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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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卷第2期  
0253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  
Vol52ꢁNo2  
ꢂSocialSciencesEditionꢃ  
Marchꢁ2025  
南宋后期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弱化考论  
黄光辉  
ꢄꢄ摘要:南宋宁宗以后的战时或准战时的国是”,使得宰相多兼兵政财用”,且行六部有司之事;地方常设的制  
置使宣抚使亦因拥有便宜之权,行使了六部之职随着六部有司所掌事务的减少以及在行政流程中职能的弱化,  
宋宁宗以后的中央行政职官出现了阶官化的趋势但南宋初期所形成的中央行政体制的整体架构并未遭到破坏,  
而是在适应时代变迁的过程中调整了其运行机制,展现出了该体制的灵活性与坚韧性,并一直沿用至南宋终结。  
关键词:南宋后期;省部寺监;行政职权弱化;阶官化  
DOI1013734ꢅjcnki1000-531520250703  
收稿日期:2023-04-19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元丰改制后宋代中央文官迁转研究”(24CZS04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黄光辉,,历史学博士,湖北省楚天学者,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宋政治制  
度史,E-mailꢆ18811730589@163com。  
南宋宁宗开禧北伐之后,尽管后来双方订立和议,但是宋金之间进入了长期战争对峙状态,双方和平时  
间较少随着金的灭亡,宋金之间的较量又演变为宋蒙()之间的战局,直至元灭南宋开禧(1205ꢇ1207)  
以后,宋朝长期处于一种战时或准战时状态,为了更好地应对这种局面,在中央,宰相兼枢密使成为常态,都  
省在中央行政体制中的作用更为突出,下行了不少六部有司之事;在地方,制置使宣抚使拥有便宜权后,行  
使了部分六部职责以往学者所注意的要么是韩侂胄史弥远等专权情况,要么是地方跨路级机构的设置  
问题,而权相政治以及制置使的常设对当时中央行政机构产生的影响则无人关注本文尝试整合前贤研  
究成果,拟从政治环境与制度关系入手,首先考察南宋宁宗以后权相政治制置使常设对六部有司职权变化  
的具体影响,进而分析这些变化如何深刻影响了中央行政体制的运行,南宋中央政府又是如何适应调整,以  
期丰富现有宋代官制的研究。  
六部有司职权弱化的原因  
中央行政体制在南宋初期形成之后,终南宋之世未曾改变,但宁宗以后的战时或准战时的国是”,使得  
权臣迭出,宰相多兼兵政财用”,且常行六部有司之事,加之地方制置使拥有便宜之权,导致以六部为核心  
的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宰相行有司之事  
宋宁宗以来,宋廷高层政治几经变幻,先后出现了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专权贾当政期间,下  
寺地遵韩侂胄专权的成立》,吴雅婷译,《中外论坛》2020年第4,157ꢇ186;小林晃南宋宁宗朝における史弥远政権成立とその  
意义」、『東洋學報』2009年第91卷第1、35ꢇ64;韩冠群从政归中书到权属一人:南宋史弥远专权之路》,《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  
学版)》2017年第3,149ꢇ156;尹航宰属与史弥远专权》,《文史》2019年第2,183ꢇ204。  
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著有:余蔚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复旦大学2003年博士学位论文;余蔚论南宋宣抚使和制置使制度》,《中华文史论  
》2007年第1,129ꢇ179;姚建根宋朝制置使制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苗书梅葛金芳等南宋全史:典章制度卷上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357ꢇ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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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辉南宋后期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弱化考论  
,
行了诸多有司细务理宗年间,魏了翁将宁宗以来宰相专权对  
中央行政机构职权演变的影响论述如下:  
韩侂胄盗权之始,犹分其责于宰丞,侂胄不过于日中以宣押入内,密赞万机,三省六曹之统体未  
尽废也自侂胄平章军国,然后二府属官益重,而六曹长贰益轻……侂胄久而厌之,则令六曹凡遇  
勘当,即据事指定,不得辄称取听朝廷指挥中书之务,由是稍清至嘉定以来,虑其权之分于六曹  
,每事必付检正都司,而宰掾之权又重凡文书至省,必分入检正都司,拟一呈字②  
可知,宁宗之后,尚书六部等中央行政机构在行政流程中的功能,与宰相和被称为都司的左右司权力的  
变化紧密相关而且成反比,即宰相都司职权益重,六部所掌职权益轻。  
淳祐六年(1246),牟子才多次上书论及六曹职权益轻的根源在于宰相下侵六曹之职权:  
自宰相下侵六曹之职,而三省始多事自检正都司之置,而三省愈多事合二者而六曹轻矣。  
推原所自,非始于开禧嘉定间耶? 然近岁中书之务愈致纷杂而不清者,则惟宰相之故也前  
日之相,机智足以济其奸雄,而处心积虑,专以收揽事权,张大声势为能事,往往下行六曹之细务,或  
遗天下之大机而检正都司,颇多觇伺相意,模棱两端,以听所择③  
牟子才认为,六曹职权益轻有两个层面的原因:第一,宰相下侵六曹有司之权,造成三省事多六曹权弱;  
第二,检正都司在行政流程中分夺了六曹有司之权魏了翁所论主要是从中央行政流程入手,并未涉及六  
部具体职掌;而牟子才的观点更为全面,不仅涉及行政流程中六曹职能的弱化,还提及六曹所掌事务由此  
可见,六部职能的弱化跟宰相宰属擅行其权紧密相关。  
晚至德祐年间,文天祥仍上书阐述相关问题:  
为今之计,惟有重六部之权,可以清中书之务今六部所司,绝是简省,其间长贰,常可缺员,莫  
若移尚书省六房,隶之六部如吏部得受丞相除授之旨而行省札,兵部得禀枢密调遣之命而发符  
,其他事权一仿诸此④  
文天祥所言大体有以下几层含义:第一,中书之务太多,宰相被文书缠身,导致无法专论大事;第二,六部  
