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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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卷第6期  
2
01711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44,No.6  
November,2017  
宋朝寻医制度考论  
何强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089)  
摘要:唐中后期以来,随着中央政府对官员人身控制的减弱和使职差遣的发展,就不断有官员称病寻医的现象  
出现宋初,中央政府重建了文武官员病假管理制度,将寻医现象压缩在有限的空间内北宋中期以后,寻医逐渐  
摆脱病告的窠臼而演变成一项独立的病告制度这无疑是员多阙少的矛盾使然,也是寻医具有制度约束力的基  
南宋以后,寻医制度在国家和官员的双重作用下逐渐演变成朝廷奖惩和官员避罪等的工具寻医制度的产  
发展与异变,深刻地揭露了两宋的政治生态。  
关键词:宋朝;官员;寻医;病告制度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7)06-0144-07  
宋朝的病告制度多被置于休假制度的整体研究之  
作为字的一种解释业已出现,这应是没有异议的。  
[5]1103  
,很早就引起了有关学者的注意朱瑞熙先生早在  
,《说文·匚部:“,盛弓弩矢器也。”  
而本文  
1
996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中就指出:“宋朝 寻医”,的简化字。《说文·酉部”  
[1]699  
[5]1301  
官员请病假,法律上称为寻医’”,例给假百天 ;在  
:“治病工也。” “本义为医生,后引申为治病  
1
999年发表的宋朝的休假制度一文中,朱先生重申了  
。“寻医作为寻求医疗救护之意而二字连用的情况,  
在唐中后期的有关史料中开始较多出现为便于阅览,  
现将史籍所载有关唐五代主要官员及其寻医事迹列如  
1。  
[2]  
此观点;2011年版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  
[3]  
,朱先生仍持此说朱瑞熙先生病假寻医之  
说影响很大,后来的研究者如许乐宋代官员休假制度  
[
4]  
述略一文基本沿袭朱氏之说,并无考究笔者认为,  
寻医是北宋中期以后形成的一种为期两年的特殊病  
1反映了唐五代官员寻医的大致情况,从中不难  
发现寻医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个人陈乞;第二,异地  
寻医而这两种情况显然是有违于当时的政府法令的。  
由于史籍所载寻医史料非常有限,因此学界尚无  
研究专文笔者不揣浅陋,从唐五代寻医现象入手,力  
根据天一阁藏明抄本天圣令复原的唐开元二十五年  
图在认真爬梳史料的基础上,对宋朝官员寻医病告制度 (737)医疾令规定:“诸在京文武职事官病患者,并  
的缘起实施及其流变等问题作一简单梳理,谨此求教  
于方家。  
本司奏闻,遣医为疗仍量病给药其在外者亦给  
[
7]579  
。”  
至于京内文武官员请假及出境者,同书假宁  
唐至宋初官员寻医现象探究  
中亦有明确规定:“职事三品以上给三日,五品以上  
给十日;以外及欲出关者,若宿卫官当上(),五品以上  
请假,并本司奏闻。……其非应须奏及六品以下,皆本  
本为古代长度单位,《说文解字·寸部:“度  
[5]216  
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 “作找搜求解,乃后起  
[7]598  
之意,最早见于陶渊明桃花源记》:“太守即遣人随其  
司判给;应须奏者,亦本司奏闻” ;京外文武官五品以  
[6]480  
[7]602  
,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关于桃花源记的  
上请假出境者,“皆申吏部奏闻” 。成书于开元二十  
创作时间,学界多有争议,但最迟至南朝初年,搜求  
六年(738)唐六典》,亦曰:“五品以上请假出境者,皆  
收稿日期:2017-02-01  
作者简介:何强(1988—),,甘肃临洮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宋代经济史医疗政治史研究。  
144  
宋朝寻医制度考论  
1.唐五代官员寻医简表  
时间  
人物  
职任  
主要内容  
