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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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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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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树立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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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瑜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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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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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宪法权威是指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
在国家和社会日常运行中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
简而言之就是要体现宪法的至上性和权威性 但在我国树立宪法权威主要应当完善宪法自身的不足健
"
全宪法保障与诉讼制度和提高全民的宪法权威意识
关键词宪法权威宪法司法化宪法意识
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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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CD!*D%#)*)&)#C))*D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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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权威进入宪法学界的研究视野本身就是一 律效力最高
它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其他法律都
个耐人寻味的现象
开始逐步将宪法权威纳入其基本研究范畴
出现这种现象恰恰意味着宪法权威问题不是一个可 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有可无的问题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得越来越重 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建国至今我国已经颁布了四部宪法但是宪法 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
自身的不稳定宪法保障监督制度的不完善人们对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
宪法的陌生等问题都大大影响了宪法应有的地位 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
有鉴于此宪法权威问题应是学界研究的重点
也是 和法律的特权$'以上规定把宪法权威加以具体化
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
当然也是我国宪政史上的重要一笔
宪法权威的基本理论
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宪法所处的最高地 和深入的研究
即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 这具体体现在宪法序 度来分析会发现它多面的特性
言中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 的涵义有不同的认识
却仍有相似之处
斗的成果
家的根本法
作为根本法
家的法律体系中
的生活中也具有最高的效力
谓根本法就是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法律
#
这种现象至少表明宪法学已经 不能与它相抵触
#
否则将归于无效
之所以 撤销$' 诚如宪法第五条所规定的,&国家维护社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
# *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
#
#
不得实施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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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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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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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何谓宪法权威
其涵义是多面
#
#
学者们对它进行了广泛
多层次的从不同角
学者们对宪法权威
即将宪法的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 实际规定和宪法在人们心中应具有的权威状态分开
(#)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这就是说宪法 来论述并不同程度地认为两者是存在差别的
# # $
它的最高法律效力不仅体现在整个国
其地位是最高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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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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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权威的涵义具有代表性的表述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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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全国人民 下几种
宪法的权威就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
(!)
$
$
蔡定剑先生指出,&
它规定 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或者说#&宪法权威是
的内容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
所 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而言
谓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指宪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法 的其内容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
# #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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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EC*#C*@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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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瑜!*E@D%"#
女
#
四川成都人
#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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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法律效力
#
是一切机关
*
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 行中对它的绝对服从与遵守
以上两种概括仅仅提出了宪 从宪法的价值角度来看
法在其运行方面具有最高的效力最高的地位
而忽 人权和对权力的制约$&从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略了宪法作为一部法律在其制定和修改方面也应有 来分析宪法的价值尽管与人民主权民主法治和
最严格的程序 还有学者认为宪法权威是宪法学 人权等相关但集中体现在宪法中的价值需求主要
的一个基本范畴宪法应该是具有最高的权威这属 是正义
于一种价值判断 但在事实上就宪法权威而言更 价值就是自由
为重要的应该是宪法实际被遵守的情况宪法在不 护人的自由和对权力的制约
同的宪法关系主体那里的地位以及在民众心里的地 基本权利宪法对人权的保护是宪法的核心精神
这属于宪法的实际权威是一种事实判断 也有 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易
学者认为宪法权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权威 要保障人权就必须制约权
宪法的制度权威是指通过法定和程序固定化和规范 力 这是宪法价值得以体现从而提升宪法权威性
化所表达出来的宪法的支配性和至上性二是社会 的关键所在
权威宪法的社会权威是指宪法制度在实施及实施 从运行角度来看在社会运行中宪法是最根本
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支配力和征服力 这种观点虽然 的行为准则具体来说就是指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机
兼具了宪法的制定程序严格和运行中的最高地位 关和司法机关均以宪法为根本准则一切违反宪法
却忽略了宪法不应仅是法条意义上的最高性而是 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在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美国大法官马歇尔确立了违宪法不是法的司
法审查制度这为美国宪法权威的实际运作奠定基
也给各国宪法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借鉴其中宪法
具体 司法化是宪法权威在运行上得以实现的关键一步
龚祥瑞先生认为,&宪法的法律权威似乎是形式
宪法的道义权威则仁者见仁智者
我们只好接受宪法权威的政治权威
宪法有没有权威即有没有最高效力不取决
则普通法律失其效力' $其主要体现 于法律上的文字游戏
也不取决于各不相同甚至各
对于管理国家和社会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宪法的 自对立的道德观念
