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log title
搜索
!"卷第月  
#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  
+/.,/-;#)*##  
)*##  
#
+%,-./&%01234,/.(%-5/&6.278-92:;!1%32/&1328.389<=2:2%."  
明治前期日本思想家  
对国与民关系的近代性阐释  
许 晓 光  
!
!
!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成都>#**>""  
摘要  
!
明治前期  
他们谴责了传统的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不合理关系  
释了人民对国家和政府的权利和义务提出政府职能在于保护人民最大利益  
对如何协调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提出了非传统的近代新观念  
关键词  
明治前期日本国家职能政府与人民关系近代阐释  
#
日本思想家在吸收西方国家学说的基础上  
#
对国家政府职能  
论证了政府与人民应有的正常关系  
协调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并  
"
人民与国家的关系作了深入探  
!
!
索和近代性阐释  
!
#
#
重新解  
#
"
#
!
!
&
&
&
&
中图分类号!X!#!EB#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D@!#@')*##(*#D*#@@D*C  
!
!
!!  
明治前期解  
#
#
对国 论述这一问题 如斯宾塞就曾强调国家职能在于保  
家政府的职能以及在近代化国家中政府与人民应当 护,*当我们同意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保护%%%实行同  
等自由的法规%%%维护人们的权利时  
&
有怎样的相互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宣传  
从而为即将构建的与原有的幕藩体制截然不同的新 就给它指定了不仅保护每个公民免受其邻人侵害  
的国家体制提供了可资参考的理论依据 在论证这 而且保卫他和整个社区一起  
不受外国侵略的职责  
些问题时  
化中的政治学说  
近代政治学说中的国家观念作为思想依据  
们对上述问题的阐释呈现出与传统思想具有非连 谋其个人的利益  
&
续性的近代特质 对这一重要问题学术界几乎无 因为大多数人关于欲求和效用的观念是为肉体的本  
人关注至今尚未见到专门研究的论文 本文拟依 能和情绪所支配  
只顾眼前 因此之故若无政府  
据当时的原始文献按照文本自身的含义对其加以 武力和法律以约束压抑人的欲望与无节制的冲动  
梳理 需要说明的是  
实施权力的政府  
一 对国家政府职能的非传统阐释  
#
#
我们实际上  
#
&
#
#
日本思想家们并非继承东亚传统思想文 00保护%%%这是人们通过政治上的结合所寻求的  
(#)##!  
#
而是吸收了当时相对先进的欧美 东西&+ 斯宾诺莎则认为国家的职能就在于用强  
因此  
他 制力协调社会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每人都  
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凭清醒的理智  
#
#
#
#
&
#
#
&
#
&
#
'
#
#
(
))")  
&
#
此文的  
*
+
包括国家权力及 社会是站不住的&+ 也就是说  
#
如果没有国家的  
社会就不会得到安宁所以  
国家政府的根本功能就在于协调国内各个具有不同  
首先不可回避 需求的人相互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将各人的欲望  
近代西方思想家曾多次 限制在合乎秩序的范围之内以保障人们各自的合  
&
各方面专政因素作支撑  
#
#
!
要阐释国家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的是论证国家政府的职能  
#
#
&
#
收稿日期!)*#*D##D!*  
基金项目  
!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  
*日本近代早期非传统政治思想研究+!批准号*"+Ih**!""的研究成果之一&  
# # # #  
男江苏扬州人历史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主要研究亚洲历史与思想  
作者简介  
!
许晓光!#C@@%"#  
文化  
&
#@@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法权益  
日本思想家们吸收了近代欧美先进国家的相关 理之资用增益总国之幸福  
国家学说对国家职能问题作了近代性阐释 著名 权利平安可正国中之礼序  
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根据西方近代契约学说从不 之道以增殖国益 故一切国民皆可向国家要求  
同角度论述了有关国家的职能 国家理所当然地应该满足人民的要求  
就是承受了人民的委托遵行约法 启蒙思想家加藤弘之较为细致地论述了政府的  
无分贵贱上下皆可享受其权利并须做到法制正 职责问题 他先指出社会上有关政府职能有两种不  
奖惩严明和大公无私&+ 即政府是按照与人 正确理论  
一种认为政府职务仅在于保护臣民之生  
民的契约建立所以是受人民委托行使政治权力  
因 命权利私有三者00而其它均非政府职务+$另一种  
而应当依据契约法律执政并做到公正平等保证 主张  
人民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他认为政府最重要的 得到幸福而不罢休  
&
民平安#*首先国家要达立国之本意  
&
国家宜以所经  
勉力保其自立护国民之  
统合众力长相济相养  
#
#
#
&
#
#
#
#
#
&
(
?)"@  
&
他主张,*所谓政 之  
+
#
&
#
#
#
使全国人民  
#
#
#
&
(
!)#*#  
'
,
*
#
#
!
"
#
#
*
臣民交往上之诸事皆应由政府干预不使其  
#
#
&
#
无论如何皆不应放任臣民不  
职能是保护人权,*保全财产生命荣誉乃人之权利  
#
+&加藤认为#*此二论皆不足取+#从而提出了自  
称之为人权 所谓人权 政府的职责首要的就是  
,
要保护此人权在人的 保护人民的利益 教化即教育人  
人们仅凭个人力量难以 民  
称之为政 第二段称为劝导  
建立宪法之类以之保护臣民  
若无道理则丝毫不许相害  
乃与身俱来之权利之义也  
性质举动善恶相混之社会  
#
&
#
己认为正确的第三种主张  
另一个方面就是  
第一段称为保护  
#
谈到第一段保护已如前述乃指  
谈到劝导皆指教化  
政府对人民的事既不能完  
&
#
#
*
+
#
&
他说,*政府之职能分为二段  
#
完成  
#
于是创立政府保护一国人民之人权  
#
&
#
#
(
B)?  
&
政事乃为保全人权之方便也&+  
#
&
#
(
")CCF#**  
当然  
消极角度论证  
#
福泽所言之保护是一种积极的行为  
&从 抚育等事&+ 因此#  
福泽认为政府职责在于消除人权的 全放任不管也不能过多干预  
#
#
&
妨害,*政府之事皆为专一于消极地消除妨害  
#
而不  
加藤在名著  
.
