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标准。 “理”、“词”、“法”三者的互动关系,实际上可组
合成以下四种情形:“精于理,工于言,深于法” 者,为
至文”;“ 深于法而拙于词、疏于理” 者,“ 犹不失为
三
“
饶宗颐《〈天啸楼集〉跋》追述了父子间一段极具
文”;至于“理精”、“言工”,却无法度者,是“不成文”
的;而“背理而伤词”者则完全可以不予置评了。 由此
看来,“法”、“言”皆剥离了道德附着的因素,提高到了
纯粹的文艺美学层次上去了。 饶锷进而又在《郑蕃之
墓志铭》中列举“左、史、韩、欧、曾、王、归、姚”之文,作
为契合“ 精于理”、 “ 工于言”、 “ 深于法” 标准的典
深意的对话:
ꢀ 往年,宗颐曾固请将诗文稿分类编刻。 先君
ꢀ
不可,曰:“学问之道,考据、义理为先,文章其余事
耳。 吾方钩稽乡先哲遗文,焉有余力从事于此?
且吾所为文,皆随笔直书,殊乏深意,其日力又不
[
1]158
逮,安敢妄祸枣梨?”
[
1]77
范
,基本上已将中国古代散文史上“第一流” 的作
饶锷的这番解说,基于“当下” 语境的体验,对当
时尚有一定生命力的乾嘉学派和桐城派进行了整合性
思考,试图重构散文评鉴的标准。 众所周知,桐城派与
乾嘉学派一直有着良性的互动,共同努力完成了“义
理”、“考据”、“词章”三而一之的“义法” 论建构。 戴
震《与方希原书》说:“古今学问之途,其大致有三:或
事于理义,或事于制数,或事于文章。 事于文章者,等
家作品囊括在内了。
因此,“义法”的彰显,使“欧体”所蕴涵的“法度”,
获得了一种属于“近代性”与“性灵化”意义上的解读,
从而指示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作文”门径。
首先,注重协调“气” 与“法” 的辩证关系。 饶锷
《
与冯印月书》说:“欧阳公自谓得力韩文,今观其文与
[
9]144
韩似不类,然按其义法,寻其声调,与韩靡弗合也。 盖
而末者也。”
文章”都是围绕着“闻道”(亦即“义理”)展开的。 这
一表述,可与刘大櫆《论文偶记》“文人者,大匠也。 义
求理义,就是求“大道”,故而“考据”、
[
1]74
“法”多
退之运法于气,永叔运气于法,殊途同归。”
“
存乎“字句格律篇章”的“形迹”之中,“善学古人者”得
[
1]74
。 从自然创作观念
[
10]3
其神气,绝不会从“形迹” 入手
理、书卷、经济者,匠人之材之论料也”
互为表里。
来看,欧体似乎更可亲可爱,更容易接近与模拟。 当
然,饶锷非常肯定韩文,尤其欣赏韩文不随人短长、自
得佳趣,故其《答某君书》说:“韩退之尝为文矣,当其
大称意时则人以为大怪,小称意时则人以为小怪,其自
审成薄不足存,则人以为绝佳,是文章之佳者固众人之
饶锷自称是个不讲“宗派”却究“法度”的人,“顾吾学
虽数变而终不囿于宗派之说,惟吾法之是求”,对散文
创作自然也提出了是否应该符合“义法” 的要求。 他
在《答某君书》中说:
ꢀ
ꢀ 夫文章之事,盖难言矣……大别言之,不越二
[
1]76
所不好也。”
这种“君子固穷”的姿态,也是另一种
端:一曰散文,一曰骈文。 是二者,虽宗派各别,旨
趣互异,顾其所以为文之法,莫不有一定矩镬存乎
其间。 故为文章者,首重义法,次论至不至。 精于
理,工于言,而又深于法,文之至焉者也。 深于法
而拙于词、疏于理,犹不失为文也。 若理精而言
工,无法度以运之,则不成文矣,而况于背理而伤
个性张扬的体现,亦即以另一种方式达到了“各由其性
而就于道”的写作境界。 《答某君书》还以“吾邑某公”
[
1]76
,强调
学韩“于古人为文义法盖梦然未之见” 为例
“
义法”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当下的义理“活法”,早就
给人们抉出了正与变、死与活、深与浅等为文之法,因
此,在当前“活”的散文语境中,完全可领悟出韩文的
神髓,以重构“活”的韩文、“活”的韩愈。 同时,饶锷还
谈到姚鼐以“义法密而修辞朴”教人的技巧,进而指出
姚文却“正坐法太密、词太朴”,殊乏“雄浑之气”,“往
往流于薄弱”,唯有《登泰山记》 一篇“于法外运气”,
[
1]77
词者乎……不识义法之人,又乌足与以论文?
在近代语境下,饶锷并未固守桐城藩篱,而是认为
这一“义法”论必须有所改造。 这与同时代包括桐城
名家在内的许多人的认识是一致的。 例如,姚永朴《文
学研究法》“所谓‘义’者,有归宿之谓”的说法,就在有
意与无意之间淡化了“义”的“儒本”意涵,意在凸显具
体技法的美学效应,“所谓法者,有起、有结、有呼、有
[
1]75
“故佳耳”
。 相对而言,曾国藩及其门人能扬长避
短,后来居上,如曾国藩“厚集声彩”、“充以瑰玮雄大
[
11]92
应、有提缀、有过脉、有顿挫、有勾勒之谓”
。 饶锷
之气”,吴汝纶在乃师基础上进一步探源先秦诸子,
[
1]75
。
也在既有框架内细化了“三点论”的有机构成及其变
化形式,指出与“三点论” 相对应的“精于理”、“工于
言”、“深于法”,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要有足够的
“翻去波澜,一归崇奥”,自铸伟词,力矫姚鼐之弊
可见,“义法”的辩证性存在,实际上最大限度凸显了
文章因时而变的“当下”语境。
“
协同效应”方可作为全面衡量文章优劣的审美评价
其次,深明“辨体”之法。 欧阳修特别注意散文文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