之权太轻,导致官员常常缺员;第三,将尚书都省六房都划归六部;第四,多置两府属官。  
文天祥提出的解决方法,与前人相比有所不同无论是魏了翁,还是牟子才,他们的解决办法都是希望  
将中书细务划归六部有司,从行政流程角度重视六部专达之制,如此中书之务可清六部之权可重振但文  
天祥却认为,六部无权的根源虽然是宰相行有司之权,更确切地说,是尚书都省权力过大,才导致六部等行政  
机构权力不振,因此应该直接将尚书都省诸房划归六部易言之,文天祥也认为六部无权跟宰相行有司事有  
,只不过其提出的解决方法跟前人有所不同而已。  
宰相行有司之事,使得六部有司等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废牟子才言:  
大臣下行有司之事已十之八九矣绳愆纠缪,以辅君德,此格非之大者,而扞格不行;扶植纪  
,以守法度,此体国之大者,而龃龉莫遂簿书之出入,钱谷之盈亏,期会之应报,此何等琐屑,而  
以污丞相之听耶? 旌忠邪以昭公道,此知人之大者,而意向未白;振拔抑屈,以回君心,此达贤之大  
,而嗜好未真部阙之注援,衢道之通塞,士民之斗殴,此何等烦碎,而以污丞相之听耶?⑤  
从史料中可见,宰相行使了吏部户部刑部等机构职权如原先由户部主管的财政事务,现由宰相处  
,这就是所谓簿书之出入,钱谷之盈亏,期会之应报,此何等琐屑,而以污丞相之听耶”;原先由吏部主管的  
部注以及刑部主管的刑狱之事,现在也被宰相所行。  
宋宁宗以后,宰相行有司事很多时候是通过临时机构来实现的如宁宗嘉泰四年(1204)十二月,置国用  
本文所使用的下行是指上级机构行使或侵夺了下级机构的职权。  
魏了翁鹤山集18《应诏封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72,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227。  
牟子才太阳交食应诏陈十二事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310《灾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4018。  
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续编卷22,王瑞来校补,中华书局1986年版,1743。  
牟子才论专责宰相进退贤否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62《治道》,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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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内外财赋所入经费所出,会计而总核之;开禧元年(1205),诏国用司立考核财赋之法,并将此  
下于诸路转运司国用司的设置,显然行使了户部的权力。  
综上,从时人议论来看,南宋后期,六部等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弱化跟宰相行有司之事权有关宰相跟六  
部有司机构职掌渐为趋同,类似于一大有司,南宋人称之为大臣亦皆亲细务而行有司之事。  
()制使权重  
宋宁宗开禧北伐后,南宋长期处于战争或准战争状态,使得地方制置使宣抚使的设置固定化常规化。  
制置使地位得以提高,便宜之权下放更是频繁,从而行使了不少六部之权。  
宋宁宗开禧北伐时,诏吴曦为四川宣抚副使,仍知兴州,听便宜行事”,但吴曦握有便宜权后,并未积  
极抗金,反而投降于金杨辅安丙平息吴曦叛乱后,安丙升任四川宣抚副使,亦拥有便宜之权,“有文垓者方  
持母丧,以便宜起复,干办鱼关粮料院,俾之措置,且以宣抚副使印假之,  
在宋朝丁忧之人一般不允许出  
,安丙不仅以便宜起复,而且假之以宣抚副使印,给予其相当大的权力嘉定十年(1217)四月,金人进犯光  
枣阳等地,宋廷诏:“江淮制置使李珏京湖制置使赵方措置调遣,仍听便宜行事丁巳,命四川制置使董  
居谊酌量缓急,便宜行事。”⑧  
南宋后期,制置使宣抚使等地方长官一直握有便宜行事权理宗绍定三年(1230),宋廷以赵善湘为焕  
文阁学士江淮制置使,“许便宜从事,专讨进犯淮东的李全绍定五年(1232),史嵩之以大理卿兼权刑部  
侍郎为京西湖北制置使兼知襄阳府,便宜指挥淳祐元年(1241)五月,:沿江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  
别之杰任责措置边面战御,如遇缓急调度,权听便宜施行。”淳祐二年(1242)十月,:淮东西制置使李曾  
,应军行赏罚,许便宜施行。”宝祐四年(1256)正月,宋廷诏:京湖制置大使兼夔路策应使吴渊,遇军戎急  
,许用便宜,如可俟报,仍旧申审。”再如度宗时期,诏沿江制置使汪立信,赏罚调用悉听便宜行事。  
由上可知,自宁宗开禧北伐至南宋灭亡,宋廷授予地方大臣便宜之权,以便应对瞬息万变的战时局势,但  
也存在部分地方大员利用手中便宜权肆意侵夺监司中央行政机构之权,“自开禧嘉定以来,军政日坏,各路  
有制阃,各州有节制,往往侵夺诸戎司权柄,至于本司职事,如刑狱,如茶盐,则仍前日之职而掌之,宣阃  
可见在时人眼中,宁宗以后制置使的权力与南宋初期镇  
使ꢈꢉꢐ。 ,  
抚使无异,而在南宋初期镇抚使就侵夺了不少中央行政权。  
六部所掌事务的减少  
宋宁宗开禧之后,宰相制置使等地方大员行六部有司事,直接导致六部有司职权减少现将宰相及地  
方机构所行六部有司职权情况,按照吏部户部刑部等事繁次序详述如下。  
()吏部职权的弱化  
宋宁宗理宗朝,有诸多关于宰相下行吏部铨选之事的记载嘉定十年(1217),王迈登对时言:  
宋史全文29宋宁宗二》,汪圣铎点校,中华书局2016年版,2502。  
宋史全文29宋宁宗二》,2503。  
脱脱等宋史434《吕祖谦传》,中华书局1985年新1,12873。  
宋代制置使的研究,可参看姚建根宋朝制置使制度研究一书。  
宋代便宜权的研究,可参看西北大学王轶英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宋代便宜行事规则研究———以军事活动考察为中心》。  
脱脱等宋史475《吴曦传》,13812。  
脱脱等宋史402《安丙传》,12193。  
脱脱等宋史40《宁宗本纪》,767。  
脱脱等宋史413《赵善湘传》,12401。  
ꢈꢉꢊ脱脱等宋史414《史嵩之传》,12423。  
ꢈꢉꢋ《宋史全文33《宋理宗三》,2745。  
ꢈꢉꢌ《宋史全文33《宋理宗三》,2752。  
ꢈꢉꢍ《宋史全文35《宋理宗五》,2847。  
ꢈꢉꢎ脱脱等宋史46《度宗本纪》,913。  
ꢈꢉꢏ李曾伯可斋杂稿20《()密院照戎司兵额状》,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84,线装书局2004年版,375。  