国体新论中进一步强调了国家职  
大社会小政府的特点 他认为  
,
因此君主政府之职责概言  
使其生命权利和所有权安全  
帮助其风俗知识及其诸业走向开  
更约言之即除谋求人民安宁幸福之  
君主政府为了保护劝导人民  
/
(
@)B@>  
在于积极地兴利&+ 从这里可以看出西方学者潘 责的公共性质和  
*
'
+
&
恩限制政府权力随意扩张的思想对福泽的影响  
这种思想出发福泽主张政府不要干涉人民私事  
以政府之权干涉人民之私或特别勉励保护之或 以及劝导此人民  
特别妨碍禁止之结果皆事实上有害无益 此外无他  
津田真道从立国本意论述了国家的职能  
在于统合散乱的民力正其条理  
增加国益民福 若夫人民仅天然同居而成 不能为了自己而使役人民  
则民力分散而不统一  
上也阐明了国家的职能是为了协调社会矛盾  
管理社会增加人民的福利  
没有国家这个表面上凌驾于各社会阶层之上的强大 福  
力量的控制和协调人民自由形成的社会组织将无 想如出一辙  
法控制人民相互之间的争斗杀戮 津田称这种强大 的干预限制政府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的权力为国家 可以代表本 主张落后国家应当向欧洲先进国家学习  
有对其臣民以及他邦列国行事之 要一点就是政府尽量少干预人民活动#*随着开化进  
国难成其国 此权位首先虞国 行政府避免过度干预之弊决不忘尽量任民所为  
正礼序纠合兆 否则便不能称为真政  
通国之大权位以成其他一切小权 著名政治思想家小野梓受英国边沁的影响  
称之云主权操此主 功利主义政治思想的角度论述了政府的职能  
君主代表国家行使主权  
作用是为了保护人民增进全国的最大幸福  
&
*
国家之重点全在人民  
#
#
#
#
#
#
便是保护此人民  
#
'
#
*
#
#
#
'
(
>)@)  
#
+
&
#
&
#
&
他主 外一事也无+$他承认  
有权立于人民之上统制之+#但又指出#*君主政府决  
*
#
,*立国之本意  
#
#
#
理政令  
#
&
#
施行其权力通常只能止  
且屡相斗杀&+ 这实际 于与人民公共交际有利害之事件上  
其它纯粹私事  
并通 则不能涉及00若君主政府连此等私事犹得以裁  
如果 制各民将丧失自由之权因而必然不能谋求安宁幸  
考察加藤的论述实际上与福泽的思  
即主张政府尽量减少对人民社会活动  
为此加藤还  
其中很重  
(
?)?#  
#
#
#
#
*
政令+!法律  
"
#
&
#
#
(
C)#B?F#B"  
+
&
#
#
#
&
#
&
#
*
主权+#主权的作用包括  
*
#
国称本国之名  
#
+#*盖若无此权位  
#
&
#
#
#
(
")#*?F#*"  
之保存  
#
保护国家国民之权利平安  
#
#
+
&
民之力且辅翼之  
&
#
位之本原  
#
设一个特称区别之  
#
#
&
边沁  
(
?)?)  
权之人称为君主  
+
&
#
其 主张快乐和痛苦主宰着人类的一切,*自然把人类置  
保护国 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  
#
&
只有  
#@>  
!
许晓光 明治前期日本思想家对国与民关系的近代性阐释  
(
#B)C?  
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  
是非标准因果联系  
这一被支配地位把它当作旨在依靠理性和法律之 行为  
手建造福乐大厦的制度的基础&+ 从这一原理出 必须完成  
边沁认为谋求所有利益有关的人的最大幸福  
他说,*国家作为应保护人民之政府  
是人类行动的正确适当的目的00是所有情况下人 为之保护  
类行动特别是行使政府权力的官员施政执法的唯 由权利或作为行政官而左右司法权  
一正确适当的目的 或作为有司干预天子之权或因私意爱憎而  
于谋求人民的最大幸福  
小野梓吸收了这种功利主义思想  
什么是真正的统治者主张 及其具体表现  
就是真统治者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可能脱离苦  
乐而存在  
夫性理将吾人置于情之治下  
故于苦乐二者之中  
吾人终不能脱其总理00如事 压危害社会秩序的职能却提及较少  
之利害理之曲直因果之善恶报应之良否素来比 种不完整的阐释是因为明治前期日本社会刚脱离  
较二者而判断之&+ 由此小野主张国家和政府 封建专制的幕府统治不久  
政府在维持了一段时间  
职能就是拔除痛苦保护快乐 随着自由民权运动的蓬勃展  
他说,*又若不能拔 的宽松舆论环境之后  
除可恶之苦施予可好之乐之政 逐步加紧了对被认为构成对政府威胁的社会舆  
政之目的若在于拔除被统治者之痛苦保护其快 论的压制同时随着新的日本国家完全确立的议会  
苟有违背之时因违背其情终不能导致其治平 选举和宪法颁布日期越来越临近许多思想家深感  
&+ 他认为政府的这一职责也可称为与其权利 有必要向人民反复宣传政府对人民履行保护职能的  
相对应的义务,*所谓政府对于人民之通常义务  
乃 重要性以促使新的国家政府加强对日本正在兴起  
在于能保全维护庶民幸福之大旨努力增加人民之 的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从事这种经济的资产阶级和豪  
欢乐减少其痛苦 故制法谴责不良而惩罚之乃政 农等阶层的切实保护  
总是  
对国与民关系的近代性阐释  
同时又如何使 在阐释国家和政府职能的基础上  
施政对人民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大限度 点论述了国与民的关系即国家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民权理论家植木枝盛特别强调政府对人民的保 问题 这方面的政治思想极为错综复杂其中一些  
护职能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职责 它们主  
他说,*设 论述与前述有关政府职能的理论密切相关  
立政府制定法律即如上述是为了由政府制止侵害 要包括以下几方面近代思想  
他人之自由同权者 由政府保护万人之自由权利最 谴责国与民之间传统的不正常关系  
便利也 由此政治之大趣意在于国家平安地保护 不破则不立 要阐释政府与人民的正常关系  
万人之自由权利使其自由权利不失均一乃政治之 首先必须否定从封建时代流传下来的传统社会关  
大要诀 福泽谕吉针对明治前期人民仍毫无政治权利的  
上虽无不同 谴责了政府与人民之间传统的不正常关系  
但施行此诸项文  
人民唯有听从其指挥 不仅  
就连全国土地乃至人民身体也不得不成王室  
当时动辄在事物前加上  
唯因若不为之#!人 云日本国内土地和人民之身体皆为政府私有物品  
#
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  
&
&+ 植木清晰地指出  
#
政府保护人民权利  
不如说是政府为了保卫自己的他律  
因为这是法律规定义务即便政府不愿意也  
政府如果不依法保护人民将会引起动  
不为应当  
剥夺人民之自  
或作为军人从  
#
与其  
#
#
俱由其定夺00功利原理承认 说是自发行为  
#
#
&
#
(
#*)@?  
