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 卷第3 期
2014 年5 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41,No.3
May,2014
陈寿编辑《诸葛亮集》述考
李ꢀ 大ꢀ 明
(
四川师范大学社科学报编辑部,成都610066)
ꢀ
ꢀ 摘要:陈寿《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载其所撰《诸葛氏集目录》,言所定《诸葛亮故事》凡二十四篇,又具体
开列了二十四篇篇目。 实则《诸葛亮故事》就是《诸葛氏集》(《晋书·陈寿传》记为《诸葛亮集》)。 陈寿所编辑的
诸葛亮故事》(《诸葛氏集》),是有“事”有“文”,即将诸葛亮的“故事”连同其文章按事类编辑成集。 今从《诸葛氏
《
集目录》以及古注类书尤其是《三国志》裴松之注所引《诸葛亮集》可以考见这一特点。
关键词:陈寿;《三国志》;编辑;《诸葛亮集》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4)03⁃0152⁃07
ꢀ
ꢀ 三国西晋时期的巴蜀籍著名史学家、《三国志》
ꢀ ꢀ 《传运》第十三ꢀ ꢀ ꢀ ꢀ 《与孙权书》第十四
作者陈寿,曾编辑《诸葛氏集》(《晋书·陈寿传》记
为《诸葛亮集》)。 陈寿的所作所为,不但是巴蜀文
化研究中值得关注的著名事迹,也为中国古典文献
学和编辑学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实例。 历代学者对
此虽多有讨论,但仍有一些问题尚须深入研究或重
新思考。 例如,陈寿言己“定故蜀丞相《诸葛亮故
事》”,又具体开列了《诸葛氏集目录》 二十四篇篇
目,那么,《诸葛亮故事》与《诸葛氏集》究竟是何种
关系? 其编辑的《诸葛氏(亮)集》又有何特点? 凡
此,似当有所引述考论。 故不避翦陋,草成此文,以
就教于专家同行。
ꢀ ꢀ 《与诸葛瑾书》第十五ꢀ 《与孟达书》第十六
ꢀ ꢀ 《废李平》第十七ꢀ ꢀ ꢀ 《法检上》第十八
ꢀ ꢀ 《法检下》第十九ꢀ ꢀ ꢀ 《科令上》第二十
ꢀ ꢀ 《科令下》第二十一ꢀ ꢀ 《军令上》第二十二
ꢀ ꢀ 《军令中》第二十三ꢀ ꢀ 《军令下》第二十四
右二十四篇,凡十万四千一百一十二字。
ꢀ ꢀ 臣寿等言:臣前在著作郎,侍中领中书监济
北侯臣荀勖、中书令关内侯臣和峤奏,使臣定故
蜀丞相《诸葛亮故事》。 亮毗佐危国,负阻不
宾,然犹存录其言,耻善有遗,诚是大晋光明至
德,泽被无疆,自古以来,未之有伦也。 辄删除
复重, 随类相从, 凡为二十四篇, 篇名如右。
……泰始十年二月一日癸巳,平阳侯相臣陈寿
陈寿《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载其所撰《诸
葛氏集目录》有云:
①
[1]929-930
《
诸葛氏集目录》
上。
ꢀ
ꢀ
ꢀ
ꢀ
ꢀ
ꢀ
ꢀ 《开府作牧》第一ꢀ ꢀ ꢀ 《权制》第二
ꢀ 《南征》第三ꢀ ꢀ ꢀ ꢀ ꢀ 《北出》第四
ꢀ 《计算》第五ꢀ ꢀ ꢀ ꢀ ꢀ 《训厉》第六
ꢀ 《综核上》第七ꢀ ꢀ ꢀ ꢀ 《综核下》第八
ꢀ 《杂言上》第九ꢀ ꢀ ꢀ ꢀ 《杂言下》第十
ꢀ 《贵和》第十一ꢀ ꢀ ꢀ ꢀ 《兵要》第十二
先讨论《诸葛亮故事》与《诸葛氏集》的关系。
陈寿这篇《诸葛氏集目录》言“定故蜀丞相《诸
葛亮故事》,……删除复重,随类相从,凡为二十四
篇”云云,可见他是按事类编辑《诸葛亮故事》,而不
是按文体编辑,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诸葛亮故
事》就是《诸葛氏集》。 又,据常璩《华阳国志·后贤
收稿日期:2013⁃08⁃12
作者简介:李大明(1949—),男,四川营山人,四川师范大学社科学版编辑部教授、文学院博士生导师。
152
李大明ꢀ 陈寿编辑《诸葛亮集》述考
志·陈寿传》载:陈寿撰《益部耆旧传》之后,“武帝
传》,寿撰《蜀相诸葛亮集》奏之。 即《蜀志》之
二十四篇也。 非独裒其文,并其言与事而亦载
[
2]849
善之,再为著作郎”
。 又云:
[5]13
ꢀ
ꢀ 平吴后,寿乃鸠合三国史,著魏、吴、蜀三书
之。
