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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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卷第期  
2007 11 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34,No.6  
November,2007  
国民政府保甲制度中的  
连坐处罚规定及其实践制约  
建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成都610068)  
摘要20 世纪30 年代初南京国民政府重新恢复传统保甲连坐制度来维持基层社会稳定但其连坐处罚的制度  
设计欠系统明确内部对处罚的轻重存在明显意见分歧地方往往无所适从加上国民政府的保甲连坐根本无法改  
变乡村原有政治生态保甲这一威胁震慑的传统控制手段落后于中共基于利益满足的基层制度创新在心理上损  
害了基层一般民众地方精英及保甲人员利益非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影响了保甲制度其他职能的发挥。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保甲制度连坐处罚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K26D693.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706⁃0058⁃11  
传统保甲制度在维持地方治安中的作用早已  
地方自治运动从思想到政策法规再到实践的依  
1]  
[3]  
为学界所普遍认知保甲制度的功能一为编制  
次演进对传统基层社会控制制度形成巨大冲  
户口将民众纳入社会基层控制网络之中二是联保  
南京国民政府为对付中共在基层发展势力而重  
拾保甲连坐制度将之运用于所谓剿匪区”,以收  
绥靖地方治安之效不可避免地遇到挑战本文  
拟通过梳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保甲连坐处罚规定的  
连坐将民众行为纳入彼此监视之中维护基层社  
会秩序三是协调”(政府”(地方士绅、  
普通民众及其他社会势力利益有学者指出传  
统保长由那些与政府的帮助和影响无关的普通民众  
选举有责任向县官报告偷盗邪教赌博逃逸绑  
伪造贩卖走私物品诈骗秘密社会组织陌生  
和可疑人物等有关事件也负责管理户籍检查过往  
人等组织民团保护粮食和财产帮助征税保长位  
变化情况考察其实施情形并分析其制约因素揭  
示保甲连坐制度的职能验证传统保甲连坐制度在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乡村社会控制中的适应性。  
保甲制度连坐处罚规定的变化及国民政府  
内部的意见分歧  
2]83②  
于官府和民众之间是中国地方管理的基石  
1928 年国民政府建立后按照孙中山地方自  
治开始实行法》、《建国大纲等所包含的地方自治  
思想通过颁布县组织法将地方自治确定为农村  
社会的基本制度该制度与传统的保甲制度有很大  
保甲职能的发挥连坐制度是其灵魂在专制  
政体之下严酷的株连制度盛行于政治实践之中在  
社会基层实行保甲连坐民众易于接受但是近代  
以来尤其是民国时期西方政治思想立法理念的传  
4]  
的差异尽管如此为了维护基层的统治秩序,  
收稿日期2007⁃05⁃10  
基金项目本文系笔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6 年度规划项目民国时期乡村基层社会控制体系的近代转型研  
”(06JA77002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曹成建(1969—),四川彭州人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后  
工作站研究人员。  
曹成建国民政府保甲制度中的连坐处罚规定及其实践制约  
国民政府颁行了某些与保甲连坐性质类似的制度。  
929 ,“剿匪司令部制定了清乡程序》、  
联防规程》,7 月国民政府公布了县保卫团法》,  
海空军总司令部行营党政委员会公布了剿匪区域  
内保甲条例》,但有关清查户口等内容不够详细。  
1932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部对上述条  
进行了修正颁布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  
条例》,对保甲连坐处罚办法作出较为明确规定成  
为这一时期保甲制度的正式蓝本影响较大。  
规定各县保卫团基层组织与自治制度合一,“每闾  
为一牌以闾长为牌长每乡或镇为一甲以乡长或  
镇长为甲长”,甲长与牌长同甲各户之间均须结具  
5]537-538  
联保切结”,以维持地方治安  
。 9 18 ,  
关于实行户长联保连坐条例第23 条规定:  
各户户长除依前条规定一律加盟保甲规约外应  
联合他户户长至少五人共具联保连坐切结声明结  
内各户互相劝勉监视绝无通匪或纵匪情事如有  
违犯者他户应即密报惩办倘瞻徇隐匿各户愿负  
国民政府公布的清乡条例21 条规定清查户  
口后,“应编列门牌号数并取具邻右互保切结实  
行联保连坐方法其结式及办法由内政部定  
6]637  
”  
说明早在保甲推行之前基层社会的闾邻  
7]554  
组织就已实行联保连坐切结的规定不过国民政  
府实行的连坐切结只是为对付中共革命根据地而采  
取的一种特殊清乡政策这一政策随着后来闾邻  
组织被保甲组织所替代从而在保甲体系中得以完  
。 1030内政部呈准公布的邻右连坐暂行  
办法规定:“同具连坐切结之本邻住户如有为匪、  
通匪窝匪等情其余各户应速密报邻长依次传闾、  
乡镇区长转报县清乡局核办倘有瞻徇隐匿概以  
庇纵论罪其邻乡镇区长接受秘报而不严守秘  
密及从速转报者亦同但挟嫌诬控者反坐”,要求  
各邻居户长互相签名画押或盖章保证互相监  
”,“倘有为匪通匪窝匪不法行为邻内之人即  
行报告核办如有扶同隐匿秘不揭报者甘受连坐  
之罪”,但是对于所谓连坐之罪的处罚标准却未  
做具体规定只规定了住户遇有客商来家寄宿  
应先报知邻长或邻户加以询查违者处十五元以  
连坐之责。”  
关于连坐处罚办法条例第35 条规  
:“凡保甲内住民有勾结窝藏赤匪或故纵脱逃  
除依法及其他特别法令从重惩罚外凡甲长及曾  
