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卷第6期
2
011年11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38,No.6
November,2011
走向失衡:会务纠纷中的政府、工人与工会
———以战后( — )武汉地区为例
19451949
1
,2
2
胡悦晗,鄢洪峰
(1.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所,BCCanadaV6T1Z2;2.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上海200241)
摘要:战后国民政府希望通过对社团的控制,在政府、社团与民众之间寻求平衡,维持社会稳定。而通过对战
后武汉地区三起工会会务纠纷的个案研究可以看出,战后国民政府在协调政府、社团与民众的关系上,缺乏必要的
利益协调手段,一方面政府自身的权威合法性受到越来越严重的质疑,另一方面其处理方式越来越倾向专制强硬
手段回归,从而加剧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这种政府、社团与民众三者之间走向失衡的关系发展最终导
致了政权的崩溃。
关键词:抗战结束之后;国民政府;社团;工会;社会控制;会务纠纷;武汉地区
中图分类号:D693.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1)06-0144-07
考察近代中国的社团与国家、地方政府及社会
有“贬低”之嫌,而后者则将重点放在国民政府有限
的现代化导向层面,在突破传统观点的同时也难免
之间的互动关系是社团政治研究的一个重要面向。
囿于档案资料限制及战争中断性,已有研究多集中 “拔高”之调。而在“贬低”定性与“拔高”增量的考察
于1927至1937年的“十年建设时期”,对战后时段
则缺乏深入考察。目前学界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
期,国民政府严厉管制社会团体导致社团活动空间
大为收缩、功能弱化、沦为政治的附庸这一观点并无
异议,然而在具体量化程度方面则存在分歧。基于
革命史研究范式的学者多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团
持否定态度,认为其在国民党政府的专制独裁下完
全丧失了独立性。这一观点也得到部分海外学者的
之外需看到的是,1927至1937年间,中国社会开始
步入稳定化发展的常态时期,社会矛盾趋于缓和;而
战后由于时局混乱,社会矛盾加剧,各地社团与政府
之间的纠纷频频发生。因此,不妨可以换个角度认
为,“十年建设时期”国民政府在社团管理方面建立
了短暂平衡,政府、社团及民众三者之间的矛盾未能
凸显;而这一平衡在战后时期宣告解体,战后国民政
府希望用更加强有力的社团管理来实现社会整合与
全面控制,但在日趋尖锐的政争、社会秩序日益失范
的时局下,其与社团及民众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失衡
趋势。揭示出这一失衡趋势的演变过程,有助于管
窥一个具有现代化导向的弱势独裁政权是如何如蚁
①
认可。随着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范式转换,不少
学者开始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南京国民政府为弱势
独裁政权,其权力扩张及社会控制程度非常有限,并
未能够彻底掌控社团,而是力图将社团组织纳入体
②
③
制内运作。前者过于突出国民政府的独裁本质而
穴溃堤般走向坍塌。基于此,本文拟首先回顾南
收稿日期:2010-04-12
作者简介:胡悦晗(1980—),男,湖北襄樊人,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所2010-2011年度访问学者,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
会科学学院历史学系2008级专门史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团政治、都市文化与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研究;
鄢洪峰(1977—),男,安徽望江人,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2008级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生,主要
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社会变迁。
144
胡悦晗鄢洪峰走向失衡:会务纠纷中的政府、工人与工会———以战后(1945—1949)武汉地区为例
京国民政府工会管理制度的演变,进而以战后武汉
1
932
933
934
935
647
695
759
823
421329人
422730人
