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卷第3期
2
011年5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38,No.3
May,2011
试论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之完善路径
———基于汶川地震以来我国特大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分析
罗凌云
(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成都610068)
摘要: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面对近年来各种特大自然灾害的考验,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
暴露出危机预防意识不强、预警和监控系统不完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恢复重建与危机管理理论学习创新
失衡等突出问题。要完善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还须健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法制体系、加快灾害预警机制和
巨灾保险体系建设、实现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改进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协同应急联动模式。
关键词:汶川地震以来;中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1)03-0041-06
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
事件。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近年来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更是不断上升,可
能正在进入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时期。据统计,
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上
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突出强调要“健全突发
事件应急体制,提高全社会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
力”。鉴于此,本文将在总结国内近年实践和借鉴国
外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追问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
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完
善之策。
2008年,
我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1752亿元,比上年增加4.0 2009年,全国各
1
倍;
[2]
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24亿元;2010
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40亿元,其
中因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
一
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现状与存在的突
出问题
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是指通过对自然灾害的监
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理及评价、恢复工作,防止可
能发生和处理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以减轻损失,保
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维护国家安全。我国的自
然灾害危机管理已经建立起纵向多层级联动、横向
多部门互动的管理体制。政府多层级联动主要是指
[3]
3505亿元,
比上年增加4.4倍。特别是从2008
年以来相继发生的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山洪泥
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引起了我国政府对加强和完
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高度重视。2010年10月,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
体会议公报提出,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 《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
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尽快启动水利重
点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
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切
实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对能力。2011
院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四级政府的“自
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纵向联合互动的机制模式。
横向多部门互动主要是指铁道部、民政部、农业部、
发改委等几十个部委和包括北京、天津、四川等31
收稿日期:2011-01-25
作者简介:罗凌云(1975—),女,湖北公安人,社会学硕士,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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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个省市级地方政府的横向综合互动。从我国自然灾
害危机管理的机构设置来看,在横向上实行的是分
散管理,即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安排对口部门进行
专门管理;在纵向上实行的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
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虽然这
种管理机制的专业性比较强,有利于发挥专业救灾
危机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首先,市政规划和建设
没有充分考虑抗震强度。汶川地震爆发区域常年处
在地震带,但市政规划和建设既没有充分考虑抗震