具切结联保之各户户长应各科四日以上三十日以  
下之拘留遇前项情形甲长或联保之户长有知情  
匿庇者仍依法分别治罪但自行发觉曾据实报告,  
并能协助搜查者甲长及户长免于处罚应科第一  
项拘留者由区长呈请县长行之。” 24 条规定:  
各户户长遇有左列情事发生时应即报告甲长:1ꢁ  
知有形迹可疑之人潜入者。 2ꢁ 留客寄宿及其别去  
或家人出外作经宿之旅行及归来者。 3ꢁ 出生死亡  
或因其他事故致生户口上之异动者。”如果户长不  
一经发现将科以元以上、40 元以下罚金所  
科罚金如不依限缴纳时应由区长专呈县长得以1  
元折易科拘留 该条例确定的连坐对象为  
户长”、“甲长”,不包括保长及其以上人员但对保  
长也规定了相应处罚办法:“保长甲长滥用职权或  
贻误要公者除依其他法令应受惩治外区长得按其  
情节呈报县长依左列各款处罚:1ꢁ 百元以下之罚  
,2ꢁ 当众谴责,3ꢁ 免职。”该条例同时列出对保甲  
长及其职员的奖励事项但没有规定具体奖励办法。  
该条例的颁布表明南京国民政府重拾晚清已废止  
的保甲连坐制度明确了甲长户长等连坐责任并  
施以罚金和拘留等处罚以肃清中共基层势力然  
它主要着眼于编制户口连坐处罚规定尽管比以  
往明确但仍缺乏操作性罚金数额因物价上涨而达  
不到处罚效果拘留对激进的反政府者而言也没有  
多大的震慑作用而一般民众无端受连坐罚金拘  
留等处罚易引起反感进而影响保甲户口编制等功  
能作用的发挥。  
6]628  
一元以上之罚金”  
以上资料表明南京国  
民政府为维持地方治安而颁布的连坐规定比较分  
简略对连坐的具体处罚办法语焉不详也没能  
与严格的户口编查结合起来因而操作性极差。  
930 年代初由于地方自治的效果不彰中共  
在地方基层的势力迅速扩张蒋介石开始着手利用  
传统的保甲制度来绥靖地方治安,1930 12 ,  
他下令剿匪区内各省政府责成各县长限期三个  
5]817-818  
月至半年一律完成保甲编制  
国民政府重申清乡条例》,限三个月内完成,  
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的最多不得超过六个  
。 1931 月  
6]634  
这表明自该条例颁行后并没有严格实施随  
着中共工农武装割据力量及其影响在江西福建等  
地不断扩大针对中共的清乡政策重新被拾起,  
相应的联保连坐等办法要求限期实行。 5陆  
20 世纪30 年代中期随着中共势力从各根据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地转移到西北原本主要在革命根据地周围实行的  
联保连坐政策有所削弱抗战爆发后四川贵州等  
内地省份的地位越发重要由于受地方实力派的长  
期控制对国民政府推行保甲制度的有关法令执行  
不力,1938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  
营认为四川和贵州两省办理保甲已两年多而仍未取  
得成效其原因在于各级承办人员奉行不力敷衍  
因循所至”,“亦由前此所颁各种法令系就腹地各省  
情形规定行之边省未尽适合人治法治均欠妥  
易监视予以连坐实属罚其罪难昭折服惟确系  
知情不报或居处较近素有往还者则应予连坐勿  
任诿卸此中权衡斟酌端赖执法者之敏活运用”。  
对特编和临时保甲免负连坐责任的规定体现了务  
实精神同时说明以前法规粗疏和实施无效。  
第三条例规定甲内居民有通敌通匪为匪  
情事”,连坐对象为同甲各户长”,这与剿匪区内  
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相同所不同者在于办理  
民间自卫枪炮登记烙印及给照手续时,“责令各保  
甲及同甲各户负责查报如有隐匿情事除本人处以  
应得之罪外所有保甲长及同甲各户均应连  
8]211  
以致辗转延误”  
遂根据川黔两省实际情况  
颁布整理川黔两省各县保甲方案》,要求川黔两省  
认真施行真实用意在于通过施行保甲来加强内地  
省份的基层社会控制建立并巩固国民政府在抗战  
后方的统治基础该方案继承了以往法令有关联保  
连坐的基本内容但又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调整。  
首先条例第11 条规定同甲各户彼此互相监  
不另具切结如甲内居民有通敌通匪为匪情  
一经察觉或被告发审判机关应即查明同甲各户  
予以连坐处分”,实际取消了五户以上共具切  
的规定之所以作如此改革一方面是为了减  
少具结之烦”,原因是在保甲内取具联保切结时比  
较困难,“同甲各户往往因贫富新旧或种族良莠之  
不同彼此不愿联保……且农村中岂少互相同恶相  
济者所在恒有间有少数良民杂居其间反而无人联  
8]216  
”  
需要指出的是该条例没有提到具体处罚  
办法表明处罚办法仍适用以往其他法令。  
第四保甲长选任办法发生了根本改变由原来  
从下到上推选改为上级提名再上级委任过去联  
保主任由各保长公推保长由各甲长公推甲长由各  
户长公推在实际推行中,“以未受四权行使训练  
之民众责令选举非感情用事各私所亲即为土劣  
操纵盲从附和其所选者未必尽属克孚众望之人,  
以之充任保长尚难胜任以之兼任联保主任则鲜不  
8]219  
偾事”  
因此条例第12 条明确规定:“联保主  
任由区长就该联保区域内遴选合格人员呈请县长委  
充之保长由联保主任就各该保内遴选合格人员呈  
请区长委充之甲长由保长就各该甲内遴选合格人  
员呈请联保主任委充之。”由于保甲长事务繁忙并  
且动辄受连坐处罚地方有识之士多不愿担任因此  
13 条规定:“各级保甲职员不得无故拒绝委任,  
委定后非经呈准不得离职。”为了解决保甲人员待  
遇低微权力义务失衡的状况条例又规定了一些保  
甲职员的保障措施和优惠条件非有违法证据,  
不得予以撤职及其他处分并应予诬告者以反坐”,  
8]218  
保而受其监视”  
另一方面是为了杜绝诿卸  
隐匿之弊”,“其联保各户大多关系密切素有情感,  
即结内各户有非法行为同结者方将代为隐饰之不  
8]218  
原本用以激发  
又焉能破除情面实行检举”  
相互检举的共具切结”,反而促进了邻居间相互包  
与原初意图背道而驰鉴于以上原因方案规定  
使同甲各户共负联保连坐之责不另具保结只须  
于各户门牌内加以说明自可彼此监视认真检  
表现优异者甲长得升保长保长得升联保主任联保  
8]218  
[8]220  
”  
主任得升区长  
而生活条件较差的保甲长及联  
其次条例第11 条规定特编甲及临时甲内居  
保主任可减免其子女在县立中小学的学费及保甲  
经临各费”。 尽管该方案对保甲长给予了一定的保  
障和优惠条件欲使其倾向于官方并对民众实施有  
效监控但这些优惠条件与连坐可能带来的风险相  