462742人
469240人
81788人
89568人
92593人
107795人
地区为例,通过考察三起工会会务纠纷个案,展开此
问题的详细论述。
1
1
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工会管理
1
南京国民政府执政伊始,即开始对大革命时期
成立的各级工会进行清理整改。1927年7月16
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布派张铁君以中央党
部特派员身份接收和改组湖北省总工会,后又先后
改组武汉地区各业大小工会,成立各级“工会改组委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对工人运动实行“非
常统制”的政策。1940年8月,国民党第五届中央
常会第一百五十五次会议重新制定《非常时期党政
机关督导人民团体办法》。根据1942年2月颁布的
《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和1942年3月颁布的
[1]27
员会” 。国民政府抛弃了孙中山新三民主义劳
工政策中的积极因素,代之以消极因素,目的是严格
控制所有社会团体,实施独裁统治。1929年10月
《
人民团体组织指导员任用(服务规则)》规定,工会
的干部与书记要由政府任命,并且还根据《国家总动
[7]177
员惩罚暂行条例》,禁止一切罢工 。新的办法将
人民团体由国民党直接控制改为政府管理,使其在
形式上作为政权组织整合社会的中介更加名正言
顺,但国民党对中间组织的控制不但没有削弱,反而
1日颁布的《工会法》,对于工会的设立、监督、保
[2]
2
护、解散、联合等问题都有详细的制度规定。国民
政府在建立从总工会至各级产职业工会的层级工会
体系,并赋予工会各种权利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工会
的控制。政府把工会列入“人民团体”范畴。1929
年6月,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人民团体组织
方案》规定,“人民团体必须遵守三民主义,接受国民
党指挥,服从政府命令,向当地党部申请立案,经批
准方可成立。对于非法团体或有违反三民主义的行
为之团体,应严加纠正,或尽力检举,由政府分别裁
[8]440
更加严密 。
战后国民政府设置了工会管理的正式机构及秘
密机构,进行双重控制。正式管理机构方面,国民政
府除整改后的总工会及各级工会外,成立各省总工
会工运策进委员会与各市工运指导委员会,分别作
为省与市工会及工运的上级指导机关;秘密管理机
构方面,国民政府通过派心腹人员在现行各级工会
[3]39ꢀ41
之” 。
尽管清理与整改工会组织使得工会数和会员数
[9]
中暗中组织“工运小组”等机构,控制工会。尽管
政府在人事、经济、意识形态方面采取全面渗透的管
理方式,从而体现出“独裁”一面,但考察政府公文中
对工会管理从“强制”、“督导”再到“劝导”的话语转
变及根据汉口市总工会整委会制定的下属各产职业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出席人数比例表可以看出,
政府也在作出维持公共利益与公平原则的部分努
较大革命时期迅速下降,但在“十年建设时期”,国民
政府一方面建立了现代化导向的层级工会体系与管
理制度,另一方面也逐步加强了对工会组织的控制,
独裁统治的目的与现代化导向的管理措施二者大体
上处于平衡状态。由于社会、经济趋于稳定和秩序
化,加之一系列工会政策的出台,工会数和会员数呈
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据工商部调查,1928年,全国
[9]
力,体现出“现代”的一面。然而,从
1947年1月
[4]16
工会总计1117个,会员1773998人 。1933年,
国民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工人科对上海、江
苏、山东、河北等18省5市进行统计,共有工会
④
至1948年4月,汉口市就有47件工潮案件发生。
纷至沓来的会务纠纷使国民政府疲于奔命,顾此失
彼,在协调政府、工人与工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上渐呈
失衡之势。下面,通过三起个案试析之。
[5]1ꢀ4
517个会员800065
,
人 。
1935年和1936年,
1
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对上海、天津、北平、南京、济
南、青岛、南昌等29个发达工业城市的工会数与会
员数及平汉铁路工会、陇海铁路工会等13个由政府
直接管辖的特种工会会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如
表1所示:
二
总工会与经济大户的龃龉———1946年汉
口市既济水电公司的“会员登记”案
1946年2月初,汉口市总工会整理委员会在奉
命改组汉口市水电业职业工会的过程中与既济水电
公司发生龃龉。总工会李作舟等整委上报市政府,
控诉既济水电公司梗阻其组织该工会整理委员会的