资料出处  
间岁拜京兆少尹,明日迁京兆尹,出为杭鲁颜公集卷八京兆尹御史中丞  
州刺史,不逾周岁,风化大行,不幸感疾, 梓遂杭三州刺史剑南东川节度使  
大历八年(773) 杜  
杭州刺史  
又闻代到,请寻医于晋陵(今江苏常州)。  
杜公神道碑铭》  
山南西道观察使严砺奏:“得昌润状,量移  
官通州别驾崔河图,使奴诋百姓妻,抑压  
于家中驱使,又诉称疾病,请于果州(今四  
川南充)寻医,审令验问,并无疾患者。”  
贞元十六年  
(800)  
崔河图通州别驾  
全唐文卷六九二奏崔河图状》  
河东节度使李侃以军府数有乱,称疾请寻  
,敕以代州刺史康传圭为河东行军司资治通鉴卷二五三  
,征侃诣京师。  
乾符六年(879) 李  
河东节度使  
五月辛卯  
光启二年(886) 田令孜西川监军使  
十一月,田令孜至成都,请寻医,许之。  
资治通鉴卷二五六  
中间奉命册蜀先主为司徒,馆中旧疾发  
,蜀人送当医人杨仆射,俾攻疗之孤  
卿致书感谢,其书末请借肩舆,归京寻医。  
(891)  
北梦琐言卷五薛少师拒中外  
》  
薛廷珪中书舍人  
存审以身为大将,不得预收复中原之功, 《旧五代史卷五六唐书·符存审  
旧疾愈作,坚求入觐寻医,以情告郭崇韬》  
同光元年(923) 符存审  
太子少保任圜上表乞致仕,仍于外地寻旧五代史卷三八唐书·明宗纪  
天成二年(927) 任  
广顺三年(953) 史  
显徳元年(954) 常  
太子少保  
,诏从之。  
》  
知泾州(今甘爰自近年多婴疾苦,迩来频有发动,乞赴全唐文卷一一二谕彰义军民吏  
肃泾川县)  
阙寻医。  
及到镇,未几,染风痹之疾,上表请寻医, 《旧五代史卷一二九周书·常思  
既而舁疾归洛(今河南洛阳)。 》  
》  
平卢军节度使  
[
8]35  
吏部奏闻。” 可见,唐代对于官员因病请假及出境一  
般都由本司奏闻本司判给”。五代离乱,制度并无  
革新,当多沿袭唐代而这种可由个人陈乞的自主性”  
较强之寻医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唐中后期以来中央政  
府对于官员人身控制力减弱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与使职  
差遣的发展有关,如表1所见寻医者就多有临时出使者  
和一方节度。  
京内外文武官员请假出境规定,加强了地方行政部门  
的管理职能,但整个宋朝,大多数在外天子近臣直接上  
书朝廷皇帝的渠道也一直是畅通的,官员自主性的  
寻医陈乞行动尚被压缩在有限的空间内但从形式上  
,唐迄于宋初,寻医始终无法脱离病告的窠臼,仅是获  
得病告的一种可能缘由;而到北宋中期以后,寻医病告  
逐渐制度化,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病告。  
入宋,使职差遣进一步发展,京朝官知军州事与  
寻医制度的形成及背景  
[9]13-22  
知县事制度形成,“差遣的分离固定化 。  
仁宗庆历二年(1042)规定:“京师朝官以病乞寻医  
[
11]3287  
京朝官出知地方,他们中很多人都有资格直接向朝廷、  
皇帝上书称病寻医如淳化二年(991),知华州(今陕西  
,须一年方听朝参。”  
这是见于记载的朝廷对寻医  
行为作出的最早规范北宋元丰官制改革前的朝官”  
有两层意思:一为文臣本官阶,即太子中允左右赞善大  
太子中舍洗马阶以上至太师阶;一为日朝正衙文德  
殿常朝之常参官。“京师朝官应是与京外朝官相对  
应的一个概念,而这显然与日朝正衙的常参官情况不  
此外,“须一年方听朝参的表述,在语气上似有限  
[10]13021  
华县)韩溥被病,表请辞职寻医” ;大中祥符六年  
(1013),西京(今河南洛阳)水南都巡检使李继宣疾甚,  
[10]10147  
求至京师寻医” 。史籍所载,至迟在北宋中期仁宗  
天圣年间,朝廷对京内外文武官员称病请假及出境的情  
况已有规范:“诸在京文武职事官病患者,并本司奏闻,  
以内侍领翰林院官就加诊视其在外者,於随近官司申  
制之意而文德殿常朝,皇帝不坐殿,“有名无  
[7]316  
[12]1899-1902  
,遣医为疗,内外官出使亦准次。” “诸在外文武官  
”  
日赴文德殿立班,对常参官而言是一个沉  
[
7]324  
请假出境者,皆申所在奏闻。”  
可见,“本司所在”  
重的负担,常参官每天四更天未亮时,就得挑着纸糊  
烛灯赴待漏院等待开门上朝,这就是时人所称四更时,  
等行政部门在官员因病请假出境方面的管理作用得以  
明确。  
[
13]110  
朝马动,朝士至”  
的情况稍不如仪,御史台閤门  
综上,唐五代这种自主性的寻医行为无疑是对朝  
廷严格的病假制度和出境限制的一种反动,宋朝重建了  