ꢈꢉꢐ《姚勉集2《庚申封事》,曹诣珍陈伟文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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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辉南宋后期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弱化考论  
朝廷应有除擢,不问部阙与夫堂除,悉关白于庙堂而后敢与光范之门,今日所见宾客者差除  
,明日所入格状者亦差除也衣冠如市,相府尤甚于铨曹矣①  
由此可知,无论是原先属于宰相的堂除,还是属于吏部的部注,此时都必须先禀告宰相才敢除授,即吏部  
所掌阙也被宰相差除,吏部在部注阙的除授中话语权减少。  
端平二年(1235),杜范任军器丞所上轮对札子也有相似言论:  
且论道经邦,宰相事也;四方有败,必先知之,宰相事也今乃下行有司之事,而尤侵铨曹之官。  
州县之美职,京局之猥任,悉归于堂除又有堂余拨下者,亦占为堂差,此奸臣招权之术,市恩之门,  
聚利之途因仍不改,以致今日②  
宰相职掌为论道经邦,但现在下行有司之事,其中最严重的是侵夺了吏部选官权宰相所掌堂除,不仅  
占用州县美职京局职位,还下侵堂余拨下的部阙。  
嘉熙年间(1237ꢇ1240),杜范任吏部侍郎时言:“天府之职官,诸路之干官,诸州之教官,其地阙稍佳者,  
皆属之堂除今又有元系部阙而碍于资格者,辄取为堂除,以应亲故除授既出于庙堂,谁敢不听?然庙堂  
本以道揆而统法守,今乃坏法守以乱官常臣昨见一阙,尝已从部射,而竟夺于堂除。”可见宰相下行吏部  
事存在三种情况:第一,宰相侵夺重要的部注阙,如诸州教官及要地干办官;第二,吏部碍于资格难除的部阙  
被宰相所行;第三,吏部已除阙被宰相所夺。  
杜范任吏部侍郎时,还有多篇奏议涉及堂阙与部注的问题。《奏堂除积弊札子:  
铨选之法付之吏部,擢用之权归之庙堂,以庙堂而下行吏部之事,祖宗之时无此也自三四十  
年来,权臣执国柄,以公朝之爵禄而市私恩,取吏部之美阙而归堂除玩习为常,所取益众煽奔竞  
之风,抑孤寒之士,以至人心尽坏,人才衰削。……国朝任官,循常调则有部授,别异等则有堂除,是  
未尝深考也所谓别异等者,如秘省之召试,学官贰令,京选通差,皆不次擢用,以储人才,非若今之  
所谓堂除也限以资格,殆与吏部循常调无异,此岂祖宗之法哉? 若曰储才,则如架阁书库京教  
及所留干官等,已自过祖宗时堂除之数,正不必多留美阙,以侵吏部之职也④  
吏部之阙为常调阙,以资格为主;而堂除阙为不次擢用阙,不以资格为主,而以官员才能为准,被认为是  
储才阙现在堂除下侵吏部之职,不仅表现在侵占部阙,还在于用吏部的方法办事因为六部有司处事方式  
与宰相不同,“中书差除铨曹注授各有条格,不相参错,“  
官人之道,在朝廷则当量人才,在铨部则宜守成  
,六部有司所处理的事务均为常程事务,处理的依据也多为条例,这  
在南宋人眼中被称为宰相专限资格,助吏部行有司之事,宰辅以庙堂之尊下侵有司之权,就使得吏部不  
得以尽徇公守法之职。  
淳祐六年(1246),牟子才亦言:  
吏部掌天下之选事也,而部阙尽归于堂,堂阙不下于部,参选者不之吏部而之省府,日力困于应  
,工夫困于位置国家大事,姑置不问,而周旋亲故,酬酢人情之念,憧憧往来,未免少分经体赞元  
之功铨曹要地,反成虚设此吏部之权轻,尚书之职废,而中书之务所以不清也⑨  
部阙尽归于宰相难免有夸张成分,但宰相下行吏部事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宰相所掌堂阙不可能归  
于吏部,导致参选者日聚于中书,如此吏部权力益少,中书权力虽然益多,但都被细事所困,无力处理国家大  
牟子才在其他奏议中亦提及宰相下侵吏部之权,“堂除部阙,区而别之,吏部为陛下守此法者也大臣不  
王迈臞轩集1《丁丑廷对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78,451。  
杜范杜清献公集5《军器监丞轮对第一札》,胡正武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版,110ꢇ111。  
杜范杜清献公集10《吏部侍郎己见第二札》,168ꢇ169。  
杜范杜清献公集14《奏堂除积弊札子》,210ꢇ211。  
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9,顾吉辰点校,绍圣四年四月丁卯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406。  
脱脱等宋史158《选举志四》,3715。  
叶适集·水心别集9《廷对》,刘公纯等点校,中华书局2010年版,750。  
杜范杜清献公集10《吏部侍郎己见第二札》,168。  
牟子才太阳交食应诏陈十二事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310《灾祥》,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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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公取士之鉴,固已欿然今乃片纸批谕,下侵有司之权,是选举之法不废于吏部而废于大臣也。  
除了宰相下行吏部选官权外,地方高层政区长官通过辟除也侵夺了吏部权力。《宋史·选举志:“旧  
,军功补授之人,自合从军,非老疾当汰,无参部及就辟之法比年诸路奏功不实,寅缘窜名,许令到部,及  
诸司纷然奏辟,实碍铨法……阃帅假便宜承制之权以擅除擢有进士径补京官者,有素身冒名即为郎大夫  
。”宋宁宗理宗时期,宣抚使制置使辟除的职位,不仅包括其僚属参谋参议主管机宜书写文字干办  
使,还包括地方的通判知州等职而且,四川地区的制置使不仅可以辟除官  
,还能考核郡守管理官员迁转事宜,其权等同于南宋初期的宣抚使史载,“开禧间,四川并置大  
使休兵后,独成都守臣带四川安抚制置使,掌节制御前军马官员升改放散类省试举人铨量郡守举辟  
边州守贰,其权略视宣抚司。  
宝祐二年(1254),王埜言:“国朝之制,凡州县吏一命以上,非堂授则铨注,不可以自选也可自选而辟召  
,惟二三阃寄,此大幕府所以号小朝廷也。”州县之官原本属于宰相堂除和吏部铨授,但宁宗理宗时,地  
方制置使大量辟除职官,这就使得很多职位无须到京注授朱端朝言:“蜀士当得郡者,绍兴以前,悉亲诣阙  
,庙堂因得以审其人物而进退之自庆元以来,非制可辟差,则驰牍干请。”而且,注阙者也汲汲奏  
,使得制置使遂开大幕府,选吏如小朝廷刘克庄为方蒙仲所撰墓志铭亦有类似记载,今丞相魏  
,,制置使幕府之所以能被称为小朝廷,不仅  
在于制置使可以辟除职官,还在于其幕府聚集了当时的官僚精英。  
宋理宗时期,徐鹿卿对地方辟除制度有所批判:  
夫惟辟作福,惟辟作威,人主之所以鼓舞天下者,恃有此尔……姑举辟差一事言之上自台阃,  
下至偏州,不拘可辟之地,不问合辟之缺,例多选辟有诸郡守倅前政未上,而已辟后政者矣;有本  
无员额,而请置添差,以充辟缺者矣铨曹之差注多远次,而受辟者率先期而赴;朝廷之除擢多终  