仍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不过抗战时期的川黔  
两省中共在基层社会的活动并没有强烈到足以使  
地方政府非严格实施连坐处罚制度不可的地步连  
坐措施仍大多停留在理论设想阶段而该方案还考  
虑到地方的实际情况25 条规定本方案各项施  
民得免负联保连坐责任”,条对特编保甲和临  
时保甲做了具体规定,“所有未同化之其他土著及  
居户畸零不足一保或一甲之处得编为特编保或甲。  
矿场附近及滨江滨河流动非常之居户得编为临时  
保或甲”。 取消特编甲和临时甲联保连坐责任的原  
因在于,“特编甲内居民如系异族而未同化者则政  
教所不及强施连坐扞格实多如系畸零居户距  
离穷远及临时甲内居民素昧平生者则彼此行动不  
曹成建国民政府保甲制度中的连坐处罚规定及其实践制约  
行规则由各省政府分别拟定呈候本行营核准施  
”,迟至日四川省才公布了修正四川省各  
县整理保甲施行规则》。 保甲推行效率如此低下,  
表明该项工作繁难以及地方并不热心。  
意处罚提供了可乘之机势必引起民众的不满两种  
情况都与国民政府建立保甲连坐的初衷相背离。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矛盾空前加剧且表面化,  
为了绥靖解放区的中共势力国民党军方根据  
治乱世用重典的策略制定了空前严厉的连  
处罚标准。 1946 24行政院长宋子文  
命令:“为防制奸匪破坏铁道凡沿铁道各乡镇保甲  
长应控制民众使勿为奸匪利用驱使否则对该乡镇  
保甲长应以通匪论罪除分电中央党部外希即通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随着国共摩擦加剧国民  
党秘密发文要求在中共活动最烈的地区实行联保  
连坐。 1939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  
局制定防制共产党活动办法》,并下发各级党部  
渝特通告》。 《办法 条规定:“如共产党活动  
最烈之区域应实行联保连坐法使人民不敢与异党  
分子接近而受其利用必要时并于保甲组织中建立  
保甲通讯网指定乡村中纯良知识分子担任调查异  
党活动之通讯工作以辅助保甲长力量之不  
令邻近匪区各省遵照” 。 这表明内战全面爆发  
国民政府公开使用连坐法驱使地方保甲长维护  
重要地区的地方治安对于失职者以通匪论罪;  
通匪者不仅以罚金”、“拘留处罚情节严重  
者往往处以死刑行政院的该项命令同时表明这  
项连坐法仅适用铁路沿线乡镇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徐州绥靖公署于1946 年颁行绥靖区乡镇  
保甲长纵横联保连坐办法》,1947 11 月内政部奉  
行政院令颁布此法将其运用范围扩展到全国该  
办法明确了建立联保连坐的目的,“强化保甲组织,  
使纵横上下互为监督互为保障以收防止匪患除  
暴安良之实效”,具体办法是:“民间五户联保出具  
切结是为横的联保甲长取得各户保结后上向保长  
具结保长取得各甲保结后上向乡镇长具结乡镇长  
取得各保长保结后上向县长具结一甲一保一乡一  
镇是为纵的联保一户有人违犯联保事项余四户  
不为举发皆当连坐是为横的连坐一甲之内有一  
户以上发现违犯情事而甲长于事先未能查明具报  
甲长连坐一保之内一个月中有两甲以上之户受  
连坐处分而保长未能于事先查明具报者保长连  
一乡镇之内一个月中有四保以上之保长受连坐  
处分而乡镇长未能于事先查明具报者乡镇长连  
是为纵的连坐。”联保事项包括:“1.不当匪;2.不  
窝匪;3. 不通匪;4. 不济匪;5. 知匪即报;6. 知匪即  
6]690  
”  
表明联保连坐法主要适用于中共活动的中  
心地区它借鉴了中共建立起来的以组织对付组  
的地方组织经验形同铁桶之特区不但外  
人不易轻入即入内亦难立足更无论有所活动”,  
无论男女老幼悉纳于各种组织之中而由该党份  
子予以切实之领导与控制”,主张将人民纳于保甲  
之中并任用国民党员或支持者担任保甲长,“地方  
政府机关对于保甲之编制应多选择本党党员及思  
想纯正之青年担任保甲长并经授以各种政治常识  
及防制异党活动之训练与指导使每一保甲长均能  
兼尽政治警察之任务并能领导所属人民一致防制异  
6]689-690  
党之活动”  
,“健全保甲组织并发展本党党  
使每保每甲皆有本党党员之分布以任领导民众  
及防制共党活动之责”,并强调在共产党活动最烈  
的区域应实行联保连坐法使人民不敢与异党分子  
9]363  
接近而受其利用”  
即用连坐的办法将人民控制  
在手中他们却不知道两者组织方法的根本差异,  
中共是以满足占人口大多数的普通民众的根本经济  
利益出发促使其积极主动参加到各种维护其自身  
利益的组织之中以防范外敌的入侵而国民政府则  
是将民众强行编入保甲之中用连坐威胁监视的办  
法来控制民众民众处于被动状态其效果当然不可  
同日而语同时该办法虽确定了联保连坐的原则,  
但仍未明确规定连坐处罚的标准也未申明是否继  
续沿用以前简单的罚金或拘留保甲制度实行了很  
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系统的连坐处罚标准这表明一  
方面因没有认真办理保甲相应的连坐处罚的制度  
性需求并不迫切另一方面因连坐处罚缺乏标准给  
下层行政自治人员如县长乡镇长保甲长等人任  
。”  
该办法颁行后各省政府先后来电反映在实施  
过程中存在许多疑惑行政院于194824 日  
发函国防内政及司法行政三部定期会审绥靖区  
乡镇保甲长纵横联保连坐办法》,指出连坐之处罚  
问题规定尚欠明确如规定连坐人与主犯同等处罚  
则又于法无据的问题但是,“若竟将此项连坐办  
法废止则基层行政组织势将益见松弛恐更与奸匪  
以可乘之隙”,1 30 日行政院秘书处同三部会审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后主张应加修改由本部内政部民政司张帮办  
未经立法程序就予以实施表示不满。  
商承彭次长意见后另拟办法再提会审查” 。  
内政部公函提到的各省市防范共匪督饬办  
包含了四项具体内容:1ꢁ 严密清查户口;2ꢁ 强  
化保甲组织;3ꢁ 加紧保密防谍;4ꢁ 处理后方共党及  
民盟份子该办法只字未提联保连坐强化保甲组  
织的办法实际上只规定了四点基本原则:(1)人必  
归户户必归甲甲必归保毋使遗漏;(2)慎选保甲  
并严加考核;(3)保甲长必须切实遵照保甲规约  
执行职务;(4) 同甲各户应彼此互相监视以免共  
混入该办法要求各省市对于防范共匪应依  
本办法所示并参照各项有关法令切实督属严密实  