官员还要弹劾因此,常参官多称病请假,唯恐避之而  
不及如大中祥符二年(1009),侍御史知杂事赵湘言:  
145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2]9801  
常参文武官遇风雨寒暑稍甚,即多称病请假” ,而  
宋朝员阙矛盾在真宗咸平年间就已凸显史载:  
朝廷更不可能对其给予一年的长假综上所述,仁宗庆 咸平已后,民庶渐繁,时物遂贵,入仕多门,得官者众,  
[
11]3438  
历二年规范的对象,只能是那些在京师具有朝官官阶的  
文臣。  
至有得替守选一二年,又授官待阙一二年者。”  
,朝廷先后采取了诸如限员增阙和缩短任期等多种  
解决措施除此之外,给待阙官员长假也渐成为一个  
重要的考虑方向,审官西院祗候差遣使臣请假待阙  
神宗熙宁二年(1069)规定:大使臣寻医,“依京朝官  
[12]4145  
”,“候及二年方许朝参入选” 。其中所依之京朝  
官例”,史籍记载阙如但这条规定不但事实上重申了  
京朝官二年寻医之制,还将寻医范围扩大至武阶三班官  
中的大使臣熙宁四年(1071)又下诏:三班使臣寻医,  
[11]5762  
,依三班院并给假一年” 。虽然并无直接证据表  
明员阙矛盾与寻医之制的产生存在某种关联,但是熙宁  
年间日益尖锐的员阙矛盾不能不说是寻医之制产生的  
重要背景因素之一。  
[12]4145  
比文臣例,候二周年方得朝参” 。寻医之对象进一  
步扩大,包括了选人在内的整个文官集团和武阶中的大  
使臣和小使臣至此,“二年方得朝参的寻医之制可谓  
基本定型。  
寻医制度的实施  
()申请与离任  
如前揭熙宁二年(1069)寻医制度就已在官员群体  
中较大范围地开始实行,但具体程序并未见于记载熙  
宁三年(1070)十一月,朝廷便对寻医制度的实施作了较  
为明确的规定:“依致仕条,止令逐州军勘会,无规避,具  
从仁神二朝有关寻医的规定可以看出,朝廷对寻  
医制度的构建大体上经历了一个由京内至京外高阶文  
官向低阶文官文官群体向低级武官群体扩展的过程。  
笔者之所以认为寻医制度是一种病告,主要是基于对寻  
医时限的考量疾病及其疗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  
[11]5276  
保明放离任讫,申所属,通判以上差遣听旨。”  
可见,  
地方官寻医主要以州级长贰官员为界,分为听旨和  
朝廷出于管理等的需要,又往往对病告从时间上作保明放离两种情况通判以下者,即州级属官各属  
定性的整齐划一的切割,如宋代常有满三日”、“满百  
的病告这一时限性”,可视为形成病告制度的基  
本标志那么,因病而获得两年离休期之寻医,则属病  
告无疑。  
县官吏等,他们申请寻医,需由州军长官派员进行勘  
”,若无规避则可放离任,然后具保明状上奏朝廷寻  
医保明状一般为常程文书,可经进奏院直接送抵有司。  
在京官员或在外天子近臣,文书可通过閤门司转通进  
,进而送抵御前元丰改制前,病告等式假的具体  
唐宋政府规定的最长时限的病告,都以百日为限。  
[12]2672  
唐六典规定:凡职事官移疾,不得过程”,“身有疾  
主管部门主要为尚书省礼部祠部司 改制后,则由  
尚书省吏部主管如洪迈夷坚志,北宋宣和年间  
[8]34  
病满百日……并解官,申省以闻” 。即在唐代,病告  
百日之内,官员享有如正常给俸等相关权益,而超过百 (1119ꢀ1125),黄陂丞某寻医,吏部符下乃东  
[14]929  
日则要解职罢俸两宋也严格实行百日之制如景德  
。“吏部符便是尚书省吏部的行下文书由于  
御史台掌官员名籍”,朝廷批准官员寻医有关文书后,  
还需关报御史台除籍”。  
年间,韩崇训素有目疾,多请告”,“在告凡四百日,每十  
[11]1478  
旬有司上言,必诏特令给俸” 。寻医制度的产生,可  
补现有病告制度之缺漏,即对官员请病假超过百日的  
情况做了统一规范,结束了之前无序的状态。  
南宋对于寻医官员离任的规定则更加详尽与严格:  
诸命官乞寻医者,召本色见任官二员委保,别无规避,  
所属验实保明申奏。”亦即申请寻医要两名现任长官保  
现任官员寻医则分为听旨”、“保明申属州县  
自决三种史载:“通判路分都监以上及缘边主兵之  
官具奏听旨,所属勘验无规避,即放离任讫,保明申  
在京所属,满一年许朝参赴选;其小使臣校尉承直郎  
以下仍於所居州县给公凭”;非现任官员,则于所在州  
朝廷欲借寻医之名,强化对官员人身的控制,应是  
寻医之制产生的另一重要原因仁宗庆历二年(1042)  
[11]3287  
京师朝官以病乞寻医者,须一年方听朝参”  
的规  
,因超过了百日之限,寻医官员都需解职罢俸,因  
此具有明显限制之意熙宁年间,寻医时限由一年变  
二年的具体原因尚不得而知,但寻医对象由官僚等  