,而得辟者止岁月之间从仕ꢉ  
宁宗以后,随着战事的兴起,地方辟除制度盛行地方官所拥有的辟除权,严重影响了吏部的选官权。  
故徐鹿卿认为,除了三边地区之外,其他州郡所任命官员,必须由吏部和中书定夺唯有如此,中央权威才能  
树立事实上,徐鹿卿的奏议并未起到什么作用,制司阃臣仍拥有选辟辖区内官员的权力,此举显然是侵夺  
了吏部的除授权这跟阃臣权力坐大有直接关系,“辟阙至搀于部阙,制差无异于堂差遂使国体浸轻,政柄  
旁落,外阃之权反重于朝廷,朝廷之令不行于郡国。  
理宗淳祐宝祐年间,下诏严禁地方官侵夺堂除铨选阙淳祐十一年(1251)三月,理宗诏,“诸道制总监  
司州郡,不得以堂除部注之阙,搀越申辟,纵元系辟阙,若见任有人,亦不许预辟下次,仰常切遵守,将求  
辟人降罢宝祐二年(1254)四月,理宗令二广诸司,今后守倅以下阙官,须申省部,未有注授者,方许奏  
倅令未满求辟者,禁之理宗下诏禁止地方官擅自辟除官员,恰恰表明地方官掌握了堂除部注之  
牟子才论内外四误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62《治道》,854ꢇ855。  
脱脱等宋史158《选举志四》,3717。  
脱脱等宋史167《职官志七》,3956。  
脱脱等宋史167《职官志七》,3956。  
周应合景定建康志25,《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416,台湾成文出版社1983年影印版,1097。  
宋史全文31《宋理宗一》,2619。  
刘克庄集笺校141《丁给事神道碑》,辛更儒笺校,中华书局2011年版,5612。  
王迈臞轩集9《代谢陈宪招捕启》,《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78,580。  
刘克庄集笺校162《方秘书蒙仲墓志铭》,6315。  
ꢈꢉꢊ徐鹿卿清正存稿1《五月视朝转对札子》,《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78,818ꢇ819。  
ꢈꢉꢋ潜说友纂修咸淳临安志4,汪远孙校补,《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49,57。  
ꢈꢉꢌ《宋史全文34《宋理宗四》,2805。  
ꢈꢉꢍ《宋史全文31《宋理宗一》,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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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辉南宋后期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弱化考论  
由此可见,理宗时期地方机构所夺部阙,是地方政府权力增大的体现。  
此外,原先由吏部主管的赏罚及选人审察考核事宜,也被地方机构所行绍定六年(1233)闰四月,金兵  
,,便又如开庆元年(1259),宋廷下诏:四川选人应关  
磨勘改官,铨审守臣,申辟倅令,可从旧隶宣司审量。”所谓的从旧,指的就是南宋初年的情况。  
()户部职权的弱化  
淳祐六年(1246),牟子才记载了中书下行户部之权的情况:  
户部司天下之财赋者也然国用房盐之财,斡于宰相而不斡于户部;朝廷之上所商者盐策,所  
括者田契,所问者钱谷,甚非古人置相之义呜呼! 版曹所掌,朝廷之财也;国用所掌,亦朝廷之财  
均为朝廷之财,何至自相区别,困于多事耶? 此户部之权轻,尚书之职废,而中书之务所以不  
清也④  
户部本为中央财政的决策和执行机构,但是宰相下属的国用房却掌握了国家的盐税,且直属于宰相,户  
部无权过问由此可见,户部所掌财赋愈少,权力愈弱。  
从财源角度来看,户部所掌握的财源范围在不断缩小袁孚言:“今之内藏,即当之封桩,外又有桩管御  
前激赏库,亦封桩之类臣窃闻异时天下贡赋多归户部,近来分入内藏库与桩管御前激赏库,致户部有不足  
之患乞会二库一岁所入,酌取中制为岁额岁额之外,悉归户部……使户部不致阙乏,则州县不至煎  
。”可见,南宋后期户部财源严重减少理宗时期,刘克庄认为,户部几乎职废,夺天下利源归国用房,而  
版曹几废刘克庄还从财源角度论述了户部的职掌情况,认为所有的财源都归新设的尚书省国用房,户  
部所掌财源所剩无几另外,由都司提领的茶盐所会子所公田所封桩安边所市榷所等机构,从某种程  
度而言,也擅夺了户部的财源端平二年(1235),杜范所上奏札也可证明此点:“今大农虽曰总天下之财赋,  
然分于四总者,大农不得而察;贮于南库者,大农不得而知;藏于内库者,大农不得而与事权无所统摄,而蠹  
弊必倚仗其间。  
而且,宁宗以后,户部官员很少参与财政事务的决策由于战争和财政需求,宋宁宗以后,楮币的发行量  
不断增加,导致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而楮币这项政策完全出于都司薛极之手,“楮币一事,极素号谙晓,而  
施为颠踬,政令烦扰,既失人心,又伤国计辛未之冬,楮尝折阅矣,然其所出之数仅一亿已上,何至缚手无  
,而乃以旧券之二易新券之一新令一行,物情疑骇,怨嗟之声盈于道路按照惯例,政府作出重要决  
策时,都需要下到各相关部门看详讨论,如财政政策下到户部讨论,学校科举政策下到礼部讨论但是,宁  
理宗时期的财政政策大都是宰相与都司讨论,户部无法参与其中薛极所作出的楮币之政,就是一例。  
这一政策的制定过程,没有充分征求户部的意见,导致政策实施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刘克庄所作陈观文神道碑更能说明此问题:  
强兵之事,葵治之;裕财之计,韡治之,各择乃属……(陈韡)公奏:“诏条上事,宜诏以京尹赵与  
筹兼提领国用所。”六年正月辛卯朔,日食,公乞解机政,不许诏同与筹赴缉熙殿奏事公奏:“户  
部列在六卿,下执政一等,都司庶官,尚可总国计,奔走堂吏,而尚书反不可耶? 臣为执政,被命主  
,以尚书为副贰,亦犹执政为督视,用尚书侍郎参赞尔。”⑨  
理宗淳祐年间,为了更有效率处理政务,令执政官分领庶务,陈韡以执政身份负责财政事务,知临安府赵  
关于南宋地方机构权力增大中央权力减少的情况,详参:余蔚隐性的机构精简与南宋中央集权之弱化———论南宋地方行政机构的兼职”  
现象》,《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69ꢇ79。  
脱脱等宋史43《理宗本纪》,835。  
宋史全文36《宋理宗六》,2883。  
牟子才太阳交食应诏陈十二事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310《灾祥》,4018。  
宋会要辑稿》,刘琳等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7156ꢇ7157。  
刘克庄集笺校130《与范杜二相书》,5267。  
杜范杜清献公集5《军器监丞轮对第二札》,113。  
