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 卷第6 期
2007 年11 月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34,No.6
November,2007
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校读
熊ꢀ 伟ꢀ 业
(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成都610064;四川文理学院中文系,四川达州635000)
ꢀ
ꢀ 摘要:《喻巴蜀檄》是司马相如散文名篇,《史记》、《汉书》、《文选》均载录,但文字并不完全一致。 《史记》、《汉
书》、《文选》各注本、近年出版的《司马相如集校注》也大都提到《喻巴蜀檄》诸本文字间或有异,但并未对歧异处全
部加以解释,甚或解释有误,乃至有未提及其歧异处。 本文即对《史记》、《汉书》、《文选》所载《喻巴蜀檄》进行校读
以及试作解释。
关键词: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校读
中图分类号:G25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7)06⁃0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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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喻巴蜀檄》虽载于《史记》、《汉书》,文字仍然
檄》提供一些参考,以期加深对《喻巴蜀檄》的理解。
1.會唐蒙使略通夜郎西僰中
有歧异,《史》、《汉》诸注本多注意到这些歧异处,但
一般都不加以解释。 另一影响大的文本《文选》即
录自《汉书》,但也和《汉书》小异。 后来诸本不录自
《汉书》、《文选》无“西”字。
《史记·西南夷列传》 注:“《索隐》:韦昭云:
《
《
汉书》 即录自《 史记》, 若有歧异也足以《 史》、
汉》、《文选》为训。 因所见有限,仅以中华书局出
‘僰属犍为,音蒲北反。’……《正义》:‘今益州南戎
[
4]2993
《史记·司马相如列
州北临大山,古僰国。’”
版的上述三书参校并作解释。 所揭示文字歧异之处
传》注引:“徐广曰‘后以为夜郎属牂柯,僰属犍为’。
[
1]
几乎全部见于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 、金国永
晋灼曰‘ 南夷谓犍为、 牂柯也。 西夷谓越巂、 益
[
2]
[3]
[4]3044,3046
《
司马相如集校注》 、李孝中《司马相如集校注》
州’。”
按:“僰” 本在蜀南,不得称“西”。
等书,此外所补者,即檄文前言部分,以及对歧异试
《史记会注考证》引中井积德曰:“‘西’字疑衍,《汉
[
4]
[1]第九卷,《司马相如列传》五九
作分辨而已。 以《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为本,以
书》 无之。”
按:《 喻巴蜀檄》 有
[
5]
《
汉书·司马相如传》 、《 文选· 喻巴蜀檄》 参
“南夷之君,西僰之长”,即是司马相如、司马迁时代
对“西南夷”各部的具体地理情况并不完全清楚,所
以皆云“西僰”。 又,下文《难蜀父老》 仍然称“西
僰”。 “南夷之君,西僰之长”为对偶句式,“西” 字
必然应有。 所以,此“西” 字非衍,而是因不明具体
地理而然。 到东汉班固时代则已经能分别“僰”的
具体地理位置,所以删去“西”字,《文选》承《汉书》
也无“西”字。 又,金国永先生云:“相如于文中不言
‘夜郎’而言‘西僰’,盖因‘汉关’故徼,不明‘南夷’
[
6]
校
,并参考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金国永《司
马相如集校注》、李孝中《司马相如集校注》相关部
分。 本文只涉及对有歧异的文字的校读解释,不涉
及其余问题的注解。 本文所称“校读”,其实“校”则
远不够格,不过是一些“读”后感。 主要目的是对载
录《喻巴蜀檄》三本差异进行比较,从文学、文章的
角度考察其语言文字、时代史实、叙述描写等方面的
得失,并非进行版本校勘,只是为赏鉴批评《喻巴蜀
收稿日期:2007⁃08⁃10
基金项目: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四川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巴蜀辞赋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A06112)。
作者简介:熊伟业(1963—),男,四川射洪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文理学院中文系讲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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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情况之变迁,其不知‘夜郎’之大,亦犹此时‘夜郎’