&
#
#
#
*
#
&
#
#
而施行不当为之压制束缚  
#
'
#
#
(
#*)@?  
+
#
强调政府执政之目的在 事行政  
枉法之类  
首先论述了 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施行  
苦 混乱  
#
#
(
#@))@>  
&
#
皆无不乱&+ 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  
#
#
否则将造成社会秩序的  
#
*
+
*
&
+
#
从上述各位思想家论述的国家和政府职能分  
&
他说,*吾人所思真统治者为谁- 00 析  
#
他们大都侧重强调国家和政府对人民具有保护  
职责这一面但对于国家机器的另一对内职能即镇  
之所以出现这  
&
情为何物  
#
云苦乐也  
&
#
#
&
#
#
#
#
#
(
##))#F))  
#
'
&
#
'
#
为政非政也  
&
盖为 开  
#
#
#
$
#
#
#
#
#
(
##))!  
#
#
#
#
&
#
&
(
#))#@  
府应尽之通常义务也&+ 即政府施行政治  
应当考虑怎样使人民获取最大利益  
#
!
#
#
思想家们重  
&
#
&
#
#
&
&
'
#
&
&
! "  
&
#
#
&
#
#
#
&
故国家之政治00在同等保护万人之道理 系&  
但毕竟因弱者常被强者所侵害控制 状况  
# ' # #  
&
(
#!)#)CF#!*  
宁可应当最留意保护贫小之辈&+  
他认为政 他说,*人们生活状况虽逐渐丰盛#  
而决非 明之权全由政府掌握  
# # #  
法律 如此  
府这种最重要的职能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政府发善心 政府状态进步  
趋于宽松如给予民权允许自由等  
公平虚心而为之  
&
&
他说,*自古以来  
#
#
#
#
#
'
#
决非仅因其明 私有&+他指出  
#
*
+
字 即  
#*  
白事理'!政府  
会忽生出其变#!政府  
"
#
(
#>)#??F#?"  
"
"
考虑会至自招其损害然 00天下之权全归王室  
+
#
尽管时代已经发  
#@?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生重要变迁  
与此类似的观点  
他不点名地谴责了日本当时的社会实际  
君主擅制之国中  
仆妾故作为其臣民  
之事也不能由自己处置  
#
但这种状况却始终难以彻底改变  
&
#
不能施行厌恶不正之政 反之若人民无智卑  
毫无活泼自治之风气政府亦自习惯于专制之  
他抨击  
&
#
#
加藤弘之也表述得十分尖锐  
&
#
#
&
他说,*在 易  
#
以至于不欲从事宽裕公正之政+&接着  
#
#
因据说天下百姓乃为国君之私有 了日本当时政府与人民关系处于非正常状况,*诚见  
不用说参与国家之事连自己 东洋诸州之暴状政府颇呈专姿剥夺人民之权利  
丝毫不能建立所谓不羁自 人民也恬不怪之 不仅不怪之反而却服从之至自  
连做梦 己唯命是从以为国民之本分 反之欧美诸州之人  
皆别想谈论权利义务之道理00不是因百姓而有君 民  
自身干预政事故知权利之重要 又许多人理解  
反而乃为了一位君主百姓才有存在之理由实 政府为何设立与否之理假令政府欲巧施奸计人民  
在是卑鄙之道理&+ 他还针对明治政府此时日益 也早已察觉  
加紧的舆论压制  
含蓄地谴责了政府压制人民而导 指出,*或政府虽如汲汲于严峻警察法  
致双方关系不正常的现象  
民参议国事之制  
厚薄但即使为人智未达到可设立此制之地位之国  
政府也无权秘匿国事使人民丝毫不能了解  
制之姿态 为何 政府之事即人民之事  
即人民之力政府之财即人民之财人民为本  
乃末也 若欲为末而忘本以末压本是自招致人民 或政府设立救贫法  
离反 专于集权酿生地方之疲弊  
与甚至了解国家大事另一方面又对人民实行越来 谋求国益里面为相反之奸计者  
越严厉的压制完全忘记了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这 严厉批判了明治政府的表里不一  
不仅违背了政府建立的本意同时也很可能导致整 人民之间关系紧张的非正常现象  
个国家的迅速衰亡 论证国与民应当具备之正常关系  
西村茂树批评明治政府的改革只考虑政府不考 上述对政府与人民不合理关系的深刻批判  
虑人民 考虑到 使思想家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宣传政府与人民之间  
人民之便与不便而为之者也 本邦近时之改革不 应当具有的正常关系 如福泽谕吉主张政府与人民  
顾人民之便与不便专依政府之便与不便而为之 首先应当具有一种平等的关系  
如租税如历法尤其应当考虑人民之便与不便进行 所谓人民只唯其名目不同职业有别  
改革但惟政府之行政事务之便利而谋很少谋人民 有上下区别 政府尽责保护人民扶助弱小  
之便与不便&+ 西村在此相对和缓地批评了明治 暴  
即其当务之职责不足称之为分外之功劳  
政府与人民关系的不正常状态  
另一位民权理论家 违背分工之宗旨&+ 也就是说  
马场辰猪除了批评政府与人民关系的不正常状态 作了许多保护工作那也是政府领取了由人民的纳  
还主张人民起来改变这种状况 应当履行的职责并非政府建立了  
府与人民之关系亦如此 当政府独握大权 不值得特别的称赞  
治时人民丝毫无法与之相竞争决不能寻求权利之 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正常关系  
伸张 应可奋而伸张之  
而为之可充分培养权 一种像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契约关系#*政府作  
&+ 即人民应通过争取和培养自己的权力  
来 为国民之代表乃根据国民意志而行事者也 其职  
责不外乎惩罚罪人与保护无罪者  
自由民权运动中立志社宪法预案主要起草者坂 但由于凭一人之力对付众多恶人而防范之  
本南海男则论述了东西方人民与政府关系之差异 建立政府代表国民尽其保护善人之  
他认为一国之政事是否善良公正取决于  
人民智 职责00而且既然政府代表国民成为可行使权力  
政府也亦归于善良公 者则政府所为之事便为国民之事国民必须服从政  
#
#
#
#
#
#
#
&
#
#
立之权利00因此首先于政府与臣民之间  
#
#
&
#
#
#
&
#
#
#
#
#
(
")C)  
()*)!)  