吴泳鹤林集21《缴薛极赠官词头》,《宋集珍本丛刊74,477。  
刘克庄集笺校146《忠肃陈观文神道碑》,5773。  
187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与筹提领国用所在此期间,只见都司总国计,而不见户部的身影陈韡对此非常不满,认为户部尚书下执  
政一等,又是主管财政的行政主官,理应参与财政事务,故他举荐户部长贰参详后来,理宗废除宰执分领政  
策时,也只令都司讨论财赋政策而不见户部长贰身影,“昨以理财分任,正欲责成,岁三易官,未见成效检正  
都司专务经理,讵宜付之悠悠可谕朕意,使协力自公共济国事。  
宰相下行户部事还体现在辟除自己熟悉之人讨论相关政策,从而绕开户部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  
程元凤提举郎中帖所载内容就很好地说明了此点为便于讨论,现录原文如下:  
元凤皇恐拜禀,提举郎中元凤划()承翰况,把玩欣怿董督易楮,遴选明敏之才佥议惟  
,申谕引避何耶? 为国宣劳,勿辞甚幸! 匆遽不暇详雅总几孚丙。  
右谨具拜呈。  
寅月ꢄꢄꢄꢄꢄꢄꢄꢄ  
金紫光禄大夫右丞相兼枢密使程元凤札子②  
最早讨论此帖的徐邦达,认为该帖是程元凤的晚年之笔,作于咸淳三年(1267)。实则不然。《宋宰辅编  
年录所载程元凤官阶变化,表明程元凤任金紫光禄大夫的时间为宝祐四年(1256)七月至宝祐六年(1258)四  
月之间又据提举郎中帖所系时间为寅月”,寅月为正月,可知提举郎中帖所作时间当为理宗宝祐五年  
(1257)正月或宝祐六年正月此帖所载内容为程元凤回辞楮局札宝祐年间,理宗令程元凤主持易楮之事,  
程元凤辟收信人提举郎中入局处事,提举郎中回拒了,此帖就是在此背景下写作的易楮之事,本为  
户部之责现在程元凤绕开户部,设楮局处理易楮之事,楮局相关人员也由程元凤自行辟除可见户部参议  
财政的机会减少。  
宋宁宗以后,地方常设的制置使可随意调遣地方兵钱,“官民兵财,尽从调遣加之开禧嘉定以来常  
年用兵,导致州郡所蓄,扫地殆尽在此背景下,制置使行使了不少户部所掌财税牟子才明言:比年  
以来,本末或至于逆施,上下或至于凌替户部大农之权,归于他司。”归于他司的户部大农之权,主要指生  
盐茶酒税李曾伯言生券拨隶制司,吴泳亦言酒税利源既归制司,刘克庄则记载了时诸阃久擅  
盐策之利的情况,杜范亦有淮东盐课最重,而擅于诸阃之言说,牟子才亦言十许年来,田亩之利尽归  
军屯……盐酒之利并归制司。  
,
针对地方机构久擅茶盐酒税的情况,理宗时期,杜范上奏请求宋廷下诏厘定:  
臣窃谓茶盐为今日之大利,乃擅于诸阃当此财用匮竭,所宜收之朝廷,专置一使以领之,诚亟  
务也第未知诸阃专制已久,肯一旦轻弃,以归朝廷乎? 借使知君臣之义,不敢固吝阻遏又未知  
诸军假制阃之势,图私贩之利者,肯一旦敛手以逊商贾乎? ……朝廷之体愈失而令愈轻矣ꢉ  
杜范认为,在财政匮乏之时,应该将诸阃臣所专擅的茶盐酒税收归中央,以免造成外重内轻的局面从  
杜范的奏议来看,地方机构擅行茶盐酒税,已成为一种常态总而言之,宁宗以后,“财赋名归户部,而事权散  
紊不复相通,有司出纳莫可稽考。  
()刑部职权的弱化  
宋史全文34《宋理宗四》,2787。  
徐邦达集()》,故宫博物院编古书画过眼要录·晋隋唐五代宋书法()》,紫禁城出版社2005年版,1042。  
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附录,1744。  
吴潜全集10《应诏上封事条陈国家大体治道要务凡九事》,汤华泉编校,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安徽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280。  
牟子才论朝廷纪纲六事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62《治道》,858。  
李曾伯可斋杂稿20《()密院照戎司兵额状》,《宋集珍本丛刊84,375。  
吴泳鹤林集20《边备札子》,《宋集珍本丛刊74,470。  
刘克庄集笺校144《待制徐侍郎神道碑》,5714。  
杜范杜清献公集11《论和籴榷盐札子》,178ꢇ179。  
ꢈꢉꢊ牟子才论救蜀急著六事疏》,傅增湘原辑吴洪泽补辑宋代蜀文辑存校补87,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2826。  
ꢈꢉꢋ杜范杜清献公集10《八月已见札子·贴黄》,174。  
ꢈꢉꢌ《宋史全文29宋宁宗二》,2502。  
188  
黄光辉南宋后期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弱化考论  
袁燮秘阁修撰黄公行状记载了刑部职掌弱化的情况:  
属时更化,朝论知公(黄荦)植立之正,仍为宰椽尝白当路:“四方奏报稽留,何以责禀令者?  
今辇下死囚俟报,或几年不下,况远方乎!”于是以公兼左司公念省司繁重,日力不逮,率以清夜端  
居静室,秉烛炷香,躬阅狱案,默祷之曰:“若有冤,当使我心目豁然,尽得其情。”至操拟笔,则又曰:  
汝当死矣,其信然否?”取案再阅之,犹幸其可生也至事干名教,亦不苟贷一妇人欲杀其夫,毒  
所馈羹,夫未及食,他人索之,妇不敢言,竟以此毙狱上,以无意于杀,得不死公曰:“此人之死,  
虽非妇意,独不欲死其夫乎? 兹不可赦之大者。”卒论杀之①  
黄荦曾任两府僚属,其履职情况最能说明都司行使有司之权上引材料表明,黄荦任右司期间所勤之政  
乃狱案,而狱案原本属于大理寺刑部所管黄荦的例子表明,两府僚属也侵夺了刑部大理之权。  
端平年间,理宗又令奏狱案不仅刑部大理寺立限稽考,而且规定都司也应如此,“诸道申奏狱案未断已  
断未下者,于都司刑部大理寺各委官立限催督稽考,其经由去处严立程限,月申御史台奏狱案的稽考  
之权,原本属于刑部大理寺,现在都司也来稽考,表明都司行使了大理寺刑部部分职权而且,理宗时期,  
地方上的提点刑狱官,对一些有疑议本应上奏刑部的案件,也可便宜处理。  
()其他中央行政机构职权的弱化  
其他如兵部工部之职权本身虽不繁杂,但也存在弱化的情况兵部其选清,故平居无事,多处文学之  
工部本长营缮百工之事,然而上而宫禁,次而省部台寺,营缮应办,漕与尹率分任之卢钺认为,  
工部营缮之事基本归转运使和临安府,工部无所掌而且,南宋末的景定三年,原隶属于工部的制造御前军  
器所,也改隶殿前司,“凡奏请文移,部若监悉不预……每季上所制器于内库各种授官制词皆表明工部  
沦为清闲的行政机构时人认为,“起部(工部)司营缮之事,比诸曹为清简崔与之辞免工部侍郎时亦  
:“贰起部之卿,丝纶复下,叨荣逾分,履薄惊心窃惟冬官事简而职清,天子眷隆而选重……要在献纳论思  
而有益。”在崔与之眼中,工部事简而职清,工部长贰的职责更多偏重于侍从献纳论思之职而非工部本职。  
综上,宁宗以后,宰相行有司事以及制使权重,直接导致六部所掌事务减少,六部官员长期互兼,或者成  
为地方官的外带官衔。  
六部在行政流程中作用的弱化  
六部除了职权被宰相以及地方高层政区长官所行之外,其在行政流程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减弱李鸣  
