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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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卷第期  
2014 11 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41,No.6  
November,2014  
多元文化社会中  
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及其处理  
2  
昊  
1.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重庆401120;2.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66)  
摘要多元文化社会中主流社会文化基础的国家刑法处理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需要区分行为人所属  
群体社会与主流社会之间是否符合主体间性标准决定是否采取宽容的政策立场以确保正常的多元化共  
或者维系必要的内在团结一般地应否认文化冲突成因的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也应当否  
认其具有违法性认识之可能性犯罪过失难以成立受亚文化影响的行为人对主流社会文化基础法律的认知能力  
也明显低于常人刑事责任评价应以趋轻。  
关键词文化冲突违法性认识错误法律责任主体间性宽容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406⁃0025⁃08  
文化冲突概念与类型  
主流社会文化的领域则被视为伤害”、“虐待”,电  
影主角许大同的父亲在不知道美国主流社会文化基  
础法律不容许此种刮痧行为的情况下给其孙子  
实施了刮痧”,直接引发了许大同父子面临美国刑  
概念  
文化冲突”(culture conflict) 这一概念并非简  
单描述相异文化的对立状态它更主要是指处于主  
流社会文化法秩序领域中的亚文化群体的一定社会  
成员受亚文化影响做出违反主流社会文化基础法律  
的不法行为之情形多元文化理论表明文化系统  
构成人类实践的前见”,为其提供知识信念与价  
事危机后者例如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迷  
同好亚文化尽管知道与他人聚众淫乱的行为  
被我国主流社会文化基础法律所禁止却仍然坚信  
2]  
这种行为的正当性甚至高调宣称自己无罪”  
类型  
1]  
值观特别是具体化的行为规范”(norms) 。 当  
主流社会文化与亚文化对各自所容许或者禁止的行  
为界定不同时文化冲突难免发生文化冲突在主  
观上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无意不法”,一种是  
赛林以相互冲突的文化之源流关系为标准将  
文化冲突划分为基本文化冲突从属文化冲  
3]97-103  
两种类型  
基本文化冲突是不同群体独  
执意违法”。 前者例如在电影刮痧的叙事中,  
刮痧是中国社会文化许可的治疗行为在美国  
立发展的文化类型之间的冲突是文化扩张所致主  
要发生于一种文化群体的成员迁徙到另一种文化领  
收稿日期2014⁃07⁃19  
基金项目本文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西部项目完善西部少数民族就业优惠制度的实证调查与法律对策研究”(13xmz058)、中  
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20120051)资助。  
作者简介陈山(1975—),四川南江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  
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刑事法学教学与研究;  
李昊(1979—),四川成都人法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宪法学民族法学教学与研究。  
25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域中发生冲突的文化是相异的不同源流的文化。  
亚文化而做出该强制猥亵的不法行为包括对本  
民族的女性的则属于少数民族亚文化与主流社  
会文化冲突的范畴在多民族国家内部不同民  
族之间具有互不从属的平等民族关系所以这种文  
化冲突应属于基本文化冲突。  
从属文化冲突是具有发展流变关系的文化类型之  
间的冲突是文化变迁引起的主要发生于独立发展  
的文化群体内部的各个从属性群体文化与主流社会  
的文化冲突发生冲突的文化是具有发展演变关系  
同一源流的文化。  
从属文化冲突可以依据主流社会从属性群体之  
