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清末民国四川自贡盐业契约中的债务清偿习惯
2010/11/10 10:02:54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巴蜀论丛
作者: 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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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清末民国;习惯法;四川自贡;盐业契约;债务清偿习惯;“井债井还”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2006年度重点项目“盐业契约中的习惯法研究”(项目编号YWHZ0604)
基金类别:省级(含省厅局)
中文摘要:
清末民国时期,自贡盐场在债务清偿方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债务清偿习惯,一方面体现出合伙股东按股分担的一般性债务清偿原则;另一方面,又具体表现为“井债井还”的债务清偿实践,即合资井的债务全部由井业负责偿还,不致牵连股东井业股份以外的个人财产。这种既与中国传统债务清偿习惯相异,又与当时民法相左的债务清偿习惯的形成,主要是由当时自贡盐业生产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另外还有各方经济利益的权衡、博弈以及传统中国社会的人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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