复言:“六曹不任职久矣,应有勘当,每含糊其辞,应有指定,多两可其说,故必都司书拟而后其理明,必庙堂予  
夺而后其事决。”可知,六部不任职在行政流程中主要表现在勘当含糊其辞指定两可其说所谓勘  
,即尚书都省文字下到六部等行政机构皆言勘当或勘会,意为覆核审查、  
勘当指定均是六部有司在行  
政流程中作用的体现,但六部在面对应行覆核确定之职时,往往未能切实履行其职责,导致行政流程中的诸  
多环节出现模糊与混乱这种失职不仅影响了行政效率,更削弱了六部在行政流程中的作用。  
魏了翁亦从六部长贰是否履行勘当”、“指定职能角度论述了六曹益轻问题:  
所谓勘当指定,乃六卿职分,岂必尽述熙丰大臣之意,皆付宰掾,以专其事,为宰相窃权固位  
计也……宰相命之拟,则检正都司犹云合与不合,送部勘当,或且候若合字得笔,然后别拟送部。  
袁燮秘阁修撰黄公行状》,《絜斋集14,《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57,194ꢇ195。  
宋史全文32《宋理宗二》,2695。  
宋史全文31《宋理宗一》,2652。  
潜说友咸淳临安志5,73。  
潜说友咸淳临安志55,528。  
潜说友咸淳临安志9,106。  
许应龙东涧集4《王会龙除工部郎官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76,445。  
崔与之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4《辞免除工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张其凡等整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45ꢇ46。  
尹航宰属与史弥远专权》,《文史》2019年第2,183ꢇ204。  
ꢈꢉꢊ李鸣复论百僚尽道守法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61《治道》,844。  
ꢈꢉꢋ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增补本)》,中华书局2017年第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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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部中据事勘当上省,则检正都司之拟如前,而易勘当曰指定部中据例指定,则检正都司又云再  
送部,有无似此的然例,或虽令指定,不敢明白盖开两端以听所择,则事或可行;订一说以必其从,  
则反以坏事是以近者累月,远者一二年,大抵多为迂回,故作沮难,实以为上下市恩官吏受贿之  
而况检正乃中书门下省之属,都司则尚书省之属,而今混为一区,宁复有可否者乎? ……惟虑  
检正都司之笔,迂回缭绕之弊,相承已久,目前若未甚害不知都司重而六曹轻,乃历朝权臣窃柄  
之大端①  
勘当指定本是六部职责,以确保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然而,自宋宁宗以后,这一传统格局发生了显著  
变化,宰相更多地介入并直接处理原本应由六部承担的事务这一变化导致每有重要事项,都需要经过检正  
都司等宰相属官的书拟而都司的书拟均送部勘当以确保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但六部或惧于宰相权势,  
或因循反复,导致勘当指定不敢明说而宰属本就掌有点检六部勘当的权力,这就直接加重了宰属书拟  
的重要性,使得行政流程中六部的勘当变得不那么重要宰相和都司的权力因此得到加强,而六部的作用则  
被削弱。  
六部在勘当中的不作为,也引起了宰属都司的不满这在楼钥为陈居仁所作行状中有所体现陈居仁  
为都司时,“文书之下六曹,指定勘当者三日之限,或逾月不报公擿其尤者绳之长贰径白宰府,请从阔略。  
公曰:‘六卿虽尊,事在有司,安可慢令? 吾位固卑,所以纠六曹者安得以尊挠法?’卒治之,朝纲为肃。  
由此可知,都司检正官,地位虽低于六部长贰,但因掌纠六曹,故在六部长贰拖延时可对其弹劾加之南宋后  
期都司书拟在中央行政流程中的地位提高,直接导致六部长贰勘当拖延或含糊其辞。  
吴泳记载了嘉定年间陈宗仁任都司时对六部勘当的态度,“进拟之间,动辄以坏人事为得计法所当原,  
则曲文以内之;事所当行,则推毛以疵之彼尝曰:‘不如此,则不足以为都司也。’”吴泳笔下的陈宗仁,毫  
无实际能力,故只能对六部所指定的事情吹毛求疵,以凸显其存在价值都司余铸与陈宗仁的做法如出一  
在吴昌裔看来,余铸不务大体,求详细苛,所拟文书,动多积压近者交争相府,人颇骇之,岂容以冒居  
丛委之任哉余铸因为精于算计而被宰相看重,任都司时详求苛责,六部所上文书多所积压吴昌裔在  
弹劾安癸仲时亦提及都司的作用,“每蒙陛下付外从行,而政事堂中持笔不下,及下检正都司,又复累日不呈  
上下覆护至于此哉,可见都司在行政流程中的作用远超六部长贰。  
鉴于六部在中央行政流程中作用的弱化,牟子才主张对六部勘当进行改革,进而确保宰相专心于国之大  
他提出清中书之务,并非让中书无事可做,而是在行政流程中让六部真正发挥勘当指定的职责,而非事  
事都得依靠中书指挥,“六卿各率其六十之属,以倡九州之牧所谓送部勘当者,则令据事指定,不必缭绕,更  
听朝廷指挥,如此中书之务可清,六部之权可行。  
而且,南宋出现的尚先行情况,也削弱了六部勘当的职责魏了翁言:“其有事关机速,则上不伺奏禀,  
下不俟勘当,而有云尚先行者矣。”可知,尚先行指在行政流程中宰相所处理的政务不下六部勘当,而是  
绕开这些流程直接由尚书都省下发至行政机构执行到宁宗理宗时期,“尚先行在朝中上下已习以为常,  
天下事,皆上尚书裁决而后奏御画旨,谓之尚先行,习以为常尚书都省绕开正常行政流程处理事务,确  
实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同时也导致六部在行政流程中的作用进一步弱化。  
综上所述,六部不仅所掌事务减少,就连在行政流程中的作用也未认真履行,导致职权弱化。  
六部寺监职事官的阶官化  
魏了翁鹤山集18《应诏封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72,227ꢇ228。  
楼钥集92《华文阁直学士正奉政大夫致仕赠金紫光禄大夫陈公行状》,顾大朋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1630。  
吴泳鹤林集21《缴陈宗仁林介落阁降官词头》,《宋集珍本丛刊74,478。  
吴昌裔论四都司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185《去邪》,2438。  
吴昌裔论安癸仲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241《任将》,3174。  