级制中的高层到低层的扩展所体现出的强化管理意图  
则是不言而喻的对现任官而言,一旦寻医意味着除  
”、“离任”,“候二周年方得朝参”,这在员多阙少矛盾  
尖锐的情况下,无疑具有拉长选限,限制即时参选之意。  
从客观效果看,寻医制度也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对  
官员的管理。  
[15]209  
施行” 。上文命官系九品之内的文武官员,其寻  
医亦由尚书省吏部主管至于九品之外的武阶,则另  
有规定如诸下班祗应经所在州投状,勘会无规避,保  
明申殿前司”;诸在外副尉乞寻医,“职事无绾系,非入重  
[15]210  
,召保二人,经所在州投状,验实申尚书刑部” 。  
两宋在官员寻医离任时都非常强调别无规避”。  
146  
宋朝寻医制度考论  
[
15]210  
至于其规避内容,则可有两种理解:一为对疾病本身的  
验视,二为对疾病表象之后实事的关注从宋朝的政  
治实践来看,显然更看重后者换句话说,在寻医的验  
保明工作中,弄清楚寻医者疾病真假本身并不是工  
作的重心,朝廷所关心的则是有无借疾病逃避赃罪”。  
从朝廷惩处在寻医离任验视工作中渎职或保明不实官  
员的角度看,也更能说明这一点如乾道二年(1166),  
左朝奉大夫知建康军府(今江苏南京)王佐就因纵使犯  
赃之李允升寻医离任,而遭追两官,勒停,建康军居住”  
年参部” 。“副尉”,南宋时系无品武阶中之进武副  
尉至守阙进勇副尉等五阶的通称。“绾系指打成结把  
东西栓住;“有法式标准意,“重格即指重要的法式  
与标准。“职事无绾系,非入重格”,当指那些任非紧要  
的闲散职事此句即为那些具有进武副尉等武阶名,  
而外任为非紧要职事的闲散差遣者乞寻医,则满三年参  
南宋从制度上区分了非紧要之闲散官员寻医的情  
,即使只是极小范围内的区分,确也是寻医制度发展  
完善的重要表现至于南宋究竟缘何何时作此调整,  
则史无明载。  
[12]4146  
的惩罚 ;知峡州(今湖北宜昌)吕令问也因夷陵知  
县韩贽胄赃污不法”,“不能举劾,纵其寻医”,而被降两  
()参选注拟  
[12]3979  
,鄂州居住” 。史籍中并无一例因疾病检查有误  
而遭到惩罚的南宋中后期,随着吏治日趋腐败和惩赃  
宋文武官员任满得替赴阙,须由御史台官员验视有  
无老疾昏懦之制,台参”。台参例以问答”、“拜揖”  
[
12]3602  
不使居其位理念的发展,对寻医放离的验视便形同虚  
设了此点下文详论。  
)寻医往还  
看验疾病,流于形式,常遭诟病 有史料表明,寻医  
假满者赴台参查验也为常制如前揭钱明逸举荐朱  
寿昌称:“寿昌称疾寻医弃官,寻医法须二年乃赴御  
(
[
11]5143  
寻医是官员因疾乞医而获得的一种病告,寻医者的  
身体健康状况往往不佳,而寻医地点又多在京师或其他  
州郡,需长途跋涉因此,英宗治平二年(1065)规定,命  
史台看验。”  
南宋乾道六年(1170),《御史台令也规  
:“诸寻医已除籍官,年满乞朝参者,体量委无疾病注  
籍讫,牒吏部閤门。”“诸体量官员因疾者,牒医官局差  
[12]1911  
[12]4146  
官寻医许差送还公人” 。宋代,陕是边疆远地,  
官员罢任分司寻医等异常辛苦政和六年(1116)规  
人诊视,具实状申所属。”  
台参委无疾病方许注  
”,体量有疾患,还需牒医官诊视等,则远远超出了以  
,寻医者可缘路差递铺兵”,不般家者减半,负担 问答”、“拜揖为主要形式体验老疾昏懦的范畴,对寻  
者每人不得过九十斤,逐铺交替,不限官序,止以到铺先  
后为次如或不足,于所在州依数差厢军,不得过至京  
程数”,这无疑极大地减轻了寻医官员往返的辛劳当  
,因犯奸赃等罪而令寻医者和不出本路者不能享  
医者的验视似更为严格此外,还严查验视中的腐败问  
如隆兴八年(1270),郭世苹寻医岁满,“参部,法当  
察脉”,验视之医受其贿”,结果被郑丙执送棘寺”,亦  
[16]694  
即被押赴大理寺受审 。  
[
12]1912  
此待遇 。  
宋官员循资而授差遣,寻医对于官员资序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成考的次数上,只有成考的次数达到一定的  
标准才可理为一任而要关升资序,实历任数则是必备  
条件以知县为例,其两任内,一任实历知县,方许关升  
通判如其任未满两考而寻医,则不许理为一任若在  
任已成两考,偶因寻医罢任,不因罪犯之人则理当实历  
(
)寻医时限  
北宋中期以后,二年方得朝参的寻医之制还是得到  
了认真推行如熙宁三年(1070),钱明逸举荐朱寿昌  
:“寿昌称疾寻医弃官,寻医法须二年乃赴御史台  
[11]5143  
看验。”  