#
击破其不正隐密00+ 坂本还具体  
#
#
制裁国中之  
又破坏监守自  
追究人民之欺伪  
或政府又欲减少国  
又滥用租税 或政  
而欲开发人智在另一  
又钳制作为脑力发达源泉之吟味穿凿之自由  
欲对国内贫民施行仁恤在另一  
如此表面为类似  
&
他说,*凡是否设立使人 盗贼  
#
保护人民之所有  
$
在另一方面  
或政府虽严密审判法  
又背叛自由之誓书  
在另一方面  
兴盛教育之道  
#
#
虽固然不可不由人智开明之深浅 由之责  
&
#
$
#
#
另一方面  
#
&
#
#
以成压 费  
#
勉于节减百事  
$
#
&
&
-
#
政府之力 府创立学校  
#
#
$
#
#
#
政府 方面  
#
&
&
#
#
#
$
(
#?)#B!  
'
国家衰亡也&+ 即政府一方面不让国民参 方面  
#
#
&
(
)*)B#FB)  
#
#
#古来不少&+  
出尔反尔造成与  
# #  
#
#
#
&
&
! "  
#
&
他说,*听闻西洋诸国之制度改革#  
&
#
&
#
&
&他说,*所谓政府#  
#
其地位不应  
压制强  
仅未  
即便政府为人民  
#
#
#
#
#
#
&
#
#
(
#")@  
#
#
#
(
#>)#B@  
&
#
#
#
#
&
他说,*一国政 税构成的俸禄后  
#
#
&
'
执掌政 什么特别的功劳  
#
&
#
#
福泽认为  
#
#
应当是  
#
#
(
#C)#*?  
保持与政府的正常关系  
#
#
&
&
&此即国民意志+#  
#
却难以  
*
#
&
承担+#所以才  
*
#
,
#
*
德之深浅+#*人民之智德若深  
#
#
#
#@"  
!
许晓光 明治前期日本思想家对国与民关系的近代性阐释  
府法令  
并非服从政府制定之法律  
国民破坏法律并非破坏政府制定之法律  
坏自己制定之法律 破坏其法而受惩罚并非受政 下同利之权利等  
府惩罚乃由自己所定之法惩罚 若形容此意国民 驭恭顺其命令之义务  
一人发挥二人之作用  
即其一之作用为建立政府 让自己之财产缴纳租税之义务等&+他指出应当将双  
代表自己其二之作用为遵守与政府之约定服从其 方的权利义务用必要的规则确定下来这种规则  
法接受保护 即政府与人民双方的权利与  
福泽进一步强调这种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契约 义务均在国家宪法中明文规定因此皆应严格遵循  
关系非常必要人民应当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这一点 没有一方可以例外  
应当抛弃长期以来流行的所谓官为民之父母等十 这种双方权利义务并重的契约思想另一位民  
分落后的传统思想 称国君为 权理论家儿岛彰二也有所论及  
民之父母称人民为臣子或赤子主张政府工作为牧 野蛮人民中因不认识其真理  
民之职在中国将地方官称为某州之牧 此牧字若 度而其权利几乎没有 因政府素来有保护人民之  
为豢养兽类之意则将一州人民如牛羊看待将其名 义务随得其权利因人民有受保护之权利随产生  
称公然标榜 即政府先有义务后有权利人民先有权利  
事实政府与人民原本并非有骨肉之缘实为陌生人 而后有义务  
之交际 在陌生人与陌生人之交往中情谊不起作 注意儿岛在此强调的是  
必须制定法规契约之类互相遵守毫厘必争反 民先有权利而后有义务  
而能使双方相处圆满  
也就是说要指望政府官员象亲生父母那样  
着对亲子的感情来对人民施行善良政治而人民则 己的义务  
将自己的切身利益寄托于政府官员的良心发现或 责就是保护人民  
道德内省等偶然因素上是非常不现实和不安全 当先履行保护人民的义务  
政府与人民的平等关系只能靠契约即近代化的 植木枝盛特别强调了人民与国家之间关系密  
法制来建立和维系 福泽谕吉的这一理论完全抛弃 切如唇齿相依 组织国者  
了东亚社会流行千年的陈旧观念与长期以来受儒 人民也 故国之强由人民强国之弱由人民弱  
学传统的仁政思想影响而被人们普遍认可的政 之安危盛衰也莫不由国家之组织法 国之独立由人  
府施政主要依靠道德约束的传统理论彻底决裂将 民独立而得伸张国权要伸张民权之后方可得  
政府的地位置于法律约束之下为创建近代化法治 民不独立即使象独立也非真正独立 民权不伸张  
国家提供了近代化的理论依据 福泽还以英国的政 国权也不能充分伸张 若然则国家若欲获得强盛  
治为例赞扬了法治国家内政府与人民的正常关系 贯彻独立以不丧失安全必不可不养人民的实力元  
恰如此上等家族不仅 气  
而且在心中忘记了侵犯之事也 了当时社会上不少人主张先伸张国权  
无侵犯之人民益亲 以维持社 的观点 依据这一论点植木主张政府与人民应当  
政府非天也  
且若又分而论之  
而我辈人民也亦国家中之一  
同为国家中之一部分其本完全同等乃无所  
若然则人民乃人民之人民绝无如政府之  
使其卫国之权 人民之理 人民之天便人民也 人民之自由  
因此无论  
&
此亦国民与政府之约定  
乃服从自己制定之法 务  
乃破 民之权利  
&
故国民服从政 有之义务  
或为天下防御内患外寇之义务等等  
有应受政府保护之权利或应共同享受天  
若说其义务有应当仰赖政府制  
或应为了政府赎取费用  
#
还有从事兴天下同利  
'
除天下同害之义  
若又说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FC)  
(")C#  
+
&
可称之为宪法  
+
&
#
#
#
#
#
&
*
+
#
&
他说,*在亚洲诸国  
#
&他说,*在未开化之  
#
对君主之义务颇为过  
#
#
#
#
&
#
&
#
#
#
$
#
&
岂非过分无礼- 00然而再仔细考察 其义务  
&
#
(
)))#>*  
#
#
#
是所谓民者国之本之原因&+ 应当  
&
#
*
政府先有义务后有权利  
的辩证关系显然他认为人  
是国家的本源但在实践中又属于  
故应当先拥有权利之后才能尽自  
政府由于是由人民推举产生其职  
在实践中又属于强势一方所以应  
再享受权利  
#
#
#
#
#
+
#
(
!)#)?F#)"  
&
此乃国法之起源&+  
民是国家建立者  
凭 相对弱势的群体  
反之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说,*国之元素人民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说,*英国王室与人民之间  
#
#
#
不可不保自由权利&+ 植木用这种理论反驳  
没有相互侵犯之事  
无侵犯之国王益贵  
会之秩序  
加藤弘之则强调政府与人民的正常关系应当是 府乃从事国家事务之机构耳  
双方都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第一为制驭臣民使其服从命令者权利  
赎取天下之公费可向臣民征收租税之权利  
当天下安危之秋可向百姓征发兵役  
利等 又云其义务有应当保护臣民之生命权利  
#
&
#
再扶持民权  
#
&
&
#
(
)#)!*?  