六十五篇,号《三国志》。 又著《古国志》 五十
篇,品藻典雅。 中书监荀勖、令张华深爱之,以
班固、史迁不足方也。 出为平阳侯相。 华又表
令次定《诸葛亮故事》,集为二十四篇。 时寿良
按:这是从“文”的角度说的。 若从“故事”的角
度来说,则陈寿的所作所为,乃是奉命编定《诸葛亮
故事》,而诸葛亮的“故事”是“事”、“文”、“言”三者
兼有之“事”,非为单纯之事也,甚至与诸葛亮“故
事”相关的其他人的“事”和“文”也一并编入其中
(参后有引述)。 也就是说,从“事”的角度来说,陈
寿所编定的是《诸葛亮故事》;而从“文” 和“言” 的
角度来说,《诸葛亮故事》就是《诸葛氏集》。 《三国
志·蜀书·诸葛亮传》又云:“亮言、教、书、奏多可
[
3]849
亦集,故颇不同。
今按:《华阳国志》 此述陈寿任职及著述等事,
与前引《三国志》所记稍异。 而据《晋书·陈寿传》,
其“撰《蜀相诸葛亮集》,奏之”在前,而“撰魏、蜀、吴
[
3]2137
《
三国志》,凡六十五篇” 在后
,《华阳国志》 的
[
1]927
叙次恐有颠倒(也可能是追述补记)。 而《华阳国
志》曰“次定《诸葛亮故事》,集为二十四篇”,则与
观,别为一集”
,即此意。 陈寿此言是从文体的
角度说诸葛亮的言、教、书、奏等“别为一集”;但是
由于《诸葛亮故事》 是按事类编辑而成的,所以其
“故事”连同其文章的编辑只能是“随类相从”,而不
是按文体来分,因而才有《开府作牧》、《南征》、《北
出》、《综核》、《传运》、《与孙权书》、《法检》、《科
令》、《军令》等篇目。 诚如张澍于《诸葛氏集目录》
后所言:“陈寿《进集表》 有云:‘删除复重,以类相
从。’知二十四篇乃是总数,其诏、表、疏、议、书、教、
《
三国志》所述相同。 曰“凡为二十四篇”、“集为二
十四篇”,则所谓《诸葛亮故事》二十四篇,即为《诸
葛氏集》的篇数。 而《华阳国志》所言“时寿良亦集,
故颇不同”,以事理推之,陈寿所集之《 诸葛亮故
事》,是有“事”有“文”,是将诸葛亮的“故事”连同
其文章编辑成集,故变言曰《诸葛氏集》。 陈寿还对
诸葛亮的文章做了“删除复重,随类相从”的编辑处
理,即仿《汉书·艺文志》所记西汉刘向编校群书之
戒、令、论、记、碑、笺,各以事类相附,不以文体次比
[
4]1701
[5]23
例,“条其篇目,撮其指意”
,定为二十四篇,并
也。”
显然,如果陈寿只是编辑诸葛亮的文集,他
②
论其行事、志意、文辞等(按即上录引文省略部分),
而作《诸葛氏集目录》。 所以应该理解为,陈寿所集
之《诸葛亮故事》(《诸葛氏集》)的篇目、篇数以及
集中文章的文句等与寿良所集《诸葛亮故事》“颇不
同”,而不是说诸葛亮“故事”的本身颇有不同。 又,
也许会按照言、教、书、奏等文体进行编排;但是他
是“次定《诸葛亮故事》,集为二十四篇”,所以只能
按照“故事”连同其文章的方式,“随类相从”(即张
澍所说的“各以事类相附”)编辑成集。 而且,与其
文其事相关的别人的文和事也会一并“随类相从”
编入《诸葛亮故事》(《诸葛氏集》)之中(参后所引
述)。 早期文集的编撰大抵皆如此,拙文《“别集”缘
《
晋书· 陈寿传》 记: “ 撰《 蜀相诸葛亮集》, 奏
[3]2137
之。”
此则仅记陈寿编撰《诸葛亮集》,而不言其
[
6]
集《诸葛亮故事》。 古人行文,即便是同述一事,也
或具体,或简约。 陈寿的《诸葛氏集目录》,既言“定
故蜀丞相《诸葛亮故事》……凡为二十四篇”,又详
列二十四篇篇目,即为具体;而《华阳国志》 和《晋
书》所记,则或言“次定《诸葛亮故事》,集为二十四
篇”,或言“撰《蜀相诸葛亮集》”,皆各自单举一端,
即为简约。 然而综合三家所述,叩其两端,《诸葛亮
故事》即《诸葛氏(亮)集》明矣。
起与文人专集编辑新探》曾涉及这一问题,可参。
③
当然还可以进一步讨论。
以上所论,是对《诸葛亮故事》与《诸葛氏集》关
系的一些思考,这一思考不同于古今以来一些学者
的观点。 例如,清代学者姚振宗所撰《 三国艺文
志》,于史部“故事类” 著录了《诸葛故事》,并云:
“陈寿、寿良未集之前,已有《诸葛故事》,故寿表亦
称定《诸葛亮故事》。 武威张澍辑《诸葛集序》曰‘陈
寿所集二十四篇,非独裒其文,并其言与事而亦载
之’,是其为故事之体由来已久,陈、寿两家但有所
去取耳,未尝改其体裁也。 今录其最初原编于此,其