新办法还未拟订出来国防部为了在所谓的  
绥靖区彻底清除共匪地下组织与潜伏份子”,4 月  
29 日颁布了绥靖区乡镇保甲长纵横联保连坐方  
》,“责成乡镇保甲长负责担任清乡肃匪任务严  
密清查户口编整保甲由乡镇保甲长出具纵横联保  
切结互为监督及保障”。 该方法与194711 月内  
政部颁布的办法相比规定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第  
条规定:“在联保期内如某甲内仍有勾引窝藏奸  
匪或知情不报者窝户户长应依惩治盗匪条例第  
五条一项三款从重论处无期徒刑甲长应同条例第  
六条处死刑余四户皆当连坐。”条规定:“在联  
保期间内如有二甲以上之潜匪案发现其保长事前  
未曾报明且不设法清除时其保长之处分与前所定  
之甲长惩罚同如二保以上有潜匪案发现事前未曾  
报明且不设法清除其乡镇长得依惩治盗匪条  
第六条处死刑。”条规定:“在绥靖区内捕获  
匪干匪谍由各绥靖区司令部得依戡乱时期危害  
ꢅꢃꢂ  
”,由内政部派员密查详报以凭奖惩” ,对于  
奖惩的具体内容却未做规定表明该办法仍然未能  
解决维持基层保甲秩序的量刑处罚标准问题不可  
能为各部门所一致认同。  
经国防内政司法行政部开会讨论内政部根  
据各方面意见拟订了乡镇保甲实施纵横联保连坐  
条例草案》,并希望能在绥靖区而且在全国范围  
内施行”。 《草案明确规定对违法者轻重不同的处  
罚标准如第条规定:“本联保期内一户有人违反  
联保事项时该户长与联保各户户长均连坐该户户  
长处以无期徒刑联保各户户长处以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违反联保事项之本人则处以死刑或无期徒  
该甲甲长于事前未能查明具报者亦连坐处以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条规定:“一保  
之内一个月中有两个以上之甲长受连坐处分而保  
长于事前未能查明具报者保长连坐处以三年以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条规定:“一乡镇内一  
个月中有三个以上之保长受连坐处分而乡镇长未  
能于事先查明具报者乡镇长连坐处以五年以上、  
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10 条规定:“乡镇保甲长  
违反联保事项或有惩治盗匪条例第五条第三款之行  
国家紧急治罪条例处理。” 该方法非但没有消除  
地方对于连坐处罚的分歧反而增加了地方的困惑。  
陕西省政府致内政部的代电称内政部奉行政  
院令颁布的绥靖区乡镇保甲长纵横联保连坐办  
与国防部颁布的绥靖区乡镇保甲长纵横联保  
连坐方法类多不同,“如果两者同时分别实施于  
同一地区势必重复分歧再国防部所定办法规定纵  
横连坐处罚又极严厉轻则徒刑重则死刑究应依  
照上项办法督饬办理抑仍候钧院核定后再行实施,  
关系重大未便擅专电请迅赐核示俾便遵循” 。  
陕西省政府的询问促使国民政府各相关部委加紧  
对该问题进行讨论。 194810 21内政部致  
行政院秘书处公函称:“国防部所颁之绥靖区各乡  
镇保甲办理纵横联保连坐切结办法于法无据未便  
准予施行如国防部果以该项办法有继续施行之必  
须为较重于刑法之规定时应将该项办法与前绥  
靖区政务委员会所颁业经本院停止沿用之绥靖区  
乡镇保甲长纵横联保连坐办法合并予以整理送  
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否则应将该部所颁办法撤消,  
一律依照院颁各省市防范共匪督饬办法办理可  
先召集国防内政司法行政三部审查拟具具体意  
ꢆꢃꢂ  
为者处死刑。” 以上规定与内政部国防部规定相  
增加了具体的处罚内容对于主犯和连坐者在量  
刑标准上予以区别对待降低了处罚力度内政部  
希望将这项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然而它却使乡  
镇保甲长除了享有一定特权外同时承担了空前巨  
大的风险为了加强对乡镇保甲长的监管及避免有  
人不愿就任的情况发生条规定:“实施纵横联  
保连坐各省以省主管警察机关为监督机关乡镇  
保甲长人选必要时得由县政府因地制宜分别免调  
指派之。 (如有不从者并得强制充任。)”  
ꢂꢃꢄ  
见提院会决定。” 可见内政部对于国防部的过于  
严厉的规定多有微词尤其对于国防部的相关规定  
曹成建国民政府保甲制度中的连坐处罚规定及其实践制约  
ꢌꢃꢂ  
办法严重制约了保甲连坐的实施效果。  
948 12 25 日上午司法行政部国防部、  
内政部在南京马台街内政部警察总署会议室开会讨  
论内政部拟订的草案》,司法行政部除对第六条联  
保事项中知匪即报一款之连坐处分应规定适用  
刑法总则,“知匪即捕一款主张删去外,“同意内政  
部所拟原草案”;而国防部对内政部草案除第四条  
及删去联保事项中知匪即捕一款无意见外,“对  
第一条及第七至第九条均与司法行政部意见未能取  
得一致”,认为处罚太轻仍坚持绥靖区乡镇保甲  
长纵横联保连坐方法量刑标准即加入无期徒刑  
和死刑而内政部则认为处罚已十分严厉国防部、  
内政部行政司法部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决  
保甲连坐处罚的实施情形  
在所谓的剿匪区保甲连坐处罚实施情形  
又如何呢在国民政府颁布的有关保甲连坐政策  
影响最大的当数1932 年修正颁布的剿匪区内  
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 河南省在抗战前推行的  
保甲政策即按此进行其推行情况是当时剿匪区”  
施行该政策的一个缩影。  
ꢍꢃꢂ  
据朱德新研究河南省从1932 12 月开始  
推行保甲制度按计划分为三期有关连坐的规定包  
括第二期应办事项的第十一项也即最后一项),  
县政府根据保甲条例规定的式样印制编查保甲  
应用的各项表册门牌联保连坐切结”,第三期第  
三项工作,“制定各项保甲规约由保户长签  
各甲长将切结分交各户长共具联保连坐切结  
并汇呈保长区长”,实际运行情况并不理想。 1933  
3、6 河南省政府两次派视察团前往各地视察  
督导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各县办理敷衍塞责联  
保连坐切结一般多系代填未经本人签押等问题,  
因此省政府规定由各县长督促区保甲长向甲内各户  
切实讲解联保连坐切结的重要性各县甲长在面交  
各户户长办理此项切结时要求各户长依式样亲书  
姓名或摁印绝对禁止请人代替并限定于1934 年  