亚文化的具体表现不同划分为犯罪亚文化与主流  
社会文化冲突”、“落后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冲  
”、“新新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冲突”。  
在国家领域内对于基本文化冲突可依据与  
主流社会文化发生冲突的具有独立性的亚文化的群  
体层次不同划分为外国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  
冲突”、“少数民族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冲突”。  
之一,“外国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冲突”。 这  
是指外国社会的成员基于所信奉的外国社会文化而  
与所在国主流社会文化发生的文化冲突前述刮  
案正是典型不同国家社会之间具有相互独立  
的主体性所以不同国家之间的社会文化冲突原则  
上属于赛林所谓基本文化冲突。  
之一,“犯罪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的冲突”。  
这是指国内社会的成员迷信犯罪亚文化基于该亚  
文化而与本国主流社会文化发生的文化冲突犯罪  
亚文化是国内社会的成员形成犯罪团伙所共同信奉  
的文化它是偏离于主流社会文化要求的边缘人抱  
团共享的文化国内社会的成员迷信犯罪亚文化必  
然经常做出文化冲突型不法行为例如日本暴  
力团成员迷信暴力文化”,在这种犯罪亚文化的  
支配下经常实施一系列骇人听闻的暴力犯罪。  
之二,“落后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的冲突”。  
这是指国内社会的成员迷信落后亚文化基于该亚  
文化而与本国主流社会文化发生的文化冲突落后  
亚文化系脱节于主流社会文化的历史遗迹”,是曾  
经的主流社会文化而现已没落的亚文化迷信落后  
亚文化的国内社会的成员也容易发生文化冲突型不  
法行为例如中国古代社会有配阴婚 的习俗,  
在今日西北农村地区仍然保留着配阴婚的亚文  
现实生活中该亚文化的信奉者经常实施盗窃、  
侮辱尸体的不法行为涉嫌构成盗窃侮辱尸体  
”。  
之二,“ 少数民族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冲  
”。 这是指少数民族的成员基于所信奉的民族文  
化而与本国主流社会文化发生的文化冲突例如,  
在中国藏族地区有以赔命价解决涉命案件纠纷  
4]  
的传统信奉该文化的藏族同胞在沿海地区为  
摆平自家孩子所犯命案拿钱赔命这显然属于  
危害国家司法秩序的文化冲突在奉行民族平等的  
多民族国家中往往会在主流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特  
别地容许少数民族文化在一定范围内建构基于本民  
族文化的法秩序大致有如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  
是没有具体被害人的少数民族身份者在特定领域  
内做出特定行为的并不违法例如我国部分少数  
民族有携带佩刀的习俗而公安部颁行的对部分  
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明文禁止携带匕首等管  
制刀具同时又在该规定第十二条特别地承认少数  
民族因为生活习惯可以在自治规定下在自治区域  
内合法佩刀第二种是有具体被害人的在特定区  
域内不仅需要行为人是少数民族身份者也需要被  
害人是同一少数民族身份者因为在同种文化共同  
体范围内这种行为的合法性才能达成社会谅解赢  
得社会共识例如中国哈尼族有然民干”、“窜姑  
的习俗,“哈尼族男青年看上了哪位姑娘不管  
人家愿意与否就上去调戏在她身上乱摸甚至追  
之三,“新新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的冲突”。  
这是指国内社会的成员迷信新新亚文化基于该亚  
文化而与本国主流社会文化发生的文化冲突新新  
亚文化是主流社会文化的新锐”,它过分地超脱于  
主流社会的现实基础不为主流社会文化所容纳。  
同样迷信新新亚文化的国内社会的成员也极易做  
出为主流社会文化不容许的不法行为例如,“同  
好文化就是中国当下的一种新新亚文化成为马  
尧海实施聚众淫乱罪的文化动因。  
现在的问题是在多元文化社会中亚文化群体  
的社会成员现实化了主流社会文化基础的国家刑法  
中的不法行为类型时可否对行为人进行主观意思  
上的非难进而使其负担刑事责任亚文化的信奉  
5]6  
逐到姑娘的家里去” 。 在哈尼族聚居的区域在  
其民族范围内的然民干”、“窜姑娘均属于合法。  
然而在其他地区哈尼族的男子仍然信奉本民族的  
26  
多元文化社会中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及其处理  
者存在无意不法或者执意违法时应如何评价?  