工作。报告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6]
表1ꢁ最近四年之中国工会调查
年份
工会数 会员数 特种工会会员数
145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首先,总工会选定“该公司水工股耕莘里一号房
既济水电公司在战后由官方银行借款1亿复员
费,并由政府指派人员从日本方面接收。该公司自
屋”作为该工会会址,“不意该公司接收委员孙保基
不愿将房屋借做会址,迫令搬迁,以致一时无法觅得 1946年到1949年武汉解放,实质上始终掌握在宋
[
10]236
适当会址,致碍登记进行”;其次,“公司方面对于在
职职工一概禁止登记入会”,常委夏信友、王云山分
别“被胁”、“被开除公司职务”,导致“筹办以来登记
入会者大都为即济尚未复职之留守职工”,使“会务
进行发生重大阻碍”;再次,李作舟指责孙保基“仍任
伪华中员工,盘居公司,并新近私人对于留守旧职工
友拒绝复职,使其受尽失业痛苦”;最后,李作舟声称
子文集团手中 。这段时期,汉口的水电供应全
由该公司独家经营,水电公司雄厚的经济背景为其
与总工会的交涉增添了底气。一边是来自下属单位
的指责,一边是有来头的经济大户针锋相对的回应。
政府显然不愿意看到二者对峙带来的僵局。于是,
在汉口市政府调解下,3月14日,双方达成最终协
议:
“
倘工会组织不健全,失去重心,万一洽商交涉之时
(一)水电工会会址房屋问题,由水电工会
去函厂方,由厂方指拨会址;(二)会员登记问
题,由工会去函厂方,由厂方准许,由工会派员
赴厂登记;(三)工会负责人王云山职务恢复问
题,并入四项办理;(四)失业职工录用问题,由
工会将失业职工姓名、住址及本人印名册造送
厂方,厂方需要添用职工时,须尽量先由失业职
各走极端致有失当行为,则作舟等实难负约束领导
⑤
之责”,希望政府“鉴核办理”。
李作舟的报告引起了政府注意。2月16日,汉
口市政府指示既济水电公司“即便查明,据实回
⑥
复”。可见,政府没有根据下属的报告草率定论,
而是采取了谨慎态度。一周后,水电公司致电汉口
市政府,对李作舟等人的控告逐一反驳。
⑧
工录用。
首先,针对会址问题,水电公司声称在总工会选
定会址后,“曾向本公司借用桌椅多件,当经一一照
借,毫无阻滞”,而总工会“不便在该处秘密集会,图
谋攻击”,致使“本公司乃自动迁往张美之巷十三号
集会,避免本公司职工参与,藉以遂其阴谋”,并称
可见,在会址问题上,政府明显向水电公司让
步;在会员登记问题上,虽然政府仍然将执行权赋予
总工会,但添加了必须照会厂方以及“由厂方准许”
的条件;在失业职工录用问题上,政府也加入了“厂
方需要添用”的前提,赋予其主动权。故这项旨在调
和的协议更大程度上是对既济水电公司的让步。
本案争端缘于会址问题及登记入会。总工会希
望通过整改攫取利益,扩大自身权力范围的目的,是
导致此次纠纷的主要原因。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水
电公司,并不把总工会放在眼里,在涉及切身利益问
题的时候,敢于向其叫板。战后武汉政府基于恢复
地方经济的考虑,不愿因袒护总工会而开罪一个本
市的经济命脉单位,因此,当总工会与既济水电公司
僵持不下之时,政府不但扮演了和事佬的角色,并向
既济水电公司做了更大让步。
“耕莘里一号房屋为民产,与本公司并无租约,本公
司更无权迫令搬迁”;其次,针对“禁止登记入会”,水
电公司首先声明“职工依法入会系其本身自由,本公
司决无禁止之理”,倒是总工会“对于现时在职之职
工绝未通知登记,亦绝未函请本公司转知登记”,关
于两位常委的问题,水电公司声明夏信友“本人不愿
出席,抑系受本公司胁制,请传问自明”,王云山则因
其“自上年接收本公司之日起至本年一月份止,绝未
到公司签到服务,中间迭经劝告”,但“始终抗不签
到,是以不得不予以停职处分”;再次,针对“留守旧
职工拒绝复职”,水电公司声称,在武汉沦陷前夕“仅
留有干部职员数十余人在汉保管”,战后接收时“所
有留汉保管人员均同时回公司任职,其他旧职工亦
先后录用”,并指责总工会“欲将二十七年前历年淘
汰之人及因事去职之人强公司一次完全录用,仍照
昔年陋习拿钱不做事”;最后,针对李作舟的要挟,水
电公司指责其“阴谋不轨,溢于言表”,“既无策动能
三
边界明晰与利益纷争———1947年武昌市
的“拒绝入报业工会”案
高少华、王鸿良是武昌市大有新闻杂志社的员
工。该社于1947年8月初在武昌市政府备案成立,
以发行报刊杂志业务为主,供应周边农村与市镇。8
月上旬,二人申请加入武昌市派报业职业工会,但遭
到该会拒绝。这一事件引起了大有新闻杂志社的不
满。该社负责人王则圣、陈兆耕于8月11日和9月
力,又多非本公司现任职工”,并提出“可否由钧府在
⑦
本公司现任职工中遴选整委若干人以资整理”。 3日两次上报武昌市政府称:派报业工会“不明大
146
胡悦晗鄢洪峰走向失衡:会务纠纷中的政府、工人与工会———以战后(1945—1949)武汉地区为例
体,专以私利为想,竟把持拒绝参加入会。……该会
当局对本社拒绝参加入会不知根据何种法令之明文
规定,此种行为显系会内当局少数份子把持工会,利
用团体作私人利益之工具”,请武昌市政府“赏予令
饬该工会依法准予工友高少乐、王鸿良等办理入会
产生如此鲜明的分歧?