月底以前办理完毕分呈各主管机关备案 保甲  
制度的核心在于连坐而农民填具连坐切结时却马  
虎从事有的一人按印数户但按后不知所为何事,  
有的地方抽查农民与哪几家联保”,百问无一  
”,许多农民不知其隶属于何保何甲更不知保甲  
规约为何物。 1936 年春河南第一区视察团主任马  
元材在其视察日记中写道有的地方既无门牌亦  
无保甲五方杂处白昼杀人居民不知法律为何  
”。 朱德新于1992 日晚在河南卫辉市城  
关访问72 岁的徐营通时得知:“三十年代的保甲和  
以前基层政权相比是换汤不换药联保连坐也没有  
”,“所谓保甲盖属有名无实彰德如此其他各  
县亦无太大的进展可言”。 以上事实表明联保连  
坐切结的基本手续办理都不完善更难奢谈严格执  
行连带定罪政策可以说1932 年至抗战爆发,  
河南基层保甲连坐处罚根本没有执行。  
ꢇꢃꢂ  
由各部分别呈复行政院” 。 1227内政  
部与司法行政部联名呈文行政院,“《乡镇保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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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联保连坐条例草案附具说明一项” 。 行政院  
接到呈复后未发表任何意见。  
949 19 四川省民政厅长宋相成呈  
文内政部询问:“对于违背切结应受连坐处分者行  
政机关是否有权予以拘留处分颇滋疑义此应请示  
者一又如依行政执行法处以罚金值此物价高涨、  
币值贬低所处罚金太轻不足以资警惕至罚金最  
高额如何决定法无明文此应请示者二再现值动  
员戡乱期间为配合肃奸工作之推动本省各县市局  
正厉行联保连坐遇有违背切结情事自应予以严厉  
处分用期贯彻就应如何科法此应请示者三综  
上三项均关法令疑义理合电请迅赐核释俾有遵  
ꢂꢃꢉ  
。” 4内政部复文称:“查联保连坐之处  
正由本部与国防部司法行政部会订呈院核办  
ꢂꢃꢊ  
俟奉准后再行饬遵。” 这表明国民政府此时仍  
未制定出为各方所一致认同的联保连坐处罚规定。  
15 内政部户政司拟定戡乱期间清剿地区  
保甲户口编查办法》4 仍旧没有对处罚作任何增  
ꢂꢃꢋ  
加规定。  
国民政府时期为排斥中共等异己势力加强对  
基层社会的控制将连坐处罚制度运用于保甲组织  
之中国民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随中共根  
据地势力的消长而变化而最盛于第三次国内革命  
战争时期的所谓绥靖区”。 但国民政府对联保连  
坐的具体做法尤其是连坐处罚标准相关法规并不  
明确适用条文交叉重叠且各部门意见分歧较大,  
地方政府往往无所适从直到1949 年中期都没有颁  
布统一的为各方认同且规定了明确处罚标准的可行  
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赵丽娜在探讨1927—  
1937 年湖北的保甲制度后指出被视为保甲制度精  
髓的联保连坐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真正执行过。 1934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70-71  
之责如有知情隐匿瞻徇者应受连坐处分。”  
湖北民政厅长孟广澎视察黄冈时曾询问一  
保长:“你晓得联保连坐切结是做什么用的呢?”该  
保长答道:“联保主任没有叫我们办我们不识字,  
不知道有什么用。” 直到1937 ,“湖北对于连坐  
从来亦没有行过一次而保甲长每月每日闭门  
造车应付此项手续则未尝停息结果仅有堆积如山  
以上资料表明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收复区推行的保  
甲政策明确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连坐处罚措施如劳  
役或折捐这是抗战前没有的但对涉及甲长保长、  
区长等的处罚标准仍旧不太明确。  
实际上河北省唐山市有关连坐处罚的具体规  
明显受到内政部颁布的绥靖区乡镇保甲长纵  
横联保连坐办法的影响是该办法的细化值得  
注意的是河北省和唐山市具体办法出台时间大都  
1948 政策出台后唐山市还派员召集民  
众宣讲保甲连坐的意义并通过电影院放映连坐”  
玻璃片”,辅之以报纸电台的宣传以图连坐”  
布告周之”。 这恰恰说明直到1948该  
地区的民众对国民党的连坐处罚政策并不熟知当  
然更谈不上严格实施随着国民党军队迅速溃败,  
新的连坐处罚政策也失去了实施的条件朱德新的  
研究表明由于前线战事吃紧国民党精力无法全部  
集中农村加上在冀东盘踞的时间短上述控制手段  
并未在所有的收复区推广在朱德新的研究中,  
ꢂꢎꢄ  
之纸片与事事不生影响” 。  
关于联保连坐的整体实施情况国民政府军事  
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所颁行的整理川黔两省各县保  
甲方案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该条例第11 说  
指出:“我国官厅恒报息事宁人之旨不愿株连。  
对于匪徒联保各户从未予以连坐处分虽有规定,  
8]211-227  
仍等具文故本条例特为严密规定。”  
这一条  
说明截至1938 月止国民政府以前颁布的有  
关连坐处罚办法从未在连坐具结的各户中使用过。  
一直以来相关处罚办法不明确具体也与没有认真  
实践有直接关系此种情况具有普遍性并且随着  
时间的推移连坐处罚的实施情形没有多大的改善。  
例如湖南保甲以古文县较为典型,1943 年初该县  
保甲人员多不健全户口异动不能按时填报联保连  
坐办法也未举办保甲人员的素质很差,“多不知组  
10]70-71  
也从没有列出直接受连坐处罚的事例  
显  
相关的连坐处罚办法仍然停留在规定层面上连  
坐处罚的实践程度十分有限。  
ꢂꢎꢅ  
织为何事” 。  
ꢂꢎꢆ  
又据朱德新研究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军队重  
按理讲连坐处罚的真实意图并非在于如何严  
厉惩罚而在于心理震慑”,让民众因害怕受到惩  
罚而对违反官方法规的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达到  
不战而却人之兵的最高境界但历史证明南京  