又,清代学者张澍尝编辑《诸葛忠武侯文集》,
《
自序》云:
ꢀ
ꢀ 按《蜀志》 本传,《诸葛氏集目录》 二十四
[
7]3227
按姚氏所论,言“陈
53
篇,凡十万四千一百一十二字。 《晋书·陈寿
篇数及编辑人皆不可考。”
1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寿、寿良未集之前,已有《诸葛故事》”云云,纯系推
向数篇《书录》如《战国策书录》、《荀子书录》、《管
子书录》等可知,兹不赘引。
测之辞,所以只得说“最初原编……篇数及编辑人
皆不可考”。 而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最早编辑《诸
葛亮故事》的,是巴蜀籍史学家陈寿,还有寿良(据
从今见古注类书所引《诸葛亮集》 以及其他资
料,虽未见与“删除复重”有关的资料,却见《诸葛亮
集》以外的诸葛亮文章。 这说明当年陈寿所集,因
各种原因而仍有遗漏。 如,据《三国志·蜀书·诸
葛亮传》记载:建兴六年失街亭以后,诸葛亮上疏自
贬,“以督厥咎”,“于是以亮为右将军,行丞相事,所
[
3]2137
《
晋书·陈寿传》,陈寿乃“巴西安汉人”
,《华
2]849
,即今四川省南充
[
阳国志·后贤志·陈寿传》同
市人;又据《华阳国志·后贤志·寿良传》,寿良乃
[
2]865
“
蜀郡成都人”
,即今四川省成都市人)。 陈寿
[
1]922
的《诸葛亮故事》是“故事”连同其文章编辑成集,故
曰《诸葛氏集》;寿良“亦集”《诸葛亮故事》,是否也
④
叫《诸葛氏集》,则未可知也。
总统如前”
。 裴松之注云:
ꢀ ꢀ 十一月,上言曰:“先帝虑汉、贼不两立,王
业不偏安,故托臣以讨贼也。 ……臣鞠躬尽力,
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 非臣之所能逆睹
也。”于是有散关之役。 此表《亮集》所无,出张
关于陈寿对诸葛亮的文章所做“删除复重,随
类相从”的编辑,还可以作一些研究和思考。
[
1]923-924
“
随类相从”是说依据文章的内容分类编在一
俨《默记》。
起,这从上引陈寿的《诸葛氏集目录》所列二十四篇
篇目可以看出。 但因《诸葛亮集》久佚,今天仅能从
古注类书所引见其若干佚文(下面将有引述),故陈
寿所述“删除复重”之事实难得其真相。 今以事理
推测,如前所论,陈寿定《诸葛亮故事》,即定其事其
文,是将诸葛亮的“故事”连同其文章编辑成集,而
曰《诸葛氏集》。 诸葛亮的文章,本来就是为事而作
按:东吴人张俨所记,即后来人所称道的著名的
《后出师表》。 上录引文以其过长,故有省略,特此
说明。
又,前面已经论述,诸葛亮的文章本来就是为事
而作。 今从古注类书所引《诸葛亮集》亦可观上述
《诸葛亮故事》(《诸葛亮集》)记有“文”之“事”,即
将诸葛亮的“故事”连同其文章编辑成集的体式特
点。
(
参后所引)。 那么,陈寿所见到的诸葛亮的文章,
也就都是有“故事” 的文章,或者说是可以考见其
故事” 的文章。 对于后者,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
今检古注类书,可以从《三国志》裴松之注、《北
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中辑得《诸葛亮
集》若干篇(段、句),而以裴注所引最早,而且为多。
裴松之引录众多文献注释《三国志》,其目的诚如其
《上三国志注表》所言,是认为陈寿所记“失在于略,
“
看,作为蜀汉旧臣、巴蜀籍史学家的陈寿是有这个条
件和能力的。 他后来撰写《三国志》,其中《蜀书》有
关史料的采集可以说从编次《诸葛亮故事》就开始
了(当然也可能更早一些,并扩大采集的范围),或
者说,《诸葛亮故事》本身就是他所采集和编撰的蜀
汉史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那些有诸葛亮“故事”
的文章的来源,又不外乎蜀汉官方所存以及民间所
传两种情况,而民间所传又包括了当事人或其家人
⑤
[1]1471
时有所脱漏”云云
,故对史实多有补正,这也
适合于《蜀书》以及有关诸葛亮事迹的记载。 他多
次引录《诸葛亮集》,这恰恰为我们今天能读到《诸
葛亮集》若干佚文片段留存了宝贵的文献资料,并