其实,寻医二年应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原则性  
[
12]2618  
规定,具体的寻医时限还与官员疾病及其疗治情况有  
如冯侗于绍兴三十一年(1161)七月赴部参选,就残  
零阙注授监广州亭头场盐税,未赴任间,因病寻医,至乾  
道六年(1170)疾病痊愈后才赴部参选,寻医九年,最后  
知县一任” 。换言之,知县任内满两考,因病寻医”  
是可以理为实历知县一任的,即有资格关升通判此  
,非因体量过犯寻医的选人,任内已满两  
[12]3730  
”,遇大赦,也有循资酬赏的机会 ,不难看  
,在资序的认定过程中,是严防混迹于因病寻医者  
中的过犯寻医。  
[
12]4146  
成功注授 。  
庆元条法事类详细记载了南宋有关寻医的敕令,  
其对寻医时限作了如下调整第一,将九品以内的文武  
官员及九品外的武阶如诸下班祗应等的寻医时间由北  
宋时的二年调整为一年”。规定曰:“诸命官及翰林  
寻医官员注籍,就赴部参选,参选按官资注授。  
[9]30-45[17]162-167  
关于文武官员的差遣注授,学界多有研究  
,
此不赘述这里仅就诸学者未详之绍兴以后无品武阶  
官员的参选作一简单说明绍兴无品武阶从进武校尉、  
进义校尉至守阙进勇副尉等,一共厘为八阶首阶进武  
校尉;第二阶进义校尉,参吏部选;第三阶下班祗应参兵  
[15]209  
院医人乞寻医……满一年许朝参赴选” ;诸下班祗  
[15]210  
应寻医,“若听者,满一年听参班” 。第二,诸外任副  
职事无绾系,非入重格者寻医,“若听解罢者,满三  
147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12]4614  
部选;第四至第八阶进武进义守阙进义进勇守阙进  
勇等五阶诸副尉参刑部选,其中有军功副尉在淳熙元年  
的目的 。  
寻医制度异变为一种重要的惩赃工具,则与士大夫  
[
12]2692-2693[18]68  
(
1174)以后则可参兵部选  
的理念与施为有很大的关系宋士大夫常以宽仁为美,  
不忍以刑废人如北宋刘敞在其父行状中写道:“公资  
不忍废人,虽在刺举之职,外方严见绳墨,内实宽裕,耻  
以察为名,其发挞贪污,必先下小罪去之,毋居位而已。”  
并举李康事证曰:“宁建令李康在事多不法,公先露其擅  
参选注授的实际运作,无疑与宋朝的吏治有很大的  
关系南宋时期,除孝宗朝仍严格按制度注授外,其它  
时期基本实行宽注授”。官员有无寻医及因何寻医,一  
般要在其脚色中注明孝宗时,若发现有隐匿寻医经  
历的,即使已经注授差遣,仍有可能被取消如乾道六  
(1170),右承奉郎江深已差琼管司主管机宜文字,因  
[20]卷五一先考益州府君行状》  
赋民造船等事,康即日移病寻医。”  
宋蔡戡对以寻医处赃污狼藉者及其危害有一段深刻的  
披露:  
[12]4146  
隐匿向来寻医一节,冒授新任”,而遭罢差遣 。  
此后,随着吏治的趋于腐化,在参选中往往将因病寻  
过犯寻医等量齐观,寻医之制也因此成为避罪  
的港湾诚如蔡戡所言,寻医者或经年参选,或遇赦叙  
国家忠厚,与周匹休,风俗习为醇美,监司守臣  
务行宽大,坐视笞辱黥涅与徒隶等,恶伤士类,故不  
忍为甚则持释氏因果之说,宁镌秩罢官,不肯劾  
,必不得已,使之寻医而去赃污狼藉,所不可  
,姑求一二微罪应课塞责,或经年参选,或遇赦叙  
[
19]568  
,复使临民,其害滋甚” 。  
寻医制度的异变  
[
19]568  
上文简单勾勒了寻医之制在两宋的变迁与实施情  
,但在实际运作中寻医制度所表现出的相对于病告的  
异变,可能更能反映宋朝政治的某些深层次问题寻医  
制度在演变过程中虽不脱病告的窠臼,但其实质早已  
成为朝廷和官员博弈的工具对此,可从朝廷奖惩与官  
员钻营两个角度去把握,这两方面既是寻医制度异变的  
集中表现,又是导致其异变的主要原因。  
,复使临民,其害滋甚。  
蔡指出,监司守臣等不肯劾吏主要有两方面原  
:一为恶伤士类”,一为持释氏因果之说”。二者背  
后的逻辑与社会基础其实一也,即优礼士人。“必不得  
,使之寻医而去”,与刘敞父亲刘立之去之,毋居位而  
的理念完全一致这种理念也可在名公书判清明  
卷二胡颖赃污狼藉责令寻医判例中得到印证其  
言一监税官受其妻影响,不复有廉洁之行为胡颖指  
:“此等人若留在仕途,决无改过自新之日即限两日  
()朝廷奖惩  
两年或一年方得朝参入选的寻医法》,显然是一略  
带限制意味的规定因此,朝廷在必要的时候可将不  
[21]40  
取寻医状申如违,径上按章也。”  
淳熙十六年  
俟寻医限满作为一种恩泽”,而使官员得以提前注授 (1189),权吏部尚书颜师鲁也慨叹:“知县寻医,多是在  
[12]3477  