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乡村基层社会众多的反政府行  
为与很少连坐处罚的现象并存这说明国民政府时  
期连坐处罚制度的心理震慑机制未有效形成这  
不仅在于国民政府始终没有制定出一套持续稳定的  
为各方认同的连坐处罚制度并让民众广泛知晓而  
且该制度在实践中亦受到了其他强有力因素的制  
。  
新进入冀东或许有感于原有保甲推行的经验教训  
和日本人在基层推行保甲以对付中共所取得的成  
制定了河北省收复区联保连坐实施要领》,继  
续改造利用原有保甲组织户或10 户为联保单  
实行联保连坐河北省连坐处罚具体规定为不  
遵守切结或不检举匪类毒犯者应科以15 日以下劳  
役或照日折缴公益捐”,其科劳役时,“应使修筑道  
路或公共场所折缴公益捐时应纳入乡镇公所收入  
拨充建设专款”。 唐山市政府整理联保连坐切  
结及彻底执行连坐办法还补充规定发现犯法  
”,除将本人惩办外并对未能事先检举的连坐各  
户长予以处罚此外一甲有一户以上一保有二甲  
以上住户一区有四保以上的保长受连坐处分事先  
未能检举的甲长保长区长应予惩罚并且还规定  
从甲长保长区长县长实行逐级连坐”,同保  
内的各甲还实施连环监察”。 1948河北省  
政府颁布的河北省各县实施联保连坐暨连环监察  
暂行办法规定:“各甲具结后应负责勤勉监察倘  
有为匪通匪纵匪或其它不法行为各甲均有密报  
保甲连坐处罚制度的制约因素  
首先保甲连坐处罚的实施受到了来自乡村基  
层社会的实际政治生态的制约。  
保甲连坐的理念是利用个体或单个门户为确保  
自身利益不受损害而监视检举切结内其他个体或  
门户的违反官方法规政策的行为从而达到剪除异  
稳固基层统治秩序的目的国民政府通过基层  
保甲长来实施连坐处罚民众能否主动向保甲长以  
及更高层级的乡镇县检举便成了该政策实施  
曹成建国民政府保甲制度中的连坐处罚规定及其实践制约  
[13]121  
的习惯。”  
的关键种种事实表明国民政府从上到下建立保  
甲连坐处罚制度将统治机构向下延伸的努力并没  
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基层社会原生的政治生态。  
据黄宗智对华北农村的研究,“村庄政权机构  
的原理它植根于自然村的宗族组织……这个结构,  
在二十世纪中在政府多次试图强加他种组织的压  
力之下仍然顽固地存留着”,“只要村庄内生的权  
力结构继续存在首事们多继续认同于自家村庄的  
董江爱在比较阎锡山的村制中的邻制与国  
民政府的互保连坐责任制的优劣时指出:“蒋介  
石和阎锡山一样把最基层的村民以户为单位捆  
在了一起但由于两者的做法不同成效自然相差很  
阎锡山实行的邻制主要是利用乡村社会宗亲邻  
里之间相互扶助和关照的传统习俗为了宗亲邻里  
不受连累尽可能不去做违背政府法令和乡村禁约  
的事情起到约束人们行为的作用其效果也是显而  
易见的而国民党企图通过这种组织把连坐和告  
密联系在一起企图利用人们彼此之间的利害关系,  
造成邻里之间的敌对状态进而分化人心逼迫和引  
诱邻里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告发这对于土豪劣绅  
来说有可能做出这种事但普通百姓最重视邻里乡  
亲关系出卖邻里乡亲会使他们不齿于村民不容于  
11]247,252  
利益而不会甘愿作为外界政权的代理人”  
指派或选举的保甲长多系农村社会的中下层在社  
会相对稳定时乡村政治多由乡绅即乡村上层通  
ꢂꢎꢇ  
过幕后控制的方式掌握由于保甲的编制多系  
—10 户的近邻多系宗亲内部的纠纷以及可能危  
及整体利益的行为多数要通过族长或保甲内有影  
响的士绅来协调连坐内各户或保甲长等越过该内  
生的权力结构直接密报官方上层机构的行为是不  
符合逻辑与基层社会实际的。  
14]208  
天地所以这一措施的流产也是必然的。”  
对阎锡山的邻制的实施效果的肯定是否中肯或许  
有待进一步探讨但对联保连坐政策有背乡民传统  
观念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认识是有道理的。  
保甲的连坐检举功能往往被内在的邻里宗族  
亲情和地方士绅等有力者的安排所抵消基于族内  
生存的利害关系地位多居中下层的保甲长多遵从  
地方有力者的态度私自揭发检举的可能性小再  
在连坐法规中保甲长们本身都是连坐的对象,  
保甲内住民的违反官方规定的行为一旦被检举将  
会牵连不断涉及以往保甲长们忽略或包庇的行为  
有可能被新近受罚者揭露保甲长们的罪责很难推  
因而对于多数基层保甲人员而言,“多一事不  
如少一事”,遇事往往内部消化对于一些顽劣的保  
甲长们而言或许会借题发挥以向上方检举为威  
变相敲诈勒索而径直上报损人不利己的密报  
行为往往难以发生。  
沈松侨在探讨近代河南地方基层政治的演变  
虽然没有具体讨论联保连坐的处罚问题但他指  
,1908—1935 基层政治从自治到保甲的转化,  
体现了以参与为重的政治动员转换到以统治为  
主的政治控制”,而在地方豪绅势力的影响下河南  
保甲制度显然无法有效取代原有的地方权力机  
发挥积极功能反而造成新旧基层组织骈枝并  
徒增民众无谓之负担”,他进而指出,“在缺乏社  
经济等下层结构(infrastructure)的有力支撑下,  
近代河南从自治到保甲的地方基层政治演变过程,  
与其说是政治的现代化毋宁可说是政治的内卷化  
12]190,215,219  
political involution)”  
这说明国民政  
府力图利用保甲连坐制度使基层民众相互监视告  
从而达到降低政府的信息成本掌控地方的设  
受到内生的原有地方权力机关”(也即是原有  
的政治生态的制约无法有效实施。  
正是由于县政府难以冲破原有的政治生态使  
保甲人员听命于行政机构实现联保连坐政策的最  
终目标因而40 年代后期一些地方开始将保干  
事从无给职转化为有给职使其公务员化成为县政  
府插入乡村原有政治生态中的一颗钉子据杨焕鹏  
研究,1947 杭州市扩大保干事职权,“设置  
专任保干事兼户籍管理员”,给予一定的薪给和补  
将保干事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体系当中同时扩  
大了保干事在保甲机构中的职能使其取代保长成  
为保甲事务的实际承担者成为国家政令在基层畅  
张鸣认为:“保甲的施行与中国农村的传统存  
在着根本性的冲突想在农村实行互相监督告发  
的连坐制在现实的农村生活中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要想使得农村社会宗族邻里之间实行互相告发彼  
此弄阴谋的制度或者形成这样的风气非得杀人如  