违法性认识错误  
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的内涵要素后者主张犯罪故  
意与犯罪过失是构成要件的要素违法性认识与违  
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独立的罪责要素在效果上前  
者明确地承认缺乏违法性认识阻却犯罪故意缺乏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阻却犯罪过失后者则较为笼  
统地承认缺乏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阻却责任缺乏  
违法性认识减少责任。  
中外有关违法性认识错误的理论学说  
前述无意不法的情形乃是刑法理论上通常  
所谓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即是指行为人对自身行  
6]  
为违反法律的性质并不知情前述执意违法”  
是一种极其特殊的确信犯类型刑法理论通常会  
在违法性认识错误理论部分对其加以一并地探  
———不妨称其为不真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因  
为其涉及到行为人对法律规定的社会基础的理解与  
认同问题。  
第三种是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必要说”(又称  
限制故意说”)。 它的处罚尺度居中即主张违法  
性认识错误并不阻却犯罪故意阻却犯罪故意的是  
缺乏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无意不法的真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规  
第四种观点是刑事近代学派创造的两分说”。  
它的处罚尺度也适中其主张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否  
阻却故意罪责有赖于犯罪类型的区别对于自然  
”,行为人反社会性无需借助其认识法律测定反  
,“行政犯则需要因为行政犯是国家基于管  
理目的制造的犯罪行为人的反社会性应以认识法  
律为前提中国刑法学理论有关违法性认识错误的  
范处理以宽严尺度为标准域外刑法学的理论学说  
7]386-395  
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观点  
第一种是违法性认识不要说”。 它的处罚幅  
度最为宽广是最古老但仍然具有强大影响力的观  
即主张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罪责的  
存在古老的罗马法格言有云,“不允许不知法”  
10]  
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不认可任何人不知  
观点与上述域外刑法学状况基本相同中国刑  
第十四条对犯罪故意的定义中明确规定了需要  
社会危害性认识”。 所谓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  
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  
果的发生”,故在中国刑法理论中更特别地探讨了  
违法性认识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关系问题。  
大致有如下两种认识一种是认为违法性认识不同  
于社会危害性认识即认为犯罪故意的成立与违法  
性认识无关仅与社会危害性认识有关持此见解者  
往往支持违法性认识不要说”;一种是认为违法性  
认识相当于社会危害性认识持此见解者往往支持  
违法性认识必要说”。  
8]190  
”(nemo jus ignorare censetur)  
在英美法系,  
这种观念一直有着极强的生命力英国1852 年的  
巴洛勒特案”,美国1873 年的安索妮案”,均在判  
[9]205  
例中予以明示  
即使在大陆法系这一观点也  
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例如,《日本刑法典第三十  
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即便是不知法律也不能据  
此认为没有犯罪的意思。”  
第二种是违法性认识必要说”。 它的处罚幅  
度最为狭小是现在极其有力的观点它主张发生违  
法性认识错误应当否认故意罪责的存在这种观点  
又分两个方向一是严格故意说”,认为缺乏违法  
性认识阻却犯罪故意但又承认具有违法性认识的  
可能性应成立犯罪过失二是责任说”,认为违法  
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属于独立的责任要  
缺少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阻却责任具有违法性  
认识的可能性而缺乏违法性认识的减少责任。 “责  
任说得到德国现行刑法第十七条的认可成为德国  
的通说在日本责任说也逐渐成为理论上的通  
对于确信犯这类执意违法的情形中外刑  
法理论通行的见解是认为行为人自认的社会积极  
价值是在自我评价然而作为评价规范的刑法其  