的告谕,“ 喻” 专指譬喻,就不再是异体字了。 在
《史》、《汉》通用,《史记》本传本篇作“喻”,而本传
《封禅书》 “ 依类诧寓, 谕以封峦” 就作“ 谕”
[
2]150
之不知中国为大也。”
因董仲舒元光元年所上
《
天人三策》 (《汉书·武帝纪》 系于元光元年,《资
[
4]《司马相如列传》,3072
治通鉴》系于建元元年,皆在“通西南夷、西域” 之
前,也皆早于《喻巴蜀檄》) 里已提到“夜郎”:“夜
郎、 康居, 殊方万里, 说德归谊, 此太平之致
。 在“譬喻”的意义上通用,“谕告”、
“告谕”意义上《史记》多用“谕”,而《汉书》几乎全
部用“谕”。 《汉书》本篇三处,前两处为“谕”,后一
处为“喻”。 而《文选》全部作“喻”。
[
5]《董仲舒传》,2511
也”
。 以此,相如非不知“夜郎”,而是
为与“西僰”对偶,所以言“南夷”。 倒是相如、马迁
时代尚不清楚“僰”也在“南”,误以为“西”,所以都
说成“西僰”。
5.辑安中国
辑安,《汉书》作“集安”,《文选》作“安集”。
《 说文· 车部》: “ 辑, 车和辑
[
7]《说文解字集注》,2996
所以“辑”、“安”近义。 “辑”为
2
.用兴法诛其渠帅
也。”
《
汉书》、《 文选》 “ 用” 后有“ 军” 字、 “ 帅” 作
本字,“集”为假借,“辑”、“集”通用。 “辑安”为词,
《史记》仅见于此,不见于《汉书》;而“集安”仅见于
《汉书》此处,不见于《史记》;“安辑” 不见于《史
记》,多见于其余“二十四史”;《文选》之“安集”则
多见于“二十五史”。 “辑安”、“集安”、“安辑”、“安
集” 都是同一词的不同写法,可以互相倒置,只是
“安集”、“安辑”最为常用。
“
率”。
“
用兴法”,“用”字意义当属上句,即因“郡又多
为发转漕万馀人” 而“兴法”, 意义不甚明白。 《汉
书》增“军”字,则“用”字含义更清楚,也应是据《喻
巴蜀檄》“今闻其乃发军兴制”一语而增。
“
帅” 与“率” 秦汉时在“统率” 的意义上可通
用,“渠帅”为词,在《史记》、《汉书》中“帅”与“率”
也通用,而以“渠率”为多。
6.诎膝请和
诎,《汉书》、《文选》作“屈”。
3
.乃使相如责唐蒙
《说文· 言部》: “ 诎, 诘诎也。 …… 诎或从
[
7]《说文解字集注》,517
《
汉书》、《文选》“使”作“遣”、“蒙” 后有“等”
屈。”
“诎”、“屈”谐声同旁,在曲折的
字。
意义上《史》、《汉》通用,但以“诎”为多。
7.重译请朝
《
汉书》改“使”为“遣”,二者为同义词,“遣”之
语意更为清晰。 “使” 不必包含“出使” 的意思,而
请朝,《汉书》、《文选》作“纳贡”。
“
遣”则必然是“派出”的意思。
汉书》有“等”字,和《史记》的意义有所不同。
责唐蒙” 仅指“唐蒙” 一人,则“巴蜀民” 只是“晓
“请朝”、“纳贡”意义并不完全相同,虽然都有
“臣服”的涵义。 “请朝” 是事先请求朝拜,“纳贡”
是诸侯向天子述职的标志,是已经“臣服”者所行,
即《子虚赋》所说:“夫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
《
“
谕”的对象,非“责”的对象,其余“因责之以不忠死
亡之罪,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 等属于司马相
如自行处理的范围。 “责唐蒙等”则还有被责之人,
这些人是谁,也没有明说。 《喻巴蜀檄》有“因责之
以不忠死亡之罪,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等语,
应当是指巴蜀有关官员如“三老孝弟”,以及“巴蜀
民” 等。 《史记会注考证》 引张文虎曰:“蔡、中统、
游、 毛本‘ 唐蒙’ 下有‘ 等’ 字, 与《 汉书》
[
4]《司马相如列传》,3016
以述职也”,
亦即下文“贡职” 之意。
所指“康居西域”此时还未与中国交通,“请朝” 应
先于“纳贡”;下文有“南夷之君,西僰之长,常效贡
职”,当是“南夷”、“西僰” 本属中国,应分别与“康
居西域”之“请朝”对举而已,从行文章法说,也可以
避免重复。 所以,《史记》 之“请朝” 优于《汉书》、
《文选》之“纳贡”。
[
1]第九卷,《司马相如列传》六O
合。”
则“等”字在《史记》另外的
8.稽首来享
版本里就有,似乎不是《汉书》 所增添。 而有“等”
字,更切合《喻巴蜀檄》的文本含义。
《文选》作“稽颡来享”。
《荀子·大略》:“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
[8]
曰稽颡。” 则“稽颡”是最高拜见礼仪。 考《仪礼》,
[9]《觐礼》,147
诸侯朝见王也是“稽首”
4
.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
喻,《汉书》作“谕”,后文也作“晓谕”、“咸谕”。
喻”、“谕” 异体字。 但后来“谕” 专指上对下
,而“稽颡” 仅见