#
可云人类最大之美事&+  
处于平等地位,*夫政府乃政府也  
#
&
&
#
&
他说,*譬如政府之权 府乃国家中之一部分  
&
#
#
&
另外为 部分  
&
#
#
#
&
又如 异者也  
&
#
#
#
#
&
#
(
)B)#">  
&
#
'
私 也&+ 他还强调,*国家因民而建立  
&
#
#@C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国家迄于何时  
有国家的表面强大而使人民穷困  
等力量削弱  
制政府之强  
力衰弱而渐渐衰弱  
的根本宗旨是以民为本  
政府之间就应当地位平等  
政府势力强大而实际上因人民太弱  
个国家的衰弱  
人民对国家和政府的权利  
在这一问题上加藤弘之的论述最为具体  
依据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理论阐述了人民对君主 管内之命令也+$第二是向国家交纳赋税  
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  
他指出,*人民为国家之 家正常运转所需的物质条件#*居民第二可务之通  
重点君主政府特为人民而存在  
提供国家为达其本意须要之资用也+&当然  
保护而得其安全  
故敢有权寻求其保护&+然后又表 田认为这种遵守法律命令并非无条件的  
明人民不仅有权利也有应尽的义务 加藤认为主 服从君主及头长之命令但并非谓应如奴隶云君主  
要包括了三方面义务一是人民必须承认君主政府 头长之命 君主亲操万机只管任  
之权利对其命令和处分不可不负有谨慎恭顺之义 一人之私欲私情事神等践踏人民之正权暴政虐  
+$二是为了维持保证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的庞大 下  
滨于殄灭社稗假外国之兵威压本国臣民之正  
国家机器必需各种经费因此人民得负有应按家 义或至故意向外敌卖国以拒不服从王命却反成  
国家若忧于内 为本国正民之正义也 君主发布危害人民  
故兵备不可不经常 利益的命令人民不仅可以不服从甚至起来反抗君  
因此人民不得不负有舍弃身家性命服军役之 主也属于正义行为  
泽井尚次发表论文阐述了人民与  
鲜明地提出了近代民主主义思想即人  
人民担负 民才是国家主人  
加 官吏作为代理人  
提出了人民对国 事务之权委托于代理人  
一方面应当服从政府 一家损亡之事主人若旁观之  
以谨慎遵奉君主政府之命令为常则 若正常主人必怒而谴责代理人  
纵令我所见有相异之处  
除认为对国 他批判了当时明治政府压制言论的现实,*是故政府  
家人民有大害之外亦不得已收敛一己所见以不可 若有定立无理非道之法律残害人民天赋权利之事  
不服从君主政府 夫谗谤律新闻条例  
是亦可谓义务之紧要者+$另一方 人民有天然权利不服从之也  
面又有纠正政府错误的义务必要时还可以像美欧 若成为包庇名声丑陋之恶者惩罚直言之善者枉害  
人民那样采取必要手段抵抗政府用专制手段危害 权利禁止自由之物决非可称为保全公众幸福之天  
人民利益的罪恶#*君主政府之命令处分若明显违背 然法律之真正法律也00谋求废止非道之法律  
#
皆靠人民  
#
必须重民  
'
尊民&+如果仅 己对许多事务的意见  
#
这是最重要的义务  
也最好先以和平方式向政府陈述  
毕竟此为专 不要动辄反抗君主政府的命令 当然在这一从合  
国家不仅不强随着民 法陈述到暴力抵抗的过程中人民始终应当保持自  
即强调国家既然施政 己的独立自主精神 如果君主政府实在不听人民意  
那么在一个国家内人民与 见明显违背正常伦理妨害人民私权人民也不妨  
势力均衡否则表面上 可以起来反抗君主政府 这是人民应当拥有的权  
最终将导致整 利也是符合正道的行为  
津田真道主张人民对国家的义务主要包括两个  
$
即便对政  
#
如同  
*
将手  
'
'
背 治有不同的看法  
#
#
#
而仅将头壮大+#那种状况  
而非国家之强  
*
&
#
#
&
#
#
(
)@)#?F#"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义务解释  
方面  
,第一是服从政府的法律和命令#*居民对国家  
他 第一可务之通义乃敬守法律服从君主及头长施于  
# #  
以满足国  
#
&
#
&
#
#
#
人民唯受君主政府 义  
#
#
#
#
人民虽可  
*
#
&
#
#
,
*
#
惟命是奉+&如果  
*
#
#
#
#
#
#
#
#
*
#
#
#
(
?)""F"C  
产大小贫富交纳租税之义务+$三是  
人民决不能保住其安全  
*
+
&
患外寇  
#
#
#
#
必严  
义务  
权利  
#
#
&
(
C)#@)  
+
&
因此  
#
加藤总结道,*人民决不可单拥有  
#"?>  
>
#
#
亦不可单负有义务  
#
可知此二者必缺一不能&+ 政府的关系  
#
#
#
他同时又指出,*然而至开化未全之国  
#
#政府不过是人民的代理人#*政府  
人民为主人 主人虽以整理一家  
# &  
但代理人若误事有如招致  
如此主人便为大傻  
(
C)#@!  