强度,也没有对抗震强度低的建筑进行加固和修复,
致使地震发生时许多建筑物倒塌,造成大量的人员
伤亡。而我国的近邻日本自1995年以来数次修订
的优势,但也存在着各自为政的弊端,政府各部门在 《建筑标准法》,提高建筑标准的抗震级别,为应对地
应急应变方面缺乏协调机制,所有事件的处置工作
都由行政一把手负责,非常容易延误时机,影响应急
决策的效率。正如我国公共问题专家姚勤华指出
的:“我们当前的危机管理,从上到下还是分散的、割
裂的。地震局、水务局、公安局、消防局、卫生局、民
震灾害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其次,公众风险意
识较差。据统计,汶川地震的损失约200亿美元,但
能够进行保险理赔的只有10亿美元,仅占全部损失
的5%,灾区民众参保率不到2%;而美国遭受“卡特
里娜”飓风的灾区共获得了400亿美元的保险赔偿,
[4]
[6]
防办……大家都基本上各管各的。” 我国的自然灾
民众的参保率高达50%以上。第三,自然灾害危
①
害危机管理缺乏一个类似美国的联邦救援总署
机救援设施落后且储备不充分。在汶川地震救援的
黄金72小时里,由于海事卫星电话、液压顶、切割机
和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设备匮乏,使很多灾民丧失了
生命救援的机会。汶川地震后的两周内,中央调集
了天津、西安、武汉等10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
物资,仍然无法满足灾区的需求。第四,各类组织平
日疏于开展应急演练,民众在地震发生前没有基本
的逃生技能和防灾能力。
(FEMA)或俄罗斯的突发事件国家委员会的统筹部
门,没有形成集成化、立体化的危机管理体系。这种
以部门和专业危机处理模式为基础的自然灾害危机
管理机制很难应对灾害并发的状况。
根据危机管理理论,自然灾害危机管理过程可
以分为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响
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通常被称
[5]
为MPRR 。对照这四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可以
发现,虽然近年来我国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体制、机
制在应对各种特大自然灾害的实践中得到了锻炼,
社会应对自然灾害危机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但面
对各种大灾的考验,我国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还是
暴露出了诸多不足。
2.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准备期:预警和监控系统
不完善
准备期主要是发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如
制订应急运行计划、建立预警系统、成立应急运行中
心、进行灾害救援培训与演练等,以给响应期提供充
分的准备。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早期,必须进行危
机预警。对危机潜伏期的信息、情报及时处理,作出
科学的预测和判断,分析危机发生的概率以及危机发
生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做到防患于未然。政府应
通过模拟自然灾害危机情势,不断完善危机发生的预
警与监控系统,使相关人员时刻做好防范危机的心理
和物质准备。对于一些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最容易
出问题的相关单位(如医疗机构和交通部门),要注重
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制定一整
套危机应急演练流程,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实战演习,
以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危机防范意识与能力。
1.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减缓期:预防意识薄弱
减缓指采取措施减少影响人类生命、财产的自
然或人为危险。如实施建筑标准、推行灾害保险、管
理土地使用、颁布安全法规、实施城乡规划等方面,
应当符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
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
定应急避难场所等。减缓的目的是为了做好危机来
临前的防范工作。众所周知,良好的危机预防意识
和充分的危机预防工作是开展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工
作的基础。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也明确
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
相结合的原则。
目前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预警和监控系统
还不够完善。首先,预警系统不够完善。如玉树地
震发生前,该地区曾多次发生地震,如果当地能做好
防震减灾预防工作,即便无法准确预测地震,在灾难
来临时,相关救援救灾工作方可能更为及时和完备,
从我国近年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实践来看,减
缓期的预防工作还显得非常薄弱。如以汶川地震发
生前的减缓为例,就在诸多方面暴露出政府和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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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凌云试论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之完善路径———基于汶川地震以来我国特大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分析
而不至于仓促应对。在美国,根据国会立法,美国各
州、县和大城市政府都成立了紧急警报委员会,负责
各地“紧急警报系统”的建立和运作,构筑了一个全
国性紧急警报网络。其次,监控系统不够完善。如
自然灾害的威胁和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后,应该及时组织和开展事后恢复重建工作。自然
灾害危机管理恢复期的主要工作是按照最低运行标
准将重要生活支持系统复原,推动社会生活恢复常
态(如清理废墟、控制污染、提供灾害失业救助、提供
临时住房等),以及总结经验、反思教训,完善自然灾
害危机管理机制。
2010年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地舟曲县,
本来就是自
然灾害易发区、多发区,却缺乏测雨雷达等基本的灾
害监测设施。根据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史
培军的介绍,目前“全国的测雨组网雷达也就150多
套,每10个县还平均不到一套,太稀疏,根本捕捉不
从我国近年来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重建工作来