评价主体应当是裁判者裁判者应当站在客观层面  
评价行为人的规范意思既然行为人具有违反法律  
的认识就应当认为其具有对法秩序认可的社会有  
益性的反对意思故而可以肯定犯罪故意的罪  
7]391  
[11]  
”  
。 “严格故意说责任说本质上具有一  
换言之行为人自认意义的社会有益性或者  
致性均否认行为人应当对未认知的违法性负担故  
意的罪责在效果上均有规范责任论的意味两者  
的区别在于前者主张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是罪责  
的要素违法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均属于  
有害性均在刑法上不重要。  
规范责任论的立场———“违法性认识必要  
”  
违法性认识错误的理论学说观点林立足以使  
27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眼花缭乱”,必须站在透视责任本质的立场上才  
对它们不能进行惩处这并不符合中国历来已  
久的法制传统与主流见解根据规范责任论似乎  
严格故意说责任说均是可以接受的但考  
虑到中国刑法的具体规定或许更应当采取严  
格故意说”。 中国刑法第十四条有关犯罪故意的  
规定是将社会危害性认识”(“违法性认识”)明确  
作为犯罪故意的认知要素的没有采取犯罪故意与  
责任评价分离的立法模式同时中国刑法第十  
五条明确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  
责任。”这与责任说普遍承认具有违法性认识的  
可能性之可责性减少罪责有所不同很显然不  
应当采取责任说”,应当采用严格故意说”。  
按照严格故意说”,行为人发生违法性认识错  
未认识自己行为违反法律的阻却犯罪故意行  
为人未认识自己行为违反法律的但具有违法性认  
识的可能性的刑法处罚过失犯罪的成立犯罪过  
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违反法律的但具有不真  
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发生确信犯的情形应当  
肯定具有犯罪故意可是即便采用 严格故意  
”,传统理论在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确定上仍然有  
不太清晰或者不太细致的地方特别是对文化冲突  
型违法性认识错误包括真正或者不真正的违法性  
认识错误的处理上一则在多元文化社会中文  
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作为大概率事件未见有  
统摄性政策立场提出对如何有效维系多元文化社  
会的共同性与不同群体的相对独立性未做有效思  
二则对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规范特殊  
性未进行深入发掘以至于很难在规范适用层面有  
所突破。  
可能做出正确的抉择现代责任论的主流观点是规  
范责任论认为:“所谓责任就是非难可能性……责  
任非难的内在根据在于人被赋予了自由地进行有  
责的伦理性自我决定的素质因而有能力决定服从  
法律反对不法使自己的行态(Verhalten)符合法律  
当为的规范避免实施被法律所禁止的事……在人  
是自由地进行有责的伦理性自我决定中能够决定  
服从法反对不法的前提条件是知道法和不  
9]209  
”  
显然规范责任论将主观责任的本质还原  
为行为人的自我决定的规范态度即行为人不知道  
自己行为违反法律就不是故意地与法秩序作对自  
然不应当使其负担犯罪故意的罪责行为人具有违  
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应当预见自己行为违法性而没  
有认识在自我决定的范围内负有犯罪过失的罪责。  
规范责任论无疑是正确的基点因为如果刑罚处罚  
不依据人的自我决定违反法律而赋予又怎么可以  
指望人依照刑罚法规的指示去行为呢法律划定了  
行为的禁止与命令类型人根据自我认识确定行动  
边界当人在认识或者认识的可能性的情形下而违  
反法律才能够对其进行犯罪故意的决定或者犯罪  
过失的决定的责难因此,“违法性认识必要说是  
基本妥当的观点。 “违法性认识不要说违反了现  
代责任的基本观念具有严格责任的意味使人承担  
不可承受之重”。 “限制的故意说相较违法性  
认识不要说具有进步意义但其将违法性认识的  
可能性作为犯罪故意罪责的责任基础混淆了犯  
罪故意与犯罪过失加重了行为人的主观责任仍然  
具有严格责任的意味。 “两分说在自然犯方面不  
仅具有与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同样的弊端而且以  
不太严谨的自然犯与行政犯的划分为基础并不妥  
因为事实上两者的区分难免与时间和场所  
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处理  
基本立场  
在政策立场层面处理文化冲突引发的真正的  
或者不真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对符合主体间性”  
标准的应采取宽容的政策立场以维护不同主  
体之间的多元性共存对不符合主体间性标准的  
则不能采取宽容的政策立场反而应当趋于严  