血流成河才可能奏效显然国民党政权并没有这  
样的道德承受力实际上后来在统治方式肆无忌惮  
的日伪政权推行保甲依然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老  
百姓即使在死亡的威胁下仍然难以形成相互告发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通无阻的执行者国家通过保干事将保甲牢牢控制  
税外其职能一直没有渗透到村落社区中去,“其行  
政权力的运作失去了一般民众的文化认同而山东  
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北方的重要根据地之一因有乡  
村群众的广泛支持而为中国共产党最终夺取全国政  
15]125  
在自己手中  
浙江省除杭州市外其余各县也  
开始实行专任保干事制度如嘉兴县,1947 年开始  
逐步将保干事的设置公务员化由原来的保长选任  
改为由乡镇选拔直到最后完全将保干事的选拔训  
任命权收归县政府与此过程相应的是保干事  
的薪给实现了由保甲自筹到由乡镇筹措最后由县政  
17]112  
权奠定了基础”  
在基层社会控制中对反政府人员及其行为的  
揭发检举的成效好坏更多取决于民众自身内在的  
利益驱动而非外在的强制约束同一时期中共基  
层社会控制的相对有效与大多数普通民众为获取  
并维护既得经济利益而排斥异己势力被打倒的有  
产者及政府拥护者关系密切。  
16]102  
府财政统一支付的转变  
通俗地讲就是通过  
行政和经济手段将保干事从保长的人乡镇长的人  
变成了县政府的人这也说明由于受地方宗族士  
绅及其他有力者的牵制单凭在基层编组保甲实行  
联保连坐的办法来维持社会稳定使基层履行税  
兵员劳役等义务的制度安排效果是不明显的,  
因而要有效控制基层社会县政府不得不顶着乡镇、  
保甲反对的压力直接将保干事公务员化尽管有  
给职的保甲人员的工作效能高于无给职但由于当  
时全国保甲数量非常庞大依靠国民政府困难财政  
根本无力承担有给职的保甲人员的薪给因此在杭  
州等部分地区实行的保干事公务员化不可能在全国  
尽管地主等有产者的利益与中共的民众动员政  
策有直接的冲突但他们面对广大普通民众仍然心  
存畏惧他们的密告检举等对抗行为的可发性基  
于中共在基层的军事政治实力以及对他们的态度,  
中共在河南冀东等地利用国民党的基层保甲以及  
日伪两面政权的实践成功进一步证明国民政府  
10]144-170  
保甲连坐处罚制度的失效  
第三保甲连坐处罚制度受到民众心理的影响。  
保甲连坐制度在中国古代基层社会长期推行,  
再加上经常发生在统治者内部的争权夺利的血腥连  
带屠杀以及诸如文字狱等类似的强权淫威民  
众对自身担负的基于基层社会治安的连带责任在心  
理上比较容易接受清末民初保甲制度被废止代  
之以地方自治制度尤其是1920 年代末至1930 年  
代前期国民政府大力推行以孙中山思想为指导的  
地方自治政策以及民国时期各种乡村建设运动的  
开展虽然实际效果不彰但民主自治的某些观念的  
确程度不同地影响了基层民众年轻一代对保甲连  
坐已经茫然无知老一代也已经记忆模糊保甲连  
坐被重新启用后其强制性的连带责任在民众心理  
上形成巨大的阴影当他 们被要求在连坐  
上签字画押或盖姆指印时们是极不情  
愿的因为签字画押或盖姆指印等类似行为往往发  
生在土地买卖典当财物借贷钱粮等严肃而利益攸  
关的事情上而联保连坐的签押行为让他们感  
觉到没有带来实际利益但极可能引来无数麻烦因  
而产生强烈的抵制心理尤其是当他们被告  
连坐结上的诸如各家男妇……如有为匪通  
窝匪藏脏加入或纵容共产党及为其他不法重  
罪情事一经他人发见自愿同受严罚所结是实”  
等内容并且知道自己的签押将被缴送联保处转  
ꢈꢎꢂ  
推广而且连在杭州等地也没有能长期推行。  
其次连坐处罚政策在与中共乡村民众动员政  
策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保甲连坐主要是通过严密地方组织并使民众  
互相监视的办法来排斥中共及其他反政府力量在社  
会基层的存在与发展具有政策竞争性连坐效果  
的好坏民众告发与不告发从本质上讲在于他们  
对中共和国民政府的价值认同倾向这种价值认同  
倾向必然基于实际利益保甲通过严查户口连坐  
监视乡村组织军事化等手段来对民众进行摊筹派  
使一般民众更加贫困化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而  
中共能给一般民众预期或直接带来土地和财物农  
村中占人口多数的无产化和半无产化的农民更倾心  
ꢂꢎꢉ  
于中共。  
张佩国指出民国时期政府系统的制度创新极  
其缺乏只是在法权意义上调整地方行政建制而在  
土地制度创新和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上却基本没有见  
诸实效的建设举措南京国民政府废除苛捐杂  
”、“打击土豪劣绅”、推行地方自治如县政建设、  
新县制保甲制等所谓复兴农村”、“改造乡村等  
种种政策主张和制度安排有的流于表面文章有的  
因乡村社区内源结构的封闭性滞后性而很难发挥  
实际作用实际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上级政府除征  
曹成建国民政府保甲制度中的连坐处罚规定及其实践制约  
18]16  
呈地方长官备案时”,更是忧心不已  
的当属连坐处罚的不合理进而导致对整个保甲制  
度的不认同。  
民众对保甲制度尤其对连坐处罚缺乏认同感。  
保甲制度的推行加剧了乡村民众的紧张情绪清查  
户口编制门牌登记财产便于政府征税征丁乡  
民失去了财产安全感联保连坐的推行使乡民增加  
了失去人身自由的危机感一般乡民为了维护自己  
的物质利益甚至愿意忍受自己的人身自由遭到部  
分限制或者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也愿意付出  
一定的物质代价对于自身物质利益人身自由都  
受到威胁的保甲连坐制度乡民普遍缺乏认同感便  
是情理之中的事在对付从上到下的物质人力的  
需索和可能的连带处罚时地方基层民众自然结成  
利益团体对抗上层主要是乡镇县及其以上行  
政组织既牵涉到保甲长也牵涉到各户户长和一般  
住户的连带违反政府法令的行为就往往被隐瞒或  
内部解决对南京国民政府来说保甲连坐处罚规  
未收其利反受其害”,非但没有达到绥靖地  
方治安的目的反而遭致民众的反感并影响保甲其  
他职能的发挥如编制户口以及协调官与民的关系  
在民众街谈巷议有关保甲制度时,“热议最多  
通过历史性地考察南京国民政府的保甲连坐处  