看,成绩卓著。正如2011年两会期间一位来自汶川
地震灾区的人大代表所说:“灾区最漂亮的是住房,
最安全的是学校,最现代的是医院,最满意的是百
姓。”与此同时,关于应对自然灾害的成功经验和体
制机制总结创新却未予以充分的重视,不能更好地
为以后的危机预警监测机制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
创新。自然灾害危机处理之后,相关部门应继续跟
踪可能变化的危机,识别剩余的危机和有可能再次
出现的危机,保证危机管理计划的实施,并评估突发
危机事件管理的效果,以便为应对同类危机事件的
发生提供经验和借鉴。但从汶川地震后又接连发生
的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灾害可以看出,我国在自
然灾害恢复重建期的危机监视和危机控制工作还亟
待加强。
[7]
到局地的强降雨” 。相比日本几乎所有人口密集
居住地段都实行监控的情况来说,我国的监测网络
系统还显得非常落后。另外,危机教育的缺失使大
众的风险意识淡薄,应对危机能力低下。如我国各
类学校教育中关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
培训非常欠缺,中小学课本中关于防灾减灾知识的
比例不到1%,汶川地震前很少有学校组织相关的
应急训练;而在日本各类教材中防灾减灾知识占
%以上而且每年日本中小学都要进行2到4次的
,
应急演练。
5
.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响应期:
应急协同联动机
3
制不健全
响应指自然灾害发生的事前、事中与事后采取
行动以挽救生命、减少损失,如激活应急计划、启动
应急系统、提供应急医疗援助、组织疏散与搜救等。
公共危机的应对需要来自不同部门和机构的联
合与协调,需要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我国自然
灾害危机管理在响应期的突出问题表现为应急协同
联动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消防、卫生、
水利和农业等部门虽然已建立了相应的突发事件预
警机构,但由于缺少统一的规划部署,各机构之间缺
乏经常的制度性的沟通和联系,在面临重大突发事
件时,难以形成联动力量。如从汶川地震发生后的
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来看,就存在着部门协调不力的
问题。汶川地震发生3小时以后,中国的部队救援
才开始行动,且准备仓促,首批赶到灾区的官兵多数
赤手空拳;直到5月14日,民航局才开始调集民航
直升机参与救灾;一些非政府组织虽然参与了救援
工作,但几乎都是自发行动,没能充分发挥非政府组
织的力量;对大量参与救援和灾后重建的志愿者,也
存在着管理混乱、缺乏后勤保障等问题。
二
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完善路径
近年来,通过汲取应对自然灾害的经验教训,借
鉴各国危机管理的成功经验,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
理日趋进步,如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更加注重法制化,
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应急
救援装备更加先进和充实等。但根据以上分析,从
不断提高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应
对频发的自然灾害危机的能力来看,还有诸多方面
亟待改进和完善。
1.健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法制体系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事件对国家和社
会秩序的巨大冲击,需要实施应急法律规范并运用
行政紧急权力,来调整紧急情况下国家权力之间、国
家权力与公民权力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
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
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
益。如美国的《紧急状态法》、俄罗斯和日本的《紧急
事态法》都是针对突发性公共危机制定的国家紧急
状态法,为自然灾害危机管理高效、规范的运转提供
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危机管理恢复期:
自然灾害后期恢复重建与
4
危机理论学习创新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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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我国近年来也制定和颁布了一些应对自然灾害
害危机预警的分析、研究与及时报告工作,为所有应
对自然灾害危机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信
息。其次,应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监测防范体系,
并确保信息沟通与处理渠道的畅通;要建设全国的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确保各级政府的领导
能够及时掌握全部信息,随时联络负责人。第三,广
泛应用高科技开展救灾工作,加强遥感技术在救灾
中的应用,特别是要加强减灾卫星系统建设。比如
在地震预警机制建设比较成熟的日本,其相关法律
规定所有电视台都要接上快速地震灾害预警系统,
一旦地震发生,就要把这个消息无条件地迅速告诉
老百姓,为人们争取逃生时间;日本所有的高速列车
上都安装有地震预警系统,一旦地震,马上自动报
警,列车会及时刹车,大幅放慢前行,以防止翻车。
此外,还应加强应急文化建设。发达国家都非常重
视应急文化建设,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
应急活动,来促使应急文化在社会中的沉淀,促使应
急文化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思想观念。如美国每
年都要进行大量的针对自然灾害的救灾演练,并且
还将《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紧急事件家庭准备指
南》等应急指导用书印发给每个住户,力求做到人人
知道应急、人人预防应急的状况。日本历年来也是
高度重视防御自然灾害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全社会
形成了良好的防灾、应对灾害和灾后不屈不饶重建
危机状态的法律和法规。如2007年11月十届全国
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
008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修订通过的《防震减灾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
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为我国的自然灾害
危机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但就
目前来看,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仍然存在着很多
