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英国劳资纠纷化解机制的嬗变
2017/9/7 9:46:57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历史学
作者: 初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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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英国;劳资纠纷化解机制;家长制;仲裁制;劳工法令;治安法官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近代英国劳资冲突化解机制的形成研究”(13BSS029);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英国工业化进程中集体谈判制度的形成研究”(12YJA770028)
基金类别:国家级(含部局)
中文摘要:
随着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的开展,劳资纠纷与冲突日趋普遍与激烈。为此,英国政府积极变革劳资纠纷化解机制,改变前工业化时期以管制为核心的家长制劳资纠纷化解机制,转而采用以仲裁为主要内容的劳资纠纷化解机制。英国劳资纠纷化解机制的这一嬗变,发端于1756年法令的存废之争,完成于1800年《结社法》的颁布。纵观18世纪英国推行劳资立法的实况,以家长制劳工立法为核心内容的厘定工资条款和学徒制条款渐次废弛,而仲裁条款成为劳工法令的新内容。与此同时,作为国家化解劳资纠纷的权力主体,治安法官逐渐放弃“家长”的角色,转而发挥“仲裁者”的角色,仲裁制遂取代家长式管制,成为18世纪后期英国劳资纠纷化解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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