“
于丧礼,即《礼记》、《仪礼》 的丧礼部分。 孔子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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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伟业ꢀ 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校读
“
拜而后稽颡,颓乎其顺也;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
言“发巴蜀吏、卒千人”;“各”,可分指吏、卒、或分指
地方军士和服徭役的百姓两种人,也可指巴、蜀两
地。 “之士” 则仅指地方军士一种人,“各” 则仅指
巴、蜀两地。 按本传“发巴蜀吏、卒千人” 与此句对
读,则“各” 应指巴蜀两郡分别征发五百人。 或许
《汉书》正因为“士民”容易引起误解而改。 因为服
徭役之“戍卒”、“行者”属于“转漕万余人”之列,与
此处之“五百人”是不同的性质,“士民”含混不清。
《汉纪》叙此事作“发巴、蜀民治南夷道”,又作“发
[
10]《檀弓上》,46
也。 三年之丧,吾从其至者。”
顾炎武说:
“
古人以‘稽首’为敬之至。 ……《荀子》言‘平衡曰
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颖’,似未然。 古惟丧礼
始用‘稽颡’,盖以头触地,与‘稽首’乃有容、无容之
别。 …… 今表文皆云‘ 稽首’、 ‘ 顿
[
11]《日知录·卷二十八》,1230,1231
首’。”
按; 《 史》、 《 汉》 多是
“
稽首”,绝少“稽颡”。 《汉书》 以后史籍多见“稽
颡”,是引申使用,不是原词本意。 颜春峰先生解释
了“稽颡”用法流变:“顿首(稽颡)表示哀恸之至和
特别崇敬之意,用于凶丧非常之事,后来演变为请罪
[
13]《孝武皇帝纪》,183,184
巴、蜀兵千余人”,
明白区分“兵” 、
“民”的差别,当是因为《史》、《汉》可能引起误解而
有意为之。
[
12]
之拜。” 而从《史》、《汉》等的用例来看,这个演变
的开始时期应当在汉末。 总之,“稽首”是汉代常用
词语,“稽颡” 是汉以后的书面常用词语。 此处以
又,李孝中先生云:“币:珠玉、黄金、刀布。 《管
子·国畜》:‘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
[
3]55
按:《管子》之说应指战国而言,秦汉
“
稽首”为是。
为下币。’”
9
《
《
.不敢怠堕
时珠玉之类已经不是“币”:“ 及至秦,中一国之币
为(二)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
汉书》作“惰怠” 、《文选》作“墯怠”。
史记·礼书》又作“怠惰”:“怠惰之为安,若者
如其文,为下币。 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
[
4]1163
[4]《平准书》,1442
必危。”
《汉书》又作“怠惰”:“众庶莫不辍作怠
藏,不为币。”
汉代“币帛” 是指“金钱、
[
5]《韩信传》,1871
惰,靡衣婾食,倾耳以待命者。”
“惰” 又
丝织品”,是西汉赏赐的常用品,也是当时中外共同
颁的“货币”。 《史》、《汉》对外所言大多为“币帛”。
如《史记·平准书》:“于是天子……所过赏赐,用帛
[
5]《王贡两龚鲍传》,3082
;又作“憜”:
5]《 韦贤传附子玄成传》,3113
作“媠”:“媠谩亡状”
畏忌是申,供事靡憜。”
心部》:“憜,不敬也。 ……怠,慢也。”“怠”、“惰”近
[
“
《說文·
[
4]1441
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
《史记
[
7]《说文解字集注》,2241
义。 《段注》: “ 今书皆作‘ 惰’。”
·大宛列传》:“(张)骞…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多
持节副使,道可使,使遗之他旁国。 ……及至汉使,
“
怠堕”之“堕”、“墯”是同音假借,本为“憜”,省写
[
4]3168,3173
作“惰”,古文写作“媠”,通行“惰”。 “怠惰”为词,
又倒置作“惰怠”,“怠惰”为常用词。
非出币帛不得食,不市畜不得骑用。”
《汉书
·窦田灌韩传·》:“上乃召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
[
5]2399
《 西域传》:
1
0.喁喁然皆争归义
争归义,《汉书》、《文选》作“乡风慕义”。
史》、《汉》“归义”、“慕义”常用,“慕义”通用
于“服膺”的意义,不论中外;而“归义”几乎仅用于
外国”来投奔、投降。 “慕义”核心在“义”,“归义”
配单于,币帛文锦,赂之甚厚。’”
[
5]3903
“公主……以币帛赐王左右贵人。”
《王莽传》:
《
“(王)莽……乃遣使者赍黄金币帛,重赂匈奴单
[
5]4051
以上“币”皆指金钱、“帛”指“财物”,也不
于。”
“