在派报业工会10月初致武昌市党部的报告中,
提供了这一问题的答案:
查本市市郊及近邻各县镇码头无处不有本
会会员派送各种报纸,彼等加入后,除迫令原有
之会员二人另行改业外,则无其他方法可设。
究派何报,售与何人,亦大成问题。且彼等尚未
加入即用极卑鄙之手段,在本市及市郊一带故
意贱价抢夺侵占本会各会员之客户,强夺之饭
碗实行杀命养命之办法,败坏本业数十年之信
誉,破坏本业团体等种种行为不堪枚举。业已
形成群情愤激之势。……该社以武汉日报鄂南
分销处之名义在汉口运报来本市市区售卖,于
九月二、四两日被本会会员发觉,当时即发生纠
纷。有警察五分局之案可稽。同时本会推派负
责人前往武汉日报询问并将事实说明。后报馆
方面即将该分销处撤销停止发报。此有武汉日
报社可资证明。今该报纸来源断绝,即实行高
价零买贱价定购。此种行为究因何故。综上各
项情形,不无可疑。……何况工会系由全体工
友共同组织,其责任在尽力保障会员之福利,绝
对不能容许此种不法份子加入危害工友。设此
时容许该社入会,则其他图书社以及各报馆之
报差等援例请求,则将如之何? 不允则引起纠
纷,允则本会一百余会员之生计即行断绝。同
时并使各会员之家属老幼百余名口亦随之遭受
⑨
手续”。
接到报告后,武昌市政府令社会科调查此事。3
天后,社会科上报武昌市政府此事的调查结果:
派报业公会理事长称个人绝无拒绝工人入
会之意,此次拒绝大有工人参加工会理事会议
决,但该会此次理事会并非常会共议决案,并未
呈报备查,显有把持工会之旧恶习气。查报纸
之散布以派报工人多寡为持务。故该会之□□
散布地域广。况该会不准同业工人入会违犯法
规,除分别面嘱双方应求和平,合理之解决,拟
令派报业职业工会准大有工人高少华王鸿良遵
率加入该会,以重法令,并批示大有新闻杂志社
췍ꢂꢃ
知照。
看到下属的调查结果,武昌市政府敕令派报业
工会,“查该社工友高少乐等确系报业工人,依照工
ꢄꢂ췍
会法第十二条……自应加入该会,以符法令”。殊
不料,这一批示引起了派报业工会的抗议。该工会
理事长石道威于9月底呈文武昌市政府,同样援引
《工会法》第十二条为自己辩解:
该条明文规定从事同一职业者应依法加入
该会,反之非同一职业即非法会员。按该社本
身而论,该社应向新闻杂志业申请入会。按该
社雇工高少华、王鸿良而论,纯系该社之雇工,
非派报工人,其职业与性质不同,依法应予请求
ꢇꢂ췍
影响。
可见,导致双方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战后恶劣
生存环境下产生的利益纷争,使大有新闻杂志社形
成了对派报业工会以往利益范围的侵蚀。而除去
ꢅꢂ췍
钧府准予拒绝,以符法令。
可见,派报业工会拒绝的理由是强调业务边界 “败坏信誉,破坏团体”等模糊字眼,细考该段文字中
的划分。而先前大有新闻杂志社致武昌市政府的报
告中却称:“凡属泛业工友钧应使其入会。所谓工友
愈多,团体愈固。殊不失团体组织之要义。当无限
涉及到杂志社的竞争手段,只有“贱价”一举,连杂志
社的对立面也无法举出价格战以外的竞争手段。我
们可以相信,这原本是打破派报业工会长期垄断利
益的行业内正常市场竞争的一场纷争。
췍ꢂꢆ
制之可言。”对比之下,可见其有意模糊二者的边
界。
派报业工会向市党部与市政府的申诉得到了回
应。10月15日下午,武昌市政府社会科召集了新
闻杂志社与派报业工会双方代表洽谈,协商解决方
案。尽管市政府在次日致新闻杂志社与派报业工会
的解决方案指令中开始强调双方的业务划分,但仍
命令派报业工会吸纳高少华、王鸿良等人。而在市
党部将派报业工会的呈报转至武昌市政府后,11月
[11]
战后武汉工会始终存在边界不明晰的问题 ,
武汉市政府也无暇制定完备的各行业及产业工会的
权责边界条例。图书报刊杂志的营销业务就算不
同,也至少属于相关行业。派报业工会与大有新闻
杂志社都可以从模糊的空间寻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解
读。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双方为什么会对业务边界
147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ꢋꢂ췍
日,武昌市政府召开劳资评议会,“议决按照汉市
日
,武昌市政府做出的最终处理方案有了变化:
5
一、大有图书社为免除工人纠纷,自愿放弃
派报业务。二、为顾及大有营业信誉,十月份报
纸二百份仍由派报工会负责供给,继续送达阅
户。三、大有派报业务至十月底停送报纸,解雇
调整案九五计算并迟一星期实行等语纪录在簿”。
这一决定大体得到了贯彻,“惟九五折扣及迟一星期
施行决议后,以实际状况,武(昌)市两方车商一切捐
税负担,本市实有超过汉口之处”。为了冲抵捐税负
担增加造成的利益损失,市政府决议用“增加车租”
来弥补损失。但此次车租的增加似乎并非工会与同