”,以维系同一主体内在的团结。  
12]106  
相适应是相对的”  
在中国刑法学中鉴于中  
刑法对犯罪故意的特殊立法表述似乎应当支  
违法性认识不要说”。 但这种理解是违反规范  
责任论要求的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必须  
理解为违法性认识”,因为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  
必须是规范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规范意义上的  
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独立主体之间存在着相互  
独立的主体性为构筑和谐统一的社会秩序需要尊  
重彼此之间的主体性无论是群体与群体个体与个  
体之间存在一种主体间的和谐交往相互独立的属  
社会危害性乃是违反法律之义而且也只有这  
样理解才可以很好地解决确信犯的主观罪责问  
否则的话依照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同于违法  
性认识的看法,“确信犯是缺乏主观罪责的那  
13]  
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 。主体间  
28  
多元文化社会中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及其处理  
被普遍视为符合现代社会理念的主体交往规  
规训要求具有优先性那么主体间性的理由  
就会显得不足关键在于所在国境内的外国人是  
否拥有长期居住权享有长期居住权的外国人是应  
当优先接受所在国主流社会文化的规训要求的  
因为所在国赋予其长期居住权意味着将其接  
纳入本土社会生活也意味着外国人自愿承担融入  
本土社会生活的义务并且事实上他们也必须更  
加优先遵守所在国主流社会文化的规训要求。  
否则他们将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时刻有触犯主流  
社会文化基础法律的可能整个社会也因之处于极  
其不安定的状态相反仅在一国短期停留的外国  
所在国既未接纳其在境内稳定性地起居生活,  
也基本上不会提供有效的文化规训条件所以这  
种情况下的外国人优先遵循其本国社会文化规  
要求更具有合理性这样以外国人是否拥有  
所在国长期居住权为标准可以判断是否应当对外  
国人相信外国社会文化而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的予  
宽容对待对于具有长期居住权的外国人原  
则上不能对其宽容”。 对于仅有短期停留资格的  
外国人就应当对其宽容”,除非国家特别升高了  
外国人在某些方面的具体守法义务才可以承认在  
这些方面所在国主流社会文化的规训要求具有  
优先性。  
是一切合理秩序的内在根据。 “主体间性必然  
要求在相异独立的社会主体的领域相互承认彼此  
独立秩序的有效性合法性在相互承认对方互异  
秩序的有效性合法性的前提下也就应当容许各自  
社会的成员信赖这种差异性社会文化当各自社会  
所属成员进入另一社会控制的领域差异性文化发  
生冲突之际如果完全否认其文化背景而使其负担  
与其他普通类型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同样的刑事责  
违背了主体间性的要求是以一个社会的主  
体性完全否认个体所属另一个社会的主体性不甚  
合理面对这种情形国家刑法应当保持适度的  
宽容”。 《联合国宪章·序言规定国家与国家之  
应当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  
正有此意这种主体间性宽容要求不仅适  
用于国与国之间的文化冲突也适用于多民族国家  
内部民族之间的文化冲突当今世界大多数多民  
族国家均明确肯定了各民族在国家生活中的平等地  
它们之间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主体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就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  
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  
并将继续加强。”第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所以对于外国亚文化少数  
民族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之间的文化冲突型违法  
性认识错误在国家刑法适用的总体方向上应当保  
宽容的政策立场。  
在确立民族平等的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均有  
保持自身民族风俗习惯的民族权利因此面对因  
为相信少数民族亚文化而发生真正的或者不真正的  
违法性认识错误行为人是否具有少数民族身份是  
判断能否宽容对待的重要标准。  
国家刑法能够宽容对待行为人仅限于发生  
错误的个体隶属于具有独立性或者相对独立性的社  
会的情形这种社会主体的成员才是在应当充分接  
