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禅门书记职事与文学创作的关系
2018/1/9 9:30:53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文学与文献
作者: 王宏芹
英文标题:
中文副标题:——以居简及其周围书记僧为例
英文副标题:
中文关键词:清规;书记僧;文学创作;居简
英文关键词:
基金名称:“宋元佛教文学史(诗歌卷)”(13JJD750014)
基金类别:国家级(含部局)
中文摘要:
禅门书记职事的设置是丛林日益发展的结果。早期的书状专职方丈文书,书记僧则执掌禅门书疏,负责禅门之间及僧俗间书疏往来。书记僧所为疏榜等文字代表着禅门形象。清规中对书记职责有清楚说明,且书记僧兼习外典在北宋中期已成为不成文之规定,这为书记僧们的文学创作奠定了基础。宗门需要书记僧才与道兼备,居简及其周围书记僧可作为代表。末流书记僧则不免一意吟咏,毁弃了佛道之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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