业公会商谈协调的结果,而是“始于元月二日接人力
车商业同业公会耒嘱,照每辆暂收十二元”。得到同
业公会的消息后,工会“一面派员赴汉市职工会询
洽,一面通知各支部转嘱个人会员听候消息,另行通
췍ꢂꢈ
工友。
至此可以看出,市政府对此事的处理方案发生
了明显的转变:从最初的坚持高少华、王鸿良两人加
入派报业工会,到指令划分二者的业务边界,并取消
了新闻杂志社的员工加入派报业工会的要求。可见
政府完全倒向派报业工会一边,做出了旨在维持派
报业工会垄断利益的裁决。这一裁决让派报业工会
无话可说,但却用人为方式制止市场竞争的发展,将
大有新闻杂志社推向更艰难的生存之路。
ꢌꢂ췍
知,按章缴纳车租”。
可见,在“增加车租”事件中,人力车业工会并没
有集中代表工人的利益与同业公会谈判协调,而更
四
“拘拿法办以利工运”———1949年武昌市
的“增加车租”案
949年1月11日晚,
像是同业公会下属的一个执行部门。汤蕾认为,在
车租问题上,“人力车夫通常不会被车商过分剥削”,
武昌人力车业工会会员 “工会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兼顾平衡的政府,会“通
1
张长发、张作钧等20余人闯入市总工会礼堂,质问
正在开会的人力车业职业工会负责人“增加车租理
由”。这一举动似乎来者不善。据人力车业工会理
事长童斌臣声称,在场的工会负责人尽管“一一解
答”,但“伊等存心寻衅,不问理由,竟将理事长予以
过牺牲人力车商的部分利益为人力车夫争取权
[12]
益” ,可知工会在集体谈判中并不过分弱势。因
此,可以想象工会在此次事件中与同业公会交涉时
唯唯听命的“办事员”态度,让部分会员感到自己的
利益被侵害(或者在张的鼓动下认为自己的利益被
出卖)而产生愤怒情绪。
ꢉꢂ췍
侮辱。经会员从中拦劝不理,直酿成朋殴纷端”。
增加车租属于经济学中的税收转嫁行为。但无
论税收是前向转嫁还是后向转嫁,作为与资本家对
立的工会似乎对此均应持抵制态度而不应有内部分
歧。即便有所分歧,工会内部的不同意见本可以通
过代表大会商讨解决。何以导致工会内部之间的冲
突呢?人力车业职业工会理事长童斌臣认为另有原
因。他上报武昌市政府的呈文中披露,肇事者张长
发“前曾充任本会常务理事、理事长之职”,其肇事原
因为“本会改组,竟然落选,不甘心,复纠众,出而寻
既然“愤怒有理”,工会领导的做法也并非无可
挑剔,理事长童斌臣在报告中为什么将纠纷原因归
结为张长发个人“落选不甘心”? 笔者以为,通过将
原因归结为人事上的私人怨恨,既可以对带头肇事
者张长发个人“以牙还牙”,又可以巧妙地化解政府
对“增加车租”本身的关注,这或许是童斌臣的内在
动机。童斌臣如愿以偿。事发一个月后,武昌市政
府令湖北省警察局将张长发等“烦局拘拿法办,以利
ꢃꢍ췍
工运”。“增加车租”案最终以肇事者的“拘拿法
ꢊꢂ췍
衅”,并请求武昌市政府“依法严惩”。
办”为结果,车租增加依旧。
但问题是冲突若果真如童斌臣所言,为张长发
个人落选所导致,他又何能集结20余人一同发难
呢?张长发个人对落选的私愤必须与被鼓动的会员
对工会决策的不满具有某个契合点,才能促成一次
集体行动。张长发很可能出于泄私愤的个人目的,
但他要鼓动一群会员行动,就必须有足够的让会员
感到愤怒、感到利益受损害的发难行动理由。可见,
此次纠纷背后是现任工会理事长童斌臣和前常
务理事长张长发两个人之间的较量。张长发欲达成
自己的目的(拆童斌臣的台),或许利用了部分会员
的集体愤怒。由此一来造成了工会内部两种势力彼
此均不容易立即抑制对方的局面。这时借助外力则
更高一筹。童斌臣采取了与政府机关保持良好关系
和将事件转化为个人私怨的方式(毕竟我们只看到
童斌臣在积极上报政府而没有看到张长发与政府来
往的任何档案资料),挫败了张长发。可见,当工会
“增加车租”一事并非没有会员反对。
那么,“增加车租”缘何而来呢?1948年3月26
148
胡悦晗鄢洪峰走向失衡:会务纠纷中的政府、工人与工会———以战后(1945—1949)武汉地区为例
在遇到内部纠纷而不好化解时,转而将其上报市政
府,借助政府力量以解决争端,显然不失为一条途
径。
划分,每一个产职业工会都是其所在行业的非竞争
[13]
性垄断团体 。这使产职业工会具有协调与化解
行业内部矛盾的管理职能。然而,在1947年的“拒
绝入报业工会”案中,派报业工会不仅不具备协调业
内利益矛盾的职能,反而与大有新闻杂志社产生了
基于利益纷争引起的业务边界划分上的摩擦。而政
府的立场从中立协调逐渐偏向派报业工会,最终做
出了用人为制止市场竞争的方式维持派报业工会垄
断利益的裁决,也未能有效调和派报业与新闻杂志
社之间的利益冲突。
但是,这种做法尽管达到了挫败对手、增强自身
实力的作用,但却依然没有跳出传统中国社会人事
权力斗争的窠臼。本次纠纷背后的真实动机是工会
领导者无法与他人共享利益的纷争。政府倒向了听