差遣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见诸于史实的仅有南宋初期  
任有公私显过,监司郡守未欲按治之人 。  
()官员的钻营  
的三次恩赦南宋初,时值金人兵火之余,各级官吏多  
[
12]4145  
,因此高宗即位便允许寻医者召保注授” 。绍兴  
各级官员为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而极力钻营,是  
导致寻医制度异变的另一重要原因这种钻营主要表  
现在逃避罪责规避繁难差遣回避上级压迫等多个方  
下面仅就逃避罪罚这一弊端作一简单分析。  
宋刑统卷二五诈伪律对托疾规避的情况作出  
了明确的惩罚规定:“诸诈疾病有所避者,杖一百若故  
三十二年(1162),孝宗登极,赦曰:“应命官寻医侍养,  
[
12]4146  
并许召保注授。”  
此外,乾道元年(1165),孝宗立皇  
太子,也进行了大赦,:“应命官因患寻医侍养,未满  
[12]4146  
而已安居及半年已上,特许参选。”  
这次恩赦寻医  
,不需召保”,安居及半年以上便可参选。  
[
22]400  
惩罚意蕴在寻医制度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可谓是一  
以贯之的,但寻医制度被直接用来惩治官员的情况在北  
宋末徽宗时才逐渐突出如政和三年(1113),权知博州  
自伤残者,徒一年半。”  
南宋庆元条法事类也规  
:“诸命官犯赃,妄称疾病而寻医者,诈疾病有所规  
[15]209  
律加二等,监司郡守徇情故纵者,与同罪。” 《庆  
元条法事类对命官犯赃而借病寻医作加重处理,并规  
定了查验者需结罪连保,这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反制措  
而官员何以借寻医逃避罪责呢? 这应与寻医者需  
解职离任的规定有关熙宁四年(1071),刘挚言:“臣伏  
编敕节文,按察之司所部官属有犯,不得于官属离  
任后始行发挞,虽实不复受理;若犯赃私,虽离任,有人  
(今山东聊城)辛朴奏河北路走马承受焦公衍到博州与  
弟子奸滥等事,朝廷下京西转运司差官体量”,结果并  
[12]4145  
无奸等事”,属于诬告,遂诏辛朴令寻医” 。再如宣  
和四年(1122),朝廷对那些不赴繁难差遣之官员,便威  
胁施用寻医条例,诏曰:“检会诸路久阙县令正官之处,  
依条疾速差注。……已差下人,并限三日催促赴任其  
推避不赴者,依寻医侍养人例施行”,欲以此达到戒堕  
[11]5456  
论告,或因事彰露,即依法施行。”  
不难看出,除犯  
148  
宋朝寻医制度考论  
赃私罪外,其它罪行在官员已离任的情况下,按察之  
司是无权纠举的。  
虽然赃私罪仍在追究范围内,但在实施中因腐败  
续请百日之假。  
第二,祠禄制度的竞争南宋以降,祠禄制度成为  
官员患病乞请的最主要途径之一有些官员陈乞时颇  
[
23]376  
等原因,去职时具体罪名的认定则有很大的人为操作空  
,这应是很多犯了赃私罪的官员得以借故寻医的关键  
所在正如上文所指,按察之官对犯赃污狼藉,往  
为矛盾,如辛企宗以病丐罢,欲乞宫观或寻医” ,但  
陈乞宫观祠禄者要远多于寻医者,这是因为祠禄制度本  
质上是一种差遣,有俸禄与任期绍兴二十八年  
往塞以一二微罪”。南宋孝宗时期,一度申严法禁,(1158),尚书左右司员外郎王晞亮就批评官员因疾求宫  
对寻医避罪的现象出台了补救措施,规定:“今后因监  
观而去的现象:“文武官实有疾病则许以寻医,悯其年劳  
[12]3595  
郡守按劾及百姓论诉已经体究,事在有司者,不许寻  
则优以宫观,此旧制也。”  
旧制乃北宋熙宁年间  
[
12]4146  
。”  
但孝宗后,吏治日益腐败,法禁松弛,出现了如  
之前的情况,而在熙宁以后祠禄制度渐成为处理疾患或  
过犯之文武官员的要途。  
上文所言的许多监司郡守不肯劾吏而反令其寻医去职  
的情况。  
第三,在宋朝优礼士大夫的政治环境下,官员患病  
可以有致仕祠禄分司等多种途径解决,因此整个病告  
制度可以说是不发达的,而寻医制度作用空间之有限也  
就不难理解了。  
除了上文所指出的法律管理上的原因外,有些疾  
病的不易察觉性也是避罪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常有  
官员因不察而遭惩罚,如左朝奉大夫知建康军府王佐  
就因纵使犯赃之上元知县李允升寻医,而受到追两  
南宋以来,寻医制度逐渐异化为朝廷惩治官员,尤  
其是惩治赃吏的工具之一,可以说在员阙矛盾异常尖锐  
的情况下,其在防治赃罪等活动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应该注意的是,以病告处置过犯官员,这本身就带有  
