较低的农民工群体并
不能充分使用这部分社会保障产权,相反收入高者
能够很方便地使用这部分资金,这就出现低收入补
贴高收入的奇怪现象,而其根本原因是社会保障产
权没有被充分地赋予给个体。因此,通过合理赋权,
农民工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界限内实现各项社会
保障权利的有机组合,进而使映射集域最大化,从而
实现对工业社会基本生存和发展风险的有效化解。
3.增权。根据权利贫困理论,增权不是一个纯
采取批示等手段促使相关部门积极作为。行政手段
在某种意义上确实能够快速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
问题,但是它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一方面,这种处理
方式强化了农民工通过“强势表达暠的路径依赖;另
一方面,造成了对我国建立法治社会目标的深层伤
害。因此,要避免这种情况,必须尽快制定针对农民
工社会保障权利的相关制度法规,只有在法律框架
下,通过具体明确的法律途径消除农民工社会保障
权利贫困,才是长远之策。因为对于弱势群体来说,
只有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真正保障其权利,避
免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等相互扯皮,推卸
责任。虽然有学者反对建立单独的农民工社会保障
制度,认为这将导致我国已经碎片化的制度更加严
重,但是我们发现,并不是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加深
了社会保障制度整体的碎片化,相反,如果建立农民
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能够缩小这种碎片化。因为在
各地的实践中,有上海、成都的综合型保障模式,有
北京的独立型保障模式,有杭州的双低型保障模式,
[4]363
有广州的并入城镇型模式等
,但是这些模式都
不能适应农民工特殊的社会保障需求。如果并入城
镇职工保险,一方面,农民工不像其他城镇职工一样
除了工资还有其他的工作津贴,农民工本身工资水
平就低,还要承担高水平的缴费,这只能加重农民工
的负担;另一方面,和城镇职工一样的缴费,企业将
承担更多的成本,这也得不到企业的支持。如果把
农民工制度并入农村保障,这就违背了农民工的发
展规律,人为地给城市化、工业化造成障碍。而如果
缺少政府补贴的单独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既不
能达到真正免除农民工工业社会风险的目的,也无
法实现城乡统筹。因此,建立政府补贴的、可选择
的、具有衔接城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是有效的
途径,而要想建立这个体系必须先要在制度上通过
法律的手段明确规定,然后各地再依法建立,否则还
像改革之初那样“摸着石头过河暠,地方各自为政,只
会加深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碎片化程度。
[5]
粹政治概论,而是在公平、正义、共享等社会保障
[6]17-20
发展理念
的指导下,通过向农民工群体倾斜
的政策安排,从而扩大农民工的权利集,使其具有对
抗工业社会基本风险的能力。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
发展,个体面临更多可测和不可测的风险,尤其是弱
势群体包括农民工可能陷入工业社会的风险集域
中,长期得不到解脱。根据构建的权利模型,可以通
过两个方面使农民工摆脱风险集域:一方面是加大
政府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资源,另一方面是提升农
民工自身禀赋的资源,这两个方面都离不开对农民
工的增权。政府对农民工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资源
包括两个维度:从广度方面提升增加转移支付资源,
即社会保障的项目维度,扩大各种社会保障项目对
农民工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农民工能够被社会
保障项目所覆盖,甚至达到全覆盖;从深度方面使农
民工得到高品质的转移资源,即社会保障的保障水
平维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对农民工的保障
水平,使其能够获得更好、更充分的资源以化解工业
2.赋权。“小政府、大社会暠已经成为社会治理
的一种新趋势,随着社会和个体的成熟,政府把越来
越多的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交社会来管理或者和社
会共同管理已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社会
保障方面,要实现社会保障权利最大化,关键是通过
充分的赋权。赋权是确定社会保障权利,并通过具
46
翟绍果暋黄国武暋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及其治理
社会风险。在增强农民工的资源禀赋方面,据调查,
参加培训掌握两门以上技能的农民工比没有培训的
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农民工的称谓也将成为历史,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民工群体及依附在其身上的
一些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障问题也会自动消失。相
反,如果不重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化解其工
业社会风险,那么,它也将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
化的整个过程,并且问题会越来越严重。解决农民
工社会保障问题,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暠,而应
该运用权利贫困的视角,跳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长期得不到实质性解决的传统束缚,进行深层次分
析。从确权、赋权、增权等动态化的过程,实现参与
主体的多元化、治理角度的多维化,循序渐进地消除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的状况,使农民工群体能
够真正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7]
农民工人均年收入高2405元,接受培训的家庭比
没有接受培训的家庭人均收入高331.90元,劳动力
[8]
平均收入相差812.72元。因而,通过培训提升农
民工的劳动技能,使其在劳动力市场中从事较高技
术含量的工作,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从而增加其资
源禀赋,进而使其适应我国产业升级和工业化、现代
化的发展要求。这也是农民工实现市民身份转化、
实现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进而实现我国
城市化的发展要求。
三暋结论
虽然农民工群体是一个过渡性的群体,随着我
注释:
栙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均GDP通过以下数据计算得出:2011年全年国内生
产总值471564亿元,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4735万人,年末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兑6.3009元人民币。
栚栜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4月27日发布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
栛强势表达是指作为弱势的农民工群体通过暴力、威胁等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手段来主张自身的权益。
栞权利集,阿玛蒂亚·森认为,是由个人的资源禀赋和交换权利两方面的参数映射构成的函数集。
栟数据来源:根据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农民工监测报告以及2001年《中国农村年鉴》和《中国经济年鉴》的数据进
行计算整理所得。
栠数据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数据计算整理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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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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