而是取决于力量的对比$'
地位是最高的它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所必须遵守的 实如此宪法权威并不是形式上的逻辑游戏
最高行为准则 宪法的内容是涉及国家最根本的问 真真切切地体现出来其内容也应体现在整个社会
调整的是国家最根本的社会关系 宪法制定修 的运行中
改程序都比一般的法律更严格更复杂 我国宪法权威的树立现状
从地位角度来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我国宪法权威的树立状况并不十分理想
是判断法律正当 先宪法在我国大多时候还局限于理论研究讨论
宪法规定了国 普通百姓来说则是比较陌生没有给予宪法应有的
家和社会运行时各方面最根本性的问题而一般法 关注 从新中国建立至今我国已经颁布了四部宪
律只规定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的问题并且一切法 法而其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
律和行为首先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和内容 宪法是 体现 其次宪法中规定的应受保护的权益被侵害
理性和正义的象征 也就是说宪法被违反时司法机关不能对之过
上性不能从法律形式的角度来理解 宪法是根本大法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最
高于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权威是因 高行为准则何以我国宪法的现状与宪法应具有的
为宪法的产生是理性和正义的象征' $作为理性 最高权威地位形成了不协调之处
原因如下
和正义的象征不仅需要价值上的认同更要求在运 一是宪法自身的不完善影响了宪法作用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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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 $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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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核心精神在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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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和秩序' $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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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最基础的
自由价值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保
人的自由也就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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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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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条经验'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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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于人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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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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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宪法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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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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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尊重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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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
#
笔者认为宪法权威是指宪法在静态 础
#
#
和动态两种状态下所表现出的最高法律效力
$
$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从立法角度来看
#
宪法权威即指宪法具有最高 主义的逻辑游戏
这就是说 见智莫衷不一
+
普通法律与宪法条文 一说
+
#
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
#
宪法与普通法律有主臣之别
相抵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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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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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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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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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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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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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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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的法律'$宪法是所有法律之母
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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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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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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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宪法的至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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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之所以有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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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瑜 论树立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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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稳定性是宪法权威的基础
位的法律朝令夕改势必会影响它在人们心中的地 公民宪法意识薄弱的问题
从我国修宪的频率来说应该是很高的 而且 到公民宪法意识的形成
我国现行宪法中有些条文不够严谨具体和明确随 程是多方面因素相互影响的结果
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其不足之处都会显现出来 原因和复杂的社会原因 第一历史陈旧思想的影
宪法的这些不完善之处势必影响宪法实施过程中 响 中国传统的 法律思想使民
其权威性的确立 众产生了对法的排斥宪法也不能幸免中国传统的
二是宪法司法适用机制的欠缺 君权至上政治文化使人们崇尚权力迷信权力
没有救济的 律成为君权的奴婢等思想在无形中也影响了人们对
当公民的宪法权益被侵害 法律的认识再者稍显薄弱的经济影响了宪法意识
如果没有相应的司法途径去救济就如同没有这 的孕育 宪法是民主政治的产物而民主政治的产
些权利 在我国先后颁布的四部宪法中都没有宪 生也依赖于社会经济实力我国几千年的自给自足
法司法化的规定虽然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的经济影响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人们
行使监督权但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毕竟不是司 法律意识淡薄从而也影响了宪法权威意识的树立
法机关其审查行为也不能归入宪法司法化范畴 五是宪法宣传不力制约了宪法功能的发挥
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自己制定的法律在一 如果仅仅有宪法不能被人们所知晓不能付诸实
定程度也缺乏科学性 宪法条文中也包括大量政策 施那只会是一纸空文就不可能起到它应起的作
性的内容缺乏宪法实施的程序规定 以上原因导 用 如果不能很好地发挥宪法的功能不能让人们
致宪法难以进入司法领域在发生违宪行为后也无 体会到宪法的作用人们也是不可能给予宪法应有
处可诉从而也影响了宪法的至上地位 的尊重的 那么要使宪法更好地实施其前提就是
三是宪法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影响了宪政的实 要使宪法被足够地认识就必须对宪法进行大力宣
有学者指出,&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和合宪评价机 传
我们在宣传法律法规时大多是拉出横幅