义务甚大  
藤弘之才在自己的抵抗权理论中  
家政府似呈二律背反的义务  
作为人民者  
对其命令处分  
#
而其权利颇为微弱&+ 正因为如此  
#
#
#
#
,
#
#
#
*
#
#
&
#或可开除之+&  
#
#
#
#
#
#
&
'
#
#
#
#
'
#
#
(
)>)B)#  
伦理或妨害人民之私权等决不在此例或陈述自己 进邦国幸福之事  
#乃人民报国之义务也&+ 强调  
所见拒绝之或完全违抗之又若实在不得已而反抗 作为主人的人民有权不服从政府颁布的对人民有害  
也不仅非不可反而应合于正道  
可以看出加藤认为人民与政府间呈现出一种  
十分复杂的关系他强调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中人 认为人民对政府的地位并非奴隶  
民应当以服从政府为 有权为自己的发展前途而奋斗  
#
#
#
(
C)#@?  
#
#
+
&
的法令  
植木枝盛提出了与上述观点有区别的看法他  
人民作为国家的  
#
而且有义务废除这些有害法令  
&
#
#
#
#
#
*
常则+#为此必须经常克制自 主人  
#
&他说,*人民  
#>*  
!
许晓光 明治前期日本思想家对国与民关系的近代性阐释  
非政府之奴隶  
#
人民只是国家之主人  
丝毫没有替政府考虑机会的义  
主要应 发生转变  
这样才能体现出人民的主人 这与福泽历来的政治  
对权力偏重主张应当适当发展人民的权力  
美国著名总统杰斐逊曾断言,*信赖是最终产生 方的权势  
福泽发表论文  
专制之母 自由的政府并非由于信赖  
而是基于猜 可分之说/#主张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一种  
政府为必不 相互竞争并在竞争中求得双方力量均衡的关系  
他考察以往的 种竞争是双方调和的前提条件也是促进文明进步  
也认为世界上很难出现善良政府因此要 的手段 名人民若分为双方  
协调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并使之趋向正常要创立所 于政府位置之人物欲张政府之权利处于人民地位  
谓善良的政府则政府必须在人民严密监督下产生 之人物欲为人民伸权利双方力量平均只有此时方  
因而从上述文本自身的意  
他是主张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中使人民与政府  
然而如 之关系因自由民权运动的发展和被压制而日趋紧张  
其思维方式呈现出一种  
#
应该为自己的 互敬重  
福泽因此被后来人认为其政治立场是由此开始  
站到了自由民权运动的对立面 但其实  
均衡论密切相关 他一贯反  
限制官  
国权  
#
以协调双方关系  
#
维持国家辉煌  
&
机会而奋斗  
#
(
)?)#)#  
&+ 即主张人民不用替政府考虑过多  
#
#
&
谋划自身发展的大事  
翁地位  
#
*
+
&
&
#
#
&
早在#"?@  
>
#
.
&
#
(
)")##C  
疑被建立起来&+ 这种思想和潘恩  
*
#
#
可少的恶  
历史后  
+
的理念对植木影响极大  
&
#
#
#
#
&
他说,*唯称政府  
'
#
#
#
#
#
&
#
#
(
!#)!#BF!#@  
他说,*政府之事毕竟不见结果便未知其如何&宁可 可见文明进步&+  
即 思看  
后知其结果以判断其良邪00故对于专制政府# #  
#
使首先第一定立国宪以构成保其自由之道  
已立国宪者若不复保持确守之  
#仍然不行00人民 的状态能够逐渐趋向缓和#  
# & &  
信赖政府政府乘其信之虔诚愈益利用机会 若无 折衷主义的倾向  
论如何也云政府为良政府信任之不怀疑之不监  
督之必大乘机会而难以预料将为如何之事 故曰  
世上仅无善良政府 如此之故人民应尽量监督  
察政府不可不尽量抵抗之若不废之  
政美事  
木针对明治政府压制人民的现实  
政府决不能信赖而应加强监督  
必要时将其废除 他认为  
#
#
#
#
#
#
#
加藤弘之则比福泽的思想更加近代化 他一方  
面主张要明确国与民之间的权利义务  
他说,*权利  
视 与义务二者若不能相互参行人民便不能建立应使  
决不可得良 其获得幸福安定生存之基础 所以首先治术之一  
便是不仅在人们相互之间而且在政府与臣  
强烈主张对如此 民之间也要使这二者很好地参行即使臣民各自不  
尽量抵抗甚至在 受其他危害臣民之生命权利及其私有这三者受到  
这是人民本来拥有的权 保护&+另一方面也认为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非  
体现出植木比当时日本现实大为超前的激进民 自然形成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人为  
主主义思想 制作的政治关系 这种政治关系不可能用内省和自  
如何协调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律等道德层面的规范来约束只能用政治的法律的  
对于如何协调政府与人民关系的问题思想家 他律手段来进行强制性制约 所以加藤曾多次强  
们各有自己的看法 福泽谕吉主张用官民调和的方 调要用制定新的宪法来协调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  
他 义务关系  
中认为自由民权运动时期日本官民已 所谓宪法  
将之与今世之民权论者相比 彼此互相尽自己之责任  
虽在心中的改革上有迟速前后但在主张上却不 安保自己之权利不受其它危害  
&
#
&
,
&
&
#
'
#
#
#
#
'
&
#
(
#B)C"FCC  
&
何况彼起初便明为压制政府耶-+ 大急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式来协调人民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  
#
&他说,*首先第一最重要者乃制定宪法&  
#
.
时事小言  
/
便是政府与臣民之间以及臣民相互之间  
尊重他人之权利而且各自  
皆彼此制定各项法  
)C))*>  
对于政府有政府之权利义务对于臣民  
不可不 有臣民之权利义务臣民相互之间亦有权利义务  
相决无危害自己权利之忧亦无危害其他权利之弊  
在立宪政体各国中宪法必先为首  
若不以此为重即便事先制定了治法  
若政治之 无法主张治术为一大急务  
官民相互 加藤还批判了用义气  
主张政府与人民相 君臣关系的陈旧观念,*在汉土之类昔日趋向开化之  
趋向调和,*此当局者  
#
#
#
#
#
#
(
能不说是志同道合之朋友&+ #""?  