仅是“丝织品”,但必然包含“丝织品”。 “币帛” 则
代称所有包含“丝织品”的“钱物”。 “币”在《史》、
《汉》也可以单称而代指财物,但不一定包含“丝织
品”,而《西南夷列传》 云:“夜郎旁小邑皆贪汉缯
帛”,则由唐蒙奉赏西南夷的主要礼品之一就是
“帛”类,所以此处“币”不如“币帛”指称明确周详。
“币帛”为词多见于《史》、《汉》,和单称之“币”
应有一定区别。 本文“币帛”针对“西南夷”,与《史
记·大宛列传》、《汉书·西域传》等所说之“币帛”
涵义完全相同,所以“帛”字以不省为佳。
核心在“归”,“归义”其实就是“归降”的意思,二者
在《史》、《汉》 多不互通。 此处所指“西南夷” 并非
历代朝廷属地,与“外国” 同义,“归义”、“慕义” 此
处虽可通用,仍然以“归义”所涵之义更清晰准确。
所以此处应该以《史记》“皆争归义”为是。
1
1.发巴蜀士民各五百人以奉币帛
汉书》、《文选》 “士民” 作“之士”,《汉书》 无
帛”字。
士民”与“之士”在此处的意义有些不同。 “士
民”一般可合指百姓,也可指分指吏、民,如本传所
《
“
“
12.义不反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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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5]2579
《汉书》 “埜”、“壄”、“野” 同用,如
义,《汉书》、《文选》作“议”。
义”、 “ 议” 同音, “ 议” 可借作“ 义”。 若作
古草字。”
《司马相如传》:“照曜鉅野”、“足壄羊”。
“壄”、“野”为多。 “屮”、“草”也同用,如《司马相如
[
5]2559,2563
“
以
“
“
义”, 则意为因激于“ 道义” 而不“ 反顾”; 若作
议”,则意为因计议已定而不“反顾”。 “议不反顾,
[
5]2590
传》:“况乎涉丰草”
。 以“草”为多。 《史记》不
计不旋踵”是对偶句式,“议”、“计”同义互文,思虑、
谋议之意。 所思虑、谋议的具体内容就下文所指:
用“埜”、“壄”、“屮”字。
16.子弟之率不谨也
“
计深虑远,急国家之难,而乐尽人臣之道也。”《史
《汉书》、《文选》无“也”字。
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又作“计不反顾,议不旋踵”:
按前后句都有“也”字的句式来看:“然此非独
行者之罪也,父兄之教不先,子弟之率不谨也,寡廉
鲜耻,而俗不长厚也”,这三句皆指“当行者或亡逃
自贼杀”一事而下的否定判断,句式自然也应一致,
以求整饰。 所以《汉书》、《文选》无“也”字非是。
17.使咸知陛下之意
“
乡使曹子计不反顾,议不还踵,刎颈而死,则亦名
[4]2468
不免为败军禽将矣”。
而《战国策》 又作“计不
顾后”:“使曹子之足不离陈,计不顾后,出必死而不
[
14]《战国策·齐策》,456
生,则不免为败军禽将。”
霍光传》云:“今日之议,不得旋踵。”
又《汉书·
[
5]2938
以上都是
“
《
思虑、谋议” 的意思,所以,此处“义不反顾” 应以
汉书》、《文选》之“议不反顾”为是。
《汉书》 无“使”、“ 之” 字,“知” 作“喻”。 《文
选》“知”作“喻”。
1
3.行事甚忠敬
行事,《汉书》作“事行”。
行事”、“事行” 意义不同,不容混淆。 《史》、
汉》绝少“事行”,多“行事”。 “行事”可以联属“忠
中华书局本《汉书》无“使”字,不知其余各本有
无。 笔者孤陋,所据之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
高步瀛《两汉文举要》、金国永《司马相如集校注》、
李孝中《司马相如集校注》等皆未提及。 本句直接
“恐远所溪谷山泽之民不遍闻,檄到,亟下县道”,是
对“巴蜀太守”所说,“陛下之意”,“巴蜀太守”自然
已经“知”了,不知的是“远所溪谷山泽之民”,正是
要“巴蜀太守”尽快发下檄文,让“远所溪谷山泽之
民遍闻”,所以,“使”字不当省。 “知”作“喻”,即因
省“使”字,当然不能用“知” 字;“喻” 同“谕”,《汉
书》本篇前两处皆作“谕”,即“谕告”、“告谕”之义,
有使动涵义,但“咸喻” 不如“使咸知” 清晰明瞭。
“陛下之意”与“陛下意”含义无别,但古文这种句子
大都有“之” 字,语气有顿挫,语感好于“陛下意”。
《汉书》常减省《史记》文字,此处则属于减省不当之
例。
“
《
敬”,“事行”则难于联属“忠敬”。 所以“事行”当是
传抄之误倒。
1
4.今奉币役至南夷
役,《汉书》作“使”。
说文·彳部》:“役,戍边也。” 段注:“引申之
义,凡事劳皆曰‘役’。” 又《说文·亻部》:“使,伶
《
[
7]《说文解字集注》,620,1695
(
令)也。”
“役”、“使” 本为两字,
只在被差遣的意义上可通,在其余更多的“徭役”、
“
“
使令”、“出使” 等意义上不可通。 此作“ 役” 作
使”即可通之例,但也造成歧义。 按文义,本句指
下句“即自贼杀,或亡逃抵诛”的巴蜀“行者”,即“奉
徭役”之人,作“奉币役”明确无误。 作“奉币使”,可
指巴蜀“行者”,也可指“奉币”使者“唐蒙”,即唐蒙
一至,巴蜀“行者”“即自贼杀,或亡逃抵诛”。 所以