法律漏洞,如缺乏综合性防灾减灾的基本法,不同法
律间缺乏相互协调,需要法律调整的问题无法可依
等,特别是各项应对自然灾害危机的法律、法规,部
门管理的色彩很重,严重削弱了自然灾害危机管理
的有效性。这要求我们继续研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
法、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自然灾
害危机管理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应对
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如对
参与救灾的志愿组织、志愿者进行立法,以增强政府
对各种志愿组织、志愿者互动的规范与整合的力度;
规范在紧急状态时期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以保
障政府在自然灾害紧急状态下充分、有效地行使行
政紧急权力,同时也很好地限制政府的行政紧急权
力,保护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不因紧急状态的发生
而遭到侵害,从而提高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效率,最大
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等。
2
.加强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预警机制建设
家园的应急文化氛围。日本政府把每年的9月1日
自然灾害危机的预警,是指危机管理的主体,根
设为固定的“防灾日”,把8月30日到9月5日定为
据本国或本地区有关自然灾害危机现象过去和现在 “应急管理周”,各地方政府、居民区、学校和企业都
的数据、情报及资料,通过逻辑推理和科学预测,对
某些自然灾害危机现象出现的约束性条件、未来发
展趋势和演变规律等作出科学估计与推断,并发出
确切的警示信号,使政府和民众提前了解事件发展
的状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或消除不利后
果发生的活动。现代社会,危机已经不再是一个“是
否”发生,而是“何时”发生的问题。美国公共危机管
理专家明茨伯格认为:高层领导应为危机做好准备,
强化全员的危机意识和建立危机文化体系;要准确界
定危机和即时沟通,并将危机意识落实到行动上,建
要定期举行各种防灾演练,特别是地震多发区每年
都要进行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各地还设有许多防
灾体验中心,免费向市民开放,供民众亲身体验发生
灾害时的实景,了解避难方法。
3.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
以乌尔里希·贝克为代表的社会风险理论家向
世人强调了风险和危机意识在生存和发展中的重要
性,“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
[9]
险和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前所未知的程度” 。
保险作为一种集合风险和分散风险的有效机制,可
以使受灾对象在灾后迅速获得资金注入,在尽快恢
复经济、减少灾害造成的长期损失等方面发挥着积
极作用。
[8]
立切实可行的组织预警保障体系。这样才能从“应
对危机”向“管理危机”转换,真正实现政府“使用少量
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的管理目标。
加快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预警机制建设,
首先,需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长期从事自然灾
目前,我国的巨灾损失补偿体系由财政救助、社
会捐助、自保补偿和保险赔偿等组成,但实际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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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凌云试论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之完善路径———基于汶川地震以来我国特大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分析
财政是巨灾损失恢复的补偿主力军。我国保险公司
提供的各类险种中没有专门针对自然灾害损失设立
的险种,只有部分险种对由于雷击、暴风等自然灾害
所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进行赔付,其余险种则将自
然灾害引起的损失纳入免赔范围,地震则被所有险
种列入免赔范围,只在少量建工险中作为附加险。
由于缺乏巨灾保险制度,保险在突发性灾害预防、救
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虽
然在汶川地震后,我国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体系,但
至今仍未落实。要想增强社会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
能力,我国应该尽快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将巨
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从
立法保障、制度设计、组织推动、风险分担等方面推
动巨灾保险体系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
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网络资源优势,尽可能将原来由
政府承担的灾后救济职能外包给商业保险公司,从
而使政府将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更多地集
中用于防灾减灾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种损失分
担机制体现了社会共济原理,能够尽可能降低社会
成员的个体损失和国家的财政负担。
震发生后,中国各级政府在第一时间里迅速采取抗
震救灾行动,整个抗震救灾反应速度快、规模大,从
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但该模
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容易造成人、财、物
配置不合理甚至浪费,以及在危机频发的情况下出
现“顾此失彼”、疲于应付等问题。在我国关于突发
性公共事件的管理法规中,非政府组织等还没有被
列入危机管理主体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主要针对的是国务院及其各个部门、各
级地方政府,也包括政府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等,并没
有把非政府组织作为管理主体纳入公共危机管理体
系之中并赋予其相应的主体责任和权利。在汶川和
玉树抗震救灾行动中,非政府组织行动的主体性、独
立性和及时性远未达到其应有的水平,没能最大限
度地发挥其“弥补政府组织功能缺陷”的优势。鉴于
