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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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探索:1952年前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

2019/1/9 9:37:3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西部边疆史地

 

作者: 王立桩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以川北行署平武藏区自治委员会成立为考察中心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平武藏族自治委员会;地方政府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参观团研究(1949—1956)”(18BZS129)
基金类别:国家级(含部局)

中文摘要:
    中央人民政府于1952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之前,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施、“民族自治区”的创建,几乎均由地方政府推动。就“民族的区域自治”政策实施而言,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这段时间构成人民共和国初期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试验探索期,对政策完善、制度成型产生了深远影响。1950年8月成立的“平武藏区自治委员会”,作为新中国成立最早的民族区域自治机构之一,对研究试验探索期政策实施的背景、特征、效果等学术问题具有重要的样本意义。通过对平武藏区自治委员会成立缘起、过程、影响等环节的研究,我们认为,川北行署在平武藏区的实践探索,有助于中央政府总结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的经验、完善政策及制度设计;地方政府实施区域自治政策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诸多不足,反映了完善顶层设计之迫切,亦为中央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并制定“实施细则”提供了借鉴。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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