对其进行研究和思考。 而且,裴氏无一条引《诸葛
亮故事》,这说明陈寿所编,后来当只称《 诸葛亮
集》,而不称《诸葛亮故事》。
(
或后人)所存诸葛亮的教言、书信等,以及因各种
原因流传或散佚到民间的各类文章。 而流传有异,
不仅是文章文本可能有异,也有因口耳相传而形成
的异文异本,故而形成不同的传本。 陈寿《诸葛氏
集目录》有云:诸葛亮去世以后,“黎庶追思,以为口
当然,裴松之引其所见的《诸葛亮集》,并未明
言是陈寿所编(见后引述)。 此盖不言自明,并非还
有别本《诸葛亮集》。 检《隋书·经籍志·集部·别
集》著录云:“蜀丞相《诸葛亮集》二十五卷,梁二十
[
1]931
实。 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犹在耳”
,透
[
8]1060
露出了这方面的信息。 这是古文献流传的普遍现
象。 而陈寿对所见到的这些不同传本的诸葛亮的文
章做了“删除复重”的编辑处理,这也是继承了西汉
时期刘向、刘歆父子典校群书时的做法,阅今所存刘
四卷。”
今按:所谓“二十五卷” 之数,当是《隋
志》作者所见之《诸葛亮集》的正文共二十四卷,而
第二十五卷为“目录”(按:依《隋书·经籍志》著录
体例,当著录为“蜀丞相《诸葛亮集》二十五卷并目
154
李大明ꢀ 陈寿编辑《诸葛亮集》述考
录”,“并目录”是说正文凡二十四卷,最后一卷即第
二十五卷为目录,而“并目录”三字则恐为后代《隋
书》传刻所脱, 别参拙文《〈 隋志〉 “ 并目录” 考
按:裴注所引《诸葛亮集》 所载,并非诸葛亮的
文章,而是刘备对刘禅的遗诏,以及对鲁王刘永遗言
之事。 此正陈寿所编《诸葛氏集》之体式,非为不伦
不类也(又参下引有关条目)。 而裴注所引,对《先
主传》的有关记载也是重要补充,即《四库全书总
[
9]
证》 );又载“梁二十四卷”,则说明梁代所传《诸葛
亮集》未计“目录”一卷。 但无论如何,“二十四卷”
之数,合于“二十四篇”之数。 又,历代典籍所记,以
及《隋志》以降的历代公私目录书,包括后来学者们
的补志及考证,如侯康的《补三国艺文志》、姚振宗
的《三国艺文志》,以及章宗源、姚振宗各自所撰的
[
11]403
目·三国志》所谓的“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
。
又,检《太平御览》卷四五九载:“《诸葛亮集》:先主
遗诏敕后主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
为。 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汝父德薄,勿效之。 读传
必可读《汉书》、《礼记》,闲暇历观诸子及《六韬》、
《商君书》,益人意知。 吾终之后,汝兄弟父事丞
[10]
隋书经籍志考证》等,皆未言及或考证所谓的别
《
本《亮集》。 所以,裴氏所引,定为陈寿所编《诸葛亮
集》,殆无疑矣。
[
12]2111
相。’”
与上引裴注引文相校,《太平御览》所引
下面,以裴注明确注明引录的《诸葛亮集》 为
例,对古注类书所引《诸葛亮集》 文章的有“事” 之
有删省,亦有异文,而且很可能就是节录裴注所引
《诸葛亮集》文章。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太平御览》
所引,是将刘备对刘禅的遗诏和对鲁王的遗言一并
作为《诸葛亮集》文章,这也提示我们上面引录《诸
葛亮集》文章,不但引录了刘备对刘禅的遗诏,也引
录了其对鲁王遗言之事。 又,结合《三国志》中几处
记载,如《先主传》记章武“三年春二月,丞相亮自成
“
文”,即将诸葛亮的“故事”连同其文章编辑成集,
以及将与诸葛亮该文、该事有关的别人的文、事一并
载入的特点略作引述考论。 这一述考当然还要结合
《
三国志》(主要是《蜀书》)的有关记载,即以《三国
志》的有关史实与《诸葛亮集》的该文、该事互相参
照,才能具体而又明确地考见《诸葛亮集》的上述体
式特点。 检裴注引《诸葛亮集》凡十条,以下考论以
其引录的先后为次。 而唐宋诸类书所引录的《诸葛
亮集》文章(包括段、句),如果可与裴注所引互相参
验,则引之,否则暂不引录,以避行文之枝蔓也。 至
于裴注所引录的并未注明出自《诸葛亮集》的诸葛
亮文章,下面也有所引述,目的仍是为了与《诸葛亮