#
他又发表 律00于是  
一文指出,*有日本人之名者  
守卫国家00日本国不独为政府之日本  
政府不可 端00正如上述  
#
#
.
官民调和论  
相互和谐  
亦不独为人民之日本  
脱离人民人民亦不可抱怨政府  
之一部分至关重要可任好而巧之者也  
外皆为人民之事政府不可干涉妨碍之  
敬重  
/
#
#
#
#
#
#
&
若相共谋其利益  
#
#
#
#
&
政治也作为人事 要之基本  
#
#
#
(
")C!#CB  
#
&
#便乃此道理也&+  
+
等传统道德规范来维系  
#
&
*
(
!*)B#!FB#B  
#
可各尽其本分&+  
#>#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00尤其君臣之间  
#
义字为第一重要 认为要协调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风俗照例不确定权利 即减少政府干预尽量多给人民以自由  
动辄唯责臣民尽己之义自己却毫不介意屈害臣 他批判了在封建政治或专制帝政之世中政府之干  
民之权利 此即不立权利之流弊 如立宪政体各 涉极多甚至也有指挥人民之私事者 的不合理现  
政府有政府之权利义务臣民有臣民之权利义 象 害物逐渐消灭  
#
在此二者皆确定之国纵令暴君出现政府不尽 政府之范围随之收缩干涉人民权内之事亦不得不  
自己义务也无法唯责臣民之义务  
臣民也有所谓同 减少00若世运逐渐进步以至发生人民自治之风  
样权利者 故若政府不尽其义务必可按例由立法 气政府应当割舍权力  
将之返还于人民&+他还针对  
府纠正政府之处置&+ 即仅靠传统义气维持而没 当时日本政治学界提出的  
有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规定的国家只能产生暴 种体制构想  
君主只要人民尽义务而丝毫不让人民享有权利 渐充益各不同制度减少其种类  
最终人民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但如果用宪法将双 这一点 试翻阅古来各国历史查照之  
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规定即便出现暴君或不尽义务 革命之兴起  
的政府人民也有权力依据宪法制止其不法措施 政治的总趋势是逐渐向更加自由的方向发展  
强调必须用宪法和法律等近代化手段确定君主臣民 对人民事务的干预越来越少这种自由政治以公议  
的权利义务国家才能正常运转 政治议会民主政治为标志只有实行了这种相对  
左院议官宫岛诚一郎在论及政府职能是保护人 自由的政治体制才有可能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协  
也提出了首先应当用宪法将政府与人民的权 调得十分完美  
父母若 明治前期日本思想界对国家政府与人民相互关  
朝廷为之设官统治 系的深入讨论和宣传是在明治维新后社会发生急  
政府若已有此权利与义务人民不用 剧转型国家亟需确立新的政治体制的关键时期出  
论亦对之应有权利与义务 若要定之首先在立其 现的 这些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有针对性  
再用民法确定人民相 的理论探索和宣传无疑为下一步将这些思想具体  
使人民相 落实到构建资本主义近代国家体制上作了理论准  
设刑法律之 但由于明治政府逐步加大对舆论的控制使这  
故立国宪而随定 些具有近代性质的闪光思想成为所谓非主流  
然后可始设刑法 是方今立国宪 识从而在实践中未受重视最终导致日本国民与政  
才有可 府的不合理关系继续发展其近代化进程被严重扭  
#
实堪感服  
&
#
#
必须实行相对自  
但可惜仅专为义  
#
#
故暴君出 由的政治  
#
#
&
#
#
*
#
&
&
#
+
#
#
#
指出,*夫若文明开化逐渐上通  
#
&
#
#
#
#
#
&
#
#
#
(
")CB  
*
君民共治  
# #  
主张,*若至人智逐渐发达  
#
'
共和政治各  
自由空气逐  
应当归于公议政体  
可知由于其  
+
#
#
#
#
&
&
#
(
)*)!!  
#
#常向自由政治方向靠近&+ 即人类  
#
政府  
#
&
#
#
&
!
"
#
#
民时  
#
&
利义务明确规定,*至尊乃天下人民之父母  
#
有权力  
#
便有保护人民之义务  
&
#
#
即为政府  
&
#
#
&
#
&
国宪&+在制定宪法的前提下  
#
#
互之间的权利义务,*按其国宪设定民法  
#
互履行义务  
&
而违犯其国宪民法者  
政府始定保护人民之道也  
定国宪民法  
#
&
&
#
于此  
#
&
*
+
民法  
#
#
&
#
#
(
!))!B@  
之议  
#
所以尤为急务也&+ 即有了宪法  
#
#
能进一步制定民法和刑法  
坂本南海男仍然本着政府为必要之  
&
&
*
恶 的理  
+
参考文献  
!
(
#)!  
"
斯宾塞  
'
社会静力学(G)'张雄武译  
'
北京  
北京  
福沢諭吉選集  
福沢諭吉選集  
福沢諭吉全集  
福沢諭吉選集  
明治文化全集  
明治文化全集  
加藤弘之文書  
北京  
小野梓全集  
,
商务印书馆#)**@'  
(
))!  
"
斯宾诺莎  
'
神学政治论(G)'温锡增译  
'
,
商务印书馆##CC?'  
(
!)福沢諭吉  
B)福沢諭吉  
@)福沢諭吉  
>)福沢諭吉  
?)津田真道  
")加藤弘之  
C)加藤弘之  
'
學問;BBC(P)33富田正文他  
'
,
!
'
東京  
,
岩波書店##C"#'  
岩波書店##C"#'  
岩波書店##C?#'  
岩波書店##C"#'  
日本評論社##CC)'  
日本評論社##CC)'  
(
'
時事大勢論(P)33富田正文他  
安寧策(P)33富田正文他  
分権論(P)33富田正文他  
泰西國法論(P)33明治文化研究會  
真政大意(P)33明治文化研究會  
國體新論(P)33吉田曠二  
'
,
>
'
東京  
,
(
'
'
,
#)  
'
東京  
,
(
'
'
,
@
'
東京  
,
(
'
'
,
C
卷法律篇  
卷自由民権篇上  
京都  
'
東京  
,
(
'
'
,
@
'
東京  
,
(
'
'
,
#
'
,
同朋舍##CC*'  
(
#*)!  
"
边沁  
'
道德与立法原理道论(G)'时殷弘译  
'
,
商务印书馆#)**@'  
(
##)小野梓  
'
利學入門(P)33早稻田大學大學史編集所  
'
,
!