话的现任工会领导,听信了其一面之词,严惩了张长
发等人的滋事行为,但却无形中默认了增加车租的
事实,从而未能有效协调工会内部的利益关系,增大
了工会会员的抵触情绪,客观上加剧了工会内部以
及劳资之间的利益冲突。
导致群体冲突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群体成
员不断积聚的怨恨情绪,因此,用各种方式平息并化
解群体成员的集体愤怒,是平衡政府与民众关系、维
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然而,在1949年的“增加
车租”案中,政府处理人力车业工会内部的群体冲突
事件时高度敏感,处理方式也从协调化解的立场逐
渐转向用强硬手段惩戒肇事者,从而不仅未能协调
工会内部不同群体成员间的利益关系,反而增强了
工会内部的亚群体成员对现任工会领导的抵触情
绪,加剧了工会内部及劳资之间的利益冲突。
综上所述,尽管战后国民政府希望通过对社团
的控制,在政府、社团与民众之间寻求平衡,维持社
会稳定,但政府、地方实业公司、工会及工人等多种
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渐呈失衡趋势。政府在协调政
府、社团与民众的关系上,缺乏必要的利益协调手
段,一方面政府自身的权威合法性受到越来越严重
的质疑;另一方面其处理方式越来越倾向专制强硬
手段回归,从而加剧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这种政府、社团与民众三者之间走向失衡的关系发
展最终导致了政权的崩溃。
四
结语
本文考察了三个有代表性的武汉工会会务纠纷
个案:一个起源于总工会与地方实业公司之间的利
益之争,一个起源于行业工会及相关业务组织之间
的边界纠纷,一个起源于工会内部新旧领导利用会
员不满情绪引起的冲突。
地方实业公司与总工会是政府进行社会控制的
重要辅助力量,三者关系的融洽程度直接影响到政
府的控制效果。然而,在1946年的“会员登记”案
中,政府对地方实业公司的过度让步,不仅未能化解
实业公司与总工会之间的利益龃龉,反而一方面加
剧了政府与地方实业公司的离心力,导致地方实业
公司依恃自身经济实力抵触政府政令的隐患,另一
方面使总工会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从而进一步削
弱了政府权威,给政府的社会控制与社会整合带来
巨大阻碍。
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工会法》规定可知,产职
业工会的划分标准是按纵向职能划分而非横向利益
注释:
①
比如美国学者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执政以来,完全控制了上海及江浙的资本家,他们的政治自主性全部丧失[参见(美)小科
布尔《江浙财阀与国民政府(1927—1937)》,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②
比如:潘同通过对民国时期安徽歙县职业工会的研究,认为国民党政府对传统社会结构的利用使徽州宗族对基层社会的控
制延续下来(参见潘同《民国时期的歙县职业工会———兼论国民党政府的社会控制》,上海师范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
徐秀丽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利用党政双轨制来管理社团的组织管理体系看似严密,却难收实效(徐秀丽《南京国民政府
时期的政治国家与民间组织》,《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9年9期);魏文享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同业公会既与国民党政
府保持合作主义倾向,又有商人群体的自主性政治表达(魏文享《民国时期的工商同业公会研究(1918—1949)》,华中师范大
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王奇生延续了美国学者齐锡生认为国民党“是一个浮游于国家之上而没有一个阶级基础的国家
军事官僚机构”的观点,认为改组后的国民党没有其自身的社会阶级基础,由此在社会控制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王奇生
《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基层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此外,李勇军《南京国民