集》文章互参。
[
1]891
都到永安”,“先主病笃,托孤于丞相亮”
,以及
《诸葛亮传》记“先主又为诏敕后主曰:‘汝与丞相从
事,事之如父’”,“建兴元年,封亮武乡侯,开府治
[
1]918
事。 顷之,又领益州牧”云云
,上录刘备对刘禅
的遗诏,以及对鲁王的遗言之事,陈寿当编入《诸葛
亮集》“《开府作牧》第一”之中,附于诸葛亮的有关
文章之后,如《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记“亮上言
[
1]891
于后主曰:‘伏惟大行皇帝……’” 云云一文
。
(
一)《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记,章武三年
(按:此表陈寿录在《先主传》 之中,不在《诸葛亮
传》,裴注也未注明载于《诸葛亮集》,姑引于此,以
作参考。 下面还有类似情况,可参。)
[
1]891
“
夏四月癸巳,先主殂于永安宫,时年六十三”
。
裴注云:
ꢀ 《诸葛亮集》载:先主遗诏敕后主曰:“朕初
ꢀ
(二)《三国志·蜀书·后主传》记,后主袭位,
[
1]893
疾但下痢耳,后转杂他病,殆不自济。 人五十不
称夭,年已六十有余,何所复恨? 不复自伤,但
以卿兄弟为念。 射君到,说丞相叹卿智量,甚大
增脩,过于所望。 审能如此,吾复何忧? 勉之!
勉之!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惟
贤惟德,能服于人。 汝父德薄,勿效之。 可读
“是岁魏黄初四年也”
。 裴注云:
ꢀ ꢀ 按诸书、记及《诸葛亮集》,亮亦不为太子
[
1]894
太傅。
按:裴注引“《魏略》曰:……初备以诸葛亮为太
[
1]893-894
,而辩之如上。 《魏略》之
子太傅……”云云
文,记“初备在小沛”直至“及禅立,以亮为丞相,委
[
1]893-894
, 但裴氏通检《 诸葛亮集》, 无论
《
汉书》、《礼记》,闲暇历观诸子及《六韬》、《商
君书》,益人意智。 闻丞相为写《 申》、《 韩》、
管子》、《六韬》一通已毕,未送,道亡,可自更
求闻达。”临终时,呼鲁王与语:“吾亡之后,汝
以诸事”
“文”、“言”、“事”,皆未见诸葛亮曾任太子太傅的
任何记载,其他文献资料也没有这样的记载。 故裴
《
氏所辩,亦属于《四库全书总目》所谓的“参诸书之
[
1]891
[11]403
兄弟父事丞相,令卿与丞相共事而已。”
说,以核讹异”
。 当然,他是针对《魏略》而不是
155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11]403
。 又,张澍云:
批评陈寿。
说的“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
[
5]23
(
三)《三国志·蜀书·后主传》记,建兴“五年
《正议》一首“宜在《权制篇》”
,而华歆、王朗、陈
[
1]895
春,丞相亮出屯汉中,营沔北阳平石马”
云:
。 裴注
群、许芝、诸葛璋等人写给诸葛亮的书信,陈寿也可
能编入了该篇之中,附于诸葛亮所作《正议》一文之
后。
ꢀ
ꢀ 《诸葛亮集》载:禅三月下诏曰:“朕闻天地
之道,福仁而祸淫。 善积者昌,恶积者丧,古今
常数也。 ……诸葛丞相弘毅忠壮,忘身忧国,先
帝托以天下,以勖朕躬。 今授之以旄钺之重,付
之以专命之权,统领步骑二十万众,董督元戎,
龚行天罚, 除患宁乱, 克复旧都, 在此行也。
(五)《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记,建兴“三
[
1]919
年春,亮率众南征”
。 裴注云:
ꢀ ꢀ 诏赐亮金鈇钺一具,曲盖一,前后羽葆鼓吹
[
1]920
各一部,虎贲六十人。 事在《亮集》。
按:《后主传》亦记建兴“三年春三月,丞相亮南
[
1]894
。 刘禅诏书赐亮之事,则未
…
…吴王孙权同恤灾患,潜军合谋,掎角其后。
征四郡,四郡皆平”
凉州诸国王各遣月支、康居胡侯支富、康植等二
十余人诣受节度。 大军北出,便欲率将兵马,奋
戈先驱。 ……他如诏书律令,丞相其露布天下,
见于《后主传》及《三国志》他处的记载。 而裴注云
“事在《亮集》”,则说明裴松之所读《诸葛亮集》,不