制是实现宪政目标的必要法律调控措施$' 宪法 发宣传资料
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发放普法学习资料
监督是宪政实现的基础也是宪法发挥其作用的重 等 应该说方式还是多种多样但这些方式却不能
要保障 应该说我国的宪法体系还是比较完整的 达到预期的目的 怎样宣传才能提高宪法在人们心
但是缺乏监督的力度 首先宪法规定的全国人大 中的地位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和研究 另外我们
及其常委会具有监督权但是对于相关的违宪审查 还应关注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人们一直认为法律和
具体内容仍然缺乏规定 事后宪法审查机制也缺乏 政策是一体的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把两者混为一
具体的程序上的规定例如当法律法规与宪法相冲 谈 在实践中往往给我们的感觉是政策明显优于
突抵触的时候应由谁提起向谁提起应使用怎样 法律 与此相关在政策手段方面片面夸大行政手
的审理程序在宪法里都缺乏这样的规定 段的作用忽略了宪法 从而对树立宪
四是公民宪法意识薄弱阻碍了法治的进程 法权威没有足够的紧迫感
现代宪法一书中指出
人民关于宪法的思想以及对宪法的态度也能影响
宪法如果人民以崇拜的态度看待宪法如果宪法中
体现的权力被认为是确定和有益的那么便存在着
一种保护宪法 反对企图轻率地改变宪法的力 论界还没有得到足够的论述
在宪法的实施中形成全民 法律就应该具有其规范性
没有牢固的宪法意识宪法 一般法律规范所固有的基本特征
何以谈宪法的权威 在我国 应相应减少政策性规定减少非规范性的政策性用
和长期的法制宣传已有很多人都 语 因为就如一般法律一样宪法只能调整人们的
知道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但是也就仅此而已要树 行为而不能规范人们的思想在我国宪法中有较多
#
一个最高地 立宪法权威
*
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
我们首先应当充分认识
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演进过
有着长期的历史
#
就必须解决我国
#
$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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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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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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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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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即刑'*&家即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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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了公民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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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法
权意识的增强$&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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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就不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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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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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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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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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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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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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影响了宪法的至上地
英国学者\-S-惠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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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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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有效树立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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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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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宪法的规范性
#
体现宪法的科学性
在我国宪法理
$
笔者认为宪法既然是
而且它的规范性应具有
也就是说宪法
$
#
对于宪法是否应该具有规范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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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 由此可以看出
#
#
#
#
的宪法意识至关重要
的实施就会遇到障碍
虽然经过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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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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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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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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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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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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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版
"
关于意识形态的规定
于宪法的权威地位
存在一些问题
#
导致宪法的频繁修改
#
这有损 量
$
而从理念王国进入现实王国的门径则是谙熟
#
$
事实上
#
我国宪法在内容方面 世俗生活关系的法官
$
正是在法官那里
#
法才道成
(
*H)
#
即有些宪法条文不够严谨
*
具体和明 肉身
在以后 诠释了这个道理
应该逐步完善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真实 法法院并制定相应的
地反映现实社会关系体现出宪法本身所具有的严 入司法程序
密性和完整性的科学体系 第四完善宪法保障和监督制度
第二保持宪法的稳定性
的地位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制度是促进宪法权
宪法的权威性和宪法的稳定性是密切相关的 威性的重要条件 为此首先应在宪法条文中明确
如果法律朝令夕改那么肯定会破坏其权威性 作 规定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明确规定更为严格而
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如果无序地不科学地滥 规范的宪法修改程序来保证宪法的稳定性 其次
#
势必会影响宪法在民众心中的地位 那么是不 应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健全宪法保障制
是制定好的宪法就不能修改呢 答案是否定的 原 度的政治条件和基础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
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制定宪法的主体是人人的认知 义市场经济制度这是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的经济条
能力是有限的即宪法的制定主体不可能准确地预 件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
测整个社会法律发展的结果二是受到整个社会发 行监督但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例如具
展的影响社会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促使宪法也要 体的执行主体不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不明确监督
随之进行变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更好地发挥宪 程序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 笔者建议相关的部门
法的基本功能 推出相应的解决政
行修改而是要科学地
修改以提升宪法在民众心中的地位
第三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增强宪法的适用功
提升人们的宪法信仰
法律的特征之一是具有可诉性
律之母从法理上讲就更应该司法化
是指宪法规范在司法领域获得普遍的尊重
'
$
古斯塔夫
-
拉德布鲁赫的这句话很好地
笔者建议设立专门的宪
.
