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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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诗歌归类考

2014/11/6 14:58:52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作者: 张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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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副标题:——兼及《长恨歌》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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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白居易诗歌;分类标准;《长恨歌》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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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认为,白居易把自已的诗歌分为四类,除杂律以形式为依据以外,讽谕、闲适、感伤三类诗歌均根据内容进行分类。但研究发现,讽谕诗、闲适诗的分类是以“儒家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思想的两个方面为依托,这里并未为感伤诗提供相应的位置,因为儒家这一核心思想并无第三个方面。因此感伤诗的分类,不可能采用与讽谕诗、闲适诗相同的内容依据。白居易把自己的诗歌分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实际上使用了三种标准,是三次分类的结果,把这一分类结呆进行直接并列,而不是分层次表述,这种处理方式与现代严格的逻辑分类要求不同,反映了我国古人思维方式的特点。按照白居易自已确定的标准和分类方式,把《长恨歌》归入感伤诗,并无归类不当问题,但把《长恨歌》归入感伤诗,由于不是以表达特定内容或主题为依据,所以既不能作为表达爱情主题的证据,也并不影响它以特殊的方式表达政治主题。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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