尹航宰属与史弥远专权》,《文史》2019年第2,183ꢇ204。  
牟子才太阳交食应诏陈十二事疏》,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310《灾祥》,4018。  
魏了翁鹤山集18《应诏封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72,228。  
刘克庄集笺校170《丞相忠定郑公行状》,6586。  
190  
黄光辉南宋后期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弱化考论  
随着六部等中央行政机构职权的弱化,部分职官成了官员养资望的头衔宋史·崔与之传,崔与  
之为金部员外郎,“时郎官多养资望,不省事,与之巨细必亲省决,吏为欺者必杖之,莫不震栗其他卿监  
的除授制词,也表明储才功能大于所掌职能董槐任宗正主簿制词:“勾稽宗寺,虽事简职闲,然华涂要津由  
兹而升者,前后相望也;刘震孙除太常主簿制词:奉常礼乐之司,素号清选,而勾稽之职,其事尤简,然繇  
是而登要路者,前后相望也;钱相除国子监主簿制词:勾稽胄监,职闲事简,虽号冷曹,然华涂要津由兹而  
升者,前后相望也;余崇龟写给友人任大理寺主簿的贺词:伏审疏宠枫宸,勾文棘寺时清事简,何屑屑  
簿;,这样的除授制书还有很多,兹不一一列举如此种种,皆表明,不  
管是繁剧的太府大理,还是将作监军器监,又或者国子监宗正太常,这些卿监机构职掌越来越简,变成了  
储才机构南宋中央行政机构除了长贰阙员官员互兼外,还出现了六部等中央行政职官的阶官化趋势。  
职事官的阶官化,通俗点来讲,就是职事官无职掌,只用来标示官员个人身份地位而已张国刚对此有  
详细论述:“内外使职所带的职事官称,谓之带职唐代中后期,过去以职为实,以散为号的制度逐渐遭到了  
破坏,出现了以使为实,为号的新制度也就是说,只有使职才有实际职掌,而所带职事官反与实际  
事务无涉,仅仅是表示其身份地位与迁转阶序的名号,与阶官意义同,故谓之阶官化。”易言之,职事官无职  
,其作用类似于阶官,这就是职事官的阶官化。  
宁宗以后,因宋金宋蒙()长期处于战时状态,地方官多带中央职事官以标示新设使职的地位开禧  
二年(1206)四月,以给事中兼侍讲两淮宣谕使邓友龙除御史中丞,充江淮宣抚使;同时,以吏部侍郎湖北京  
西宣谕使薛叔似除兵部尚书,充湖北京西宣抚使;六月四日,令知建康府丘崈除刑部尚书,充江淮宣抚使;三  
(1207),,西使无论是钱端礼王佐邓友龙薛叔似丘崈,  
还是吴猎,均不在朝廷任职,所带中央官衔均只是一种地位的标识而已。  
当然,中央职事官的外带,不仅是为了标示新设使职的地位,更多地还是为了增重使职的权力和威望。  
以商飞卿为例,据卫泾商飞卿辞免户部侍郎依旧淮西总领不允诏:“辕门总饷,委任匪轻若军旅繁兴,  
则难易百倍……擢贰民部,增重使权。”此段材料直接点明了商飞卿以户部侍郎身份任淮西总领就是为了  
加重使权张宗元任工部员外郎制词云:“朕比遣枢臣,往将使指命尔由奉常之属,掌其幕府文书之事乃  
能纠合士马,张其军声用酬宣力之勤,俾陟郎曹之秩。”表明带中央官职出任地方,一方面可以加重使权,  
另一方面也可以酬劳又如嘉定年间,许国以太府卿任制置使,“嘉定间,山东忠义李全,跋扈日甚朝廷择  
人帅山阳,见大夫无可使,遂用许国……除大府卿以重其行刘克庄为郭德安所撰兵部郎官制词,也表达  
了相同之意,“朕既命制臣贰夏卿,又命尔为郎……增重观风之寄,径班应宿之躔除此之外,地方官带中  
央官衔还有其他作用如郝若贝就认为,通过对派遣到各地服务的官员授以名义上的中央政府职位,使他们  
被整合到帝国体系之中明清以后的总督巡抚所带中央官衔,就延续了此层含义。  
随着诸使职的常设,中央职事官外带成为常态南宋新设的总领所官,就常带金谷之官,以标示其身份、  
地位李心传言:  
总领财赋,古无其名靖康末,高宗以大元帅驻军济州,命随军转运使梁扬祖总领措置财用,然  
脱脱等宋史》406《崔与之传》,12258。  
许应龙董槐除宗正簿制》,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303,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243。  
许应龙刘震孙除太常寺主簿制》,《全宋文303,243。  
许应龙钱相除国子监簿制》,《全宋文303,244。  
余崇龟贺大理张寺簿启》,《全宋文284,24。  
张国刚唐代阶官与职事官的阶官化论述》,《中华文史论丛》1989年第2,79。  
宋会要辑稿职官4140、41,4019ꢇ4020。  
卫泾后乐集4,《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69,519。  
李正民大隐集2《张宗元工部员外郎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33,14。  
ꢈꢉꢊ罗大经鹤林玉露4《制置用武臣》,王瑞来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版,66。  
ꢈꢉꢋ《刘克庄集笺校69《郭德安除兵部郎官》,3242。  
ꢈꢉꢌ郝若贝《750ꢇ1550年间中国的人口政治和社会转型》,伊沛霞姚平单国钺主编当代西方汉学研究集萃:中古史卷》,上海古籍出版社  
2
012年版,203。  
191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未以名官也建炎末,张魏公用赵应祥总领四川财赋,始置所系衔,总领之官自此始其后大军在  
江上,间遣版曹或太府司农卿,调其钱粮,皆暂以总领为名……①  
可见,南宋初期多以版曹或太府司农卿等中央财经官出外总领各军钱粮后来,总领成为固定使  
职后,多带中央财经官,用以标示其身份和地位今以户部郎官兼任总领为例述之如嘉定时期,李骏以户  
部郎官兼淮西总领户部郎官兼任地方总领,表明其已不在中央任职,户部郎官只是标识其身份需要说  
明的是,南宋初期就出现了职事官的外带现象,但盛行起来实在宁宗以后。  
诸总领所带官衔往往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任总领官之职几年未变,但所带职事官衔发生了升迁吴潜  
就是如此。《景定建康志:“吴潜,朝散大夫太府少卿,绍定五年九月十九日到任(淮西总领)……六年十  
二月……十八日……除太府卿,依旧总领端平元年四月二十七日,准省札,除秘阁修撰枢密都承旨,五月  
六日离任由此可知,绍定五年(1232),吴潜以太府少卿任淮西总领,六年(1233)升任太府卿,但依旧任  
淮西总领。《宋史·吴潜传对吴潜仕履的变动有更详细的记载:  
迁太府少卿淮西总领……太府卿(兼淮西总领)兼权沿江制置知建康府江东安抚留守  
进右文殿修撰集英殿修撰枢密都承旨督府参谋官兼知太平州……试工部侍郎知庆元府兼  
沿海制置使,改知平江府……试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知镇江府言边储防御等十有五事改宝谟  
阁直学士,兼浙西都大提点坑冶,权兵部尚书浙西制置使申论防拓江海,团结措置等事进工部  