政府后期上海市商会研究(1945ꢀ1949)》(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以及李柏槐《民国时期成都工商同业公会研
究》(四川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和《现代性制度外衣下的传统组织———民国时期成都工商同业公会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
149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
006年版)等,对此,亦有阐述。
③
拙文曾提交由2009年12月5日上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举办、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承办的“历史的记忆与未来———
上海市历史学会第六届青年学者论坛”,感谢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邵雍教授及复旦大学历史系赵兰亮副教授等人在会上的
建议与帮助。
④
⑤
⑨
《中央治安考察团来汉考察人员名单及汉口市政府提供的治安材料》,武汉档案馆:案卷号9-4-110。
⑥⑦⑧《解散总工会并停止活动案》,武汉档案馆:案卷号9-17-21(1)。
⑩췍ꢂꢄ췍ꢂꢅ췍ꢂꢆ췍ꢂꢇ췍ꢂꢈ췍ꢂꢉ췍ꢂꢊ췍ꢂꢌ췍ꢍꢃ《各业工(公)会关于会务纠纷》,武汉档案馆:案卷号18-10-4448。
췍ꢂꢋ“汉市”为汉口市,笔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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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nce-loosing:Government,WorkerandLabor
UnioninMeetingAffairsDisputes
———WuhanRegion(1945ꢀ1949)asanExample
1
,2
2
HUYue-han ,YANHong-feng
(
1ꢁInstituteofAsianResearch,UniversitofBritishColumbia,Canada,V6T1Z2;
y
2
ꢁDepartmentofHistory,EastChinaNormalUniversity,Shanghai200241,China)
Abstract:Thepost-warrepublicgovernmenthopestosafeguardthesocialstabilitybythe
controlofsocialgroupstokeepthebalancebetweenthegovernment,thesocialgroupsandthe
masspeople.Thecasestudyofthreedisputescausedbyunionmeetingaffairsshowsthatthere-
publicgovernmentwerelackofnecessaryinterestconditioningmeanstoreconcileandcoordinate
therelationbetweenthegovernment,thesocialgroupsandthemasspeople.Thegovernment
authoritativelegalidentitywaschallengedandtheirmeanstodealingwiththemeetingaffairswas
backtothemonarchyandhardmeasuresleadingtothesevereinterestconflictsofdifferenthier-
archyclasseswhicheventuallyendedupwiththecollapseofthesovereignty.
Keywords:afteranti-Japaneseaggressionwar;theRepublicGovernment;socialgroup;la-
borunion;socialcontrol;meetingaffairsdisputes;Wuhanregion
[责任编辑:凌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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