此,完善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任务之一是建立
多元主体共治的管理体制。
5.完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协同式应急联动模式
公共危机管理的多元主体要通过自觉的组织活
动,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把公共危
机管理系统中各种相互之间无规则、无秩序的要素,
在一个行为目标和规范相对统一的网络结构中有机
地组合起来,使系统中的各种要素由无序状态转变
为具有一定规则和秩序的、相互协同的自组织状态,
针对潜在的或者呈现的危机,协同实施系列性的控
4
.实现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主体的多元化
公共危机管理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
的或私人的机构和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
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得以
调和并且采用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其核心是多元
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共同参与,多元主体既包括政府
部门、非政府公共部门,也包括企业等私人部门,甚
[10]
制活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置和消弭危机 。在
协同模式下,政府指挥系统与部门指挥系统职能分
明,各有重点,互不冲突,可以有效地发挥各职能部
门的积极性。协同式应急联动是应急联动管理支撑
体系下的最佳联动模式。
[10]
至还可以将公民个人涵盖在内 。如在瑞典,私人
组织的参与被认为是必须的,私人组织的代表必须
参与到危机规划和预防中来,这一合作被称为
“
PPP”—“公私合作”(
[11]
从近年应对自然灾害危机的实践来看,我国自
然灾害危机管理的应急预案日臻完善,逐渐形成了
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这些成果的取
得得益于国家“十一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但我国的自然灾害危机
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建立在职能分工基础之
上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基本上是以相
应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依托,带有浓厚的部门色彩,再
经过多层次的“条块”切割,整个自然灾害危机管理
体系就显得异常复杂,导致政府对单项危机事件的
反应能力比较强,而对需要各种资源协同运作的复
合型危机的反应能力比较弱,整个自然灾害危机管
Private-Public-Partner-
ship) 。这就要求我们打破政府是管理公共事务
唯一合法主体的传统观念,实现自然灾害危机管理
主体的多元化。
目前,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
上还是以行政命令、强制等刚性管理手段为主,实施
政府的统一指挥和一元化领导,政府还没有充分重
视非政府组织的力量,许多公共事务的管理仍以政
府为唯一主体。不可否认,这种管理模式有着巨大
的优越性———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形成无比强大的
动员力量,以聚集起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用于开展救灾、减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如在汶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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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理系统的协调成本比较高。因此,在完善我国的自
作,同时调动多元社会力量特别是企业组织、非政府
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的力量,进行协同应对。这样才
能真正建立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
有序、运转高效”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模式。
然灾害危机管理过程中,必须要打破各地为阵、单打
独斗的格局,既强化自然灾害危机发生时中央政府
的统一决断权,又保证平时组织结构正常的分权运
注释:
①
职能包括火灾、地震、洪水、风灾、爆炸、化学事故、核事故与核销毁等各种灾害以及国际争端中的难民安置等防灾救援工
作,下设27支城市抢险救援队,分布于美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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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lemsofCrisisManagementofNatural
DisastersinChinaandMethodsforImprovement
LUOLing-yun
(
CollegeofPoliticalEducation,SichuanNormalUniversity,Chengdu,Sichuan610068,China)
Abstract:Crisismanagementfollowingnaturaldisastersisoneofthemostimportantfunc-
tionsofthegovernment.Suchproblemsaspoorawarenessofcrisisprevention,incompleteearly
warningandmonitoringsystems,unsoundsynergeticemergencyresponsemechanisms,andim-
balancebetweenrestorationandcreativelearningofcrisismanagementtheoryremainrespectively
atthestagesofalleviation,preparation,responseandrecovery.Toimproveourcrisismanage-
ment,weneedtoperfectthelegalsystemandspeeduptheconstructionofearlywarningandca-
tastropheinsurancesystems,toenablethemultipleprincipalpartsofpubliccrisismanagement,
andimprovethesynergeticemergencyresponsemodeofcrisismanagement.
Keywords:afterWenchuanearthquake;China;naturaldisasters;crisismanagement;meth-
od
[责任编辑:凌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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