但编入了刘禅的诏书,也记载了刘禅诏书赐亮之事
之原委。 这也是《诸葛亮集》有文有事、“故事”连同
文章一并载入的明证。 又,刘禅此诏书当编入《诸
葛亮集》“《南征》第三”之中,附于诸葛亮有关南征
的文章之后。 《北堂书钞》卷一五八就引录了诸葛
[
1]895-896
使称朕意焉。”
按:此事亦载于《诸葛亮传》,略云:建兴“五年,
率诸军北驻汉中。 临发,上疏曰……(按即所谓的
[
1]919-920
《
前出师表》,文长不录)。 遂行,屯于沔阳”
。
[
13]
刘禅此诏书《后主传》未载,而裴松之据《诸葛亮集》
引而注之,此正前引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认为陈
亮所上《南征表》(未注明引自《亮集》) ,可参。
(六)《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记,“亮性长
[
1]1471
[1]927
寿所记“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
又,此诏书当编入《诸葛亮集》 “《北出》 第四” 之中
按:诏书中正有“大军北出”等语),而附于诸葛亮
所上疏之后。 又,本文前已引述裴注云所谓的《后
,而作的补正。
于巧思,损益连弩,木牛流马,皆出其意”
云:
。 裴注
(
ꢀ ꢀ 《亮集》载:《作木牛流马法》曰:“木牛者,
方腹曲头, 一脚四足, 头入领中, 舌著于腹。
……流马尺寸之数,肋长三尺五寸,广三寸,厚
[
1]924
出师表》“《亮集》 所无,出张俨《默记》”
,而于
[
1]928
此疏(《前出师表》) 并无类似的注语,则以事理推
知,此疏亦当在《诸葛亮集》,编于“《北出》第四”之
中。
二寸二分,左右同。 ……”
按:《艺文类聚》卷九十四亦引诸葛亮的《作木
[
14]1627
,有删节。 《太平御览》卷八九九亦
牛流马法》
[
12]3992
(
四)《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记,“建兴元
引(亦有删省)
,而二书皆作“《诸葛亮集》曰”
年,封亮武乡侯,开府治事。 顷之,又领益州牧。 政
事无巨细,咸决于亮”。 又“遣使聘吴,因结和亲,遂
云云。 此文当编入《诸葛亮集》“《传运》第十三”之
中,并有故事。
[
1]918
为与国”云云
。 裴注云:
(七)《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记,诸葛亮以
兄诸葛瑾第二子诸葛乔“为己适子”,“拜为驸马都
ꢀ
ꢀ 《亮集》曰:是岁,魏司徒华歆、司空王朗、
[
1]931
尚书令陈群、太史令许芝、谒者仆射诸葛璋各有
书与亮,陈天命人事,欲使举国称藩。 亮遂不报
书,作《正议》曰:“昔在项羽,起不由德,虽处华
夏,秉帝者之势,卒就汤镬,为后永戒。 魏不审
尉,随亮至汉中”
。 裴注云:
ꢀ ꢀ 亮与兄瑾书曰:“乔本当还成都,今诸将子
弟皆得传运,思惟宜同荣辱。 今使乔督五六百
[
1]932
兵,与诸子弟传于谷中。”书在《亮集》。
[
1]918-919
鉴,今次之矣……”
按:诸葛亮与其兄诸葛瑾的书信,今见存九首,
[
5]25-28
,以及严可均所辑《全上
按:华歆、王朗、陈群、许芝、诸葛璋等人“各有
书与亮”之事,今通检《三国志》各卷皆未载,然则亮
作《正议》一文之事之原委,实赖裴注所引《诸葛亮
集》而为后人所知也。 这也就是《四库全书总目》所
见张澍辑《诸葛亮集》
[
15]1373
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的《全三国文》
,而
仅有本首裴注云“书在《亮集》”。 此书当编入《诸葛
亮集》“《与诸葛瑾书》第十五”之中。 又,关于本篇
156
李大明ꢀ 陈寿编辑《诸葛亮集》述考
[
1]999
。 裴注云:
书信的故事,检《诸葛亮传》记,诸葛乔“年二十五,
重于诸葛亮
[
1]931
建兴六年卒”
…六年春,扬声由斜谷道取郿,使赵云、邓芝为疑
军,据箕谷,……亮身率诸军攻祁山”,后有街亭之
,而建兴“五年,率诸军北驻汉中。
ꢀ ꢀ 《诸葛亮集》 有严与亮书,劝亮宜受九锡,
进爵称王。 亮答书曰:“吾于足下相知久矣,可
不复相解。 ……吾本东方下士,误用于先帝,位