优待的性质清人赵翼在评价宋朝俸禄之制时曰:宋政  
[
12]4146  
,勒停,建昌军居住”  
的处分。  
寻医制度的作用影响及评价  
寻医作为一种病告制度,这无疑是中国古代病告管  
理制度的创新寻医制度的产生固然有国家企图强化  
官员管理的因素,但北宋中期以来日益尖锐的员多阙少  
矛盾下官员参选的压力才是其具有规范力的现实基础。  
但从宋朝的政治实践看,其在病告方面的作用是比较有  
限的这主要缘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24]560  
恩逮于百官者唯恐其不足” 。就寻医制度的异  
化这点来看,借用赵翼之论来作评价,似也颇为恰当。  
同时,由于优礼太过管理不善吏治腐败等原因,寻医  
也为有些官员避罪打开了方便之门,终成姑息之弊政。  
寻医病告制度的产生与异化,可以说是宋朝员阙矛盾与  
优礼士大夫这一特定政治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因此,  
随着宋王朝的覆灭,寻医之制也随即湮灭在历史长河之  
,故而成为宋朝特有的一项病告管理制度。  
第一,这是由寻医制度时长寡恩的特点决定的。  
由寻医而得病告者,需解职离任,二年方得朝参而百  
日之内的病告,官员不解职,有俸禄有时出于优礼的  
需要,朝廷还可给某些官员百日之外的宽假,或准其连  
注释:  
关于桃花源记的创作时间,据张鸿雁《<桃花源记>的文本分析和教学建议》(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一文总  
,学界主要有四种看法:第一,晋太元年间;第二,晋义熙初年;第三,晋宋之交;第四,宋永初二年。  
薛廷珪奉命册蜀先主为司徒条系年,新五代史蜀先主王建于大顺二年被册封为检校司徒事厘定。  
关于天圣令所据蓝本问题,戴建国先生在天一阁藏明抄本<官品令>》(《历史研究》19993)一文中首先提出唐开  
元二十五年令,之后黄正建先生撰文《<天圣令><唐令>是开元二十五年令吗?》(《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提出异  
,随后卢向前熊伟等《<天圣令>所附<唐令>为建中令辩》(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22,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一  
文提出建中令对此,戴建国先生又撰《<天圣令>所附唐令为开元二十五年令考》(《唐研究14,2008)一文对  
质疑和建中令说进行了回应,日本学者坂上康俊刚野诚等也发文支持唐开元二十五年令就目前来看,戴建国等所  
唐开元二十五年令说几为定论。  
还可指法律法律条文。“职事无绾系,非入重格”,似也可理解成官员疏于职守而尚未触犯重要的法规后文亦有召  
”、“验实等语,但这是宋朝通常的做法,应无先入为主的过犯观念因此,笔者认为,职事无绾系,非入重格解释为非  
要进的闲散职事更为妥当。  
参考文献:  
1]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
149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朱瑞熙.宋朝的休假制度[J].学术月刊,1999,(5):87-94.  
3]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4]许乐.宋朝官员休假制度述略[J].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2002,(4):41-42.  
5]许慎.说文解字注[M].段玉裁,.许惟贤,整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  
6]袁行霈.陶渊明集笺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3.  
[
[
[
[
[7]天一阁藏明抄本天圣令校正附唐令复原研究[M].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正.北  
:中华书局,2006.  
[
8]李林甫.唐六典[M].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4.  
9]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  
10]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  