受其所属社会文化规训的个体这种意义上形成  
的亚文化前见导致的真正的或者不真正的违法  
性认识错误才能得到宽容”。  
国家刑法不能宽容对待一种错位的文化  
信仰一定社会的成员错位迷信其他国家或者非本  
民族的文化会造成社会群体的裂变破坏必要的统  
一性故而对错位信仰导致的文化原因引发的真  
正的或者不真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不能宽容对  
例如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原则上就应当接受中  
国社会主流文化的规训要求其错误迷信荷兰文  
误以为在中国持有毒品也系合法行为而实际持  
有毒品的就不能采用宽容的政策立场对待否  
容易造成中国社会主流文化的没落影响中国社  
会的主体性存在。  
原则上外国人是外国社会的成员在一国领域  
内外国人崇信外国亚文化导致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  
识错误是可以宽容处理的问题是在一国领域  
外国人不仅面临着外国亚文化的规训要求,  
还同时面临着所在国主流社会文化的规训要求。  
因为所在国必须维护本国国内秩序故而会产生  
何者具有规训上的优先性问题如果是外国亚  
文化的规训要求具有优先性那么主体间性的  
理由才会显得充足相反如果所在国主流社会文化  
在国家领域内的从属文化冲突诸如犯罪亚文  
落后亚文化新新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冲突生  
成的违法性认识错误这些亚文化的信仰群体与主  
29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流社会文化群体之间并不符合主体间性标准它  
亚文化的内在依赖性是指亚文化的信奉者  
由于笃信亚文化观念在认识问题理解问题的方式  
上均会依赖亚文化固有的模式思维定势人一旦  
成为某种文化的信奉者就会稳定地受其影响文  
为人类的生活和人类的表达———人类活动的基  
提供了媒介人出生后就开始学习一定范围内  
的态度规范价值和期望并将他们内化……文化  
形成塑造限制和发展了人类潜在的自我的可  
们的信仰者本身属于主流社会的成员所以也不能  
采取宽容的政策立场反而应当采取相对严厉”  
的政策立场积极地促使这些亚文化的信奉者皈依  
主流社会文化。  
规范特征  
政策立场的落实有赖于刑法的规范路径刑  
法的规范适用又离不开对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  
误的规范特征分析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存  
有不同于普通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规范特征即亚文  
化的外在封闭性与内在依赖性”。  
15]253  
塑性”  
换言之人受文化因素影响会潜移默  
化地形成基于文化因素的相对稳定的心理结构人  
总是带着既有的文化眼光去看待问题理解问题文  
化心理结构一旦形成就挥之不去对人的认知能力、  
理解能力发挥重要影响一方面它会产生一种加  
速认知倾向在行为个体所信奉的文化构筑的环境  
他会借助已有的文化知识轻松地认识理解环境  
中特定未知事件的意义例如清明时节一个土生  
土长的中国人步入乡间惊讶地发现有许多人正在  
焚烧纸糊的名牌汽车他会立即意识到这是当地人  
在祭奠亲人尽管他以前并无祭奠亲人应焚烧纸  
糊的名牌汽车的具体经验另一方面它也会形  
成一种钝化认知倾向当行为人进入另一个完全不  
同的文化环境之中会倾向于继续依赖已有的认识  
做出判断无意地忽视当下主流社会文化基础的法  
律要求而做出不法行为甚至有意地违反主流社会  
文化基础的法律并坚信自己行为的社会正当性这  
样看来亚文化的信奉者对主流社会文化基础的法  
律之认知能力相对较低在极端的情形亚文化会  
造成信奉者对主流社会文化基础的部分法律认知能  
亚文化的外在封闭性是指亚文化在主流社  
会文化环境中有一种自我封闭自行其是的特点。  
这种封闭性会导致亚文化的信奉者明显缺乏法  
律认识的可能性文化观念一旦形成就如同具有屏  
蔽其他文化干扰的金钟罩”、“铁布衫”,对其他文  
化信息具有过滤”、“消音的实际作用一是文化  
信息系统的封闭性”。 每一种文化都有传达文化  
信息的符号体系包括语言文字图案身体姿态、  
手势等等它们单独或者连缀地表达着相应的文化  
信息亚文化的信奉者在主流社会文化环境中无疑  
处于一种相对较为封闭的状态往往无法准确地理  
解主流社会文化所意图传达的规范信息也无法准  
确地理解主流社会文化环境中暗含的规范期待例  
在印度摇头的动作涵义是肯定”,而在中国  
的涵义是否定”。 一个刚刚到中国打工的印度人  
在操作倾倒渣土时询问是否能向渣土堆倾倒是否  
有危险时就很难准确理解所有在场中国人都在  
摇头的意义 二是文化规范传播途径的封闭  
力的完全丧失例如传销洗脑教育会导致被洗  
14]201  
[16]  
”。 根据不同交往理论”  
行为人对合法或  
脑者丧失对传销合法性与否的认知能力  
者不法行为的学习主要依赖于人际交往圈子亚文  
化的信奉者因为文化上的差异性往往与主流社会文  
化的信奉者交往并不密切人际交往压缩在亚文化  
团体的小圈子形成一种文化孤岛现象妨  
害了主流社会文化的影响力这样亚文化的外在  
类型分析  