宪法诉讼法/#以保障宪法进
确
$
对于违宪行为也没有相关的处理办法
#
$
鉴于此
#
的修宪中
#
#
#
$
$
#
#
推动宪政建
#
#
提升宪法在民众心中 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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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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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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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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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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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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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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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制定以后
#
不是不能进 应针对宪法监督中的不足之处
适时地按照正当的程序进行 策
#
#
*
#
不断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最后加强宪法宣传培养良好的宪法文化
公民的宪法观念对于宪法权威的树立是至关重
$
#
$
#
#
$
#
#
能
#
$
要的
$正如卢梭所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
宪法作为各法 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
# #
#
(
*D)
#
$
宪法的司法 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所以首先必须在观念
并经 上重新认识宪法的内涵从广义狭义两方面来全面
宪法在社会中的体现 把握 其次把宪法宣传纳入普法活动的基本内容
#
一切违宪的行为应视为无效或者被禁止一切 重视和强调对宪法文本和宪法基本理论知识的学
违宪的主体应受到制裁 只有这样民众才会崇拜 习 再次 日确定为全国宪法节
只有宪法司法化 不仅仅是法制宣传日 最后建议有物化型态的宣
使宪法活生生 传比如建立像法国自由广场卢森堡宪法广场等一
可以让人们看得到的物化型
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培育宪法意
化
#
#
#
*
(
*!)
由法院加以适用的过程
就是
$
$
#
,
+
$
#
$
#
建议将*#
月
H
#
而
宪法
*
信仰宪法
#
宪法才有权威
$
#
$
#
才能使宪法不沦为纸和字的堆积物
#
#
*
地运用在社会发展中和人们的生活中
#
人们才会对 样的宪法标志性建筑
#
这个保障自己人权和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产生信 态的宪法标志物
#
仰
$&法不只是评价性的规范
#
它也将是有实效的力 识
$
注释
!
#
关于宪法权威的涵义多位学者提出过自己的观点
#
本文只例举了少许
主要表现为从习惯权威到宪法权威的历史过程因而宪法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
和作用而言的$'参见王峰.我国宪法权威的缺失及其构建研究/#万方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4::T,00#)#'**D'*E!'#*@,E)0$
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至高无上 具体来说亦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
# $ # #
机关 李龙主编市场经济与
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载于周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国家建设/#参见何华辉
$现将笔者认为具有代表性的列举如下$&在国家
!
和社会管理范畴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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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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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瑜 论树立宪法权威
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武汉大学出版社*EE"
年
E
月版第 页 当指宪法在人类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具
$&宪法的权威
#属于法律权威的一种$'参见王光辉.宪法权威论/#载于.
并起着支配作用的决定性力量和影响 湖北民族学
页
$
#
#!H
#
*
有的使人信从
*
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
*
期
#
第
*@
#
所谓宪法信仰
#
就是社会主体对宪法及其现象的知识
是在理性认识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神圣体验
宪法信仰不仅是对现行宪法规范规则
#
是对人和社会生活的终极价值和目标的追求 参见周军虎张义忠
*
情感
*
意志
*
心理等因素按照某
#
是对宪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和
的信仰而且是对一定社会应有秩序
"
宪法信仰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
种结构而形成的对宪法的极度尊敬和崇奉
全身心的投入是理性化了的对宪法的激情
的信仰
#
#
$
!
"
#
$
*
.略论宪法信仰的生长/#.长江大学学报/!社会
科学版"#))"年第
D
期
#
第
DD
页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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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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