18.唯毋忽也
《汉书》、《文选》无“唯”、“也”两字;“毋”,《文
选》作“无”。
“
役”不当作“使”。 《文选》此字不从《汉书》作“使”
字,当因此原因。 按本篇凡容易引起歧义处,《文
选》都不从《汉书》。 高步瀛说:“役,今本《汉书》作
无“唯”、“也”两字,语气更为果决,命令的感觉
更明显。 有“唯”、“也” 两字,则有强调、提醒的涵
义,语气也不甚生硬,似乎更合乎“天子使节”的尊
贵身份,应当属于司马相如的原文。 “毋”、“无”通,
“毋忽”为词,《汉书》又作“无忽”:“故愿大王之无
[
15]《两汉文举要》,83
‘
《
使’。 此依宋祁引越本作‘役’。”
汉书》别本不作‘使’,同《史记》作‘役’。
5.膏液润野草而不辞也
野草,《汉书》作“埜屮”。
汉书》颜师古注:“埜与壄同,古野字也。 屮,
则
1
[
5]《贾邹枚路传》,2340
忽,察听其志。”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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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伟业ꢀ 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校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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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高步瀛.两汉文举要[M]. 北京:中华书局,2000.
[
责任编辑:李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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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讯
庹继光教授《奥林匹克传播论》出版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庹继光博士的专著《奥林匹克传播论》目前已由巴蜀书社正式出版,该书详细阐释了奥林匹克
传播、尤其是北京奥运会传播的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是四川第一部关于奥运传播的学术论著。
奥林匹克传播论》全书32 万字,分为导论、历史论、理念论、仪式论、媒介论等篇章,显示出作者对奥林匹克传播问题进
《
行了全方位的思考,并从不同层面、角度切入,既不失理论深度,更注重对奥运传播实践运作的现实指导作用。 书中除梳理奥
林匹克的传播历史、理念、仪式等,阐述奥林匹克传播的起源、演变和现状之外,还着重分析了奥运会与传媒如何实现良性互
动,并从实践的角度探索可行的途径,力求为国内传媒报道北京奥运会提供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借鉴。 在北京奥运会前后,我
国传媒肩负着传播我国传统文化、构建国家形象、开展全民奥林匹克教育等功能,此时深入探讨奥运传播,寻求传媒与奥运会
的良性互动之道,在一定程度上能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提供有益的经验。
庹继光博士近年来先后在复旦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在广州、北京、重庆、成都等地
体育新闻界工作多年,参加过多届夏季奥运会的报道工作,实践经验颇为丰富;进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后,庹继光博士又
成为四川第一位新闻传播学博士后,传播学理论功底扎实。 在《奥林匹克传播论》一书的撰写过程中,作者很好地利用了自身
在体育传播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将二者巧妙结合起来,使该书既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又对实务工作有一定的指
导和借鉴意义。
由于《奥林匹克传播论》的现实价值明显,且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倒计时一周年之前推出,因此受到外界的高度关注,2007
年8 月11 日《四川日报》刊登新闻《北京奥运来临四川学者著书助阵》,专门报道了这一消息,对该书的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
(
魏ꢀ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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