第一外国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冲突生成真  
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的。  
对于外国社会的成员在可以承认符合主体  
间性标准的前提下应采取宽容的政策立场。  
这种宽容”,在规范评价路径上基于规范责任论,  
应否认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原则上对行为人的违  
法性认识之可能性也予以否认否认犯罪过失例  
,“德国人在中国短期旅行期间遭遇地震见一  
中国人被巨石压住要害部位奄奄一息极度痛  
,A 无法救助摆脱又无外界救援,B 真诚地恳  
帮助其结束生命,A 并不知道中国法律禁止帮  
封闭性决定了亚文化的信奉者对自身行为违反  
法律的认识可能性会显著下降乃至于几乎并不存  
例如在短期国际旅行中外国人很难认识到自  
己国家社会文化许可的行为在所在国会遭到禁止。  
除非所在国为外国人提供了特别的有效的法律宣  
此时意味着提升了外国人的特别守法义务并赋  
予了其守法的可能性。  
30  
多元文化社会中文化冲突型违法性认识错误及其处理  
助自杀德国法律不处罚帮助自杀),A 将随身携带  
的缓解失眠的安眠药全部倒入的手心自行  
吞服,B 服用安眠药后死亡。”该例中,A 因为并不知  
道帮助自杀在中国是受到禁止的违法行为,A 依据  
在德国社会的经验实施了误以为是合法的行为由  
于缺乏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与过失,A 的行为并不构  
成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故意杀人罪”,也  
不构成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除  
在进入中国境内时已经就帮助自杀的法律禁  
止接受过有效的宣传教育而事实上忘却了这一禁  
才可以承认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A 的行为  
方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肯定成立过失犯罪  
的前提下考虑到对德国文化的内在依赖性”,  
对中国法律的认知能力受到削弱裁判者仍然可以  
出于宽容的考虑对其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在国的国民或者有长期居住权的外国人应  
当接受或者优先接受所在国主流社会文化规训”  
要求迷信笃信外国社会文化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  
则不能按上述处理例如前述迷信荷兰文化的  
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非法持有毒品案根据规范责任  
行为人自愿接受外国社会文化影响导致丧失对  
本国主流社会文化基础的法律的认知能力而做出  
风俗强抢准备与之成婚 客观上,C 实施了不法  
行为但由于是基于哈尼族风俗发生了违法性认识  
错误故而应否认其具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  
犯罪故意在保存少数民族风俗的民族政策下少  
数民族身份者具有违法性认识之可能性极低即使  
刑法处罚该类过失犯罪也应否认主观上的犯罪过  
。  
并非少数民族身份者迷信少数民族文化的其  
处理类似于国民或者享有长期居住权的外国人迷  
笃信外国社会文化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的情形,  
不能宽容对待。  
第三犯罪亚文化落后亚文化新新亚文化与  
主流社会文化冲突生成真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的。  
这些原则上均属于主流社会无法宽容对待  
的类型应当适用原因自由行为的法理否认行为  
人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犯罪故意的效果亦不  
承认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E 明知某  
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自愿加入该传销组织,  
接受洗脑教育最终认同该组织宣扬的说辞为实现  
经济成功而传销不但有益社会而且符合法律规定,  
基于该种认识积极组织领导了传销活动 该例  
,E 最后做出不法行为表面上缺乏违法性认识但  
在其加入传销组织之前具有违法性认识其自愿地  
陷入传销犯罪亚文化之中故而可以成立组织领  
导传销罪”。  
无意不法的行为应当基于原因自由行为的法  
理使之负担犯罪故意的罪责。 “原因自由行为”,是  
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使自  
17]256  
己一时陷入丧失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  
第四文化冲突生成不真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  
