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log title
搜索

论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之立法

2014/9/12 9:36:04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法学

 

作者: 王燕莉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以食品安全事故为视角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董事民事责任;立法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公司社会责任下董事民事赔偿责任机制研究”(编号:10SB004)
基金类别:省级(含省厅局)

中文摘要: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背景下,董事也应承担对第三人的责任。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当下中国社会,董事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同时必须进行合理立法。

英文摘要:
    

下载文件    在线阅读
上一条: 没有上一条
下一条: 作为程序性基本权利的环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