12]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57.  
13]朱彧.萍州可谈[M].李伟国,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  
14]洪迈.夷坚志[M].何卓,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  
15]谢深甫,.庆元条法事类[M].戴建国,点校.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16]周必大.文忠集[G]//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47.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7]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  
18]赵升.朝野类要[M].王瑞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  
19]蔡戡.定斋集[G]//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57.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0]刘敞.公是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1]名公书判清明集[M].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隋唐五代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2.  
22]窦仪,.宋刑统[M].薛梅卿,点校.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3]李纲.梁溪集[G]//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126.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4]赵翼.廿二史札记校证[M].王树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13.  
[
[
[
[
[
[
[
[
[
[
[
[
[
[
[
[
XunYiSystemofOfficialsintheSongDynasty  
HEQiang  
(
SchoolofHistory,Capital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089,China)  
Abstract:DuetothecontrolofCentralGovernmenttoofficialsandthedevelopmentoftem-  
porarydutiesfromthelateTangDynasty,officialsꢁXunYi(i.e.,sickleave)increases.Inthe  
earlySongDynasty,withtheestablishmentofsickleavesystem,XunYireduces.XunYi”  
graduallytransformedintoaspecialsickleavesysteminmidperiodoftheNorthernSongDynas-  
ty,whichiscausedbythesurpassofdesiredtobeanofficialthantheofficialvacancies,andin  
returnbecameafoundationofXunYiꢁsmonitoringpower.SincetheSouthernSongDynasty,  
thegovernmenthasmadeuseofthatsystemtorewardorpunishofficials.Thechangeofthesick  
leavesystemprofoundlyrevealspoliticalenvironmentoftheSongDynasty.  
Keywords:theSongdynasty;officials;XunYi;sickleavesystem  
[责任编辑:凌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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