。  
因为刑事责任的本质乃是,“ 自我决定自我负  
”,既然这种无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故意的原因行  
为自我决定的就应当使其就原因行为负完全的犯  
罪故意罪责故而应当否认这种不符合主体间  
标准的文化原因造成的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犯  
罪故意并且也不宜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符合主体间性标准的行为人信奉亚文化  
执意违法应承认犯罪故意但考虑到其信奉  
亚文化是遵循其所属群体文化规训要求所致宜  
酌情从轻减轻处罚例如前述案例中的 如明  
知国家禁止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下仍然坚信  
哈尼族文化的正确性执意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实施  
强抢的行为在承认其行为构成暴力干涉婚姻  
自由罪的前提下可对其酌情从轻减轻处罚但  
前述马尧海迷信同好新新亚文化而执意违  
由于并不符合主体间性标准不宜对其犯  
聚众淫乱罪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第二少数民族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冲突生  
成真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的。  
少数民族身份者信奉少数民族文化而发生违法  
性认识错误的原则上应当阻却犯罪故意例如哈  
18]  
尼族有抢婚的风俗某哈尼族的男子迁居  
到上海遇有心仪的哈尼族女子D,其依据哈尼族的  
注释:  
刮痧2001 年上映是一部反映中国人在美国遭遇文化冲突的不可多得的优秀电影。  
域外文化冲突不是国家刑法适用的主要领域容此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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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在中国主流社会文化容许少数民族文化建构特殊的法秩序往往需要遵守四个规则法益次要性”、“身份相对性”、“地  
域相对性”、“对象相对性”。 所谓法益次要性是指主流社会文化不能容许在国家所保护的重大法益上少数民族文化有  
相反的理解例如关于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生命”、“重大健康除非有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这实际上是底线正  
义规则所决定的所谓身份相对性是指少数民族文化建构独特的法秩序需要局限于本民族身份者的行为因为主流社  
会文化容许少数民族文化建构特殊的法秩序是确保其民族权利故而仅本民族身份者的特定行为才具有特殊的合法性,  
不具有本民族身份者自然无此合法性理由所谓地域相对性是指少数民族文化建构独特的法秩序需要局限于特定空间  
领域因为主流社会文化需要确定影响国家社会生活的主导性法秩序规则如若否认地域相对性”,极易造成认识混乱,  
并非少数民族身份者就会难以辨识究竟应当遵守哪个法”,这是违反法的外部性调节原理的在中国这种特定领域在  
制定法的层面上是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在习惯法的层面上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施行自  
治的少数民族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本民族文化容许的行为加以合法化使依民族文化的行为获得特定区域的合法性;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由于宪法承认各民族均有依照本民族文化习俗生活的基本权利其聚居的地区自然应当承认由民  
族文化发育而生的习惯法”,使依少数民族文化的行为获得特定区域的合法性所谓对象相对性是指少数民族文化建  
构独特的法秩序在有具体被害人的情形依少数民族文化的行为需要被害人也系同一少数民族才具有特殊的合法性法  
秩序的形成需要被害人的参与被害人团体在法秩序建构过程中有突出意义只有行为人与被害人均为同一民族的情形  
民族文化形成独特法秩序才能被社会有效理解也才能真正平息社会冲突。  
本文认为,(政策立场刑事政策是国家应对犯罪的一种方向性的态度策略技术不仅作用于刑事立法也同样作用于刑  
事司法在刑事司法的定罪量刑环节刑事政策指导着裁判者在规范许可下寻找刑事政策方向上的规范路径 在解释论  
的领域刑事政策不能脱离规范路径否则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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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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