极人臣,禄赐百亿。 今讨贼未效,知己未答,而
方宠齐、晋,坐自贵大,非其义也。 若灭魏斩睿,
帝还故居,与诸子并升,虽十命可受,况于九
…
[
1]919-922
败,“亮拔西县千余家,还于汉中”
。 诸葛乔
⑥
之卒,盖在“还于汉中” 前后。 又据《三国志·吴
[
1]1235
书·诸葛瑾传》,谨“赤乌四年,年六十八卒”
,
[1]999
则诸葛乔卒时尚在。 对于诸葛乔之不幸早逝,诸葛
亮肯定也有书信寄往,并可能由陈寿编入《诸葛亮
集》“《与诸葛瑾书》第十五”之中。 而今存其与诸葛
瑾的九首书信中并未见这样的书信,则其佚久矣。
邪?”
按:此事不见于《李严传》,也不见于《诸葛亮
传》和《三国志》他处。 此事足以说明开初诸葛亮对
李严(后改名为平)是何等信任。 至于后来李平失
信见废,事亦见于《李严传》的记载,还可参阅裴松
之注所引的诸葛亮公文上尚书和与李平之子李封教
(
废廖立
ꢀ
八)《三国志·蜀书·廖立传》记,诸葛亮上表
[
1]998
。 裴注云:
[
1]1000,1001
ꢀ 《亮集》有亮表曰:“立奉先帝无忠孝之心,
二文(裴注未注明见于《亮集》)
,此不赘引。
守长沙则开门就敌,领巴郡则有暗昧闟茸其事,
随大将军则诽谤讥诃,侍梓宫则挟刃断人头于
梓宫之侧。 陛下即位之后,普增职号,立随比为
将军,面语臣曰:‘我何宜在诸将军中! 不表我
为卿,上当在五校!’臣答:‘将军者,随大比耳。
至于卿者,正方亦未为卿也。 且宜处五校。’自
是之后,怏怏怀恨。”诏曰:“三苗乱政,有虞流
诸葛亮的答书及其所涉故事,以及李严致诸葛亮书
信的原文(裴注只是述其大意),皆当编入《诸葛亮
集》“《废李平》第十七”之中。
(十)《三国志·蜀书·来敏传》记,来敏“坐事
[
1]1025
去职”
。 裴注云:
ꢀ ꢀ 《亮集》 有教曰:“将军来敏对上官显言:
‘新人有何功德而夺我荣资与之邪? 诸人共憎
我,何故如是?’ 敏年老狂悖,生此怨言。 昔成
都初定,议者以为来敏乱群,先帝以新定之际,
故遂含容,无所礼用。 后刘子初选以为太子家
令,先帝不悦而不忍拒也。 后上即位,吾暗于知
人,遂复擢为将军祭酒,违议者之审见,背先帝
所疏外,自谓能以敦厉薄俗,帅之以义。 今既不
[
1]998
宥。 廖立狂惑,朕不忍刑,亟徙不毛之地。”
按:《廖立传》记:“后主袭位,徙长水校尉。 立
本意,自谓才名宜为诸葛亮之贰,而更游散在李严等
[
1]997
下,常怀怏怏。”
“常怀怏怏”与上引诸葛亮表文
“
怏怏怀恨”正同。 《廖立传》又记:“亮表立曰:‘长
水校尉廖立,坐自贵大,臧否群士,公言国家不任贤
达而任俗吏,又言万人率者皆小子也;诽谤先帝,疵
[
1]1025-1026
能,表退职,使闭门思愆。”
[
1]998
毁众臣。 ……’ 于是废立为民,徙汶山郡。”
此
按:据《来敏传》,来敏“前后数贬削,皆以语言
[
1]1025
,上引《诸葛亮集》中所载诸葛
亦可与上引诸葛亮表文以及刘禅诏书互参。 而《亮
集》所载此表文以及刘禅诏书废廖立之事,当编入
不节,举动违常”
亮的教言述其对上官言即为显证。 此首教言当编入
《诸葛亮集》“《综核》第七”之中。
《
诸葛亮集》“《综核》第七”之中。
九)《三国志·蜀书·李严传》记,李严始见贵
(
注释:
①
本文对所录中华书局标点本《三国志》文字的标点符号有所修改,下同。 如,依本文所论,《诸葛氏集目录》、《诸葛亮故事》
以及各篇篇目当分别打上书名号。 下引《华阳国志校注》、《诸葛亮集》的标点符号也有所修改,特此说明。
②
这里可以简单分析《三国志》中对文人著述情况著录的两个例子,以作旁证和参考。 其一,据《三国志·魏书·曹植传》,有
曹植“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余篇”之语(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 年版,576 页),这是按文体作的著录。 如
果陈寿的依据是曹植的文集,那么此文集当是按文体分类编撰的。 而据《艺文类聚》卷五十五引曹植《文章序》,他生前对其
文章是“删定别撰,为前录七十八篇”(欧阳询等《艺文类聚》,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 年版,996 页)。 又据《晋书·曹志传》,
