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公共资源治理中居民主体性的生成
2018/3/6 10:44:1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社会管理
作者: 陈伟东 ,吴岚波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基于湖北D社区的案例分析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社区公共资源治理;社区居民主体性;赋权增能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空间正义视角下‘社区公地’治理研究”(15YJC840027);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方向与重点研究”(15AZD021)
基金类别:国家级(含部局)
中文摘要:
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公共资源治理的内在主体,三者关系决定社区公共资源治理模式的转换。基于社区公共广场治理的“结构—过程”分析发现,社区公共资源治理经历了权威管制模式到赋权增能模式的结构变迁。通过对两种治理模式的剖析和对比,我们重点关注居民主体性的培育和生成过程,勾勒出具有主体性的居民在社区公共广场治理中的角色与功能。社区公共资源治理的根基在于激发居民主体性,这包括再造居民自我组织、自我行动的过程和建构赋权增能的机制,尤其是组织赋权和心理赋权的综合运用。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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