尚书,改吏部尚书兼知临安府……④  
从吴潜履历来看,吴潜任职地方期间,一直带有中央职事官衔吴潜任总领时,所带中央职事官衔就经  
历了从太府少卿到太府卿的变化之后,吴潜调任都督府参谋官,其中央官衔也升为枢密都承旨,不久又改  
任工部侍郎,其地方职务也变为沿海制置使兼知平江府,其后他的中央官衔分别升为试户部侍郎权兵部尚  
工部尚书,其地方职务也变为淮东总领兼知镇江淮西制置使等很显然,吴潜一直在地方任职,其所带  
中央官衔不可能履行其职,只是用来加重其地位。  
再看史嵩之的履历。《宋史·史嵩之传:  
(绍定)二年,迁军器监丞兼权知枣阳军,寻兼制置司参议官三年,枣阳屯田成,转两官以明  
堂恩,封鄞县男,赐食邑以直秘阁京西转运判官兼提举常平兼安抚制置司参议官四年,迁大理  
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五年,加大理卿兼权刑部侍郎,升制置使兼知襄阳府,赐便宜指挥六  
,迁刑部侍郎,仍旧职⑤  
绍定年间,史嵩之一直在地方任职,但一直带有中央职事官衔绍定二年(1229),他以军器监知枣阳军;  
绍定四年(1231),其职事官升为大理少卿,使职升为京西湖北制置副使;绍定五年(1232),其中央官升为大  
理卿兼权刑部侍郎,其地方职务也升为制置使;绍定六年(1233),其中央官职升为刑部侍郎,其地方职务仍为  
制置使。《史嵩之圹志还记载了他绍定六年以后的仕履情况:“端平元年正月破蔡灭金,上降诏奖谕,除户部  
侍郎仍旧职任……六月得旨,日下前来供职,是月除礼兵部尚书,  
可见从绍定二年至端平元年,史嵩  
之一直在地方任职。  
再来看余玠的仕履。《宋史·余玠传:  
擢将作监主簿权发遣招进(),充制置司参议官,进工部郎官嘉熙三年,与大元兵战  
于汴城河阴有功,授直华文阁淮东提点刑狱兼知淮安州兼淮东制置司参谋官淳祐元年,玠提兵  
应援安丰,拜大理少卿,升制置副使。……乃授权兵部侍郎四川宣谕使……寻授兵部侍郎四川安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1《官制二·总领诸路财赋》,徐规点校,中华书局2000年版,225。  
周应合景定建康志26,1114。  
周应合景定建康志26,1114。  
脱脱等宋史418《吴潜传》,12516ꢇ12518。  
脱脱等宋史414《史嵩之传》,12423。  
魏峰郑嘉励新出<史嵩之圹志>、<赵氏圹志>考释》,《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1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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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辉南宋后期中央行政机构职权弱化考论  
抚制置使兼知重庆府兼四川总领兼夔路转运使……权兵部尚书,进徽猷阁学士,升大使……①  
如果说史嵩之所带职事官为中层和高层的话,那么余玠所带职事官职则横跨了基层中层高层三个等  
从余玠履历来看,最初,余玠以将作监主簿身份,任权发遣招进(),不久余玠充制置司参议官,其职  
事官升为工部郎官淳祐元年,余玠因应援安丰有功,升任大理少卿,其地方使职也升为制置副使随后,余  
玠调任四川宣谕使,其职事官衔升为权兵部侍郎不久,余玠改任四川安抚制置使,其职事官升任兵部侍郎。  
后因战功,其职事官升任权兵部尚书,其使职也升为四川安抚制置大使余玠从嘉熙初年开始,就一直在地  
方任职,所任地方职务从最初的权发遣招信军,到四川安抚制置大使,其所带中央官职也随着其所任地方职  
务的变动而调整,由最初的将作监主簿,到最后的权兵部尚书,而他并不在中央任职。  
史嵩之余玠的例子,均表明随着地方任职的变化,其所带中央官职也会随之改变但是,也存在官有  
升迁,供职如故的情况如向士璧仕履的变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宋史·向士璧传:  
特授将作监京湖制置参议官,进直焕章阁湖北安抚副使兼知峡州,兼归峡施黔南平军、  
绍庆府镇抚使,迁太府少卿大理卿,进直龙图阁……进秘阁修撰枢密副都承旨,仍旧职……授权  
兵部侍郎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进兵部侍郎兼转运使,余依旧职②  
宋史记载来看,向士璧先以将作监任荆湖制置司参议官,不久改任他职,所带中央官也升为太府少  
大理卿,后因战功,其中央官职又改任枢密副都承旨,但向士璧一直担任湖北安抚副使等职之后,向士  
璧改任湖南安抚使,所带中央官职也升任权兵部侍郎,不久又进兵部侍郎,但所任地方官并未变化。  
针对职事官的大量外带,理宗宝祐四年(1256)八月下诏禁止此风。《宋史全文:“上谕辅臣:‘属官带  
行朝职,外阃容或有之,内地帅阃虽有请,亦不可从如武臣带环卫阁职,须统兵帅守则可。’”但理宗此诏  
并未起到多大作用,诸阃臣属官甚至各地方官也纷纷带朝职。  
综上,随着六部有司职权的弱化,六部寺监职官多被外带;虽然宋廷出台了诸多政策遏制此风,但这种趋  
势并未减弱,且深刻影响了六部有司的运行机制为了维持机构的基本运作,避免其陷入空洞化,宋廷采取  
他官兼任或权摄的方式,填补因职官外带而产生的无官理事的缺陷,确保六部及寺监等机构能够继续发挥  
应有理事职能。  
结语  
宋宁宗以后,宋朝长期处于一种战时或准战时状态,为了更好地应对这种局面,在中央宰相兼枢密使成  
为常态,权相迭出,宰相行六部寺监之事,六部所掌事务减少在中央行政流程中,右司等宰属因握有书  
拟权,使得六部勘当职能弱化而且,宁宗以后,制置使宣抚使的设置不仅走向常规化,还因拥有了便宜权,  
侵夺了不少六部之事,加剧了六部有司职权的弱化。  
宰相制置使等行使六部有司事权后,直接导致六部有司职权减少,六部有司职官出现阶官化的倾向。  
外带的六部寺监等中央职官逐渐与地方诸职形成大致对应关系,而且不同的机构品位化程度也有所不同。  
尽管南宋晚期职事官的阶官化与唐朝后期有一定相似之处,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职官都经历了阶官化  
的转变即便是同一职官,在不同情境和场合下,其性质与职责也可能大相径庭这种复杂性与多样性,使  
得南宋晚期的中央行政体制在应对各种挑战时展现出了一定的灵活性。  
总之,南宋后期中央行政机构职权虽有弱化趋势,但六部寺监等中央行政机构通过兼官权摄官等灵活  
运行机制,使得中央行政体制仍能正常运作;再加上中央权威依然存在,南宋初期所形成的中央行政体制并  
未遭到破坏,只是其运行机制有所改变,且沿用至南宋灭亡。  
[责任编辑:凌兴珍]  
脱脱等宋史416《余玠传》,12469ꢇ12472。  
脱脱等宋史416《向士璧传》,12477ꢇ12478。  
宋史全文35《宋理宗五》,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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