曹植之子曹志对晋武帝司马炎也说过“先王有手所作目录”(房玄龄等《晋书》,中华书局1974 年版,1390 页)。 这说明,曹
植所自编的文集前录,应该是按文体分类编辑的;其家传的后录以及合编在一起的前后录,也是按文体分类编辑的。 其二,
157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据《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记载其“著诗、赋、论、议垂六十篇”(见陈寿《三国志》,599 页),这也是按文体作的著录。 也就
是说,如果陈寿对王粲著述情况的著录是依据王粲的文集,那么王粲的文集也是按文体分类编撰的。 《三国志·魏书·董
卓传》裴松之注就引用了《粲集》(陈寿《三国志》,186 页),具体情况可参本文下面有关注释的引录。
③
关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三国志》裴松之注中举两个同为汉末三国时期的相类似的例子,以作为参照。 其一,《三国志·魏
书·董卓传》裴松之注引《三辅决录》赵岐注,并云,士孙瑞之子士孙萌“字文始,亦有才学,与王粲善。 临当就国,粲作诗以
赠萌,萌有答,在《粲集》中”(陈寿《三国志》,186 页)。 这说明《王粲集》中不但编入了王粲赠士孙萌的诗,也编入了士孙萌
的答诗,并记载了二人赠答之事。 今王粲之诗犹存,见《文选》卷二十三(萧统《文选》,中华书局1977 年版,334-335 页),士
孙萌的诗则不存。 其二,《三国志·魏书·荀攸传》裴松之注引《荀氏家传》云,荀祈与孔融讨论肉刑的文章,以及荀祈的族
父荀愔与孔融讨论圣人优劣的文章,“并在《融》集”(陈寿《三国志》,321 页)。 今检孔融论肉刑的文章,《太平御览》卷六四
二存其片段(李昉等《太平御览》,北京:中华书局,1960 年版,2876 页);孔融与荀愔讨论圣人优劣的文章,《艺文类聚》卷二
十亦存其片段(欧阳询等《艺文类聚》,361 页)。 荀祈、荀愔的文章则不存。
④
关于某人“故事”与其文集之间的关系,还可以作一些思考。 今仍从《三国志》裴松之注所引文献中举例。 检《三国志·魏
书·武帝纪》裴注两引《魏武故事》,载曹操建安十六年十二月己亥令以及二十三年令(陈寿《三国志》,32 页、50 页)。 这说
明,后人所编辑的曹操的“故事”,也是有“文”之“事”,是将曹操的文章连同其“故事”编辑为《魏武故事》(裴注别处还有几
处引《魏武故事》,或称《魏武帝故事》,兹暂不引述)。 又据《三国志·蜀书·麋竺传》记曹操表糜竺领嬴郡太守,裴注则引
“
《
《曹公集》载公表曰”云云(陈寿《三国志》,970 页)。 这是曹操的文集载录其文章的情况。 《北堂书钞》卷十二也引录了
魏武帝集》文句(虞世南《北堂书钞》,中国书店1989 年影印南海孔氏校注本)。 上引《魏武故事》中的曹操的两首令,当然
也会编入其文集的。
⑤
⑥
按:《四库全书总目·三国志》认为裴注从“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
“
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等六个方面补正了陈寿所著《三国志》(纪昀
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 年版,403 页),可参。
按:上引《诸葛亮传》记诸葛乔“建兴六年卒”,“六”字原作“元”,中华书局排印本据清代学者何焯的说法做了校改(陈寿《三
国志》,1500 页)。 今由上述引文可知,作“六年”是对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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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 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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