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3/6 11:03:28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法学
作者: 柴伟伟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以P2P模式为中心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共享经济;P2P模式;互联网专车;劳动用工关系;法律规范类劳动者;“中间类型”用工主体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
基金类别:
中文摘要:
“互联网专车”运营模式下的用工关系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专车软件平台公司与专车司机之间不宜界定为劳动关系,也不宜界定为居间关系、承揽关系。法律关系的不清晰带来了很多现实问题,如专车司机的权益问题、交通事故责任承担问题、行政处罚责任承担问题等等。互联网时代劳资关系结构“类劳动者”概念确立的理论基础以及域外设立“中间类型”劳动者主体的成功探索,为我国通过创建“类劳动者”的概念来回应互联网专车用工关系的问题提供了现实可能。建议我国立法增设“类劳动者”的概念,并构建配套制度来规范“互联网专车”的用工关系。
英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