'
東京  
,早稻田大學出榜部##C"*'  
#>)  
许晓光  
!
明治前期日本思想家对国与民关系的近代性阐释  
小野梓全集 東京  
,早稻田大學出榜部##C"*'  
岩波書店##CC*'  
(
#))小野梓  
#!)植木枝盛  
#B)植木枝盛  
#@)植木枝盛  
#>)福沢諭吉  
#?)加藤弘之  
#")西村茂樹  
#C)馬場辰猪  
)*)坂本南海男  
)#)福沢諭吉民情一新(P)33富田正文他  
)))兒島彰二民権問答(P)33明治文化研究會  
)!)植木枝盛立憲政體弁(P)33家永三郎他  
)B)植木枝盛  
)@)植木枝盛  
)>)澤井尚次  
)?)植木枝盛  
'
権理之賊(P)33早稻田大學大學史編集所  
'
,
!
'
(
'
貧民論(P)33家永三郎他  
良政府EF  
無天雜錄B(P)33家永三郎他  
文明論之概略(P)33富田正文他  
輕國政府(P)33明治文化研究會  
泊翁巵言(G)33鬆本三之介明治思想IJKL伝統  
天賦人権論(P)33西田長壽他  
'
植木枝盛集  
,
B
'
東京  
植木枝盛集  
東京  
,
,
(
'
D
EGH  
(P)33家永三郎他  
'
,
!
'
東京  
,
岩波書店##CC*'  
岩波書店##CC#'  
岩波書店##C"#'  
日本評論社##CC)'  
東京大學出版會##CC>'  
(
'
'
植木枝盛集  
福沢諭吉選集  
明治文化全集  
,
C
'
,
(
'
'
,
B
'
東京  
(
'
'
,
#C卷雜誌篇  
'
東京  
,
(
'
'
M
近代  
東京  
東京御茶  
東京  
卷自由民権篇上  
東京  
'
東京  
,
(
'
'
馬場辰猪全集  
明治國家成立過程  
福沢諭吉選集  
明治文化全集  
植木枝盛集  
植木枝盛集  
植木枝盛集  
,
)
'
,
岩波書店##C""'  
水書房##C??'  
岩波書店##C"#'  
(
'
政論(G)33稻田正次  
'
;
研究  
'
,
;
(
'
'
'
B
'
,
(
'
'
,
@
'
東京  
,
日本評論社##CC)'  
(
'
'
,
!
'
,
岩波書店##CC*'  
岩波書店##CC*'  
岩波書店##CC*'  
(
'
政府  
N
D
O(P)33家永三郎他  
'
,
!
'
東京  
,
(
'
民権自由論33家永三郎他  
'
,
#
'
東京  
明治文化全集  
明治文化全集  
,
(
'
壓制政府  
N
可顚覆  
H
(P)33明治文化研究會  
'
,
#C卷雜誌篇  
'
東京  
,日本評論社##CC)'  
(
'
人民 國家  
H
D
PF精神 P(P)33明治文化研究會  
Q
'
,
>
'
卷自由民権篇下東京日本評論  
,
##CC)'  
(
)")井田輝敏  
)C)福沢諭吉  
!*)福沢諭吉  
!#)福沢諭吉  
'
近代日本  
;
思想像(G)'京都  
,
法律文化社##CC#'  
(
'
時事小言(G)33富田正文他  
官民調和論(P)33富田正文他  
國権可分之說(P)33明治文化研究會  
!))宮島誠一郎國憲編纂起原(P)33明治文化研究會  
'
福沢諭吉選集  
福沢諭吉全集  
明治文化全集  
明治文化全集  
,
@
'
東京  
,
岩波書店##C"#'  
岩波書店##C?#'  
日本評論社##CC)'  
日本評論社##CC)'  
(
'
'
,
##  
'
東京  
,
(
'
'
,
#C卷雜誌篇  
'
東京  
,
(
'
'
,
B
卷憲政篇  
'
東京  
,
,
(
)*$+',-./'03)+9))-+/)>),0*)$-&"+$+)9'+/4,&)2-:/$2$6+)2'.+'6.  
O-+/)P$0$-).)G/'-F)2.A-+)202)+$+',-&%2'-@+/)Q$2*')24)'R'>)2',&  
"
c6c2/%DW,/.W  
!
L%&&88%0I29:%-23/&L,&:,-8/.=N%,-295#1234,/.(%-5/&6.278-92:#L48.=,#1234,/.>#**>"#L42./"  
W ; W  
1
3.+2$6+,K/98=%.:48%-;%0:489:/:80-%5:48[89:8-.3%,.:-289#=,-2.W:488/-&28-S8-2%=%0  
G82_2-82W.#+/S/.898:42.V8-94/=8]S&%-8==88S&;:489:/:8W%78-.58.:0,.3:2%.9#:48-8&/:2%.D  
42SY8:[88.:48S8%S&8/.=:489:/:8/9[8&&/92.:8-S-8:/:2%.9[2:45%=8-.34/-/3:8-29:239'  
N48;3%.=85.8=:482--/:2%./&-8&/:2%.9Y8:[88.:48S8%S&8/.=:48:-/=2:2%./&W%78-.58.:/&  
%-5#/.==85%.9:-/:8=/=898-78=.%-5/&-8&/:2%.942SY8:[88.W%78-.58.:/.=:48S8%S&8[42&8  
82.:8-S-8:2.W:48-2W4:9/.=%Y&2W/:2%.9%0:48S8%S&82.:483%.:8]:%09:/:8/.=W%78-.58.:'R.  
4858/.:258#.8[.%:2%.9[2:4.%.D:-/=2:2%./&5%=8-.34/-/3:8-29:239%.4%[:%S-%:83::48Y89:  
.:8-89:9%0:48S8%S&8/.=%.4%[:%3%%-=2./:8:48-8&/:2%.942S/5%.W=2008-8.:2.:8-89:W-%,S9  
8-8S,:0%-[/-='  
)89,2&.,:488/-&28-G82_2S8-2%=$+/S/.$9:/:80,.3:2%.9$-8&/:2%.9Y8:[88.W%78-.58.:  
.=:48S8%S&8$2.:8-S-8:/:2%.9[2:45%=8-.34/-/3:8-29:239  
9
0
-
:
2
[
7
/
"
责任编辑#凌兴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