罚政策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基本状况是尽管连坐对  
象比较明确但连坐处罚的标准却非常不明确且国  
民政府内部对处罚标准有明显的分歧有关连坐处  
罚的政府文件众多且兴替存废复杂直到国民政府  
败亡大陆时仍没有制定出统一的为各方知晓并认同  
的连坐处罚标准在现实运行中受到连坐处罚的案  
例极少保甲连坐无法改变基层乡村社会原有政治  
生态简单利用已逐渐丧失社会经济条件的传统连  
带责任手段已落后于中共基于利益满足的乡村动  
员政策不仅在心理上损害了乡村各阶层的利益使  
其不为基层社会所认同而且因违背罪责自负的  
现代法的基本原则引起上层立法者和众多有识之  
士的痛斥因而国民政府保甲连坐的价值可能更  
多地体现在基于心理威胁的行为约束上并且由于  
实际惩罚的缺失对普通民众的心理影响程度也十  
分有限因而保甲连坐制度的实施效果就只能存在  
于该制度设计者的想象之中。  
注释:  
连坐一词的解释并没有多大的分歧,“是指牵连”、“连累”(参见古汉语词典》,四川辞书出版社2005 年版第  
687 );“有时又通”,是指定罪”、“治罪”(参见辞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3 年版36 )。 所谓连坐即是  
指他人犯罪与其相关的人受牵连定罪。  
值得指出的是保甲长的产生方式在20 世纪30 年代中后期发生了明显变化上级的指定和委派占据了重要地位。  
近年来尽管对保甲制度的研究已有一定进展但却缺乏对连坐处罚规定及其实践状况进行探讨的专论目前对这一问题  
研究较早较全面的成果是朱德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年版),该文以  
河南冀东为个案对保甲连坐的规定尤其是对连坐的具体处罚办法以及实施效果做了比较细致的探讨但是关于抗战前  
河南保甲连坐处罚的规定主要限于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对抗战以后冀东联保连坐政策的论述主要依据河  
北省收复区联保连坐实施要领河北省各县实施联保连坐暨连环监察暂行办法》,对国民政府一系列连坐处罚规定及其  
意见分歧没有系统探讨这与他的论域有关黄宗智沈松侨张鸣董江爱等先生对保甲连坐制度受地方宗族乡村精英等  
原有政治生态的制约都有程度不同的精辟论述只可惜非专论对保甲连坐制度实施的制约因素的探讨并不全面对于日  
伪控制区的连坐处罚政策笔者拟另文探讨。  
整理川黔两省各县保甲方案第一条规定:“本方案条文中所未规定者依说明条文说明中未规定者仍依其他法令办  
。”  
院令通过地方基层组织强制民众反共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政府内政部档案案卷号12⁃521。  
⑦⑧⑨⑩ꢂꢃꢅꢂꢃꢆꢂꢃꢇꢂꢃꢈꢂꢃꢉꢂꢃꢊꢂꢃꢋ徐州绥靖公署所颁绥靖区乡镇保甲长纵横联保连坐办法》、《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函》、国民政  
府国防部所颁绥靖区乡镇保甲长纵横联保连坐办法》、《陕西省政府致内政部代电》、《内政部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各  
省市防范共匪督饬办法》、《乡镇保甲实施纵横联保连坐条例草案》、《商讨乡镇保甲实施纵横联保连坐条例草案会议记  
》、《内政司法行政部呈行政院文》、《四川省民政厅呈内政部文》、《内政部复文》、《戡乱期间清剿地区保甲户口编查办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政府内政部档案案卷号12⁃398。  
ꢂꢃꢌ实际上如果要对民众的各种违法行为规定合理的连坐处罚标准势必在民法刑法之外构架另一套处罚体系那将是非  
常繁杂的因而在维持地方治安的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不得不申明一般治安事件不适用于连坐联保连坐主要集中应对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涉及共产党的案件。 1937江苏省在办理保甲连坐时曾明确指出:“连坐之实施匪共案为范围其小偷窃贼毋  
庸连坐”,参见江苏省保甲办理经过情形及今后整理计划》,转引自王运骏民国保甲制度兴起的历史考察》,《江海学刊》  
1997 年第期第132 。  
ꢍꢃꢂ该段引文均转引自前揭的朱德新研究24⁃28、211 。  
ꢄꢎꢂ转引自赵丽娜民国时期湖北保甲制度研究(1927—1937)》,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未刊稿),2005 年完成26 。  
ꢂꢎꢅ《湖南省实施新县制度第一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政府内政部档案案卷号12⁃9061。  
ꢂꢎꢆ该段引文皆转引自前揭的朱德新研究70⁃71 。  
ꢂꢎꢇ乡绅不直接担任保甲长的原因主要在于保甲长地位低微多系无给职承担了上层委派的诸如摊筹派募等麻烦事有时  
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参见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农村问题》,重庆商务印书馆1943 年版153。  
ꢂꢎꢈ根据1943 月国民政府内政部统计当时全国共有30 多万保、400 多万甲 参见冉绵惠民国时期的四川保甲制度》,  
文史杂志》1999 年第期第74 。  
ꢂꢎꢉ黄琨一文对物质利益与农民动员的关系有深刻而形象的阐述如指出五抗抗租抗债抗粮抗捐抗税与打土豪不仅是  
农民革命的内容也是动员农民的一种方法”,“分财物的群众大会是中共公开动员与宣传的一个重要场所从物质利益  
入手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来动员农民是中共在农村一直以来的基本原则和成功经验参见黄琨中共乡村动员1927—  
1928》,《二十一世纪》(香港)2004 月号第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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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兴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